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南州都匀市绿茵湖至甘塘等十四条通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7.13
•【字号】黔南府函〔2022〕81号
•【施行日期】2022.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的批复
州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审定黔南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黔南环呈〔2022〕3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南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文本由你局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水生态修复,系统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水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优良水环境质量,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三、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
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06•【字号】黔南府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南府发〔2019〕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18〕3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8〕33号)精神,加快推动全州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问题导向原则。
深入分析园区体制机制及建设中的“形式主义”问题,解决园区在运营机制不顺畅、规划布局不科学、土地利用率不高、企业入驻不多等问题,扎实推动园区改革创新发展。
——目标导向原则。
鼓励优势资源向园区集中,引导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和资源向园区倾斜,突出规模效应、集聚效应、辐射效应,逐步向发展条件好、质量效益优、综合实力强的方向发展。
——协调发展原则。
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推动全州园区绿色发展,强化规划引领,明确功能定位,突出特色和优势,构建园区综合发展保障基线、生态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的新平台。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州工业园区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产品竞争力逐步提高,绿色发展有序推进,融合示范取得实效,开拓创新能力增强,对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总量目标。
全州工业园区经济总量达到1700亿元以上,规模工业企业数占全州规模工业企业数9成以上。
其中,300亿级以上1个(福泉工业园区365亿);200亿—300亿级2个(龙里工业园区300亿、惠水长田工业园区250亿);100亿—200亿级3个(贵定昌明工业园区180亿、瓮安工业园区160亿、独山经济开发区140亿),50亿—100亿级4个(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和长顺县威远工业园区分别80亿、罗甸县工业园区和独山县麻尾工业园区分别60亿)。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23•【字号】•【施行日期】2015.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黔南州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2015年12月23日黔南州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生态之要,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
历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坚持不懈治水兴州,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洪旱灾害频发、水资源调控能力不足、水土流失严重、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等问题日益凸显,水生态文明建设滞后已成为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崛起的制约因素。
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治水新思路、实现治水管水新跨越的内在要求,是保障黔南水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实践,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保黔南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全州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推进力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早日形成人水和谐新局面。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立足黔南水资源丰沛、天然水生态优越、原生态民族文化浓郁等特点,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节约保护,巩固与完善防洪安全体系,修复区域受损水生态系统,大幅度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培养民族特色水文化,加快形成节水防污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支撑全州“一圈两翼”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的内在需求,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把黔南建设成“人-水-城”相依相伴、和谐共生的生态幸福之州。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南州都匀毛尖茶地方良种母本园及无性系示范苗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南州都匀毛尖茶地方良种母本园及无性系示范苗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南州都匀毛尖茶地方良种母本园及无性系示范苗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南州发改委:你们上报的《关于都匀毛尖茶地方良种母本园及无性系示范苗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09]76号)收悉,根据评审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都匀毛尖茶被列为中国“十大名茶”,是贵州的特色产业之一。
实施都匀毛尖茶地方良种母本园及无性系示范苗圃建设项目,对有效保护都匀毛尖茶地方良种,提高无性系茶树种植比例,推进全省茶产业发展水平,振兴茶叶经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原则同意都匀毛尖茶地方良种母本园及无性系示范苗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
黔南州都匀茶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都匀毛尖茶地方良种母本园200亩,无性系示范苗圃200亩(具体建设内容见投资概算表)。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5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100万元,州配套100万元,业主自筹55万元。
五、项目建设年限。
1年。
六、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施工建设,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尽快发挥效益。
工程建设完成后报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二ОО九年三月四日——结束——。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黔东南、黔南、黔西南自治州交通建设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5〕1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黔东南、黔南、黔西南自治州交通建设发展的意见正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黔东南、黔南、黔西南自治州交通建设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5〕1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支持帮助下,黔东南苗族侗族、黔南布依族苗族、黔西南布依族苗族三个自治州(以下简称三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三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但由于多种原因,交通基础设施滞后仍是三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当前有利时机,集中一定人力物力财力加快三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三州交通落后面貌,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省地共建、以州统筹、县为主体”的原则,紧紧围绕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目标,突出“公路路网日趋优化、铁路路网便捷通畅、民航发展扩量提速、水运发展形成通道、运输产业发展壮大”五个重点任务,强化“资金筹措、技术支撑、要素支持、督查考核”四个工作保障,全力支持三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提升三州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水平,为三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三州新建成高速公路115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2400公里;新建成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2000公里,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达3000公里;新建成通村沥青(水泥)路2.1万公里,农村公路沥青(水泥)路里程达3.8万公里,实现三州10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100%的建制村通客运、100%的乡镇有客运站,三州公路路网结构日趋优化。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贵州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2006年以来是我省交通发展的黄金时期,交通投资建设不断登上新台阶,交通建设发展速度居全国前列,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交通运输从“瓶颈制约”转变到“有力支撑”,为我省连续十年经济增速位居全国前三的“黄金十年”提供了坚实保障。
“十三五”时期贵州作为西南陆路交通枢纽的地位得到巩固,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省综合交通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综合立体交通网和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铁路“三张网”(高铁干线网、城际网、货运网)、公路“两张网”(收费公路网、非收费公路网)、民航“一张网”(“干支通、全网联”民航运输网)的综合交通网发展格局,有力支撑“四新”“四化”,有效满足新时期客货运输需求,支撑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建设。
《规划》展望了到2035年我省综合交通发展的愿景: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总体建成布局趋于完善的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智慧化的高效客货运输服务体系,网络通达程度和服务覆盖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半小时上高速、1小时上高铁、1小时到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公交化服务,建成一站式、一单制、一小时集疏运服务的现代化货运物流体系。
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人民满意度明显提高,有力支撑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省综合交通发展的5项重点任务:一是建设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持续推进我省快速主干网、干线网、基础网以及枢纽完善布局,加快建成有效覆盖、布局合理、综合立体、支撑有力、高效便捷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城市水资源配置规划的批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城市水资源配置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3•【字号】黔南府函〔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城市水资源配置规划的批复黔南府函〔2017〕98号州水务局:《关于审批〈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城市水资源配置规划〉进行批复的请示》(黔南水呈〔2017〕58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城市水资源配置规划》(以下简称《配置规划》)。
《配置规划》是都匀市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该区域水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文件。
二、都匀市人民政府是《配置规划》的实施主体,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配置规划》实施的牵头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是《配置规划》实施的责任单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节约保护、统筹兼顾、综合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强化《配置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其子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一批大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和输配水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和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通过实施《配置规划》,到规划水平年全州生产总值水耗、工业增加值水耗、农灌水利用系数、水功能区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管网漏损率、城镇污水处理率等指标均应达到国家和省、州宏观调控指标预期,以实现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四、州水务局牵头负责建立《配置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如需对《配置规划》进行调整的报请州政府修编。
黔南州人民政府2017年6月3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都匀市纬八西路至厦蓉高速公路西匝口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都匀市纬八西路至厦蓉高速公路西匝口
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的批复
正文:
----------------------------------------------------------------------------------------------------------------------------------------------------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都匀市纬八西路至厦蓉高速公路西匝口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的批复
黔南州发改委:
你委《关于上报都匀市纬八西路至厦蓉高速公路都匀西匝口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10]35号)收悉。
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项目招标范围及组织形式
(一)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重要材料采购等。
(二)同意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重要材料采购采取委托招标。
二、招标方式
同意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重要材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备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重要材料供应的相应资质(资格)。
四、招标标段
本项目按五个标段进行招标,分别为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重要材料采购。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应至少在一家省指定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发布。
请据此开展招标工作。
二0一0年二月九日
——结束——。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匀市剑江河截污沟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匀市剑江河截污沟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正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匀市剑江河截污沟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南州发改局:你局上报的有关资料收悉。
根据都匀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建设都匀市剑江河截污沟整治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都匀市剑江河截污沟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剑江河铺设截污管19206米,其中:De1000PE管6402米、De800PE管9603米、De600PVC管3201米;截污沟加高工程10727米;洛帮河新建截污沟3072.8米。
二、建设方案: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剑江河截污沟分层改造,在原沟下部敷设排污管、上部形成排水沟的整治方案;同意推荐的剑江河截污沟加高方案;同意洛帮河新建截污沟方案。
需在下一阶段作好方案的优化工作。
三、项目总投资:3951.54万元。
四、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790.54万元,申请银行贷款3161万元。
五、建设工期:半年。
六、项目法人单位:都匀市供排水总公司。
请据此抓紧进行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结束——。
都匀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都匀市人民政府文献匀府发[2023]8号-------------------------------------------------------------------------------------------------------都匀市人民政府有关印发都匀市都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旳告知各乡、镇政府,办事处,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都匀市都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旳告知》已经市政府十一届二次常务会议(匀府常议[2023]2号)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五日都匀市都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加强都市规划管理,全面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都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本市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详细规则、各项专业规划、都市设计、景观规划及建筑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都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旳规划与实行,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未明确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第二章都市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都市建设用地按《都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原则》(GBJ137-90)进行分类。
第五条建设用地旳时间范围按同意旳详细规划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第六条在都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旳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同意旳详细规划确定,未编制详细规划旳,按下表旳规定由市规划局核定,并报市城规委审批。
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表 2-1注:表内建筑密度、容积率控制指标为上限值。
第七条建设用地在2万㎡及其以上旳,修建性详细规划按《都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确定旳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执行,如下旳按表2-1中控制指标执行。
第八条都市中心区临都市次干道、主干道旳建设项目,能为社会提供使用旳地面广场、下沉式广场、公共停车场、屋顶平台、通道、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在满足规划规定及有关规定旳前提下,可以合适提高容积率,增长旳建筑面积按下表控制。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9.15•【字号】黔财建〔2023〕152号•【施行日期】2023.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黔财建〔2023〕152号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闭环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为切入点,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发挥资金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
在规划编制和决策评估时应充分论证自身财政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对估算、概算、预算、决算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核,严禁脱离实际超标准、超范围、超概算建设。
坚持效益为本。
无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应以讲求社会效益为目标,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坚持收益可覆盖融资本息为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公益效用和引导作用。
坚持权责一致。
项目建设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闭环管理中承担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监管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等在闭环管理中按照职能职责履行监管职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闭环管理机制,压实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等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各环节的责任。
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效防止违规超标准、超范围、超概算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黔发改价格〔2024〕87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4〕87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各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水务一体化和水价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54号令)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价制定的原则和方法第三章大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四章中小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五章输配水管(渠)道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六章激励约束机制第七章水价的计价方式第八章定调价程序和信息公开第九章监督机制第十章附则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调整(以下统称“制定”)省内除中央直属及跨省重大工程外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以下简称“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的天然水价格。
绿茵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
绿茵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1 工程概况绿茵湖水库位于贵州省都匀市西北郊4km处的甘塘镇邦水河下游段。
邦水河是长江流域沅江水系上游的一条支流。
坝址以上河长19.60公里,汇水面积62.60平方公里。
坝址以下河长5公里,在都匀市区以北的五官堡汇入清水江。
绿茵湖水库系1958年修建, 坝体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37米。
1962年工程完工后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建成至今四十多年未能正常蓄水,未能发挥正常功能。
目前上游坝坡变形,下游排水棱体破坏失效,右坝内输水管进口闸阀年久失修,溢洪道跨塌严重并被公路堵塞,每年汛期水库被迫临时蓄水,均发现下游坝面浸润,浸润线较高。
绿茵湖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需进行除险加固。
本工程实施内容为坝体防渗,采用塑性混凝土防渗墙。
主坝段墙体设计顶高程854.50米,副坝段墙体设计顶高程859.30米。
墙体厚度0.80米,嵌入基岩1米。
防渗墙轴线长260米,其中主坝段160米,右岸副坝段100米。
防渗墙设计面积4800平方米。
2 工程地质坝址位于川黔径向构造带南段,区域内主要是南北向构造体系,其次是北东、东西向构造体系。
主要为溶蚀地形,无活断层,远离活动断裂和地震发生位置。
坝区出露地层上游主要为寒武系白云岩,下游主要为奥陶系桐梓组白云岩。
地质构造比较简单,但坝基及右岸有断层切割,裂隙发育。
坝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补给河水,特别是右岸岩溶发育,有溶洞、落水等,受O1T1隔水层的作用,坝区岩溶分为上、下两层,上游以寒武系地层为主,下游以奥陶系地层为主。
坝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经钻机揭露,坝基风化严重。
裂隙发育有断层切割。
左岸地质条件相对较好,岩石多裸露,岩体完整性好。
右岸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覆盖层较厚,上、下游冲沟切割较深,岩溶发育。
3 混凝土防渗墙施工3.1 施工方法:墙体成槽采用CZ-22型冲击钻机钻凿、泥浆护壁、抽渣桶捞取槽内沉渣。
混凝土浇筑采用“泥浆下直升导管法”,墙段衔接采用“套打一钻法”。
关于印发《都匀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版)》的通知
匀府办发〔2016〕8号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版)》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都匀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2日都匀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使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都匀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都匀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应当按本规定执行。
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建筑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本规定未明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城镇个人建房另行规定。
第三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1985年黄海高程系统。
第四条城乡规划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尊重本地山水特色和独有民族文化,构建绿色生态休闲旅游城市;(三)合理用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 2 -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四)统筹城市建设用地,完善中心城区综合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分类。
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且满足附表一的要求。
第六条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规划用地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规划用地面积(分项明确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市政道路及其他不计入指标计算的用地面积);(三)容积率(明确各类建筑面积的比例及计容比例);(四)建筑密度;(五)建筑限高;(六)绿地率;(七)停车位;(八)公用设施要求;(九)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十)城市设计要求;(十一)满足日照、消防等其他城市建设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10•【文号】发改企业债券〔2017〕174号•【施行日期】2017.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7〕174号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报请核准公开发行2016年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发行申请的请示》(黔发改财金〔2016〕1818号)等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不超过13.3亿元。
所筹资金3.74亿元用于都匀市城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1亿元用于贵州绕人谷AAAAA景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83亿元用于福泉市城市·洒金谷风景区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94亿元用于平塘县城市·风景区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21亿元用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风景区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31亿元用于罗甸县城市·风景区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0.26亿元用于瓮安县城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本期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三、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11•【字号】•【施行日期】2016.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州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改善了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对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州正处于城镇化进程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州房地产市场潜在需求巨大,发展空间广阔。
但也要看到,全州房地产业还存在规划引导不到位、产业发展无序,制度不完善、管理经验不足,产品低端化、设计同质化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城市工作大会和全省城市工作大会的安排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住房消费与房地产开发,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结合黔南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一)积极引导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产城互动,结合本地资源、环境、气候、交通、区位等优势,引导房地产业与文化、体育、旅游、商贸、工业、医疗、教育等产业有机结合,发展高端复合地产,不断提升房地产业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快转变房地产发展方式。
根据房地产差异化、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特征,推进产品和业态创新,推动房地产由盲目扩大需求带动向依靠合理扩大需求带动转变,由依靠规模扩张、资源消耗为主向品质提高、资源节约为主转变。
(三)拓宽房地产去库存渠道。
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房地产去库存任务,促进全州房地产业市场健康发展。
二、严格规划控制,发挥引领作用(四)加强规划引领作用,强化精细管理。
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规划引领。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匀市173至厦蓉高速公路东互通立交(匝道口)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匀市173至厦蓉高速公路东互通立交(匝道口)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正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匀市173至厦蓉高速公路东互通立交(匝道口)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南州发改局: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都匀市173至厦蓉高速公路东互通立交(匝道口)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09]92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路线走向和建设规模同意道路路线起于都匀市173转盘,经全民、洛邦、牛场、大坪,终止于厦蓉高速公路东互通立交(匝道口)。
路线全长15.72公里,共占地65.75公顷。
二、建设标准同意全线采用城市Ⅰ级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40米;K0+500-K5+300路基宽度31.5米,K0+000-K0+500和K K5+300-K15+720路基宽度4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设计地震烈度为Ⅵ度;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
三、路线设计原则同意路线设计方案。
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并完善不良地质病害的治理措施。
四、路基、路面、道路横断面原则同意路基、路面结构及道路横断面设计。
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结合现场土质特点进一步优化路基土方填筑方案。
五、桥涵工程原则同意全线新建十五座桥梁(含三座互通式立交桥)工程设计。
下阶段工作中,设计单位应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部分桥梁桥型及结构,尽量节约投资。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市设置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市设置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13•【字号】•【施行日期】2014.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市设置街道办事处的批复都匀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设置文峰、广惠、小围寨、沙包堡、绿茵湖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匀府呈〔2014〕24号)收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设置街道办事处暂行标准》规定,现批复如下:同意设置文峰街道办事处。
新的文峰街道办事处驻地云宫社区。
辖原小围寨街道办事处的蒙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庆云宫村村民委员会、原文峰街道办事处云宫社区居民委员会、文峰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百子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环东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潭社区居民委员会。
同意设置广惠街道办事处。
新的广惠街道办事处辖原小围寨街道办事处的西园村村民委员会、原广惠街道办事处的广惠社区居民委员会、环西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平桥社区居民委员会、西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钓鱼台社区居民委员会、石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同意设置小围寨街道办事处。
新的小围寨街道办事处辖原良亩乡的苗拱村村民委员会、原小围寨街道办事处的剑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剑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剑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围寨村村民委员会、沙井村村民委员会、王家司村村民委员会、团山村村民委员会、茶农村村民委员会、大河村村民委员会、马尾村村民委员会、三道河村村民委员会、栋青树村村民委员会,原河阳乡的米秀村村民委员会、护德村村民委员会、展甲村村民委员会、普林村村民委员会、包阳村村民委员会、荣堡村村民委员会、各里村村民委员会。
同意设置沙包堡街道办事处。
新的沙包堡街道办事处辖原杨柳街镇的文德村村民委员会、德化村村民委员会、杨柳街居民委员会,原沙包堡街道办事处的龙昌社区居民委员会、七星社区居民委员会、观澜轩社区居民委员会、谢官冲社区居民委员会、虹桥社区居民委员会、黄丰村村民委员会、茶园村村民委员会、龙江村村民委员会、迎恩村村民委员会、黄莺村村民委员会、剑水村村民委员会、剑江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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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南州都匀市绿茵湖至甘塘等十四条通乡油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布部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5.27
【实施日期】2009.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南州都匀市绿茵湖至甘塘等十四条通乡油路改造工程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南州发改局:
报来《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都匀市绿茵湖至甘塘等14条通乡油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黔南发改呈[2009]21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都匀市绿茵湖至甘塘等14条公路已纳入我省“十一五”通乡油路实施计划,尽快建设十分必要。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都匀市绿茵湖至甘塘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
路线起于绿茵湖水库,经庙背后、马场寨、上光明、冒水地,止于甘塘镇街道,全长约6公里。
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采用3.5CM沥青表处,新建桥涵设计荷载
按公路-Ⅱ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3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资金240万元,其余资金由黔南州自筹解决。
二、福泉市谷汪至高石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
路线起于谷汪乡街道,经安庄、打楚岩、牛场镇、新场、丘家院、干坝寨、高石,止于福泉县与瓮安县交界,全长约17公里。
其中牛场镇过境段水泥路(约900米)现状良好,拟完全利用,工程实际建设规模约16公里。
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总体为6.5米(局部困难路段可适当减窄)。
全线路面采用3.5CM沥青表处,其中牛场至高石段重车较多,路面结构形式采用6CM沥青上拌下贯。
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按公路-Ⅰ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226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资金640万元,其余资金由黔南州自筹解决。
阔龙水段路基较窄,如扩宽改造将发生较大拆迁。
建议在下阶段工作中,继续深化该路段改造及新线方案的比选工作。
三、贵定县新铺至福泉市龙昌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路线全长约48公里,其中主线起于新铺,经赖子井、大光比、仙桥乡、下坝、折洞,止于龙昌镇,长约42.5公里;支线起于主线K42+220处,经中院、茶坪山、仙人晒肚、干塘,止于陡河水库岔路口,长约5.5公里。
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可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2004)》(交公路发[2004]372号)适当降低个别技术指标。
路基宽度总体为6.5米,其中老路条件受限路段及支线段路基宽度采用4.5米。
全线路面为3.5CM沥青表处,新建桥涵设计荷载按公路-Ⅱ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117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资金1920万元,其余资金由黔南州自筹
解决。
下阶段工作中,应加强沿溪线水文地质调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路基设计。
四、瓮安县晒灰窑至草塘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
路线全长约42.8公里,其中主线起于永和镇晒灰窑,经塘边、老坟嘴乡、棉花土、毛栗树、大河、小河山乡政府、张家窑湾、龙应寨、金竹,止于草塘,接省道S305新线(已建成),长约38.5公里;老坟嘴至温水塘支线长约3公里;小河山乡场坝村过境线长约1.3公里。
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困难路段按乡村公路技术规范采用15公里/小时。
路基宽度除主线K7+120-K10+945、K32+600至终点段采用6.5米以外,其余路段均为4.5米。
全线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