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8•【字号】豫政办〔2016〕226号•【施行日期】2016.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2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28日河南省“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状一、社会经济状况我省位于中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总面积16.7万平方公里。
2015年末全省总人口10722万人,常住人口9480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1470万人,占比为13.71%。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85%。
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37010.25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4426.96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25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835元。
二、医疗卫生状况(一)卫生资源拥有量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1397个,其中,医院152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709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74个,其他卫生机构310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8.96万张;卫生计生人员77.13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1.96万人,执业(助理)医师19.86万人,注册护士20.54万人,乡村医生10.64万人,卫生员1.01万人。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施方案(2篇)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建设1. 提供充足的基础设施: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确保其具备适宜的场所、设备和设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
2. 加强卫生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对基层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形成一支稳定、专业的医护队伍。
3. 推动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电子病历、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等,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1. 新建、扩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时,注重人员培训: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对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医疗技能和管理能力。
2. 加强对在岗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通过组织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其服务质量和能力。
3. 引进高水平医疗人才:通过引进高水平医疗人才,增加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水平。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与服务1.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可及性。
2. 强化医患关系的管理: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对医患矛盾的化解和处理,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和稳定。
3. 加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制定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方案,合理调配医疗资源,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作。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升1.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科医疗服务:通过推动全科医生培养和培训,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科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2. 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专科服务:通过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专科服务的支持和补贴力度,增加专科医疗资源的供给,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
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4年3月26日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改革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2〕33号)以来,经过1年多的试点,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巩固扩大改革成效,现就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实施方案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1.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具体措施1.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鼓励大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下沉。
(2)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解决基层医疗资源不足问题。
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2.改革医疗保障制度(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负担。
(2)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个人购买,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3)推进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
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力度,确保他们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改革药品供应保障体系(1)改革药品采购制度,降低药品价格。
实行集中采购、带量采购等方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2)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3)完善药品供应链,提高药品供应效率。
优化药品供应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成本。
4.改革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体系(1)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建立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信用评价,激励诚信行为。
(3)完善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保障医患权益。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体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2021-2022年):重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11•【字号】郑政办〔2024〕22号•【施行日期】202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郑政办〔2024〕22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11日郑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68号),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郑州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执法为民、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统筹协调原则,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到2025年年底,全市各层级行政执法部门协调并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9.22•【字号】豫卫妇社[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妇社[2009]4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根据国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到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在全省积极实施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干预措施效果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郑政办[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五月五日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10〕5号),现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
强化政府责任,实行全市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共同参与,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2.坚持公益性质,注重社会效益。
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扩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让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明显的实惠。
3.坚持从市情出发,统筹兼顾。
结合我市实际,用好现有的各项政策,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解决好改革中的各种问题,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财政补偿、药物制度、保障制度和管理体制等综合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焦政文44号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7月19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文件焦政文…2010‟4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涉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涉及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廉价、便捷、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范围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基本原则:政府主导,有序推进。
按照公益性方向,强化政府职责,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扩大服务,降低药价。
确保人民群众人人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从降低药品价格中得到明显的实惠。
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综合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新的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改革目标: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素质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实现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改革范围:全市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及其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一)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密度等情况,本着便捷、高效的原则做好区域规划,合理设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立1所卫生院,一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人口较多、区域较大、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设臵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禁随意增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实施意见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卫生厅文件河南省财政厅豫编办〔2010〕2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编办、卫生局、财政局:现将《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09〕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9〕56号)精神,规范和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作用,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应当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分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服务网络,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乡镇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载体,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
第五条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方便农村居民就医的要求,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人员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政府对其实行核定收支,绩效补助。
第二章职能配置第六条乡镇卫生院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为服务对象,负责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综合性服务,一般不向医院模式发展。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政策。
(二)根据当地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协助当地政府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8.31•【字号】豫发改设计〔2015〕1013号•【施行日期】2015.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15〕1013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你厅《关于转报河南省卫生厅统计信息中心〈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豫卫规划[2015]2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修订版。
二、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主要建设内容:1、按照“两地三中心”的模式建设全省统一的云中心。
云中心(数据与应用)、备份云中心(数据与应用)、异地数据备份中心(数据备份),云中心和备份云中心部署在郑州市省卫计委现有机房内,异地数据备份中心部署在信阳市。
2、基于SAAS模式建设省市两级统一管理应用系统。
包括:HIS、公共卫生、新农合、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本药物监管、医改监测与医疗服务监管、卫生统计分析、卫生人力资源、卫生财务管理、卫生科教管理、卫生综合服务及卫生公共门户服务等。
3、云环境下的管理平台和IT运维监控平台。
建设对基础架构、应用服务和业务服务的管理内容为主旨的云管理平台和IT运维监控平台,并提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的访问平台。
三、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各系统工艺技术方案和主要软、硬件选型。
四、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做好与中原计算云、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云平台等相关网络、系统的衔接。
五、应依据专家意见和软、硬件订货情况以及外部条件进一步优化有关设计,以确保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六、总概算核定为22957万元。
2015年8月31日。
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我国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渠道。
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能力、服务质量、设备设施、人员待遇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为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家开展了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
二、目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主、以家庭为基础的健康服务中心转变,形成科学、合理、高效、健康的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实施方案1. 加强机构建设(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要按照服务对象的分布和需求,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和情况,科学合理规划和配套建设。
(2)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县区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康服务中心。
2. 提高医务人员素质(1)对医务人员进行规范职业培训和进修,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2)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改善医疗服务条件(1)加强医疗设施设备建设,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设备和设施,提高医疗服务条件。
(2)建立信息化服务体系,推广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信息技术应用,提供全面、精准、高效的医疗服务。
4. 优化医疗服务流程(1)建立预约挂号、分诊、医生查房、诊疗、药房发药等完善的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加强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减少因疾病引起的社会和家庭负担。
四、保障机制(1)加强资金投入,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对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支持。
(2)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防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
(3)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总结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不仅是顺应新时代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迫切要求。
2024年医疗体制改革方案出台
改革的需求和紧迫性
医疗资源分配不均, 城乡差距大
医疗服务质量参差 不齐,亟需提高
医疗保障体系不完 善,需扩大覆盖面
医疗费用高昂,患 者负担重
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
降低医疗费用
促进医疗资源公 平分配
加强医疗保障制 度建设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扩大医保覆盖范围,确保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提高医保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制度,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防止浪费和滥用,确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续。
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加大医学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医疗队伍整体素质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药品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
保障措施:提供充 足的医疗资源,提 高医疗服务的可及 性和质量
监督机制:建立完 善的监督体系,确 保医疗体制改革的 顺利实施
资金保障:提供足 够的财政支持,确 保医疗体制改革的 资金需求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添加标题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通过改革,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添加标题
降低医疗费用:通过整合医疗资源,降低医疗成本,使患者能够享受到更加经济实惠的医疗 服务。
添加标题
促进医疗资源公平分配:改革将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地区倾斜,缩小城乡医疗资源差 距,促进医疗资源公平分配。
建设内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
建设方式:通过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保障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顺 利实施
鼓励社会办医
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和个人 投资医疗事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加快推进我省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以及全国和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县级医院启动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
2018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
各省辖市在城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在县域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
巩固和发展医联体和远程医疗,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明显增强,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郑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郑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为了推动郑州市机构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政府效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本次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优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具体包括,精简机构设置,优化机构职能,提高政府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二、具体举措。
1. 精简机构设置。
根据市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调整方案,对市直部门进行梳理,取消冗余部门,合并重复职能,实现机构设置精简化。
同时,对各区县政府机构也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机构设置合理、职能清晰。
2. 优化机构职能。
在精简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各部门职能进行梳理和优化,明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避免职能交叉和工作盲区,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能。
3. 提高政府效能。
加强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督促各部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4. 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强政务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工作,增强对政府的信任。
同时,加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多元化的政府服务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5.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通过机构改革,推动政府职能由传统的行政管理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更加注重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设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2. 完善配套政策。
及时出台配套的政策文件,为机构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3.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机构改革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机构改革,预期可以实现政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政府职能更加聚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9•【字号】郑政办[2010]46号•【施行日期】2010.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10〕46号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行政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二)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重点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服务业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三)统筹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发展,负责发展政策制定,指导规划编制实施,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四)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县(市、区)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施方案(3篇)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___抓紧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工作方案___》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夯实基层基础,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民生工程,决定在继续实施医改等四大民生项目的基础上,再办一批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实事,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列为当前应抓紧落实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之一,并纳入打好五大战役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对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卫生发展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加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实施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及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网底建设。
(一)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底前完成___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含漳平市d级危房拆建项目___个),该项目总投资___万元,建设规模___万平方米。
二是底前完成___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___万元。
三是底前完成___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及环境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___万元,建设规模___万平方米。
四是底前完成___个d级危房拆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___万元,拆除及新建面积___万平方米。
五是___年再安排___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
(二)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及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
底前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放置计算机等硬件设施所需要的办公桌椅等;___年___月底前,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社保卡就诊一卡通改造,确保社保卡能够作为就诊卡使用;___年___月底前,完成市级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并接入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24•【字号】豫政办〔2017〕76号•【施行日期】2017.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7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包括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主要目标。
按照“改体制、建机制、优秩序、控费用、强考核”的思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着力推进管理、补偿、价格、编制人事、收入分配、考核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到202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就诊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郑州市医共体实施方案
郑州市医共体实施方案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资源的不断优化,医共体已成为当前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医疗资源较为丰富,但在医疗服务的均衡性和协同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因此,制定郑州市医共体实施方案,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背景分析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医疗资源相对较为集中。
但是,由于医疗资源的不均衡分布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同性不足,导致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医共体,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实施目标1. 建立覆盖全市的医共体网络,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2.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减轻大医院的就诊压力;3. 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4. 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同合作,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实施步骤1. 建立医共体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协作机制;2. 制定医共体服务标准,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3. 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互通;4. 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和交流,提高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5. 加强医共体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医共体的持续发展。
四、实施保障1. 政策保障:加大对医共体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2. 法律保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共体的权利和义务;3. 技术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4. 人才保障: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五、实施效果1. 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缩小医疗资源的差异性;2. 减轻大医院的就诊压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3. 提高患者满意度,增强市民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和依赖;4. 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六、总结通过制定郑州市医共体实施方案,将有利于促进医疗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实现医疗服务的均衡和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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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10〕5号),现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
强化政府责任,实行全市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共同参与,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2.坚持公益性质,注重社会效益。
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扩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让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明显的实惠。
3.坚持从市情出发,统筹兼顾。
结合我市实际,用好现有的各项政策,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解决好改革中的各种问题,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财政补偿、药物制度、保障制度和管理体制等综合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到2011年6月底前,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城乡居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效减轻。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是落实补偿机制和推进综合改革的前提条件。
要坚持公益性方向,把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政府负责保障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
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政府投资所建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品、财产“五统一”一体化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逐步实行一体化管理。
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覆盖区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委托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任务,满足本辖区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依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及辖区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情况,由编制部门分类核定所需要的人员编制。
乡镇卫生院编制按照《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豫编办〔2010〕20号)规定,实行总量控制,统筹调剂。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郑政〔2007〕5号),按照工作需要实行定编定岗。
各县(市、区)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的岗位设置,组织实行全员聘用,竞聘上岗,择优录取,合同管理,并要对未聘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三)推进分配机制改革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服务的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前三年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核定。
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为基础的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制度,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财政、人社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考核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任务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职工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
(四)推进政府补偿机制改革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格界定功能和工作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中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各县(市、区)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
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政府对核定的收支差额给予全额补助。
各县(市、区)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县(市、区)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所需经费的主要责任。
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任务,政府对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偿。
政府对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给予适当补助。
(五)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继续在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我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我市开展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
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按照河南省规定,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招品种规格、招数量、招价格、招厂家,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市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根据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和价格调整情况,适时调整销售价格。
(六)推进人才保障机制改革制定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优惠政策,选拔优秀的医科院校毕业生,并采取措施吸引省内外医疗卫生人才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等政策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
依托医学院校或专门培训机构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通过建立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制度,使市、县级公立医院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定期到基层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三、实施步骤(一)筹备启动(2011年1月1日-2011年4月30日)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制定《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广泛征求省、市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正式下发实施。
要求市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细化包括编制核定、人员分流安置、绩效考核、收支核定等改革措施实施细则,并层层动员,全面安排部署。
(二)全面实施(2011年5月1日-2011年6月30日)各县(市、区)组织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制订工作;组织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聘用工作;妥善安置在编、在册未聘富余人员,落实相关政策;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核定工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实行绩效工资。
要求各县(市、区)要突出基层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分配、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县(市、区)作为此次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制订改革方案,用好现有政策,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解决好改革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三)督导考核(2011年7月1日-2011年12月31日)2011年下半年,市医改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委局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成立督导检查队伍,分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市级补助经费分配依据。
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大力度,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综合改革措施工作指标贯彻落实,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防止工作滑坡、回潮。
四、保障措施(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作。
市医改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各级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突破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财力保障,严格资金管理。
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要优先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三)加强督导监管,确保规范运行。
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县(市、区)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综合督查,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医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违纪违规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动员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直接涉及到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基层医务人员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正确认识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增强医务人员信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