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文件
(完整版)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1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
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2013计价规范宣贯
201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培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编制原则二、“13计价规范”的主要特点三、“13计价规范”主要内容及变化一、编制原则(一)依法原则:有关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就遵循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有效遏制哄抬标价的行为;有关招标控制价投诉的设置,就遵循了《招标投标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保证了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关合理工期的设置,就遵循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促进施工作业有序进行,确保合理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工程结算的设置,就遵循了《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全责对等原则:不论发包人或承包人,有权力就必然有责任。
“13规范”仍然坚持这一原则,杜绝了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的条款。
如“08规范”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责任由招标人承担的规定,就有效遏制了招标人的强势地位设置工程量偏差由投标人承担的做法。
(三)公平交易原则:建设工程计价从本质上讲,就是发包人与承包之间的交易价格,应做到公平,“08规范”关于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条文,及其在条文说明中对于计价风险的分类和风险幅度的指导意见,就得到了工程建设各方的认同,因此,“13规范”将其正式条文化。
(四)可操作性原则:“13规范”重视条文的可操作性,如招标控制价的投诉问题,“08规范”仅规定可以投诉,但没有操作上的规定,“13规范”在总结有关省份的做法的基础上,对投诉时限、投诉内容、受理条件、复查结论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五)从约原则: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是发承包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签约、履约的活动。
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双方的应尽的之责。
“13规范”在条文上坚持“按合同约定”的规定,但在合同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发承包双方争议时不能协商一致,规范的作用就会在处理争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13计价规范”的主要特点(一)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范围“13计价规范”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13计算规范”规定“各专业工程必须按照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而“08规范”只规定“适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
四、完善了招标控制价制度
5.3.1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 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 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 诉(书面)。
料 资 载 贯 转 宣 勿 5.3.8 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业 请 误差大于+-3%时,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专 , 装 考 安 参 (对于投标单位的提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 不能只答复自行考虑,需明确招标控制价中是如何考虑的) 处 习 价 学 (对合同双方存在的争议,必须双方或三方一起带书面资料 造 人 咨询,不给于任何单方面的回答,如有试探性的咨询,不 州 予认可) 苏 供个 仅
15
料 资 载 3.4.2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 贯 转 宣 勿 承担: 业 请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专 ,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 装 考 安 参 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处 (3)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 价 学习 的。(成品油:汽油、柴油;水、电、煤气等) 造 人 州 个 苏 供 仅
原1.0.7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以及实施阶段的计 (1.0.6) 价活动。 (1.0.7) 修改 1.0.4
料 资 载 贯 转 宣 勿 业 请 专 , 装 考 安 参 处 习 价 学 造 人 州 个 苏 供 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 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国有资金投资,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2
发布招标 文件
招标控制 价备案
料 资 载 ≤5天 ≤2天 ≤1天 ≤10天 贯 转 ≥15天 宣 勿 业 请 专 , 装 考 安 参 处 习 价 学 投标人 造 州 个人 是 招标人 苏 供 招标人 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 仅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跟计价规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04]372号)的要求,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参编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已经建设厅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冀建质[2006]663号文),统一编号为DB13(J)66-2007,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现将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66-2007(以下简称“本规程”)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规程的必要性2003年7月1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开始施行,2004年8月1日《河北省建筑条例》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的行业管理,规范计价行为,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在我省工程造价工作实践中,仍然面临着许多具体而实际的问题需要解决。
如: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尚有为数不少的单位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款,致使强制性条款没有起到应有的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作用;编制的清单不准确、不规范;由于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全面,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的没有得到具体体现(如价款调整方式方法、双方承担风险的种类、程度等),造成工程竣工后双方在造价上发生争议而无法按时结算,最终影响工程价款的支付,导致拖欠工程款等现象的发生;个别招标文件存在潜在的不公平、不公证的要求或条款。
针对上述问题,虽然我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的要求加强了监督管理,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缺乏具体有效、较强操作性的依据和制约手段,因此,在我省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十分迫切地需要制定细化的、可操作性强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以补充完善国家规范,便于规范我省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活动。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1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
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 规范、 规范二、 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分为 册、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 规范修编的原则、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 规范的特点、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 节专门规定。
、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 渵 敼 ✌ 梥 ✌ 閩 ♦、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 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总 则【概述】 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 条,与“ 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 条。
具体为:原 、 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 、 ;减少 条( ),原因是“ 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 条为 条;原 移入本章改为 条。
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详解版1-4章)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总则
1 总则
【13条文】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解析】 1.0.7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本条将08规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建设工程发 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理由同前,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3新增术语。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新增名词。顾名思义,是招标阶段供投标人报价 的工程量清单,是对工程量清单的进一步具体化。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术语
2 术语
【13条文】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priced BQ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解析】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priced BQ 13新增术语。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新增名词。表示的是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 已标明价格,并被招标人接受,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工程量清单。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术语
2 术语
【13条文】2.0.1 工程量清单 bills of quantities (BQ)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 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08条文】 2.0.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 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解析】 2.0.1 工程量清单 bills of quantities (BQ)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专用名词,它表示的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 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 细清单。在“08规范”此条上作了文字上的适当调整,使其定义更为准确。在建设 工程发承包及实施过程的不同阶段,又可分别称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等。
2013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文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2013年8月6日《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工程结算等一系列活动,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河北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安排,我站组织编制了2013年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本规程的必要性和编制过程2012年12月25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规范”),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在专业设置、项目设置、工作内容、表格、技术规定等方面,都与2008年清单计价规范和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有较大的变化。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2013规范,需要对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进行修订、完善。
同时,为了使清单计价活动前后相辅相成,我站起草了201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进行到征求意见阶段。
2013年6月,我站组织了部分市造价站、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共40人在秦皇岛市集中修订本规程,历时10天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制。
2013年7月19日,省标办组织有关专家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并原则通过。
专家组认为,本次修订既贯彻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又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成功做法、经验,方便实用,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
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
4.3.1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 。
5.1.1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6.1.3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8.1.1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
保留的强制性条款由08规范的“应”变为13规范的“必须”。语气加强。
包括按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划分的造价指数,按工程造价构成要素划分的人工、
材料、机械价格指数等。 2.0.16 工程变更
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
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 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 减变化。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
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 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13
三、 正文部分的变化
序 号 1 2
3 4 5
条款
13规范新增强制条文规定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 3.4.1 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 及其范围 。
12
(四)有关计量与支付的术语
2.0.41 单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
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
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2.0.42 总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无工程量 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费率)计算的项目。 2.0.51 竣工结算价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K28213 6E35 渵25980 657C 敼26789 68A5 梥38313 95A9 閩w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
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宣贯
专业划分更加精细
13《规范》把计价与计量两部分的规定分开,将 08《规范》的1本规范变为10本规范,其中计价规 范1本,计量规范9本。 计价规范保留原有名称,即: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
忠信厚德 义利共生
计量规范目前共9本,将建筑、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 建筑与装饰,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将市政工程中的地铁工程拿出来增加内容为城市轨道交通,同 时新增了构筑物、爆破工程二个专业,加上原来的安装和矿山 ,共扩充为九个专业。即:
1、增加了“实施阶段”,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
程合同价款约定、竣工结算、工程计量、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索赔、合同
价款调整、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等。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区别。
2、规定了不论采用什么计价方式,工程造价都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
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部分组成。
3、明确了什么是工程造价文件,
新增术语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 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 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新增术语,与企业成本含义不同。
忠信厚德 义利共生
2.0.11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新增术语。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出合同约定条件时, 依据合同约定调整。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9—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
(完整版)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完整版)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1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
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的通知(201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的通知(2013)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3.08.05
•【字号】冀建质[2013]59号
•【施行日期】2013.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
制与计价规程》的通知
(冀建质〔2013〕59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已审查通过,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 13(J)
/T150-2013,现予以发布,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5日。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
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2013清单宣贯材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2013年8月6日《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工程结算等一系列活动,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河北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安排,我站组织编制了2013年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本规程的必要性和编制过程2012年12月25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规范”),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在专业设置、项目设置、工作内容、表格、技术规定等方面,都与2008年清单计价规范和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有较大的变化。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2013规范,需要对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进行修订、完善。
同时,为了使清单计价活动前后相辅相成,我站起草了201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进行到征求意见阶段。
2013年6月,我站组织了部分市造价站、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共40人在秦皇岛市集中修订本规程,历时10天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制。
2013年7月19日,省标办组织有关专家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并原则通过。
专家组认为,本次修订既贯彻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又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成功做法、经验,方便实用,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教材
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资料“13”规范就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计价、计量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将为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该规范共包括1个计价规范与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
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
定额计价方法就是各投标单位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的竞争,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真正的价格竞争。
相比与定额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l)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
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因素竞争价格,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与健康发展。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就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
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就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对投标人来说,要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
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 (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是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传统“事后算总帐”转入到现行的“事前细算账”的一个过程。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解读与应用实务一2013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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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 中本身缺陷而导致的问题
9.现行08《规范》对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不全面,操作性不强。 现行《规范》仅仅只对政策性调整等有限的几类调整做了规定,并 且操作性不强;但是对于由于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现场签 证、施工索赔、赶工补偿、误工赔偿等因素引起的价款调整没有具 体规定。
4.2008《规范》与当前承发包模式改革的不适应。
(1)不利于推行更具创新的EPC(设计-采购-建造)等集成承发包模式
。以EPC为例,它是以全过程管理为目标的,由于现行《规范》是针 对 C(建造)而非兼及E(设计)和P(采购),现有的《规范》是以牺牲全过 程操作的便利而迁就跨行业需要为代价的。
(2)现行《规范》不适宜于建筑行业分包体制的运作。现行《规范
》对总包/指定分包,以及议标/采购/竞标未能获得良好的结合,
不利于分包体制在合同约定下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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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宏观角度, 《清单规范》实施 所需配套条件方面的问题
5.缺乏与08《规范》清单报价相配套的企业定额。由于清单规范 中的报价是以投标企业自身企业定额为基础的,而目前的实际情况 却是很少有施工单位拥有自己的企业定额,清单组价缺少依据。这 给各企业报价造成很大的不便。投标企业为了被迫执行清单规范只 能将地区预算定额作为自己企业定额,从而形成了外表象清单计价 法,而实质仍然是定额法的怪现状。
施不力,具体缺乏可操作性,致使投标人投诉无门,违法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这样条文就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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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 中本身缺陷而导致的问题
8.现行08《规范》对于施工阶段工程计量缺少相应规定,致使进度 付款支付受阻。正确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和依 据。而现行《规范》对于计量原则、计量程序、计量责任等没有可 操作性的明确规定,进而导致支付不及时而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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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2013年8月6日《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规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工程结算等一系列活动,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安排,我站组织编制了2013年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本规程的必要性和编制过程2012年12月25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以下简称“13规”),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同时废止。
2013年清单计价规和计算规,在专业设置、项目设置、工作容、表格、技术规定等方面,都与2008年清单计价规和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有较大的变化。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2013规,需要对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进行修订、完善。
同时,为了使清单计价活动前后相辅相成,我站起草了2013年《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现进行到征求意见阶段。
2013年6月,我站组织了部分市造价站、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共40人在市集中修订本规程,历时10天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制。
2013年7月19日,省标办组织有关专家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并原则通过。
专家组认为,本次修订既贯彻国家规强制性条文,又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成功做法、经验,方便实用,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
,自2013年8月5日起实施。
二、修订原则坚持既贯彻国家规,又紧密结合省情的原则,按照政府宏观控制、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的基本要求修订本规程。
具体要:1.清单规程容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的规定和要求。
2.严格按有关标准规定编写,技术容要符合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技术数据和参数的依据真实可靠。
3.严格执行“13规”强制性条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适当延伸强制性条款的含意。
4.继续运用“09规程”的成功做法、经验,注重可操作性。
三、章节设置及主要变化本规程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程”正文、附录、条文说明等三部分组成。
其中,正文共16章,222条,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97条,调整了42条,删除了14条,具体如下:主要变化如下:本规程吸收了13规中适合我省实际情况、表述更准确或更具操作性的容,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的原则。
一是增加了2章,即工程造价鉴定和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对工程造价鉴定和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管理进行了专门规定;二是新增了单价措施项目等11条术语,修订了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细化了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量清单报价规定,增加了单价措施项目价款调整原则;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方法;三是确定了土石方、模板的计算规则,并补充完善了部分清单项目。
(一)确定了土石方计算规则根据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规程明确挖一般土方、沟槽土方、基坑土方、管沟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不计算在工程量清单数量中,在报价中考虑,其工作面、放坡系数按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二)确定了模板计算规则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了模板计算规则:1. 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容”中不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容,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按措施项目中相应项目列项。
2. 预制混凝土构件工程项目“工作容”中不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容,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按措施项目中相应项目列项(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除外)。
(三)增加了总价措施项目根据13规和我省实际情况,增加了总价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
并规定总价措施项目必须执行本规程。
(四)补充了一些清单项目根据省实际情况,在附录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程”中,补充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等6个专业计算规程共112个清单项目。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26个,单价措施项目13个,总价措施项目73个。
四、章节说明第1 章总则本章主要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围、基本原则等基本事项。
本章共10条,与09规程相比,调整4条。
1.0.1条阐述了本规程的目的和法律依据,将GB50500-2008调整为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50854-2013)等涉及工程造价计价的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
1.0.2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行为,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预付款、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等,应遵守本规程。
本条为调整。
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围。
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等容,涵盖了工程建设发承包以及施工阶段的整个过程。
1.0.4 除1.0.3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工程计价方式由招标人确定,但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的必须执行本规程。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程除工程量清单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本条为调整。
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程除工程量清单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明确了对于确定不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非国有投资工程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本规程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编制与核对。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本条为调整。
在原规程1.0.5条增加了“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编制与核对。
根据国家对工程造价人员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出了这一规定。
同时明确“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规定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责任主体。
第2章术语本章共计43条,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工程成本、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补偿费、工程变更、工程造价鉴定等11条术语,调整了措施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超高费、计日工、规费、现场签证等9条术语,删除了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成本费用等2条术语。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由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组成。
本条为调整,明确了措施项目由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组成。
2.0.6 单价措施项目以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即根据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相应的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本条为新增。
2.0.7 总价措施项目以总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费率计算的项目。
本条为新增。
2.0.8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已包括安全网、防护架、建筑物垂直封闭及临时防护栏杆等所发生的费用。
本条为调整,增加了“已包括安全网、防护架、建筑物垂直封闭及临时防护栏杆等所发生的费用。
”2.0.9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本条为调整。
2.0.11 冬季施工增加费当地规定的取暖期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保温、加热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不包括暖棚搭设、外加剂和冬季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所增加的费用,发生时另计。
本条为新增。
2.0.12 雨季施工增加费冬季以外的时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防雨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本条为新增。
2.0.13 夜间施工增加费合理工期因施工工序需要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的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的安拆、劳动工效降低、夜餐补助等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本条为调整。
2.0.14 二次搬运费确因施工场地狭小,或由于现场施工情况复杂,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点距建筑物(构筑物)近边在150m至500m围时,不能就位堆放时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
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用。
本条为调整。
2.0.20 超高费建筑物檐高超过20米所增加的费用。
本条为调整。
建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建筑物檐高按下列方法计算,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入檐高:1 平屋顶带挑檐的,算至挑檐板结构下皮标高;2 平屋顶带女儿墙的,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3 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外墙(非山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4 上述多种情况同时存在时,按最大值计取。
2.0.26 计日工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本条为调整。
原: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可能发生的、少量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2.0.28 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本条为新增。
依据“规”2.0.39。
2.0.29 造价员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并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本条为新增。
依据“规”2.0.40。
2.0.33 规费是指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政府或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和计提的费用。
容包括:1 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4)生育保险: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