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LED能效标识资料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目的 全院所有参与患者服务的人员,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均应采用本制度规定的2种身份识别方式核对患者身份,保证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杜绝因身份识别而导致的异常事件。 2范围 全院所有参与患者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医技、药剂及财务、后勤、餐饮等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的人员。 3定义 3.1患者服务:指任何涉及患者干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治疗(如给药、各种穿刺等)、有创操 作(手术、腔镜等)、任何诊断性操作(各种激发试验等)、辅助检查、问诊等。 3.2腕带:一种方便医务人员核对患者身份的含有多种信息的识别带,住院患者腕带上有便于移动 设备识别的二维码,记录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住院日期、各种医疗信息等)。 3.3操作物:指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血制品、饮食单、输血申请单、输血记录单、检验申 请单、检查申请单、手术通知单等。所有操作物上均有两种身份识别信息。 3.4住院号:患者在本院办理住院手续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为本次住院特有,又称病案号。4内容 4.1所有工作人员在采集患者身份信息时都要严格核对患者的有效证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2身份识别信息及方式:同时使用两种方式识别患者身份,但不包括患者房间号和医院特定位置。 4.2.1门诊患者使用“姓名”和“出生年月日”两种身份识别信息,出生年月日各采用yymmdd编码 (如2001年1月1日编码为20010101); 4.2.2住院患者使用“姓名”和“住院号”两种身份识别信息,病室号和床号不能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 信息。 4.3患者身份识别时机:在进行诊断性操作、提供治疗和其他操作前识别患者身份。 4.3.1为患者问诊、给药、输血或使用血制品及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前。 4.3.2为患者实施各种辅助检查前,发放患者检查报告前。 4.3.3临床进行的所有治疗和操作前、侵入性操作前、手术前均要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 4.3.4患者转科交接时。 4.3.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送陪检患者前,膳食科工作人员发放膳食前。 4.3.6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按《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流程》执行。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20200515185712)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 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手术 部位标识制度。 1、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2、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 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 术部位共同确认。 3、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 手术时,对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号标记。 4、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 (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 手术名称和住院号。 5、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6、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 表标识和住院号,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若无标示,禁止 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7、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 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 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 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示。经反复核对后,方 可开始麻醉、手术。若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由手术医生、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共同确认清楚后方可进行麻醉。 8、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 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1、医务人员对门诊就诊和住院患者实施唯一标识管理。常用标识有: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不得仅以床号、房号作为识别标识。 2、病人标识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由于病人标识的使用范围涵盖医疗机构的各个相关部门,因此这种标识必须是准确而且统一的;。 (2)病人标识应确保病人与其医疗档案和各种治疗活动的明确对应关系。 (3)应使用科学可靠的标识产品进行病人标识,确保该标识不会被调换或丢失,从而减少错误发生的可能性,回避医疗风险。 3、建立“腕带”识别标示卡: (1)对昏迷、神志不清、老年人、7岁以下儿童、特殊情况(智力问题、脑萎缩等)、手术病人、告病危及重症监护的患者佩戴腕带标示。 (2)填写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诊断、入院时间、过敏史,腕带填写应字迹清楚、填写准确。填写完毕后应2人核对无误后才可使用。“腕带”原则上佩戴在病人“左手”,若损坏需及时更换,医护人员在进行各项处置时应核对以上项目。腕带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3)佩戴腕带标示实行班班交接,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4、护士在采血、给药、输液、输血、手术及实施各种治疗处置前必须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识别患者的方法。常用标识有: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出生日期、住院号、身份证号等,不得仅以床号、房号作为识别标识。询问患者全名时须确认患者有具体回应,由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你叫什么名字?),不得直接称呼患者姓名而获得患者的应答。如无法回答时由家属代为回答确认。 5、完善并落实护理各项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6、不同病人身份识别的方式: (1)意识清楚,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使用床号、姓名两种结合的方式识别身份。 (2)对同姓名的患者除应分开收住外,进行各项处置时应严格查对制度,用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身份证号五种病人信息确认患者身份,确保准确无误。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16版)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fj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髙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岀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立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能效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第三条国家对肖能潜力大、使用而广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效标识管理。具体产品实行目录管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泄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效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2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 能效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授权机构)备案能效标识及相关信息。 第二章能效标识的实施 第六条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效标识,根据国家统一规泄的能效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左印制和使用能效标识,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而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能效标识。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能效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淸晰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 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上肢手术 7.左右下肢手术 8.左右侧肾脏手术 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 10.脊柱手术 11.周围血管手术 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 (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

能效标识超高能效产品管理办法

编 号:CEL/K04-2012 版本号:A 修改号:0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 能效标识超高能效产品管理办法 2012年1月18日发布 2012年2月1日实施

能效标识超高能效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广高效产品,加强能效标识管理,提高产品能效数据有效性和能效标识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相关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超高能效产品(以下简称超高效产品),是指已经列入能效标识实施产品目录,满足产品质量要求,在同类产品中能源效率较高且能效指标排名前列的用能产品。 第三条依据本办法统一制定并发布《能效标识超高能效产品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实施细则。 第四条生产者或进口商是接受超高效产品管理的主体,有义务接受相关管理规定,推广高效产品,并对超高效产品能效指标符合性负责。 第五条超高效产品管理遵循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超高能效产品管理 第六条优先对用能量大、使用面广、社会影响力大、能效标识指标符合性较差的产品进行超高效产品管理,确定超高效产品管理范

围。 第七条通过企业申请能效标识备案时提交的产品能效指标,对已纳入超高效管理的产品进行实时遴选,确定超高效管理产品对象。原则上纳入超高效管理的产品型号总数量不超过整体能效标识产品备案型号总数量的百分之五。 第八条对于纳入超高效管理范围的产品,生产者或进口商应按要求发送样品至指定地点,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依法认定或者认可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样品检测,并根据产品国家能效标准、性能标准和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进行判定。 样品检测合格则该型号产品通过能效标识备案并予与公示。 第九条对产品的能源效率指标发生争议时,企业应当委托经依法认定或者认可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测。 第三章 责任和义务 第 十 条生产者或进口商应遵守本办法及相关产品实施细则,接受能效标识超高效产品管理,对产品能效标识备案信息负责。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接受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的委托进行超高效产品样机检测,应当客观、公正,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保守受检产品的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应准确识别超高效产品,组织样品检测,及时公告超高效产品能效标识备案信息,定期发布超高效产品管理情况,并对超高效产品进行宣传、推广。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制度格式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 【发布日期】2004-08-13 【生效日期】2005-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 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特制定《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该办法经7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和8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 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效率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第三条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四条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在使用能源效率标识后,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的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备案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

新版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新版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内容: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住院患者床头或床尾均悬挂床头牌,对全院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留观患者均使用腕带标识,精神科患者实行图片信息、姓名识别。床头牌及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手术操作时辨识患者的身份识别手段。 2)管床护士在患者入院时更换床头牌、为患者佩戴腕带。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护理级别、饮食等。 3)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输血、手术等各类诊疗操作前及患者转科交接时,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腕带标识,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患者身份识别方法且由患者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确保医疗安全。4)使用护士移动站的病区,均使用电子条码腕带,未开通护士移动站的病区使用塑料腕带。 5)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急诊无名患者,亦使用“腕带”标识对患者实行身份识别,如需住院治疗,则对其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注意手部血运情况。一条腕带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间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为病人个人信息的主要标识,确保其处于可以随时辨识的状态,不得随意摘取、涂改、转借、遮盖。出院时由护士为患者剪除腕带并销毁。 7)患者转床或转科时床头牌信息随时更换,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3.3.2.1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

3.3.2.1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 材料目录 【C】 1.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对标记方法、标记颜色、标记实施者及患者参与有统一明确的规定。 ?龙亢农场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2.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有规范统一的标记。 3.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或手术室前,已标记手术部位。 【B】符合“C”,并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手术者手术标记执行率≥95%。 【A】符合“B”,并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龙亢农场医院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油彩笔对患者手术部位书写“+”图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图形体表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 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 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8、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 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2)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主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 一、患方带城镇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公司医保卡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医保或医疗卡的卡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二、患方带身份证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三、患方就诊挂号时未能出示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门诊部挂号人员按患方自己填写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作为患方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票据, 当使用姓名、年龄识别患者身份有困难时,可选择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这些补充信息来确认病人。 四、当医师发现患方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说患方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重新挂号,但如果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及时诊治。 五、对无法确认身份的无名患者,接诊医务人员根据当时患者的有关情况制作“腕带”牌,上面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性别、诊断等,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一、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住院病人一卡。

门诊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乌当区人民医院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二.结合我院实际,利用身份证号码作为就诊患者的标示管理。 1.在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3.各诊区挂号、分诊护士,挂号时认真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了解患者基本病情并正确分诊,帮助患者选择医师,准确为患者刷卡挂号,避免因分诊错误导致换号、退号。 4.对预约患者认真核对预约单上患者姓名、手机号,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挂号后盖预约优诊章,安排优先就诊。给患者建卡时核对身份证、医疗卡或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正确输入患者信息。 5.医师为患者诊治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认真为患者诊查,正确开检查单及处方。

6.对昏迷、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新生儿、7岁以下患儿及无痛检查、手术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的表示和查对的有效手段。在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上的各项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7.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9.加强对患者身份识别情况的检查,门诊部质量控制组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并记录。 护理部门诊部 第二次修订日期2018年8月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附件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效率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第三条国家对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四条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网络商品交易,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能源效率标识。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在使用能源效率标识后,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

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的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备案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实施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章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目录》和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制定和公布适用产品的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八条能源效率标识的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能源效率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二)产品规格型号; (三)能源效率等级; (四)能效指标; (五)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六)能效信息码。

手术部位标记规范

《手术部位标记规范》拟行 一、除少数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患者外,手术患者术前均需要进行手术 部位体表标记。有条件的应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参与对手术部位确认。 二、各科室统一采用专用皮肤标记笔进行体表标记。 三、各专科标示符号及要求如下: 1.普外科——以“﹢”号或手术切口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记于相 应手术部位体表。 2.胸外科——以“﹢”号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示于患侧腋中线, 若病变位于纵隔,用记号笔标识于胸骨正中。? 3.泌尿外科——以“﹢”号,或者“R”、“L”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 笔标示于手术部位体表,如“膀胱、前列腺”等部位,表示于耻骨区体表。? 4.骨科——用记号笔写“R”、“L”或手术切口作为识别标识,标识于 手术部位体表;开放性骨折(或其他外伤)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5.妇产科——开腹手术在下腹正中线用“∣”标示,双侧结构标明“R”、“L”;阴式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用“Y”标示。 6.脑外科、整形科和心外科——用记号笔沿手术切口划线为标记,标示 于患侧头皮或手术部位体表。 7.耳鼻喉科——用记号笔标示于手术侧体表分别以“T”(代表喉),“E”+“L?/?R”(代表左/右耳),“N”+“L?/?R”(代表左/右鼻)标记。 8.眼科——用记号笔沿着手术侧眉弓划线作为标记。 9.口腔科——以口裂线及面部中线为坐标,分四个象限,“﹢”号标示 于同侧的上唇或下唇,必要时注明齿号;或者以手术切口作为标示。 10.所有腹部腔镜手术在体表入路部位以“﹢”号标记,涉及双侧结构的 还应在手术体表部位注明“R”或“L”。 四、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仔细 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和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手术名称等信息,严格 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试题

---WDRD格式--可编辑-- 核心制度试卷 姓名:成绩:时间: 一、填空题( 100 分) 1、一、在实施任何 __________或__________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 __________________实施正确的操作。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 少同时使用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3、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4、对昏迷、 ____________、无自主能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患者,建立使用“____________”作为患者识别标识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 对患者 ____________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_____________________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 _________重新核对。 6、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信息。 7、患者使用腕带舒适, __________________适宜,_______________完整无破损。 8、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级护理质量控制组_______________进行督导并有 __________。 。 ---

能效鉴定资料提供说明

能效鉴定资料提供说明 申请人办理能效鉴定时资料的提供请依据下列说明准备: 1.“能效标识鉴定资料情况说明”:此件为资料真实性声明,故必须提供。 “用途”及“工作原理”在申请鉴定产品的“产品名称”与《能效标识产品适用范围及HS编码》文件内“产品名称”相同或相近,但属于特殊结构及用途的产品时必须详细描述,并且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性材料。 2.“说明书”:产品为零部件时可不提供,但必须在“情况说明”中进行说明。3.“产品铭牌”:产品为零部件或微小件时可不提供,但必须在“情况说明”中进行说明。如“说明书”中已有相关信息可不提供,但必须在“情况说明” 中进行说明; 4.“产品结构图纸”或“产品照片”:可根据产品特定情况,有选择性提供一类。 提供的资料应能够清晰反应出该产品的整体外形及内部结构;系列产品如从型号上看没有关联性时,必须分别提供;如“说明书”中已有相关信息可不单独提供,但必须在“情况说明”中进行说明; 5.“系列产品差异说明”:在申请系列产品鉴定时,必须需详细说明该系列产品结构性差异。如在“能效标识鉴定资料情况说明”已描述,可不再单独提供。6.“能源效率检测报告”:适用于已完成产品检测,但未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完成能效备案工作,申请人可提供该产品的“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依据该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及“产品标准”,对检测报告进行实验室资质、检测报告格式及检测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复印件时需要加盖报告持有者公章, 说明:原则上,企业实验室只可对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测。7.“需换证的报告/证书“:指换发我中心报告或证书时所提供的原报告或证书

(正本)。 8.“介绍信”:为申请人无法在申请单上及时加盖收货人公章时,可提供“介绍信”,以方便申请办理; 9.“委托书”:收货人委托代理单位办理鉴定申请时,必须提供的证明;10.“报关单”、“发票”、“提单”、“运单”(必要时提供) 说明:1. 所有资料需加盖收货人公章。 2. 如需加急业务时,请提供加急情况说明。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 2013年11月26日

手术标识规章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相关制度 为保证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的正确,确保手术患者的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确保手术部位标记工作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1.凡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都在手术部位做标记。尤其对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必须对手术侧或手术部位做体表标识。 2.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时候,应准备好一份书面的替代程序,即在医生术前谈话单“术前准备”栏上注明“手术部位确认为——部位”并与家属确定。 3.涉及替代程序的其他情况的实例包括:单器官手术,如腹部、心脏、阴道、尿道、肛门手术等;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牙齿的侵入性操作;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但需在病历上记录或相关的放射等特检资料上做好记号。 4.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5.主管医师术前要明确手术方式、手术部位、手术目的。 6.择期手术患者于手术前一日由主刀医生或一助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确认后,由医生用蓝色油性记号笔在手术部位做标识。急诊手术诊断后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手术部位用蓝色油性记号笔做体表标识。 7.病房护士术前准备时应核对确认手术部位标识,如有疑问时,联系医生,查对确认。

8.手术室人员到病房接患者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同时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的体表标识,无标识者暂不接入手术室。待手术医师标识清楚确认后方可接患者入手术室。 9.病人送至手术室后,巡回护士核查手术部位标识。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识。 10.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认真查看即将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是否有标识,并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手术医师标识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11.医师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方同时确认手术部位。 12.标记方式: (1)普外科——以记号笔标识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 (2)骨科——手术标记方式以记号笔标示手术切开线或以直径2—3厘米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或以L,t、R,t标注)。如下图所示。 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4—5cm处,以空心圆标示且注明为“左”、“右”侧(或以L't、R,t标注)。 (3)眼耳鼻喉科——以记号笔标识于手术侧耳后体表分别以“T”——“喉”,“E”——“耳”,“N’,——“鼻”作为标识。 (4)泌尿外科——以记号笔标识于手术部位体表,如“膀胱、前列腺”等部位,标识于耻骨区体表;

能效标识相关工作指引

能效标识工作指引 一、能效标识制度简介 (一)能效标识定义。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 (二)能效标识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发改委、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我国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能源效率标识之日起30日内,向授权机构备案。 (三)能效标识监督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质监部门实施处罚。 二、已实行能效标识目录管理的产品 国家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已发布实行7批共23类产品(详见附件1)。

三、能效标识基本内容和样式 能源效率标识的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基本样式见附件2,能源效率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二)产品规格型号; (三)能源效率等级; (四)能源消耗量; (五)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四、能效标识工作内容 (一)能效标识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宣贯。 1、《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实行能效标识目录管理产品的能效等级标准目录见附件3 (二)能效标识能源效率监督抽查。 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规定进行。 (三)能效标识标注情况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1)纳入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是否加贴能效标识;(2)能效标识样式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3)能效标识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了备案。 2、检查方法:执法人员采用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上网查询。 (1)已实行能效标识目录管理产品见附件1; (2)具体产品能效标识的标注应符合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GEL-01至GEL-25)的要求; (3)已实行能效标识目录管理产品的备案信息,可在中国能效标识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212624525.html,)的产品备

门诊住院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门诊、住院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二、结合我院实际,利用身份证号码作为就诊患者唯一标示管理。 三、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四、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五、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等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六、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七、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八、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一)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在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3、各诊区挂号、分诊护士,挂号时认真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了解患者基本病情并正确分诊,帮助患者选择医师,准确为患者刷卡挂号,避免因分诊错误导致换号、退号。 4、对预约患者认真核对预约单上患者姓名、手机号,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挂号后盖预约优诊章,安排优先就诊。给患者建卡时核对身份证、医疗卡或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正确输入患者信息。 5、医师为患者诊治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认真为患者诊查,正确开检查单及处方。 6、对昏迷、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新生儿、7岁以下患儿及无痛检查、手术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的表示和查对的有效手段。在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上的各项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7、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是表示能效等级是表示家用电器产品能效高低差别的一种分级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相关规定,目前我国的能效标识将能效分为五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节电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耗最低;等级2表示产品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是产品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目录

定义 A+等级其能效指数为30%~42%,即在标准状况下实测耗电量相当于额定耗电量的30%~42%。 中国能效等级标识 中国的空调,冰箱能效等级分为5个等级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分为1、2、3、4、5共5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即耗能最低;等级2表示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能效标识为背部有粘性的,顶部标有“中国能效标识”(CHINA ENERGY LABEL)字样的彩色标签,一般粘贴在产品的正面面板上。电冰箱能效标识的信息内容包括产品的生产者,型号,能源效率等级、24小时耗电量、各间室容积、依据的国家标准号。空调能效标识的信息包括:产品的生产者,型号,能源效率等级、能效比、输入功率、制冷量、依据的国家标准号。 不同等级分别由不同的颜色和长度来表示。最短的是深绿色,代表“未来四年的节能方向”,也就是国际先进水平,其次是绿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等级指示色标是根据色彩所代表的情感安排的,其中红色代表禁止,橙色、黄色代表警告,绿色代表环保与节能。 作用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国之一。家用电器拥有量的迅速增长带来了巨大的能源消耗,同时也加重了对环境的污染。世界各国都通过制定和实施能效标准、推广能效标识制度来提高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促进节能技术进步,进而减少有害物的排放和保护环境。 能效标准与能效标识已被证明是在降低能耗方面成本效益最佳的途 径,同时将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也为消费者提供了积极的回报。近期的

能效标识规则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总则 1.1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本规则适用于GB19153的现行有效版本规定的电动机驱动的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直联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2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80mm,宽度最小为54mm。 2.2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ENERGYLABEL),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产品型号规格; (3)能源效率等级; (4)机组输入比功率[kW/(m3/min)]; (5)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能源效率检测 3.1机组输入比功率的检测方法依据GB19153的现行有效版本。 3.2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核验。 4标识信息的确定 4.1生产者名称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产品型号规格依据JB/T2589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能源效率等级应依据GB19153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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