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试制度(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3.22•【字号】川教[2007]67号•【施行日期】200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教[2007]67号)各市、州教育局: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教育部有关中小学评价与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四川省教育厅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一、总体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发展。
改变以升学考试各科分数简单相加作为评价学生和升学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起来,作为评价学生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2、分散考试时间,减少考试次数,下放考试组织权,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3、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改革考试内容,杜绝考试内容中的“繁、难、偏、旧”现象。
二、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办法将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1、考试及考查科目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开设的其它科目。
【管理制度)学生考试工作及有关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制度)学生考试工作及有关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学生考试工作及有关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壹条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壹,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风和学风,关系到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因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第二条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诚信、严肃、严谨、严格的工作作风。
第三条凡本校于籍全日制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且得到相应的评定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业认定资格。
第四条为了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壹章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学校考试工作于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系、部由负责教学的部门领导依照本办法、教学计划及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考试期间,学校主管教学校长任主考,教务处处长任副主考;根据全校考试工作需要,由教务处负责、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领导和各系、部领导组成考试工作巡视组,对全校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于期末考试前,各系、部要召开期末考试工作会议,包括任课教师、辅导员参加的监考人员会议和学生动员会,研究部署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等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学生班级应召开“严肃考风考纪”的主题班会,开展考风宣传和教育活动,于全校树立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二章考务工作第七条考试时间1.考试时间根据学期校历安排,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考试,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考试的,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到教务科备案。
2.考试日程按上、下午各壹个时段来安排。
笔试时间规定为120分钟,特殊考试形式和时间依据内容确定。
3.系级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壹协调安排,考试安排确定后务必以书面形式提前2周上报到教务科且发送到关联出题系部。
学校考试制度
学校考试制度学校考试制度是指学校为了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能力而设立的一套考试规则和制度。
它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对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效果和学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校考试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考试类型学校考试制度通常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月考、周考等多种类型的考试。
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是学年内最重要的两次考试,主要考察学生对一学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月考和周考则是为了更好地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学校考试制度涵盖了各个学科的考试科目和内容。
普通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主要学科。
考试内容主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确定,涵盖了各个学科的基础知识、理论与实践能力。
三、考试形式和要求学校考试制度中的考试形式和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
普通包括笔试、口试、实验考核等形式。
针对不同学科和不同年级的特点,考试要求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语文考试中,除了对学生的阅读、写作、翻译等能力进行考核外,还会注重学生的语法和词汇掌握情况。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学校考试制度中,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也需要明确规定。
普通来说,学校会提前通知学生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便学生有足够的准备。
考试时间普通在上午或者下午进行,考试地点则是学校的教室或者专门的考试场所。
五、考试评分和成绩发布学校考试制度中,考试评分和成绩发布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学校通常会根据考试的难度和学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评分,并将成绩及时发布给学生和家长。
成绩的发布可以通过学校的官方网站、学校通知、成绩单等方式进行。
六、考试监督和防做弊措施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学校考试制度中通常会有考试监督和防做弊措施。
学校会派出专门的监考人员,负责考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考试过程的规范和公正。
同时,学校也会采取一些防做弊措施,例如禁止携带通讯工具、限制考场内的交流等。
七、考试反馈和复议机制学校考试制度中应该设立考试反馈和复议机制,以便学生和家长了解自己的考试成绩和表现,并有机会提出复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12.07•【字号】川教[2010]230号•【施行日期】2010.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230号)各市(州)教育局: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教育厅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建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2010〕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2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生(课改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功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课程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其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毕业的主要依据,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将逐步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凡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省的没有同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应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校考试制度
学校考试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考试制度是指学校为了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发展而设立的一套考试规则和流程。
它对于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考试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考试类型1. 期中考试:每学期中间进行的一次考试,旨在评估学生对前半学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2. 期末考试:每学期末进行的一次考试,评估学生对整个学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3. 摹拟考试:摹拟真实考试环境,旨在匡助学生熟悉考试流程和提前预习考试内容。
4. 竞赛考试:面向全校学生的竞赛性考试,旨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竞争意识。
三、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学校会提前发布考试时间表,确保学生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2. 考试科目:根据课程设置,将考试科目划分为不同的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
3. 考试地点:学校会统一安排考试地点,保证考试环境的肃静和公平。
4. 考试时长:根据科目的难易程度和内容的多少,学校会合理安排考试时长,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试卷。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1.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将根据各科目的教学大纲和学习目标确定,覆盖学生所学的知识点和技能。
2. 考试形式:考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以全面评估学生的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
3. 考试要求:学校会在考试前明确告知学生考试要求,包括作答规范、字数限制、时间分配等。
五、考试评价与成绩发布1. 考试评分:学校会根据设定的评分标准对学生的试卷进行评分,确保评分的公正和客观性。
2. 成绩计算:学校会根据不同科目的考试成绩和权重计算学生的总评成绩,以反映学生的综合学习情况。
3. 成绩发布:学校会在一定时间内发布考试成绩,通常以班级或者个人形式发布,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学习成绩。
六、考试管理与监督1. 考场管理:学校会安排专门的考场管理员,负责考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督。
2. 考试做弊防范:学校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随机坐位安排、监考人员巡视等,严厉打击考试做弊行为。
学校考试制度(3篇)
学校考试制度1、每次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登分、统计,均确保无作弊行为。
否则予以重罚。
2、学部组织的考试,试卷由学部请外校骨干老师出题,确保试卷不泄密和难易适当,以比较准确地衡量出教师的教学成绩和学生的学习成绩。
3、学部组织的考试,一律由非任课老师监考。
考场上,纪律严明,学生不作弊。
必要时,让任课老师和学生一起参加考试,以促进教师钻研教材,提高水平。
4、学部组织的考试,由非任课老师阅卷、登分并统计成绩。
5、要控制学部组织的考试次数。
6、每次考试后,学部、任课老师做好质量分析。
学部要开好总结大会,表扬学习好的同学和质量高的班级,不断调动师生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
7、对考试作弊的学生严肃处理,必要时开除;对考试作弊的教师给予辞退;对失职或者泄密的领导、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8、平时,任课老师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练习时,也要确保学生不抄袭。
9、校长对各学部组织的考试认真督查,列入对学部的考核。
学校考试制度(2)是指学校为了评估学生学习成绩和能力而设立的一系列考试规定和程序。
学校考试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考试来衡量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以便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习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学校考试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考试时间和安排:学校会规定每学期的考试时间和安排,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等。
2. 考试科目:学校根据课程设置和学生年级要求确定考试科目,通常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学科,以及其他选修科目。
3. 考试形式:学校考试形式有多种,包括笔试、口试、实验报告等,根据不同学科和能力要求而定。
4. 考试内容:学校根据各科目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通常包括基础知识、理解与应用、分析与判断等多个层次。
5. 考试评分和成绩:学校会对学生的考试答卷进行评分,一般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评分方法。
学校还会根据学生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和排名等,用于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相对位置。
6. 补考和重修:学校考试制度还规定了补考和重修的规定,对于未通过考试或者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以给予一定的机会进行补考或者重修课程。
学校周测和月考制度考试制度(学校制度建设必备)
周测、月考制度
1、各任课教师要按要求及时组织周测及月考,进行成绩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2、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大周进行一次周测,各科按教学进度及时组织单元检测,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月考;周测、单元检测有年级组自行安排,月考有教务处统一组织。
3、周测考试时间一般为40分钟---60分钟,题目以课本或练习册的学习资料上做过的例题、作业题、练习题等基础题为主,范围为本周所学内容;月考考试时间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为60分钟,三到七数学80分钟,语文90分钟,其余学科为40分钟,考试范围为本月所学内容。
4、周测、月考结束后,教师可以用喜报、小红花、小星星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月考结束后,年级组组织成绩表彰会,对学生进行表彰奖励,以此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营造良好的学风。
5、年级组长负责周测、单元检测的考核,教务处对该项工作进行抽查。
6、年级组长为每位教师建立周测、单元检测档案,把每个教师的周测、单元检测试卷按周次、单元整理好,装入档案袋存教务处,备教务处检查。
7、周测、单元检测以10分分值纳入教师常规考核,每少组织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入学考试规章制度写作
入学考试规章制度写作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 入学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办公室提前通知,考生必须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迟到者不
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一般为上午8:30开始,下午12:30结束。
2. 考试地点一般为学校指定的考场,考生需提前到达考场,按照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就座。
二、考试要求
1. 考试期间严禁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经发现作弊行为,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2. 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做违规动作,否则将被警告
或取消考试资格。
3.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及时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妨碍他人休息或复查试卷。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1. 入学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具体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由招生办公
室提前通知。
2. 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部分科目可能设有口试或面试环节,考生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3. 考试内容涉及到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考生需认真复习和准备,以确保取得优异成绩。
四、考试成绩和录取
1. 入学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查询成绩。
2. 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将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入
选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道并办理入学手续。
五、其他规定
1. 考试期间,考生需保持考试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废纸或弃置垃圾。
2. 考试期间严禁吸烟,大声喧哗或攀谈,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以上为入学考试的规章制度,希望考生能够按照规定认真备考,遵守考场纪律,取得良好
成绩。
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入学考试,顺利升入理想的学校!。
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为深入推进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建立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保证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因时间原因,2011年12月高二年级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阅卷由各市(州)组织,省教育厅对试卷评阅质量进行抽查,达不到评卷质量要求的市(州)将责令重新评阅,并进行通报批评。
从2012年起,逐步实行省上统一阅卷。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一、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必要性和政策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统一指导下,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评价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质量的终结性水平考试;是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重要标准,是普通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也是高等院校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和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监测高中教育质量,促进普通高中加强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新课程实验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改善和优化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促进不同水平普通高中公平协调发展;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评价和改进教学,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考试制度
学校考试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考试制度是指学校为了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能力水平而设立的一套考试规则和流程。
通过考试,学校可以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展,并为学生提供进一步的学习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考试制度的各个方面,包括考试类型、考试安排、考试内容、评分标准等。
二、考试类型1. 期中考试:每学期中进行一次,主要考察学生对前半学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2. 期末考试:每学期末进行一次,主要考察学生对整个学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3. 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真实考试环境,帮助学生熟悉考试形式和提前预习。
4. 月考:每月进行一次,考察学生对近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5. 小测验:每周进行一次,考察学生对当周所学知识的理解情况。
三、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学校会提前发布考试时间表,确保学生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2. 考试科目:根据学科设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
3. 考试地点:学校会根据班级和科目安排相应的考试教室。
4. 考试须知:学生需要按时到达考场,携带好所需的文具和考试材料。
迟到或未携带必要物品可能会影响考试成绩。
四、考试内容1. 选择题: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 填空题:要求学生准确填写答案,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程度。
3. 解答题:要求学生详细阐述问题,展示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4. 实验题:适用于科学实验类课程,要求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和数据分析。
五、评分标准1. 选择题和填空题:根据答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一般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2. 解答题:根据答案的完整性、逻辑性、条理性和语言表达进行评分,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
3. 实验题:根据实验操作的准确性、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进行评分。
六、成绩通知与反馈1. 成绩通知:学校会在考试后的一定时间内发布成绩通知,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情况。
2. 成绩反馈:学校会组织班级或个别的成绩反馈会议,向学生解释成绩的含义,并提供学习建议和改进方向。
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精选10篇)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关于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吧,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了提高教学量,科学地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等人员组成。
学校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等。
第二章考试命题第二条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提高考试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单元检测及期中和期末测试均依照教育局编印的单元检测题及期中、期末考试试卷。
试题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注意点与面的结合。
试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既要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又要使不同程度的考生拉开距离,看出水平的高低。
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考试的可靠性,效度是指考试的准确性),要能准确地测出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及应用知识能力的真实程度。
试题的编排,要注意从易到难,分低、中、高三档,成梯度上升。
试题的类型依中考试卷模式。
第三章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第四条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平时象中考,中考象平时”的理念。
每学期考试的科目与形式由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决定。
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
第五条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调度。
考试实行单人单座(在条件具备时考场按中考考场要求设置)。
第六条试卷的命题、印制、密封装袋,自始至终要加强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的,应及时报教导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所有考试试卷,在批阅前必须装订密封,然后交阅卷组长按流水形式批阅。
第四章监考与巡视第八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学校考试制度
学校考试制度学校考试制度是指学校为了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能力水平而制定的一套考试规则和流程。
它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于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学校的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校考试制度的普通要求和具体流程。
一、学校考试制度的普通要求1. 公平公正:学校考试制度要确保所有学生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考试,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公平公正原则的落实。
2. 科学合理:学校考试制度应基于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科学确定考试内容、形式和标准,确保考试结果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水平。
3. 适度适量:学校考试制度要合理安排考试的次数和时长,避免过度考试给学生带来过大的学习压力,同时也要保证考试的频率和时长能够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
4. 综合评价:学校考试制度要注重综合评价,不仅仅依靠一次考试的结果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还应充分考虑平时成绩、作业质量、参预度等因素,形成全面的评价体系。
二、学校考试制度的具体流程1. 考试安排:学校根据教学进度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考试的时间和科目。
通常,学校会提前发布考试时间表,确保学生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2. 考试内容:学校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确定考试的内容和范围。
考试内容应覆盖学生所学知识的各个方面,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分析判断等。
3. 考试形式:学校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考试,如笔试、口试、实验考核等。
考试形式应根据科目特点和教学目标来确定,以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考试监督: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监考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严格的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考试规则和程序进行监考。
5. 考试评分:学校要建立科学的评分体系,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评卷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评卷经验,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确保对学生答卷的公正评价。
6. 成绩通知:学校会根据考试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成绩情况。
成绩通知可以通过学校网站、家长会、成绩单等形式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准确性。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1.14•【字号】晋教基[2010]4号•【施行日期】2010.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教基[2010]4号)各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并已经省政府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省决定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国家和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及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推动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引导教师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二、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功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判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标准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高中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其功能主要有:1、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能否达到各学科课程的毕业标准;2、反映普通高中学校实施高中课程标准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及办学水平;3、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手段;4、为高等学校招收新生提供依据(具体办法将在我省2011年高考方案中体现);5、为高中学生就业或接受国内外其他各类教育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证明。
《山东省2012和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山东省2012和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这次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就是,突出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评价方式和多样化录取模式相结合,政府宏观指导、学校自主招生、社会有效监督、具有山东特色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一、每年两次“高考”自2012年起,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实行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
实行春季和夏季两次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参加春节高考和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维持目前的对口高职考试模式基本不变,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同时面向普通高中学生,主要为高职院校选拔合格生源。
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份。
夏季高考,即目前的全国普通高校统一入学考试,重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同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考试时间仍为6月7、8、9日,由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选拔合格生源。
对于参加两次高考且成绩均达到高职院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允许参加两类考试志愿填报。
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规模将逐步扩大。
二、体育测试进高考2012年高考的最大变化是增加了体育测试内容,体育成绩满分20分。
全省统一测试时间为4月下旬,我市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测试。
体育测试项目设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
2012年高考3个项目由考生任选2项,以后每年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在12月底依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取第二年体育测试项目,提前向社会公布。
体育测试的项目分值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满分12分,立定跳远满分8分,掷实心球满分8分。
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伤、病等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享受照顾,予以免试,成绩原则上按当年全省应届毕业生考生体育平均成绩计算。
不申请照顾的残疾考生,可进行测试,对参加测试的残疾考生进行加分奖励。
社会考生不计平时成绩,根据测试成绩按比例折合计算。
学校考试制度
学校考试制度学校考试制度是指学校为了评估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而制定的一套考试规则和流程。
它对学生的学习态度、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学术能力进行评价,对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校考试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考试类型和安排学校考试制度通常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如月考、周考等。
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中间,期末考试则安排在学期结束前。
这样的安排可以帮助学生及时了解自己学习的进展情况,并在学期结束前进行总结和复习。
其他形式的考试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安排,以更好地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学校考试制度中的科目和内容通常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学科,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其他学科。
不同年级和不同学校的考试内容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都是根据学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来确定的。
考试内容旨在评估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
三、考试形式和要求学校考试制度中的考试形式和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常见的考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以及实验、口语等特殊形式。
考试要求可能包括时间限制、答题规范、作答要求等。
学校通常会提前告知学生考试的具体形式和要求,以便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考试评分和成绩发布学校考试制度中的评分和成绩发布是考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评分通常由专业教师或考试委员会进行,根据评分标准和答题情况给出相应的得分。
成绩发布一般会在考试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学校会将成绩以班级或个人的形式进行公示或通知。
成绩的公布对于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学习方法和提高学习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五、考试作弊和违纪处理学校考试制度中对于考试作弊和违纪行为通常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学校会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作弊或违纪,并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这样的处理措施有助于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正常进行,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念和道德观念。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山西省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晋教基[2010]4号)和《山西省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制度的通知》(晋教基[2008]35号)等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配套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判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标准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第三条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负责,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电教馆配合,各市教育局基教科(处)具体实施。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包括副题),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学业水平考试省统一考试部分。
市(或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部分的具体办法,由市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并报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考试机构与工作人员第六条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基教、财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业水平考试业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水平考试办”),归口基础教育部门管理,负责学业水平考试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各级水平考试办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考试工作。
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工作人员中,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学业水平考试,应采取回避措施。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规定(7篇)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规定(7篇)学校考试管理制度规定(篇1)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
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
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
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
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规定(篇2)1、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
严禁试卷作标记。
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底制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3、评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
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4、合算学生个人总分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分数要用铅笔,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算一遍。
5、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
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6、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年级交换,年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教导处分析。
7、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验中学考试制度
一、命题原则和要求:
1、根据各年级情况和公平、分层考核原则,试题主要来源于:校外试题和校内命题。
2、考试命题要有利于指导教学,有利于指导学习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既考查“双基”,又检查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出偏题、怪题。
3、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100分钟,其余科目60分钟,实验考试的形式和方法可因地制宜,要防止份量过重或过轻。
4、试卷满分:语文、数学、英语按120分出题。
二、试题的份量:
1、以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为准。
2、校内命题试卷原则上由备课组集体命题,按照命题的原则和要求出一份完整试卷。
备课组或任课教师的命题,交教研组长审查。
3、完整试卷要连同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教研组长交学校审批。
三、监考要求:
1、考试前一周内由教导处安排监考老师。
一般考试可一个考场安排一个监考老师,期中、期末及重要考试、重要场所考试必须安排两名老师共同监考。
并安排校领导场外监考。
2、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及考纪教育,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学生。
3、监考教师在考前15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预备铃后进入考场,拆封、分发试卷,监考教师要严格检查学生填写的学校、年级、班级、考号、姓名等有关信息。
开考正式铃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4、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监考工作,在考场内不吸烟、不喝茶、不谈笑、不看书报,不批作业、不与其他教师闲谈,不玩手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两位教师监考的,应分别在考场的一前一后进行监考。
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考场。
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校领导请示。
5、监考教师不读试卷,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不得提示或暗示考生,更不得干扰学生答题;如因试卷模糊,学生询问,监考老师当场就此问题答复。
6、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发现有学生企图作弊时,应予一次口头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如实将具体情节做好记录,及时获取作弊证据。
成绩以零分计算。
情节严重的交由学校领导处理。
7、监考老师距考试结束时间还有30分钟和10分钟时,各提醒考生一次。
学校举行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时间不到不允许学生交卷,要让学生养成良好考试习惯。
8、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桌上。
经监考教师验收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9、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后,应立即连同考场纪录表一并送交教导处,并按照教导处要求装订好试卷,签名表示对考试结果负责。
四、阅卷规范要求
1、学年期末考试和重要考试,无论学生班级多少、任课教师多少,实行教考分离,必须实行集中流水阅卷。
2、必须有各大题实得分和最后总得分;每份试卷首页记分栏各大题实得分由阅卷人签名,总分处由总分人签名。
3阅卷记分办法::A、用红笔阅卷;B、试题题首标明实得分;C、试题完全正确标记√,完全错误标记×,部分正确标记半勾。
单独制作答题纸的试卷,出题教师设计答题纸,应包含试卷首页记分栏。
4、成绩必须在考完试三天之内上报教导处,科任教师要作好质量分析。
5、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仔细查阅试卷,若出现评分有争议,必须由阅卷组成员共同查看决定是否可以更改。
成绩更改后,小题得分、大题得分、记分栏、总分和成绩表必须做到前后统一平衡,在每个改动地方阅卷组教师都得签名,然后组长把情况上报学校。
6、阅卷结束后,组长应把试卷归档并上交教导处保管存档,归档材料要有剩余空白试卷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六、质量分析
1、每门学科每次考试后,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
2、做好质量分析,首先要进行试题分析。
3、试题分析,应对考查重点,考查内容的覆盖面,各层次考题的大体比例以及
试题进行定量分析,其它方面进行定性分析。
4、质量分析应反映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情况;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试反映的教与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
5、质量分析应提出改进教学的打算、具体措施、下次考试应达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