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控管理员学习交流会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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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管理员学习交流会

井控管理主要分为以下几块:设计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作业过程井控管理、日常应急演练。

人员管理篇(井控技术培训)

从事井下作业设计、技术和安全管理、现场施工、现场监督等有关人员应进行井控培训,并持“井控培训合格证”上岗。

井控培训应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授权,具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井控培训并颁发“井控培训合格证”资质的专业培训部门进行。

一、井控培训内容

1、钻井队、井下作业(含试油、试气、修井)队等现场操作人员:包括大班司钻、钻井(井下作业)技师、安全员、司机长、钻井(井下作业)正副司钻、井架工、内外钳工、场地工等。培训内容以能及时发现溢流、及时关井、正确实施关井操作程序以及熟练掌握井控装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为主。

2、工程技术管理人员:钻井(井下作业)工程技术员、钻井队正、副队长、指导员、钻井(井下作业)工程与地质设计人员、各专业监督人员、作业队队长。培训内容以能正确判断溢流、正确关井、及时准确编制压井设计、掌握压井程序、实施压井作业、正确判断井控设备故障、正确处理井喷及井喷失控等为主。

3、主管钻井和井下作业等专业生产、技术、安全的领导及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要以井控工作的全面管理、负责情况下的二级井控技术和三级井控技术等为主。

4、对进入含硫化氢区块作业和管理的所有人员应进行防硫化氢技术培训,并取得“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二、井控培训的考核、颁证及管理

(一)井控培训的考核

1、井控理论考试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理论和技能考试考核均合格者,方可取得集团公司《井控培训合格证》。

(二)井控培训证书管理

1、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井控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石化工发〔2011〕816号)的规定,“井控培训合格证”分为A、A1、A

2、A

3、B1、B2、B3、C、D1、D2十种类别。

A—井控决策、管理人员(二级单位只有行政正职取A证)

A1—钻井井控技术人员、钻井队管理人员

A2—井下作业井控技术人员、作业队管理人员

A3—采油(气)井控技术、管理人员

B1—钻井现场井控操作人员

B2—钻井现场井控操作辅助人员

B3—井下作业现场井控操作人员

C—井控车间技术、管理、检维修人员及现场服务人员

D1—钻井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D2—井下作业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以上证件在有效期内的暂时不换证,均有效。

2、“井控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应复审培训,合格证书的有效期限允许有不超过30天的延后期。

3、从事井控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未按照规定颁发《井控培训合格证》,由井控培训单位承担责任。参加培训未达到培训要求的人员,应及时安排补训。

作业过程井控管理篇

一、严格执行作业施工前的检查、验收制度

所有作业井在开工之前作业队必须对施工现场、井口及套管两翼闸门、井控装置及配件进行开工检查验收工作,所有装置要齐全、灵活好用,通畅、性能可靠,安装达标。对于一般施工井由基层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特殊井由公司技术部及相关部室组织开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下达《开工通知单》同意开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井不得开工。

二、严格执行作业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制度

所有作业井应有甲方派出现场监督人员,对于甲方监督提出的合理化要求及建议要积极改正。“三高油气井”、预探井和其他重点井应实行驻井监督工作制;一般开发井可实行“一般工序巡视监督,关键工序现场监督”工作制。公司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及基层单位每月对各小队进行监督、检查,力争受检率达到100%。

三、作业施工过程中的井控管理一般要求

(一)施工人员要掌握该井井控措施。每道工序、工艺实施前,管

理人员应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地质、工程(施工)设计和应急预案交底,明确职责和分工,并有相关记录。

(二)作业施工过程安装的井控装备(包括采油井口)通径应大于起出或下入工具的最大直径,或大于井筒的最大套管内径,禁止卸下井控装置起下工具。

(三)现场作业过程中应认真仔细观察溢流,发现溢流和井喷预兆要迅速正确的关闭防喷器及时关井。

(四)起下管(钻)柱作业施工,按设计要求落实平衡地层压力的措施。存在管(钻)柱上顶潜在风险应配备安装防顶卡盘,并制定防止井内管(钻)柱顶出措施。

(五)施工井在中途停工时,要及时关闭防喷器,如防喷器因故已拆卸时,应安装井口采油树,所有井口螺丝要齐全、紧固,并关闭所有出口;在下次施工前,应当缓慢打开闸门进行观察,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行施工。

(六)酸化、压裂、液氮诱喷等高压施工,与井口连接管线必须使用硬管线,并采取安全固定措施,并落实好井控措施。

(七)油气层改造施工,施工的最高压力不能超过套管、井口等装备允许的最小压力值,否则应下入封隔器保护套管和井口。

(八)钢丝、电缆及绳索作业施工,防喷管密封压力应大于井口关井压力,其长度应满足下井仪器的需要。

(九)冲砂作业施工,冲开被埋的地层前应建立正常循环,冲砂过程中若出口排量大于进口排量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冲砂管柱应连接

内防喷装置。

(十)在含硫化氢区域,应建立防硫化氢应急预案,并报当地县、乡政府审查备案。预案中应将硫化氢的危害、安全事项、撤离程序等内容告知3千米半径范围内的人员,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后方可开工。

(十一)射孔前应按照要求灌入井液。射孔后有井喷预兆时要及时关井、压井。起射孔管柱要按照要求灌液,电缆射孔结束后应立即下井控管柱,不允许空井筒关井。

(十二)测试作业施工的井控管理

测试作业施工,须安装好地面测试流程,不装采油树的测试井,管柱顶端必须安装大于预测井口压力的旋塞阀及高压生产闸门。采油(气)树工作压力必须大于测试层预测压力。中途测试前,按设计调整好压井液性能,保证井壁稳定和井控安全。测试放喷期间,若井口刺漏,应立即关闭测试阀,打开安全循环阀,然后用合适密度的压井液循环压井。若安全循环阀打不开,则打开断销式循环阀,实现油套连通,然后用合适密度的压井液循环压井。测试结束压井后,对高压高产气层观察(2~4)h,对低产气层观察(6~8)h,观察是否外溢或者漏失。压井观察不喷不漏后,重新循环压井液,应不低于2周,待进出口压井液密度差不超过0.02g/cm3后方可起管柱。

(十三)钻、磨、铣、捞等施工井控管理

1、施工所用入井液性能要与封闭地层前所用入井液相一致,并储备1.5倍井筒容积、高于原入井液密度0.2g/cm3以上的入井液。

2、钻开油气层前应保持正常循环,存在管(钻)柱上顶潜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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