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办法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环境,管控环境风险及产品环境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
第三条公司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环境管理的方针是“预防污染、防治结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发包谁负责”。
第四条环境管理的主要任务(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关于环境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适合本公司特点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规则。
(二) 工艺研发选型、工艺过程设计优先考虑环保材料和环保工艺。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执行防止污染设施与其他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三) 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操作规程,彻底杜绝乱扔、乱放、乱堆等现象。
(四) 对环保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科学检修,使环保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环保设备纳入公司设备管理中,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相应制度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应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管理机制与措施,将管理落实到位,倡导勇于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环境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资产能源管理部是公司环境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各单位必须设置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
第八条资产能源管理部主要职责(一) 宣传贯彻环境法律、法规,普及职工环保法律知识;进行国家地方政府、集团公司的环保政策贯彻、指标分解。
(二) 整理、统计公司各项环保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向公司决策层反馈公司环境工作现状;提出可行性建议,制定公司环境管理工作方案,为公司建设项目和工艺改进提供环保技术支持。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防治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以下简称三废一噪)污染以及危险废物,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及相关科室。
第三条防治三废一噪、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以及减少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和有害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的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三废一噪、危险废物,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科对各车间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考核,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废水污染环境防治1、维修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高效运行,严格控制处理过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均达到回收利用水平。
严禁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接外排,提倡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和资源化利用。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降低生产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3、生产部门要监督各单位按重复使用、循环使用、废水回用的原则搞好节水工作,减少污水排放量。
4、各车间负责管好本车间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雨水的按其各自管道正常排放。
5、各单位的管理及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
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转率达98%以上。
6、各单位发生不正常排污时,要立即设法解决,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7、未经允许,各车间的装置、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和污水,不得擅自变更排放系统,非正常地临时性排水或改变排水流向,必须报安环科批准。
第七条废气污染环境防治1、各车间要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减少异常和紧急情况的发生。
2、各车间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跑、冒、滴、漏,防止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规范和加强xx扩建项目一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化管理,遵照《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部。
第三条各协作队伍协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方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自觉接受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建立以项目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环境保护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责任制,确保可持续稳定发展。
第四条项目将环境保护纳入企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项目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项目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建立并落实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从项目到队伍多层次环境保护组织管理体系。
第七条项目应设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由各级主要负责人任该领导机构的负责人。
项目安全部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策划、监督、考核工作。
项目应明确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业务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即为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九条项目部应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按有关规定明确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并设置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岗位、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相关责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和控制指标。
制定分级责任制,指导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某企业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办法
某企业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环保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安全环保教育的目标1、使员工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增强法制观念。
2、让员工掌握本企业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明确自身的安全环保职责。
3、帮助员工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环保风险和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环保操作技能。
4、培养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习惯,形成良好的安全环保文化氛围。
四、安全环保教育的内容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本企业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3、安全环保基础知识,如安全环保的概念、意义、目标和原则等。
4、本岗位的安全环保风险和防范措施,包括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废弃物的处理等。
5、安全环保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以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安全环保文化建设,如安全环保理念、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等。
五、安全环保教育的形式1、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不少于_____小时的安全环保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安全环保基础知识等。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岗位培训员工在转岗、复岗或从事新的工作任务前,必须接受不少于_____小时的岗位安全环保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岗位的安全环保风险、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等。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日常培训(1)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环保专题培训,每月不少于_____小时,培训内容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确定。
(2)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日常的安全环保教育,每次不少于_____分钟。
4、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_____次,演练内容包括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作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所有关于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和法规,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化学物质、污水、废料、垃圾以及弃方等有害物质对当地环境的污染,防止扬尘、噪音和汽油等物质对大气的污染。
第三条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新机制,认真贯彻实施ISO14000标准,确保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力争将本工程建成优质环保路。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第四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设专职环境保护员。
环保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环保经验,经过专职培训的技术人员担任。
第五条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书记和总工为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项目其他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如下:环保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环保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各类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大检查并及时作出总结、评比,做好对下的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工作。
第三章环境管理目标第六条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有毒有害气体及施工扬尘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和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要求以内;施工弃土、弃碴,按指定场地进行弃置,杜绝随便倾倒;施工废水排放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要求以内,生活污水控制达到国家标准;有害废弃物排放处理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要求;加强节能降耗管理;做好施工过程环境保护,100%按环保设计施工;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第四章环境保护责任制第七条建立和落实工程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
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制,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明确领导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出了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引言环境保护是我们作为一个责任感强烈的企业公民所必须关注和积极实践的重要方面。
为了确保我们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不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我们制定了本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指导我们的工作人员遵守环境法规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二、目标我们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目标是:1. 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2. 降低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3. 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责任1. 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2. 监理人员要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所有项目工作人员都有责任遵守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提供积极的环境保护建议和意见。
四、施工前的环境评估1. 在施工前,我们将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评估,以了解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 环境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气候、土壤、水源、噪音、振动、粉尘等因素的评估和分析。
五、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1. 噪音控制: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降低噪音污染,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 振动控制: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振动不会对周围建筑物和设施产生负面影响。
3. 粉尘控制:我们将使用湿式施工等措施来控制粉尘的产生,并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
4. 废弃物处理:我们将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确保符合环保法规要求。
5. 水资源保护: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用水量,并确保废水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六、环境监测与评估1. 我们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及时采取措施修正不良影响。
2. 环境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等方面的监测。
七、环境培训与宣传1. 我们将定期组织环境培训,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2. 在工地内张贴宣传标语,展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某企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某企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某企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危害,本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一、环境保护责任1.本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政策,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治理,确保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
2.本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制定环境保护计划,确保环境保护投入得到保障。
3.本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加大环保设备和技术投入,逐步减少环境污染。
二、污染源及其防治1.本企业应明确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编制污染物排放清单,建立实时信息监控系统,及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2.本企业应对污染源采取技术措施进行污染防治,改善工艺和设备,实现资源和能源的节约和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3.本企业应加强涉及重点污染物和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控制标准,及时报批排污许可证,定期检查、自查,并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污染源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三、环境事故应急预案1.本企业应建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2.在环境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控制事态发展。
3.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整改措施,进行环境修复工作,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保持信息公开透明。
四、环境评价和监测1.本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环境污染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掌握环境状况和问题,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2.本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定期对污染物浓度、排放口等指标进行监测,确保环保设施能够稳定达标运行。
五、环境保护投入与管理1.本企业应建立环保专项经费,加大环保设备的投入和更新,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原材料、能源和产品。
2.本企业应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保事宜的统筹和协调工作,并且应定期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结语本企业坚持环保优先、科技创新、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的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不断优化技术和设备,保护环境、污染防治,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精选7篇)如何准备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快来看看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篇1】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重要条件。
为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车间、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维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各场所环境保护要求:(一)车间卫生环境保护1、坚持场地清洁,做到每一天清扫。
2、各类操作设备加工前做好润滑、预热工作,下班前清洁擦拭,做到设备表面无灰尘,及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3、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坚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淤泥。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点,废皂化液倒入过滤桶内过滤后回用,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定期交运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5、浸漆在浸漆间内进行,浸漆时产生的废气须经活性碳处理器过滤后高空排放,处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规定定期更换。
6、车削、磨削时应防止铁屑、铝屑、铜屑等四处飞溅,应安装防护罩,废屑应按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处。
7、对污水排放管道坚持畅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油污及沉淀物。
(二)办公室卫生环境保护1、办公区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热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热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推进热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本办法制定。
二、环境保护责任(一)企业环保责任1.热电公司要遵守国家环保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保护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
2.积极推行节能减排,加强环保技术研究,提高环保技术水平和效益。
3.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保目标和任务,并定期检查环保工作执行情况。
4.对环保事故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开展应急预案工作。
(二)员工环保责任1.全员参与环境保护,认真执行公司环保要求。
2.加强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技能。
3.积极参与环保检查和监督,及时向公司反映环保情况。
三、污染物排放管理(一)废气排放管理1.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要求,进行烟气排放控制。
2.对于气体处理设施,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检测飞灰的排放,调整燃烧条件,控制二次飞灰的产生和排放。
(二)废水排放管理1.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分类处理,不能直接排放到下水道中。
2.对于工业废水进行严格监管,控制其排放到环境中。
3.废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废水排放标准。
(三)废渣排放管理1.废渣在处理之前应分类,分门别类。
2.废渣应有安全可靠的封闭运输和处理措施。
3.废渣被允许进入环境之前必须经过处理。
四、环境监测管理1.定期检测热电公司周边环境的大气、水质、水量和噪声污染情况,并进行监管与评估。
2.强化排放口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维护和运行,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可靠。
3.对于监测到的污染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环境整治和保护1.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进行合理的用水和废水处理。
2.推行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
3.合理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
六、环境保护检查与评估1.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落实。
2.定期进行环评和效环评,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HB-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某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以打造世界一流水泥企业为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地方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系列决策部署和行动方案,实施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根本方针,“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和机制第四条公司成立了安全环保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
第五条安全环保委员会下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与安全环保部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兼任,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兼职安全环保员配合安全环保部做好各自区域环保管理。
第六条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公司负责监管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生态环境保护工- 1 -作的实施。
第三章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第七条每年12月份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以及上级公司有关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指标及考核方法,报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实施,并在下一年度初与各部门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第八条每年年初安全环保部在上级公司总体目标的指导下,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指标及考核方法,并定期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总体目标层层分解细化到各岗位、人员。
第九条逐级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信息报送机制,各部门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每季度将各自部门的生态环保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到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汇总后及时将环保管理基础信息、问题及任务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环境行政处罚情况上报到集团公司生态环保信息统计系统。
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生产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员工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管理。
二、环境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企业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和规划,审议环境保护重大决策。
(二)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三)各部门的环保职责1、生产部门: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设备维护,防止跑冒滴漏。
2、技术部门:研发环保型产品和工艺,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
3、采购部门:优先采购环保型原材料和设备。
4、仓储部门:合理储存化学品和危险废物,防止泄漏和事故。
三、环境管理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
建立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定期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
(三)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建立运行台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保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四、污染防治措施(一)废水污染防治1、建设完善的废水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废水产生量。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精简版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以及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处罚。
第三条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责任,加强监督执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章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区域协调,合理布局,推动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建立污染物排放清单,按照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七条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应当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结合监测、减排、治理等措施,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地方政府应当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九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环境督察制度,定期对各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处罚第十二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及时公布环境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护公众知情权。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环保素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层级体系进行管理,具有强制性、约束性和指导性。
第二章制定和修订第三条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当依据科学原理,参考国内外科学技术进展和相关经验,经过科学论证、实地调查和试验验证,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专家评审,并依法履行公告程序。
第四条制定和修订环境保护标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科学决策和合作共识。
第五条制定和修订环境保护标准应当综合考虑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平衡,充分考虑技术可行性、社会可接受度和资源承载能力,确保标准既具备可操作性又具备可实施性。
第六条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根据环境问题的特点,分别确定土壤环境标准、大气环境标准、水环境标准和噪声环境标准等,形成专业分类和系统化框架。
第三章公示和实施第七条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和修订完成后,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应当在标准颁布后一定时间内,逐步进行推行,确保相关单位和个人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标准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标准内容和实施要求的解释和培训,提高各方面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违反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补救。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评估第十一条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效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及时经验和教训,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环境保护标准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环保部门举报,环保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范本《安全环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员工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提高自身的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流程。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评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六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类事故,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九条企业应当制定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职责和环境管理流程。
第十条企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强化环境监测,及时掌握环境参数,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环境管理评估,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构可以随时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企业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监督检查机构可以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第十八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的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监督检查机构和企业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追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对于已经制定的其他安全环保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范本一:一、总则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的。
二、监督机构及职责1. 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构的设置1.1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构1.2 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构1.3 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构三、监督措施1. 监测与评估1.1 重点区域污染监测1.2 环境影响评估1.3 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四、行政处罚1. 违法行为查处2. 处罚程序2.1 立案调查2.2 行政处罚决定附录:1. 相关法律法规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注释:1. 监督措施中的“重点区域污染监测”是指对重点污染区域进行定期监测,以了解污染程度。
2. 行政处罚中的“依据”指的是对于不同违法行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范本二:一、目的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二、监管对象和内容1. 监管对象1.1 工业企业1.2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1.3 建筑施工行业2. 监管内容2.1 环境审批监管2.2 环境监测三、监督措施1. 定期检查2. 不定期抽查3. 举报奖励附件:1. 相关法律法规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注释:1. 监管对象中的“工业企业”是指涉及到生产加工、燃烧及物质转化的企业单位。
2. 监管内容中的“环境影响评估审批监管要求”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及审批程序的监管要求。
本文档涉及附件:1、相关法律法规清单2、监管要求文件注释:1、环境影响评估:对预定或已实施的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工程、规划、政策、计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把控的行为。
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环保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特制定本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标准明确,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正。
2、实事求是原则:考核依据客观事实,如实反映安全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
3、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通过考核,对安全环保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和员工进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约束和整改。
四、考核内容1、安全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各类安全环保指标是否达到预定目标,如事故发生率、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等。
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各项安全环保措施的落实。
2、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
安全环保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落实。
3、现场管理情况工作场所的安全环保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通风设备、消防器材等。
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标识、警示标志是否清晰齐全。
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是否符合规定。
4、应急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情况。
应急演练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情况。
5、事故处理情况对已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
五、考核方式1、日常检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存在的问题。
2、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的安全环保问题或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如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检查等。
3、数据统计分析通过对安全环保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估各部门的工作绩效,如事故统计、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等。
4、员工反馈鼓励员工对安全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
六、考核周期安全环保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环境保护责任2.1 环境保护目标本单位应制定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并通过定期评估来监测和更新这些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确保环境质量的改善和预防环境污染。
2.2 环境保护责任人的任命和责任本单位应指定一名环境保护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环境保护责任人应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单位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目标,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培训,监测环境质量,预防和应对环境污染。
2.3 环境风险评估和管理本单位应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环境风险评估和管理应包括对生产过程、储存设施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评估和管理。
三、环境保护措施3.1 减少污染物排放本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可以通过改进工艺、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安装排放控制设施等方式来达到减排的目标。
3.2 节约资源本单位应加强对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推行节约型生产。
应优化能源利用结构,减少能源消耗。
并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进行合理利用,避免浪费和过度开发。
3.3 废弃物管理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弃物管理制度,对废弃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理进行有效管控。
应推行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3.4 环境应急管理本单位应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报警机制,确保在环境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和应对,减少环境损害。
四、环境监测和评估本单位应每年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对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并评估其影响程度。
应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定期监测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污染情况,及时掌握环境问题。
五、违规处罚和问责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本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环保措施管理办法
环保措施管理办法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自然环境的污染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环保措施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保护环境、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管理范围环保措施管理范围包括环保设施和环保行政管理两个方面。
其中环保设施管理包括污染物排放、噪声控制、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行政管理包括环保监测、环保监察、环保资讯等。
在环保措施管理范围内,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用适当的环保措施,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二、管理机构环保措施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在各级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
环保机构的职责是指导和监督环保措施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法律咨询等,对环保措施不合规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在环保设施管理方面,环保机构需要定期检查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于污染物排放、噪声控制、废弃物处理等问题,需要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指导等;在环保行政管理方面,需要开展环保监测、环保监察等工作,发布环保资讯,提升公众环保意识等。
三、管理措施为了加强环保措施管理,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首先,在环保设施管理方面,我们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对企业、单位和个人加强环保培训,提升环保意识;2.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降低污染物的排放;3.对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实行限产、关停等措施,以减少环境污染;4.给与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一定的财政补贴,并通过环保评比等方式,激励各方加强环保措施管理。
其次,在环保行政管理方面,我们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加强环保监测,建立环保监测体系,准确掌握环境污染程度;2.对环保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察,对环保问题进行惩罚;3.大力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总之,环保措施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环保措施的管理,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环境,确保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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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
公路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体现环境保护与公路建设并举、公路发展与自然环境和谐的建设思想,贯彻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小程度地破坏、最强力度地恢复的工作原则,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或破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
公路项目的施工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一切工程施工建设活动的环境保护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以下简称“项目业主”)。
公路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各监理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环境保护监管。
各合同段项目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制订环境保护奖惩办法。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标段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经理和专职环保工程师负责的管理组织机构,保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层层落实。
第四条各参建单位应本着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负责的态度,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不断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认真编制各项目施工的环境保护方法和措施,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主动地做好本项目建设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保证体系第五条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实现“少破坏、甚至不破坏原生态环境,项目建设融入自然”的环境保护目标。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要通过全员环境保护教育,强化全员环境保护意识,由环境保护制度提高预测、预防能力,加强施工过程检查达到消除环境保护隐患的目的。
第七条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监理监管、企业控制、全员实施”的监管体系。
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本项目建设进行检查和监督。
业主负责环境保护管理,通过驻地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施工,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控制。
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自觉按照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组织机构第八条项目业主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奖惩。
第九条驻地监理对所辖标段的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环境保护监管,工程环境保护监管的工作方式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境保护监控力度。
第十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自我监控体系,负责本单位所辖施工段落的环境保护工作。
把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各施工队或单项工程负责人,列入岗位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考核。
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自我监控体系的领导者和责任者,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成绩作为考核项目经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控制要点第十一条施工期环境保护一、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燃油、沥青、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沟渠、池塘和水库的污染,防治扬尘、汽油等物质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防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把施工对环境、空气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小到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二、本办法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应严格遵守。
任何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施工单位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治和消除,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补偿。
三、本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送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应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置、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四、控制扬尘: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灰尘,在施工区域内应随时进行洒水或其他抑尘措施,确保作业现场无明显降尘;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予以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在运输时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风吹扬尘;混凝土拌和站设备运转时有大量粉尘产生,应设有防尘、除尘设备,且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五、减少噪声、废气污染: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拌和站、集料料场等距居民区不宜小于300m,并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使用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要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等污染;施工场地的噪声应符合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90),并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六、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居民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应停止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七、保护现有公用设施。
对于受工程施工影响或正在受影响的一切公用设施与结构物,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加以保护;靠近公用设施的开挖作业,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部门,并邀请有关部门代表在施工时到场。
同时将上述通知与邀请的副本提交监理工程师备查。
第十二条敏感点环境保护一、本项目所在的。
市为。
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山水特色突出的工贸旅游城市。
沿线自然环境优美,有较多需要保护的自然景观敏感点。
各施工、监理单位应现场逐桩踏勘,深入了解路线所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特征,对沿线山丘、沟谷、河流、水库、池塘和古树名木等景观敏感点进行细致调查和统计,并提出景观敏感点保护方案,报总监办核验,在项目办核批后对景观敏感点实施保护。
二、项目工程施工时如发现文物古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和收藏,施工单位应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暂时停止作业,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
在主管部门未结束处理前,不得重新进行作业。
三、防止水土流失1、防水排水:在施工期间应始终保持工地良好的排水状态,修建必要的临时排水沟渠,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且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雨季填筑路堤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进行,每层表面应筑成适当的横坡,保证路基表面不积水。
因施工单位未设置足够的排水设施致使土方工程遭受破坏时,其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2、冲刷与淤积: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施工场地和临时用地受到冲刷;防止工程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材料,对河道、沟渠或原有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及对水文状态的改变;开挖或填筑的土质路基边坡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雨季水流对坡面冲刷影响排水系统功能,和对附近水域的污染;不管出于任何需要,施工单位不得干扰河道、沟渠或现有灌溉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以免导致冲刷与淤积的发生。
四、废料弃方的处理:处理场地清理的废料和路基弃方,不得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不得向河道、沟渠、水库等地倾倒,应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地点设置弃土场;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应在工程完工时及时清除干净,以免堵塞河道和妨碍交通;路基挖方及隧道工程的大型弃方场地,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对弃方进行压实和防护,并沟通水系,在其表面采取植被覆盖,达到防止水土流失和美化环境的效果。
五、保护水质1、沿线的小型水库和鱼塘及自然沟谷,都是宝贵的自然生态景观,施工期间严禁倾倒垃圾,乱堆放施工材料,避免破环水质和影响景观;2、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严禁排入饮用水源;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附近水域造成污染;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六、保护绿色植被1、施工单位应尽量保护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若因修建临时工程无法避让破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应负责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2、保护公路两侧的古树、名木、法定保护树种和各类苗圃,即使处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有可能时也要尽量设法保护;3、施工期间破坏植被的面积应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得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
七、保护土地资源1、妥善处理弃方,山坡弃土应尽量避免掩埋林木、农田及其它设施。
沿河弃土应避免壅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2、取土场选择与路基相邻的山体,严禁开挖坡面正面对准路基;取土场宜选择高地或荒地,尽量不占耕地;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应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存,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对于较深较宽的取土坑,可根据当地需要,修整成蓄水池或鱼塘;多年的经济作物区或重要的绿化带,不得设置取土坑;3、在河床采集砂砾材料时,必须注意防止对河流状态的改变,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
八、加强施工人员自觉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在雇用合同中必须规定严禁偷猎和随意砍伐树木。
第十三条驻地办公、生活区环境保护一、施工单位项目驻地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远离当地居民区不小于200m。
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防止水资源污染,危害农田、水利、饮水和影响既有工程设施。
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二、项目驻地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鱼用水体的废弃沟或废弃干塘或新挖土坑进行堆放并及时进行掩埋,堆放掩埋点应无直通沟与当地居民区生活用水区域相通,且不得向垃圾堆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
项目驻地人员较集中的办公区和生活区,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并加强管理。
对有害物质按规定处理后,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防止造成人员和动、植物损伤。
三、施工单位驻地办公、生活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备用发电机应放置室内,并加强门窗隔音,进、出风口应安装消声器。
四、驻地办公、生活区和施工现场临时驻地必须设置卫生设施,生活区厨房应设置排风系统,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工地临时厕所或化粪池,应派专人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生活区内必须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第十四条临时道路环境保护一、临时进场道路应避免利用现有村村通道路,新修便道应严格规划路线走向,控制道路修筑边界,以减少周围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施工便道应按要求在路基永久征地范围内修建,部分段落切实无法在征地线内修建施工便道时,修建的线外便道必须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二、临时道路应保持平整,必须设立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扫水泥、砂、石、土等运输漏失物,保持良好通行状态。
第十五条料场环境保护一、明确临时征地范围边界,控制临时征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二、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和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三、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得堆放在民用水井、饮用水源及河道、沟渠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