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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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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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很荣幸为您提供有关房地产法律事务的意见书。

经过详细研究和分析,我们就以下几个关键问题提出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者在购买房地产之前应仔细核实开发商的合法资质。

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请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并核实其在建筑施工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合法性。

此外,购房者还应仔细查看开发商的历史记录和信誉情况,以保证购买的房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

其次,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各项条款。

合同应明确规定房屋交付日期、房屋使用权转移日期以及准确的房产面积等关键信息。

购房者应特别留意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如保修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的约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三,购房者在付款时应遵守相应的法规。

建议购房者使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并保留好相关的交易记录。

购房者还应注意,不要轻易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开发商或代理商,以免发生款项被挪用的风险。

此外,如果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法律纠纷,我们建议购房者尽快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购房者可以联系合格的房地产律师,向其咨询具体的法律问题并尽快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来保护自
己的利益。

最后,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法律事务较多且复杂,请购房者与专业律师积极合作,以确保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

希望以上意见能对您提供帮助。

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详细了解某个特定事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协助。

谢谢。

此致
礼敬的客户。

有关房屋转让协议书范文8篇

有关房屋转让协议书范文8篇

有关房屋转让协议书范文8篇房屋转让协议书篇1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其在某某某小区的集资房转让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1、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在某某某小区的集资房首付款————元整,利息————元整。

2、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手续费————元整。

3、在收到乙方————元及手续费————元、利息————元后,甲方的首付款————万元发票及收据属于乙方所有,并转交给乙方,自此集资房名义虽写甲方姓名,实际上产权归乙方。

4、————小区的集资房的————期付款由乙方承担,交钱发票及收据属于乙方所有。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将集资房过户手续办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今后乙方如有机会参加集资房,则将以同等条件转让给甲方。

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给对方造成麻烦,如甲方违反,须退还乙方的本金、利息、手续费,而且要给本金、利息、手续费一倍的赔偿,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收回某某某小区的集资房产权,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8、如今后遇到新问题,甲乙另行协商。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房屋转让协议书篇2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妇。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属_______,__________村(___组)村民,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本村村委会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夫妇长期定居外省,房屋无人居住,现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村___自然村(__组)的房屋院落(_______________)及附属物出卖给乙方。

房地产出售确认书

房地产出售确认书

房地产出售确认书
一、甲方为________(委托方),乙方为________(受托方),甲方确保其所要出售的房产为其合法所有,并无任何法律争议和纠纷。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的出售事宜,并保证乙方的合法
权益。

二、甲方将详细提供出售房产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
的地址、面积、详细描述等。

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
房产信息,并承诺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

三、乙方同意以专业、诚信、负责的态度,根据甲方提供的房
产信息,积极寻找合适的买家,并协助甲方进行房地产的交接和过
户手续。

四、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确定房地产交易的价格、交付和支付
方式,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税务和法律咨询服务。

五、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表甲方与买家进行交涉、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权属证书过户手续等。

六、一旦买家确认购买房产并支付相关购房款项,甲方同意将
房产权属正式过户给买家,并将过户手续完成的证明文件交给买家。

七、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相应的佣金,作为乙方履行本确认书
所约定的服务的报酬。

八、双方确认本确认书的效力,并同意以书面形式对本确认书
进行修改、补充或终止。

九、在任何争议出现前,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成,应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确认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房产交接完毕后终止。

甲方(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4年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书专业版(六篇)

2024年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书专业版(六篇)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书专业版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一)甲方依法签订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房地产座落在____市_____【区/镇】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支弄】____号____室。

(部位_____)房屋类型:_____;结构_____;(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方式获得;(六)房屋内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附件二);(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币)_____元。

(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次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附件三)。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房产产权转让书

房产产权转让书

房产产权转让书一、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二、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房产产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是房产的合法所有人,持有该房产的合法产权证明。

该房产位于XXXXXXXXXXXXXXXX,具体描述如下:(房产描述)2. 乙方经过充分了解和考虑,同意购买该房产,并支付相应的购房款项。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该房产的产权转让给乙方。

3. 转让价格: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XXXX 元整作为房产转让的价格。

乙方已经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了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XXXX元整作为定金,剩余金额将在房产过户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 房产过户: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后,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乙方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配合甲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5. 房产状况保证: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产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纠纷或其他影响产权的情况。

如有任何第三方对该房产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 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项后,将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将房产产权证书、房屋钥匙等相关证件交付给乙方。

7.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8.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管理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管理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7•【字号】淮政发[2006]123号•【施行日期】2006.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管理的通知(淮政发[2006]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管理(一)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

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公开出让前,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召集规划、建设、房产、物价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地块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不同地段类别对拟出让的地块提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经政府研究批准后,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主要内容必须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备条款。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规划控制指标及规划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的建设要求;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解困房和拆迁安置房的政府收购数量和收购价格等。

(二)严格市场准入。

按房地产法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关规定,对土地竞买者的资金实力进行审查,对开发企业从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等方面加强综合评价,严格市场准入,确保土地开发企业具有相应的项目运作实力和能力。

(三)逐步以楼面地价方式出让土地。

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应根据项目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逐步推行以楼面地价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保证项目规划控制指标的落实。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管理(一)强化规划方案的审批管理。

规划部门对开发企业报批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初审后,由规划部门牵头,召集建设、国土资源、房产、园林、消防、环保、人防、广电、供电、供热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会审,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应要求开发企业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潍坊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已经市经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九年七月三十日潍坊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落实国家住宅与房地产业政策,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具体负责提出奎文区、潍城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

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提出辖区内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各区签订协议书,由各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实施。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书,意见书内容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是土地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经政府批准后对社会公布。

三、潍坊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包括以下内容:(一)规划设计要求。

项目规划设计要求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

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

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1.12•【字号】•【施行日期】2024.01.12•【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1995年11月3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3月28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4年6月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0年5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4年1月12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第三章房地产转让第四章房地产抵押第五章房屋租赁第六章房地产中介服务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城市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转让、抵押和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实施房地产市场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房地产开发、转让、抵押和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进行房地产开发、转让、抵押、出租,必须依法取得或变更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其他土地收益。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出租房地产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职权划分,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工作。

市(地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

房屋过户流程

房屋过户流程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注意事项房产过户注意事项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房地产资产转让合同(2024年版)版

房地产资产转让合同(2024年版)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房地产资产转让合同(2024年版)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房地产资产转让合同1.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1 房地产资产1.1.2 转让1.1.3 合同双方1.2 资产描述1.2.1 位置与面积1.2.2 结构与现状1.2.3 权利与义务1.3 转让条件与价格1.3.1 转让条件1.3.2 转让价格1.3.3 支付方式与期限1.4 转让程序与时间安排1.4.1 转让程序1.4.2 交易时间安排1.5 违约责任1.5.1 违约行为1.5.2 违约责任承担1.6 争议解决1.6.1 争议解决方式1.6.2 诉讼或仲裁地点1.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7.1 合同生效条件1.7.2 合同变更1.7.3 合同终止1.8 一般条款1.8.1 适用法律1.8.2 合同的完整性与修改1.8.3 通知与送达1.8.4 合同的保密性1.9 附件1.9.1 房地产证照1.9.2 其他重要文件1.10 签署1.10.1 合同签署日期1.10.2 签署地点1.10.3 合同签署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房地产资产本合同所称房地产资产,是指位于____(地址)的____(房产类型,如住宅、商业、工业等)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权益。

1.2 转让转让是指本合同一方(转让方)将其对房地产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关权益依法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受让方)的行为。

1.3 合同双方第二条资产描述2.1 位置与面积甲方转让的房地产资产位于____(详细地址),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2.2 结构与现状房地产资产的结构为____,目前处于____(使用状态,如闲置、在用等)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等。

2.3 权利与义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地产资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无任何抵押、担保、租赁或其他权利限制。

房地产五证两书三表

房地产五证两书三表

房地产五证两书三表一、房产五证是什么、房地产五证是哪五证1.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房地产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7.《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二、房地产五证二书、房产五证两书是哪两书1.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三、五证两书三表、五证两书三表是哪三表1.竣工验收备案表。

2.房屋实测面积表。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四、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顺序(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30个工作日)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60个工作日)(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2)土地评估(3)土地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4)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市消防支队盖章(15个工作日)(1) 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 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3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打交费单交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5.放线报告(15个工作日)持放线通知和施工图、红线图到规划院测量队放线。

案例分析法律意见书(3篇)

案例分析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由: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XX居民委员会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一、案件背景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拟在XX市XX区XX街道XX村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

该项目需征收XX村集体土地约100亩。

XX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作为XX村集体土地的管理者,与开发公司就土地征收补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开发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居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和补偿标准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

二、案情分析1.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征收必须依法进行,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2.事实认定(1)开发公司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具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法资格。

(2)XX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在居委会名下,居委会作为集体土地的管理者,有权代表村民进行土地征收补偿事宜。

(3)开发公司与居委会就土地征收补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3.争议焦点(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居委会是否依法履行了征收程序。

(3)开发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律意见1.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的原用途、区位、土地等级、被征收人的实际损失等因素确定。

开发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结合被征收土地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补偿方案。

2.关于征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公告,并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

居委会作为土地征收的管理者,应依法履行征收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3.关于违约责任开发公司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若居委会未能依法履行征收程序,导致开发公司无法按时支付补偿款,居委会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结论综上所述,开发公司与居委会就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产生的纠纷,应依法解决。

合同法国有土地转让法律意见书

合同法国有土地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意见书一:法律依据目前,我国规范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的主要法律法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在该部分,我们还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和合同的效力及履行中的有关问题作了认定与处理。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6)登记发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意见书1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2 转让条件2.1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2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经由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3 合同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

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规定》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规定》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08•【字号】滨政发[2013]23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规定》的通知(滨政发[2013]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滨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规定》已经2013年10月18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8日滨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切实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实现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市本级、滨城区、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应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住宅产业化要求、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提出的建设条件意见,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依据。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市本级、滨城区、滨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各自区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接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督指导。

2024年房地产项目转让居间合同

2024年房地产项目转让居间合同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房地产项目转让居间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转让方1.2 受让方1.3 居间方第二条转让房地产项目概述2.1 项目名称2.2 项目位置2.3 项目规模2.4 项目开发程度第三条转让房地产项目的权利与义务3.1 转让方的权利与义务3.2 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居间方的职责与义务4.1 居间方的职责4.2 居间方的义务第五条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5.1 转让价格5.2 支付方式5.3 支付时间第六条转让房地产项目的交付及过户6.1 交付时间6.2 交付条件6.3 过户手续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转让方的违约责任7.2 受让方的违约责任7.3 居间方的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途径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9.3 合同终止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泄露的后果第十一条合同的附件11.1 附件列表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2.1 法律适用12.2 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双方的其他约定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14.1 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人签字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第二条转让房地产项目概述2.1 项目名称:房地产项目。

2.2 项目位置:位于市区街道,具体坐标为:。

2.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2.4 项目开发程度:已完成土地平整、规划设计、报批等相关手续,具备开工条件。

第三条转让房地产项目的权利与义务3.1 转让方的权利与义务3.1.1 转让方应保证其对转让的房地产项目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3.1.2 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

3.1.3 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完成项目过户手续,确保受让方能够合法拥有项目所有权。

房产意见书

房产意见书

房产意见书尊敬的XX市政府领导:我是一名资深房产业从业者,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经验积累,我希望就我对房产市场的观察和了解向您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对于市政府未来的决策和政策制定有所帮助。

首先,我观察到当前房产市场存在着供需失衡的问题。

在XX 市,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房屋供应无法满足住房需求,导致房价居高不下。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建议市政府应该加大住房供应的力度,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加快建设进度、鼓励大型房地产企业投资等方式,增加住房的供给,缓解供需矛盾,使房价回归合理水平。

其次,我注意到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投资炒作的现象。

很多投资者将房地产作为短期投机的工具,导致房价过快上涨,形成了房地产泡沫。

为了遏制投资炒作,我建议市政府应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首次购房者和自住购房者的优惠政策,刺激居民购房需求,减少投资炒作的风险。

再次,我认为市政府应该注重提高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

目前,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很多开发商只注重规模和速度,而忽视了对居住环境和住房品质的投入。

我建议市政府应该加大对房屋质量的把关力度,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房屋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加大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便利性,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

最后,我对市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努力表示肯定,但是我认为还有进一步的空间。

当前,城市中的廉租房和公租房供应仍然不足,并且分配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

我建议市政府应该加大对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投资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分配机制,确保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实惠的住房保障政策,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总之,房产市场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希望市政府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引导和规范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和环境。

同时,市政府应该加强与房地产行业的沟通合作,听取行业内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达到共赢的局面。

行政法案例法律意见书(3篇)

行政法案例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某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与李某就某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回纠纷一案。

李某于2000年从某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住宅。

2015年,某街道办事处因公共利益需要,决定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李某不服,遂向某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某区人民政府维持了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李某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争议焦点1. 某街道办事处收回李某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否合法?2. 某区人民政府维持街道办事处决定的行为是否合法?三、法律分析1. 关于某街道办事处收回李某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征收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进行公告、听证,并依法作出征收决定。

”在本案中,某街道办事处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李某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进行公告、听证,并给予李某相应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违法的,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在本案中,某街道办事处未依法进行公告、听证,直接作出收回李某土地使用权决定,该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某街道办事处收回李某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合法。

2. 关于某区人民政府维持街道办事处决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违法的,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在本案中,某区人民政府未对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充分审查,直接维持其决定,该行为违反了法定职责。

综上所述,某区人民政府维持街道办事处决定的行为不合法。

四、法律意见1. 某街道办事处应依法进行公告、听证,并给予李某相应的补偿,重新作出收回李某土地使用权决定。

2. 某区人民政府应依法对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违法的,应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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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意向书
本意向书由下列双方于2001年月日在上海市签署。

甲方:上海新力机器厂
住所:上海浦东东方路3333号
乙方:上海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奉贤洪庙镇
鉴于:
乙方在甲方住所内已设有生产经营场所,并签署了房屋租赁、水电服务等协议。

现因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特签定本意向书。

一、转让房屋所在地、面积
1.1转让房屋所在地:上海浦东东方路3333号
1.2转让面积为:(以产权证为准)
二、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确认价格作为本次转让价格的基础。

三、转让的前提条件
3.1甲方已办妥本协议项下拟转让房地产的产权证;
3.2本协议项下转让的房地产无任何权属争议,属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可转让房地产;
3.3本协议项下转让的房地产未设有任何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或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并无任何有碍本次交易的正在进行的或可能进行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3.4双方均以对本次交易作出了充分的授权;
3.5双方已对相邻关系达成了相应的协议或谅解。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
双方同意在确定房地产价格、并满足本协议第三条的全部条件后签定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双方同意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转让价格
(2)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3)有关费用的承担
(4)有关争议的解决
五、其他
未来房地产交易完成后,原双方签署的协议中,除房屋租赁协议外,其他的服务协议应具有继承性。

六、生效
本意向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意向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上海新力机器厂
授权代表;
乙方;上海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上海新力机器厂

上海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房地产转让意向书
二000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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