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CK 0001 S-2015 山东鑫晨康药业有限公司 复合蛋白压片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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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CK 0001 S-2015 山东鑫晨康药业有限公司

复合蛋白压片糖果

山东鑫晨康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CK 0001S-2015

复合蛋白压片糖果

2015-07-20公布2015-07-31实施山东鑫晨康药业有限公司公布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山东鑫晨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复合蛋白压片糖果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蛋白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糖醇为要紧原料,添加咖啡,植脂末、白砂糖,乳清蛋白粉、玛咖粉、胶原蛋白粉、左旋肉碱、乳酸菌、阿胶、脱脂乳粉,地龙蛋白,植物甾醇,蔓越莓,山竹,蔬果植物酵素粉,辣木叶,盐藻,维生素C,乳酸亚铁,纳豆,裸藻中的一至多种为辅料,添加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等,经粉碎过筛、配料、混合、成型、包装等要紧工艺加工制成的复合蛋白压片糖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8.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8.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8.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8.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8.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8.34 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 13509 食品添加剂木糖醇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787 食品添加剂左旋肉碱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605 焙炒咖啡

NY/T 1884 绿色食品果蔬粉

QB 2732 水解胶原蛋白粉

QB/T 4575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食品添加剂指定标准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C(抗坏血酸)GB/T 5009.90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药典一部2010版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关于批准棉子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计委公告2013年第7号关于以可食用植物或动物蛋白为原料经酶解制成物品按一般食品治理的公告

卫计委公告2012年第19号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卫生部关于将纳豆作为一般食品治理的公告

卫计委公告2013年第10号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食品原料的公告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白砂糖

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3.1.2 咖啡

应符合NY/T 605的规定。

3.1.3 植脂末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1.4 乳清蛋白粉

应符合GB 11674的规定。

3.1.5 玛咖粉

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

3.1.6 胶原蛋白粉

应符合QB 2732的规定。

3.1.7 乳粉

应符合GB 19644的规定。

3.1.8 乳酸菌

应符合QB/T 4575的规定。

3.1.9 阿胶

应符合《药典一部》2010版规定。

3.1.10 木糖醇

应符合GB 13509的规定。

3.1.11 左旋肉碱

应符合GB 17787的规定。

3.1.12 地龙蛋白

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

3.1.13 植物甾醇

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关于批准棉子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

3.1.14 蔓越莓

应符合NY/T 1884 绿色食品果蔬粉的规定。

3.1.15 山竹

应符合NY/T 1884 绿色食品果蔬粉的规定。

3.1.16 蔬果植物酵素粉

应符合白色稍带蛋黄的粉末,淡淡的果香味,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3.1.17 辣木叶

应符合卫计委公告2012年第19号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的规定。

3.1.18 盐藻

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

3.1.19 纳豆

应符合卫生部关于将纳豆作为一般食品治理的公告的规定。无霉变,无异味。

3.1.20 裸藻

应符合卫计委公告2013年第10号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食品原料的公告的规定。

3.1.21 维生素C(抗坏血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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