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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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整理)南方电网中压配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2021年整理)南方电网中压配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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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10kV(20kV)中压配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试行)南方电网公司二〇一六年六月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2)4 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原则 (4)5 整定计算的有关要求 (6)6 继电保护整定的一般规定 (7)7 配电网保护配置原则 (7)8 线路保护整定 (10)9 重合闸 (17)10 母线分段保护 (23)11 配电变压器保护 (24)12 备自投 (28)附录A:配网保护设备整定计算示例(资料性附录) (30)附录B:馈线自动化配网线路整定计算(资料性附录) (41)附录C:分布式电源接入对系统保护的影响分析及对策(资料性附录) (44)前言为发挥好继电保护保障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作用,规范和指导南方电网10kV (20kV)中压配电网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工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组织制定了本原则。

本原则重点规定了10kV(20kV)线路保护、配电变压器保护、母线分段保护、重合闸及就地重合式配电自动化终端、备自投等设备的整定原则,是《南方电网10kV~110kV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规程》(Q/CSG110037-2012)的有效补充。

本原则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提出、归口、组织编写并解释。

本原则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广西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广西电网公司河池供电局。

南方电网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规程

南方电网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规程

南方电网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规程南方电网是中国南方地区的主要电力供应商之一,为了确保电力的安全稳定运行,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非常重要。

下面将介绍南方电网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的规程。

第一步:整定计算前的准备工作1.收集变压器的技术资料,包括电气参数、绝缘水平、设备类型等。

2.确定变压器继电保护的类型,包括差动保护、过电流保护、过温保护等。

第二步:差动保护整定计算1.根据变压器的参数和差动保护准则,计算差动保护的主要参数,如选择电流(主保护)、定值电流比(副保护)、定值电流延时时间等。

2.根据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和差动保护的整定参数,计算差动保护的动作潮流值,以确定整定值是否合理。

第三步:过电流保护整定计算1.根据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和电气参数,确定过电流保护的动作潮流值。

2.根据继电保护的整定准则,计算过电流保护的整定电流和动作时间,以确保在故障时保护装置能及时动作。

第四步:过温保护整定计算1.根据变压器的负载情况和绝缘材料的热特性,确定过温保护的整定值。

2.根据过温保护的整定准则,计算过温保护的整定温度和动作时间,以确保在变压器过热时保护装置能及时动作。

第五步:整定计算后的验证和调整1.使用计算得到的整定值进行现场试验,验证继电保护的动作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如果发现继电保护的动作性能不理想,需要根据实测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直到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综上所述,南方电网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规程是一个以变压器的电气参数和工作条件为基础,根据继电保护的整定准则,通过计算和试验验证的过程,确定继电保护的整定值,以确保发电机变压器在故障时能够及时、可靠地切除故障,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此规程的实施能够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减少故障对电力系统造成的损失,对电力供应保障起到重要作用。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配置技术规范1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配置技术规范1
电力系统远方保护设备的性能及试验方法 第1部分:命令系统
DL/T 478-2010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769-2001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18-2005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过电压保护与远方跳闸就地判别装置集成在一套装置中。
短引线保护
间隔设有出线或进线隔离开关时,应按双重化配置两套短引线保护。
设置比
T区保护
间隔保护使用串外电流互感器时,应按双重化配置两套T区保护。
设置三端
断路器保护
每台断路器
断路器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死区保护、三相不一致保护、
15
基本原则
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主后一体化的变压器电量保护
13
继电保护的配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电网的结构特点和运行要求;故障几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国内外运行经验;对电网发展的适应性;技术经济合理性。
220kV及以上系统双重化配置的线路、变压器和母线保护
新建、改造厂站的保护装置与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及站内自动化系统的接口宜采用符合
220kV断路器的失灵电流判别及三相不一致须由独立的断路器辅助保护完成时,配置一套220kV断路器辅助保护
主保护配置
配置
配置
后备
过流
零序过流
相间与接地阻抗保护。
110
基本原则
220kV母线应按双重化原则配置两套母线
应配置220kV母联(分段)保护,可集成于母线保护或独立配置。
220kV

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的专业管理工作及设备缺陷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对在南方电网中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产品质量进行定量分析和统计评价,对继电保护设备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评议,特制定本办法。

1.2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的宗旨,是通过对电网中的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情况、产品质量、厂家售后服务工作等进行分析评价,从而为设备的选型、现场的检验、技术改造等提供客观、可信的运行依据。

1.3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从调试、运行、设备定期检验或其他检验等多个方面总结和发现在制造、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环节的问题。

基建调试及验收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及措施。

1.4继电保护设备缺陷原则上按照《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度管辖范围(含代管)分级管理、分类统计评价。

1.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各单位。

2缺陷统计评价范围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含故障录波器、故障测距装置),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相关二次回路等,均在缺陷统计评价范围之内,其对应的设备生产厂家均在售后服务质量综合评议范围之内。

2.1继电保护装置2.1.1110kV及以上电压的线路保护装置、断路器保护装置及自动重合闸、过压及远跳就地判别装置、短引线保护装置。

2.1.2150MW及以上发电机(含发电机变压器组)、110kV及以上电压的变压器和母线的继电保护装置、500kV线路高抗保护装置。

2.1.3固定串补、可控串补本体保护(包括LCU、MOV、CAP等三个保护单元)。

2.1.4HVDC直流系统保护(包括交流滤波器保护、交流滤波器母线保护、换流变保护、换流器保护、直流母线保护、直流滤波器保护、接地极保护、直流线路保护、极控保护等)。

南方电网中压配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南方电网中压配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南方电网10kV(20kV)中压配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试行)南方电网公司二〇一六年六月目次1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及定义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4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整定计算的有关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继电保护整定的一般规定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7 配电网保护配置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线路保护整定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9 重合闸...........................................................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母线分段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配电变压器保护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备自投..........................................................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配网保护设备整定计算示例(资料性附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馈线自动化配网线路整定计算(资料性附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分布式电源接入对系统保护的影响分析及对策(资料性附录).. (41)前言为发挥好继电保护保障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作用,规范和指导南方电网10kV(20kV)中压配电网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工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组织制定了本原则。

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1、总则 1.1 继电保护是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护电力设备安全的主要装置,是电力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管理规定》,并结合继电保护专业有关规程、规定,编写本运行规定。

 1.2 本运行规定适用于南方电网。

南方电网各级调度机构和接入南方电网的发、输、变、供电单位在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上,应遵守本运行规定。

 2、继电保护运行基本规定 2.1 任何带电的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

 2.2 一次设备停电后不允许在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自行工作,如有需要,必须请示调度批准。

 2.3 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必须及时编制、修编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现场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具体操作。

 2.4 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管理 2.4.1运行中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调整必须征得相应调度机构的当值调度员许可。

未经当值调度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继电保护定值。

 2.4.2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调整,应根据继电保护定值单的要求,按照调度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保证各级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互相配合。

 2.4.3继电保护定值执行完毕后,各运行维护单位认可有定值核对资格的继电保护人员,负责与继电保护装置打印定值进行校对,并按照要求填写回执并签字。

对于新建基建工程,同时要求施工调试单位调试人员签字。

 2.4.4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定值管理制度,厂站运行值班室应保存一份正式的继电保护装置定值单。

 2.5 继电保护的异常、事故处理 2.5.1 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出现异常、告警或动作、跳闸后,厂站运行值班员、保护人员应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2.5.2 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告警、跳闸后,厂站运行值班员应立即将相关保护动作信号及有关情况向相应调度机构的当值调度员汇报,并通知本单位继电保护人员立即处理。

 2.5.3 500k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后,应将保护动作信号、各保护的打印报告、故障录波、事件记录在装置动作后的2小时内,传真至相应调度机构的继电保护部门。

中国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中国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中国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一、引言电网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护电力设备和确保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的作用。

为了保证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的高效可靠运行,制定了以下整定原则。

二、安全性原则1.确保电网继电保护在电力系统异常情况下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故障位置和范围,以保护电力设备免受进一步损害,并防止事故扩大。

2.保证电网继电保护在面对电力系统内部或外部故障时,能够迅速、可靠地进行动作,切断故障电路,阻止电力系统进一步受损,并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运行。

3.电网继电保护的整定参数要符合国家电力系统标准和规范,且要与其他保护设备相配合,形成完善的保护体系,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

三、灵敏性原则1.电网继电保护的整定参数要能够满足对电力系统内部各类故障的快速检测和切除要求,以保障电力系统的快速恢复和稳定运行。

2.在整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电力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和故障概率,合理确定继电保护的动作判据和参数范围,提高保护系统的灵敏性。

3.电网继电保护的整定参数需要经过多次实际运行验证和反复调整,确保其对各类故障的判断和动作响应都能达到精确而迅速的要求。

四、可靠性原则1.电网继电保护的整定参数要能够保证电力系统内的故障能够被准确地检测和切除,而不会误动作或漏动作。

2.在整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电力设备的额定工作条件和负荷变化的影响,合理确定继电保护的整定参数范围,确保其在各种工况下的可靠性。

3.继电保护的设计和整定参数要符合可靠性评定标准和可靠性保证要求,以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和连续供电能力。

五、经济性原则1.在继电保护的整定过程中,要合理评估继电保护设备的成本和效益,优选成本适中、性能较高的保护装置。

2.继电保护的整定参数要避免浪费电力资源,能够满足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需求,提高继电保护的经济性和效益。

3.继电保护的整定参数需要动态调整,根据电力系统运行数据和维护反馈信息,进行定期优化,以保证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和稳定性。

5.0.14.继保技术-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调度通信中心2009.3).

5.0.14.继保技术-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调度通信中心2009.3).

中国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试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009年03月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与定义 (1)3.1 配合 (1)t (1)3.2 重合闸整定时间z4整定计算的有关要求 (2)4.1 对电网接线的要求 (2)4.2 对调度运行方式的要求 (2)4.3 对保护配置的要求 (3)4.4 对联网地区电源的要求 (5)5继电保护整定的规定 (5)5.1 一般规定 (5)5.2 线路保护 (8)5.3 母线和断路器失灵保护 (26)5.4 变压器保护 (27)5.5 35K V及以下保护 (36)中国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1 范围1.1 本整定原则规定了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原则、方法和具体要求。

1.2 本整定原则适用于南方电网3kV ~110kV 电网的线路、母线、变压器、并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站用变和220kV 终端线路、220kV 变压器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

1.3 本整定原则适用于南方电网企业、并网运行发电企业及用户负责继电保护管理和运行维护的单位。

有关规划设计、研究制造、安装调试单位及部门亦应遵守本规定。

1.4 本整定原则以微机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为主要对象,对于非微机型装置可参照执行。

1.5 本整定原则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总调)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整定原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整定原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整定原则,然而,鼓励根据本整定原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整定原则。

DL/T 584-2007 3 kV ~11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59-2007 220 kV ~75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684-1999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GB/T-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调继[2007]7号 中国南方电网220kV-500kV 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原则3 术语与定义3.1 配合电力系统中的保护互相之间应进行配合。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5 装置通用原则
5.1 装置技术要求 5.1.1 环境条件 5.1.1.1 正常工作大气条件
a) 环境温度:-10℃~+55℃; b) 相对湿度:5%~95%(产品内部既不应凝露,也不应结冰); c)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5.1.1.2 正常试验大气条件 a) 环境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5.1.1.3 基准试验大气条件 a) 环境温度:+20℃±2℃;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ICS Q/CSG 110010-2011 备案号: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 110010-2011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Nhomakorabea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power system protection of CSG
2011-12-01 发布
2011-12-01 实施
表征功能动作门槛和延时的定值。 3.13 控制字定值
表征功能投退或方式选择的定值。
4 总则
4.1 本规范旨在通过规范南方电网 10kV~500kV 线路及线路辅助保护、断路器保护、T 区(短引线)保 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低压补偿装置保护、发电机保护、故障录波、行波 测距等装置的通用技术条件、基本要求,提高继电保护设备的标准化水平,为继电保护的制造、设计、 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有利条件,提升继电保护运行、管理水平。 4.2 除满足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外,在南方电网内各电压等级系统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 置,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4.2.1 经国家级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动态模拟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绝缘试验、机械性能试验以及型式 试验等,确认其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4.2.2 继电保护装置的验收应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供货合同的规定,并满足反措等技术要求。 凡在出厂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在厂内处理,并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该产品保证期。 4.2.3 凡经有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明令禁止使用的,或根据运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不正确动作率高且 无改进措施的,或在质量评议中发现重大缺陷的,或拒绝质量评议的,禁止继续入网运行。 4.2.4 设计应满足继电保护有关规程、反措要求,并符合南方电网继电保护相关技术规范中关于典型 保护配置、端子排布置、二次回路设计及组屏的原则标准。 4.2.5 设备供货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电压等级微机保护装置的设计、制造经验,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 文件、ISO-9001 质量认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国家电力行业鉴定证书,并提供在电力系统商业运行 良好的记录。 4.2.6 设备供货供应商应提供保护装置安装调试大纲和装置检验作业模块、正式完整的与现场装置软 件版本相对应的技术说明书(包含保护逻辑、定值清单、整定原则、异常告警说明等内容)、软件版本 及其发展过程;提供现场安装调试规范和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及技术交流培训。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南方电网)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南方电网)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 1 0008—200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2004-03-01发布2004-06-01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颁发《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等十二项生产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生[2004]3号超高压输变电公司、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各子公司:为规范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行为,开展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公司组织编制完成了《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等十二项生产标准,并经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通过,现予以颁布,自二○○四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1. 《变电运行管理标准》2. 《架空线路及电缆运行管理标准》3. 《发电运行管理标准》4. 《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5. 《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6. 《发电厂安健环设施标准》7.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8.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9. 《电气操作导则》10.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1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12. 《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南方电网公司筹备组(代章)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总则4 检验种类及周期5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6 检验仪器仪表的基本要求7 试验回路接线的基本要求8 外部检查9 有关回路的绝缘检验10 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检验11 断路器、隔离开关传动装置及有关二次回路的检验12 有关操作信号设备及其回路的检验13 逆变电源的检验14 装置用高频通道及光纤通道的检验15 整定试验要求16 整组试验17 用一次电流及工作电压的检验18 投入运行前的准备工作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种功能继电器的全检、部检项目附录B(规范性附录)各种继电保护成套装置的全检、部检项目附录C(规范性附录)各类安全自动装置的全检、部检项目附录D(规范性附录)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信息采集系统的全检、部检项目前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目标,确保南方电网连续、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要求,科学地建立和健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体系,特制定本标准。

南方电网调《继电保护及有关二次回路验收规范》

南方电网调《继电保护及有关二次回路验收规范》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有可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 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400-9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范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保安规定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DL/T 559—94 220~50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584—95 3~11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553—94 220~500kV 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DL/T 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623—1997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即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南方电网调〔2007〕5 号
关于印发《继电保护及有关二次回路 验收规范》的通知
各分公司,各省公司:
为了规范继电保护装置的验收,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及有关 二次回路验收及检验质量,特制定《继电保护及有关二次回路 验收规范》。本规范作为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装置及有关二次回 路验收或定检的检验标准,适用于在南方电网内从事二次设备 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的各单位,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继电保护及有关二次回路验收规范
继电保护及有关二次回路验收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二 00 七年六月
- 1-
GB 7261—87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实验方法 GB50172-92 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781-200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南方电网中压配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南方电网中压配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继电保护和安全门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984-2014
高床交流断路器
GB 25284-2010
12kV〜40. 5kV高压交流口动重合器
GB 3804-2004
3. 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NB/T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015-2013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NB/T 33010-2014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
DL/T 584-2007 3kV〜llO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406-2010
交流门动分段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813-2002
12kV高压交流自动重合器技术条件
DL/T 1390-2014
12KV高压交流用户分界开关设备
Q/CSG 1101003-2013 10PV户外柱上开关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10kV (20kV)中压配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1范围
本原则规定了南方电网10kV (20kV)中床配电网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原则、方法 和具体要求。本原则适用于南方电网10kV(2OkV)中压配电网的线路保护、配电变压器 保护、母线分段保护、重合闸及就地重合式配电自动化终端、备白投等设备的继电保护 运行整定。对于3kV〜6kV配电网保护设备可参照执行。本原则以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 为主要对象,对于非微机型装置可参照执行。
3.5分段开关:安装于10kV、20kV配屯线路主T线上,用于隔开线路单相接地故障或相 间短路故障,并保证所属配电线路其它段和用户不受故障波及停电的高压开关设备,包 禽分段负荷开关和分段断路器。
3・6柱上开关:是指安装在柱上的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主要包插柱上断路器、柱上负 荷开关、柱上隔离开关。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南方电网)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南方电网)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 1 0008—200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2004-03-01发布2004-06-01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颁发《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等十二项生产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生[2004]3号超高压输变电公司、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各子公司:为规范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行为,开展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公司组织编制完成了《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等十二项生产标准,并经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通过,现予以颁布,自二○○四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1. 《变电运行管理标准》2. 《架空线路及电缆运行管理标准》3. 《发电运行管理标准》4. 《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5. 《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6. 《发电厂安健环设施标准》7.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8.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9. 《电气操作导则》10.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1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12. 《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南方电网公司筹备组(代章)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总则4 检验种类及周期5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6 检验仪器仪表的基本要求7 试验回路接线的基本要求8 外部检查9 有关回路的绝缘检验10 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检验11 断路器、隔离开关传动装置及有关二次回路的检验12 有关操作信号设备及其回路的检验13 逆变电源的检验14 装置用高频通道及光纤通道的检验15 整定试验要求16 整组试验17 用一次电流及工作电压的检验18 投入运行前的准备工作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种功能继电器的全检、部检项目附录B(规范性附录)各种继电保护成套装置的全检、部检项目附录C(规范性附录)各类安全自动装置的全检、部检项目附录D(规范性附录)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护信息采集系统的全检、部检项目前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目标,确保南方电网连续、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要求,科学地建立和健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体系,特制定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试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OO九年三月目 次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3.1配合 .........................................................................................................................................1 3.2重合闸整定时间z t .................................................................................................................1 4 整定计算的有关要求 . (2)4.1对电网接线的要求 .................................................................................................................2 4.2对调度运行方式的要求 .........................................................................................................2 4.3对保护配置的要求 .................................................................................................................3 4.4 对联网地区电源的要求 (5)5 继电保护整定的规定 (5)5.1一般规定 .................................................................................................................................5 5.2线路保护 .................................................................................................................................8 5.3母线和断路器失灵保护 ....................................................................................................... 26 5.4变压器保护 ........................................................................................................................... 27 5.5 35K V 及以下保护 .. (36)中国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原则1 范围1.1 本整定原则规定了南方电网地区电网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原则、方法和具体要求。

南方电网10kV~110kV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规程

南方电网10kV~110kV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规程

Q/CSG110037-2012 ICS备案号: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方电网10kV~110kV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规程Setting guide for 10kV~110kV power system protection equipment of CSG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总则 (1)4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原则 (1)5整定计算的有关要求 (3)6继电保护整定的一般规定 (4)7线路保护 (6)8自动重合闸 (24)9母线保护 (25)10变压器保护 (26)11母联保护 (31)12低电阻接地系统的电流保护 (32)13并联补偿电抗器保护 (34)14并联补偿电容器保护 (34)15站用变压器保护 (36)继电保护的正确可靠动作对保证电网安全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整定计算是决定继电保护能否正确动作的关键环节之一。

为发挥好继电保护保障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作用,规范和指导南方电网10kV~110kV系统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工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组织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莉、张少凡、杨咏梅、赵曼勇、周红阳、余江、陈朝晖、黄乐、黄佳胤、曾耿晖、王宇恩、孟菊芳、余荣强、罗跃盛、黄健伟、杨旺霞、张薇薇、曹杰、刘顺桂、陈莉莉、宛玉健、邱建、杨令、袁欢、徐凤玲南方电网10kV~110kV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方电网10kV~110kV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原则、方法和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10kV~110kV系统的线路、母线、降压变压器、并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站用变压器和接地变压器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

对于中低压接有并网小电源的变压器及变电站10千伏出线开关以外配电网络保护设备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以微机型继电保护为主要对象,对于非微机型装置可参照执行。

中国南方电网220-500kV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中国南方电网220-500kV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中国南方电网220~500kV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原则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007年11月1. 总则1.1 本整定原则主要依据下列规程,并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编写,作为《220~50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的补充。

引用规程:DL/T 559-94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53-94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 684-1999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1.2 本整定原则适用于南方电网220~500kV系统,南方电网各级调度机构和发、输、变、供电单位以及在南方电网从事继电保护的科研、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1.3 本整定原则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总调)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解释。

2. 基本原则2.1 继电保护整定计算以电网年度运行方式为依据,考虑正常运行方式下被保护设备相邻一个元件检修的方式。

2.2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的运行整定,应以保证电网全局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根本目标。

如果由于电网运行方式、装置性能等原因,不能同时兼顾速动性、选择性或灵敏性要求时,应遵循局部电网服从整个电网、下一级电网服从上一级电网、局部问题自行消化的原则,同时应尽量考虑局部电网和下一级电网的需要。

2.3 保护正常按金属性短路整定,整定配合一般情况下按照相同动作原理的保护装置之间进行配合,保护在定值和动作时间上应遵循逐级配合的原则。

为了保证灵敏度而在定值上无法配合时,可考虑反应同类故障不同原理之间保护配合。

特殊情况下可设解列点。

2.4 双回线环网配合困难时,按正常双回线路及相邻双回线路正常运行,考虑其它相邻一个元件检修的方式进行配合整定。

在平行双回线一回检修时,相邻线的纵联、母差保护应投运,保留运行的一回线路的后备保护延时段在区外发生故障时允许无选择性动作。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1
2
本规范规定了南方电网10kV~500kV线路及辅助保护、断路器保护、T区(短引线)保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低压补偿装置保护、发电机保护等装置以及故障录波、行波测距装置的通用技术要求、直流电源配置要求、二次回路及抗干扰等要求。
3
4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本规范在起草的过程中得到了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和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瑞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丁晓兵、邓小玉、刘千宽、伦振坚、舒双焰、李一泉、周红阳、王斌、赵武智、黄晓胜
电工术语 电力系统保护
GB/T 2900.63-2003
电工术语 基础继电器
GB/T 7261-2008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7268-2005
电力系统二次回路控制、保护装置用插箱及插件面板基本尺求
GB/T 11287-2000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则3
5装置通用原则3
6直流电源配置技术原则17
7二次回路及抗干扰技术要求18

本规范为10~500kV继电保护装置、故障录波装置、行波测距装置及相关回路设计的通用技术要求,是各电压等级继电保护、故障录波及行波测距技术规范的补充,与相应技术规范一起构成完整的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配置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配置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配置技术规范1内容提要一、范围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线路保护 四 主变压器保护 四、主变压器保护五、母线保护、并联电抗器保护、内桥保护六、66kV及以下保护 七、35kV及以下保护 八、故障录波器 九、行波测距装置2一、范围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南方电网10kV 500kV系统继电保护的配置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南方电网10kV~500kV系统继电保护的配置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10kV~500kV系统新建工程及相关设备继电保护装 置 扩建及技改工程可参照执行。

置,扩建及技改工程可参照执行。

3内容提要一、范围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线路保护 四 主变压器保护 四、主变压器保护五、母线保护、并联电抗器保护、内桥保护六、66kV及以下保护 七、35kV及以下保护 八、故障录波器 九、行波测距装置4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5145-2008 输电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478-2010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769-2001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5218-2005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6-2001 5136 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火力发电厂 变电所 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500kV变压器保护及并联电抗器保护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500kV母线保护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220kV线路保护技术规范5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南方电网220kV变压器保护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220kV母线保护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10kV~110kV线路保护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10kV~110kV元件保护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故障录波及行波测距装置技术规范6内容提要一、范围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线路保护 四 主变压器保护 四、主变压器保护五、母线保护、并联电抗器保护、内桥保护六、66kV及以下保护 七、35kV及以下保护 八、故障录波器 九、行波测距装置7三、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 三 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8三、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 三 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1.线路应至少装设两套完整的、各自独立的主后一体化全线速动微机保护,原则上配置两 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南方电网10-110kV继电保护检验规范(2012年版)

南方电网10-110kV继电保护检验规范(2012年版)

Q/CSG —ICS备案号: 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方电网10~110kV 继电保护检验规范Q/CSG—目次前言 (2)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总则 (1)4作业风险控制 (1)5 110KV线路间隔保护检验 (3)6 110KV母线保护检验 (20)7 110KV主变间隔保护检验 (29)8 110KV独立母联分段保护检验 (39)9 10KV-110 KV公用部分验收 (46)10 10~35KV间隔保护检验 (50)附录A 110KV线路间隔保护检验文档 (60)附录B 110KV母线保护检验文档 (88)附录C 110KV变压器间隔保护检验文档 (117)附录D 110KV独立母联(分段)间隔保护检验文档 (161)附录E 10-110KV公用部分验收文档 (176)附录F 10~35KV线路(母联)间隔保护检验文档 (187)附录G 10~35KV电容器间隔保护检验文档 (203)附录H 10~35KV电抗器间隔保护检验文档 (219)附录I 10~35KV站用变、接地变、曲折变间隔保护检验文档 (235)附录J 35KV母差保护检验文档 (251)IQ/CSG—前言为规范南方电网10-110kV系统继电保护保护验收及定期检验,指导现场检验作业,提高检验质量,特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负责起草,广东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广西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云南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贵州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海南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广州供电局、东莞供电局、肇庆供电局、清远供电局、南宁供电局、昆明供电局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主要起草人:丁晓兵、李妍红、雷宇、朱昌学、徐锡斌、张建华、彭业、赵曼勇、周红阳Q/CSG—南方电网10~110kV继电保护检验作业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10-110kV线路间隔、母线保护、变压器间隔以及母联(分段)保护的验收及定期检验。

调继2007-8号文_《南方电网500kV继电保护通道规范》附件

调继2007-8号文_《南方电网500kV继电保护通道规范》附件

附件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通道规范1技术规范1.1基本要求1.1.1线路保护通道的配臵应符合双重化原则,保护接口装臵、通信设备、光缆或直流电源等任何单一故障不应导致同一条线路的所有保护通道同时中断。

1.1.2配臵两套主保护的线路,每套主保护的通道应按“光纤”+“光纤”注1、“光纤”+“载波”或“光纤通道自愈环”方式配臵双通道。

配臵3套主保护的线路,应至少有1套主保护按“光纤”+“光纤”、“光纤”+“载波”或“光纤通道自愈环”方式配臵双通道。

1.1.3 光纤电流差动保护禁止采用光纤自愈环方式。

1.1.4 远跳通道宜独立于线路差动保护通道。

1.1.5不同保护通道使用的通信设备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1.1.5.1 保护通道采用两路复用光纤通道时,不同光端机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1.1.5.2 保护通道采用一路复用光纤通道和一路复用载波通道时,光端机与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1.1.5.3 保护通道采用两路复用载波通道时,不同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

1.1.6 线路保护采用复用通道时,不同保护使用的接口设备可共同组屏。

在具备两套通信电源的条件下,通信机房内保护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1.1.6.1通信机房内保护数字接口装臵应与提供该通道的通信设备使用同一路(同一套)直流电源。

1.1.6.2 线路配臵两套主保护时,保护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a)两套主保护均采用单通道时,每个保护通道的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b)两套主保护均采用双通道时,每套主保护的每个保护通道的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c)一套主保护采用单通道,另一套主保护采用双通道时,采用双通道的主保护的每个保护通道的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同时应合理分配采用单通道的主保护的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

1.1.6.3线路配臵三套主保护时,保护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a)三套主保护均采用单通道时,允许其中一套主保护的数字接口装臵与另一套主保护数字接口装臵共用一路(一套)直流电源,但应至少保证一套主保护的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与其它主保护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互独立;b)一套主保护采用双通道,另外两套主保护采用单通道时,采用双通道的主保护的每个保护通道的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两套采用单通道的主保护的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c)两套及以上主保护采用双通道时,每套采用双通道的主保护的每个保护通道的数字接口装臵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独立,采用单通道的主保护的数字接口装臵可与其它主保护的数字接口装臵共用一路(一套)直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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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保证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稳定运行及发输配电设备的安全,提高南方电网继电保护的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继电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1.3本规定适用于南方电网。

南方电网各级调度机构和发、输、变、供电单位以及在南方电网从事继电保护的科研、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2继电保护专业机构2.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是一个有机整体,继电保护专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2南网总调设继电保护管理机构,代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行使继电保护专业管理职能。

2.3各省(区)电网公司中调应设相应的继电保护管理机构,行使对本省(区)电网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职能。

2.4超高压公司应设继电保护专责或兼职人员,负责超高压公司的继电保护统筹管理工作。

2.5各供电部门(超高压局)应设专门的继电保护管理机构或继电保护专责,负责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以及整定计算等工作。

2.6接入南方电网的发电企业,应设专门的继电保护管理人员负责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整定计算等工作。

2.7南方电网总调、省(区)电网中调(超高压公司)、供电部门(超高压局)或发电企业的继电保护管理机构或专责,在专业管理上依次为上下级关系,下级接受上级的业务领导。

2.8各单位应加强对继电保护工作管理,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推行标准化管理,并实行目标考核,防止由于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等恶性事故发生。

2.9各级领导应重视继电保护队伍建设,加强继电保护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相对稳定,并不断培养新生力量。

3职责划分3.1南方电网总调继电保护管理机构职责3.1.1负责南方电网继电保护的专业管理工作,对分、子公司及电厂的继电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3.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负责编制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制度。

提出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考核目标,并制定考核办法等。

3.1.3负责组织发布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信息,包括继电保护动作统计分析,月度运行简报及继电保护半年度和年度总结报告。

3.1.4组织制定电网重大和具有共性的继电保护专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3.1.5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由设备产权单位提出的继电保护技改项目的专业审核。

组织编制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的反事故措施并监督实施。

3.1.6负责组织研究和推广继电保护新技术,开展继电保护技术信息交流和继电保护新技术培训工作。

3.1.7负责南方电网继电保护的技术监督工作。

3.1.8参与有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提出评价意见及整改措施。

3.1.9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工作。

负责处理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3.1.10参与调度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技改工程继电保护的可研、初设、配置及选型、招投标、设计审查, 参与超高压系统远景及近期规划。

3.1.11负责制定南方电网500kV系统继电保护的整定原则。

3.1.12负责确定南方电网500kV系统继电保护配置及选型技术原则,并参与新设备选型工作。

3.2各省(区)电网中调继电保护管理机构职责3.2.1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条例、制度等。

负责落实总调制定的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负责本公司继电保护工作的专业管理,及时向总调反映本公司继电保护运行管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根据上级继电保护管理规定制定本省(区)的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3.2.2确定调度管辖范围内(除500kV系统外)系统继电保护配置。

3.2.3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工作,定期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3.2.4按整定范围处理有关继电保护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3.2.5参与有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及试验工作,作出评价,制定对策。

3.2.6监督本公司各类继电保护产品质量和状况,并定期向总调继电保护处和本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各类保护装置质量状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3.2.7按规定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半年度、年度总结。

并按总调继电保护处的要求及时上报继电保护的动作情况及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分析报告。

3.2.8定期修编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报总调继电保护处备案,并监督执行。

3.2.9参加或组织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改造工作。

3.2.10参加或组织调度管辖范围内新、扩建工程继电保护的招投标、设计审查、超高压系统远景及近期规划的讨论。

3.2.11组织开展继电保护的技术监督工作。

3.2.12组织继电保护专业培训工作。

3.2.13执行上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专业工作。

3.3超高压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职责3.3.1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条例、制度等。

负责落实总调制定的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负责超高压公司继电保护的管理工作。

3.3.2参加或组织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的调查、分析及试验工作,作出评价,制定对策,并将事故分析报告报相关调度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3.3参加或组织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改造工作。

3.3.4制定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报相关调度继电保护管理机构备案,并监督实施。

3.3.5参加或组织所辖范围内新、扩建工程继电保护的招投标、设计审查。

3.3.6负责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的备品备件管理,并将备品备件情况报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3.7负责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的异常及缺陷的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结果及时向相关调度继电保护管理机构报告。

3.3.8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定检计划,监督实施,并将年度定检计划报相关调度继电保护管理机构备案。

3.3.9负责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专业培训工作。

3.3.10执行上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专业工作。

3.4供电部门(超高压公司各局)继电保护管理职责3.4.1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有关继电保护专业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等,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有关技术措施。

根据上级继电保护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3.4.2对所辖范围的继电保护装置实行从工程设计、选型、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的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图纸资料及运行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定级记录本),负责辖区内下一级(包括用户发电厂、变电所)的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上级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4.3负责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专业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3.4.4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更新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严把继电保护配置及装置的选型关。

3.4.5负责收集本单位继电保护动作后的保护动作情况、保护打印报告、录波图等,并按调度管辖范围及时上报上一级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4.6负责处理本单位日常继电保护的运行工作,及时掌握装置异常情况,并进行分析处理。

3.4.7负责组织编写继电保护的现场运行规程,并组织现场运行值班人员的继电保护培训工作,使值班员做到能正确地投、退保护,在继电保护出现异常情况或继电保护动作后能准确地记录动作信号,并立即向有关调度部门汇报。

3.4.8负责制定所管辖范围继电保护的年度定检计划,报上级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备案,并认真落实,按要求完成。

3.4.9负责安排落实本单位每年继电保护的技改、反措工作,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制订每年继电保护技改、反措计划并上报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4.10负责填写每月继电保护动作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4.11对本单位负责整定计算的继电保护设备(按运行管理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整定计算,做到计算稿有人审核,保护整定值有人签发批准。

编制整定方案,编写保护运行说明及向有关单位提供综合阻抗。

协调好下一级整定计算交界点的定值配合,督促、检查、指导下一级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工作。

负责整理并保管相关继电保护整定计算部门下发的定值单,若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继电保护整定部门联系处理。

3.4.12对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定值每年应至少核对两次。

3.4.13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人员和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专业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技术问答和技术考核。

3.4.14执行上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继电保护专业工作。

3.5发电厂继电保护管理职责3.5.1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有关继电保护专业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等,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有关技术措施,对所辖范围的继电保护装置实行从工程设计、选型、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的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图纸资料及运行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定级记录本)等 。

3.5.2负责本厂继电保护专业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按期完成。

3.5.3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更新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严把继电保护配置及装置的选型关。

3.5.4负责收集本单位继电保护动作后的保护动作情况、保护打印报告、录波图等,并及时上报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5.5负责组织编写继电保护的现场运行规程,并组织现场运行值班人员的继电保护培训工作,使值班员做到能正确地投、退保护,在继电保护出现异常情况或继电保护动作后能准确地记录动作信号,并立即向有关调度部门汇报。

3.5.6负责制定本厂继电保护每年的定检计划,报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备案,并认真落实,按要求完成。

3.5.7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制订每年继电保护技改、反措计划并上报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5.8负责填写每月继电保护动作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5.9对本单位负责整定计算的继电保护设备(按运行管理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整定计算,做到计算稿有人审核,保护整定值有人签发批准。

编制整定方案,并向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提供综合阻抗。

3.5.10负责整理并保管由总调或相关继电保护部门下发的定值单,若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继电保护整定部门联系处理。

3.5.11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人员和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专业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技术问答和技术考核。

3.5.12执行上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继电保护专业工作。

4整定管理4.1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应以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目标,执行局部服从整体、下一级电网服从上一级电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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