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证明文件递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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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
增补挂网采购资质证明文件递交说明
生产企业须将所申报产品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资料模板见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文件附件3。
一、生产企业申报疫苗所需资质证明材料的分类(见资料模板)。
(一)纸质材料分册如下:
第一册生产企业主体册
1、生产企业主体册(封面)
2、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质量与货源保证书
6、进口产品代理协议复印件(代理期限应必须涵盖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时间段)
7、进口疫苗疫苗国内总代理商/一级代理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第二册产品资料册
1、产品资料册(封面)
2、申报产品信息汇总表
3、产品的GMP证书复印件
4、国产疫苗注册批件/进口疫苗注册证复印件
5、产品的质量标准复印件
6、说明书(最新修订版)复印件
7、属委托加工的,需提供产品委托加工批件复印件
8、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三册授权书
授权书无需装订,单独递交即可。原参加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或本次领取账号密码时已递交授权书的生产企业无需再次递交。
二、资料的递交方式
资质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
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旁)。
三、其它
1、各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册封面的“材料编号”按以下方式进行编号。生产企业标书序号(生产企业第二类疫苗基础数据库系统账号的数字部分)-材料总册数-分册编号,例如:生产企业标书序号为0001的企业,共递交10册资料,每册的编号为:0001-10-1、0001-10-2……0001-10-10。
2、所有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材料均须加盖生产企业鲜章。不按规定装订的纸质材料,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收。
3、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增补挂网采购工作日程表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