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双桥区双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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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双桥区双路中学

重庆市双桥区双路中学

“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实验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08]17号)要求及《重庆市双桥区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指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项目的领导和实施过程监督,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聂彬

副组长:胡吉君肖义英

成员:肖会超何显鹏赵红梅罗敏黄恩红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学校德育体艺处,由何显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为认真落实相应工作,在领导小组下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胡吉君

副组长:肖会超何显鹏

成员:班主任、体育、艺术教师、科技辅导员、信息技术教师

二、实施目的

通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实验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艺术、科技教育的发展,激励全校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内外活动,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科技活动,在9年级结束后每位学生至少能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一项艺术特长和一项科技活动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全校学生

四、实验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6月——2008年8月为实验启动阶段。学校制定实验方案,落实项目选择,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2008年9月——2010年8月为实验开展阶段。落实实验要求,确定项目内容,形成具有操作性、指导性的分层认定标准,加强工作过程的监督、指导,注重实验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三阶段:2010年9月——2010年12月进行阶段总结。进行“2+2”工作经验的总结,并逐步形成具有特色模式。

五、实验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坚持把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指导思想。以适应和深化学校体育、艺术课程改革及贯彻现代教育理念为核心。切实指导学生树立终生体育锻炼和加强艺术修养、提高科学修养。

(二)适度性原则

项目选择既要充分考虑市教委、区教育局的要求,也要充分考虑我校的实际情况。因此技能的标准既不能过高,要避免专业训练,也不能过低,,必须把握适度,让所有学生通过长时间的锻炼既能真正提高能力,又能达到标准。

(三)自主性原则

要让学生人人参与,自主选择,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可操作性原则

活动项目、活动内容、标准及评价办法要科学有效,具有教强的可操作性,要能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关注,易于操作和评价。

(五)特色性原则

实验要以培养学生个人兴趣和突出自身体育、艺术、科技活动项目为基础,逐渐形成个人、班级都各具特色的活动项目,最终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传统项目和科技特色项目。

(六)安全性原则

学校项目的设计、内容选择、活动组织、场地安排、器材摆放必须考虑学生安全,防止运动及其他损伤,确保学生安全和健康。

六、项目内容及标准

根据《双桥区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重庆市双桥区双路中学体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及学校场地、师资等综合情况,学校相应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体育部分

1.项目内容:

学校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的体育项目及其它适合

中学生的体育项目均可以作为体育技能培养的选择项目。具体可以分为:(1)田径类:

跑:50米、100米、200米、1000米(男)、800米(女);

跳:跳高、跳远

投:实心球

(2)身体素质类: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引体向上、俯卧撑等

(3)球类: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4)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及其他类:武术套路、跳绳、踢毽、中国象棋、围棋、桥牌等;

2.项目选择

学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2项自己适合自己的体育项目。

3.成绩标准

(1)在本学校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6名者。

(2)在区级以以上各项体育竞赛中获得前8名者。

(3)在学校及以上各类体育代表队(集体项目)中参加训练3个月以上者。

(4)获得登记运动员证书者。

(5)参加区和学校每年组织的技能认定表演、展示、测试等获得认定者。

(二)艺术部分

1.项目内容

(1)艺术表演类

声乐:独唱、重唱、合唱等。

舞蹈: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校园集体舞等。

器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课堂乐器(竖笛、横笛、口琴、口风琴及葫芦丝、小型弹拨乐器等)、中国民族乐器等。

戏曲:京剧、昆曲、川剧及其它地方剧种。

曲艺:相声、快板、评书、四川清音乐等;朗诵、木偶戏、民谣、故事、皮演戏、童话剧、音乐剧、小品等。

(2)美术类

绘画:素描、中国画、水彩(水粉)画、版画、漫画、卡通等。

书法:硬笔、软笔书法作品。

摄影:数码摄影(摄像)、胶片摄影等。

工艺设计:纸材、线材、木材、石材、陶艺等

民间美术:刺绣、编结、塑型、彩扎、印染、剪纸、针织等。

2.项目选择

学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1项自己适合自己的艺术项目。

3.成绩标准

(1)在本学校各类艺术活动竞赛中获得单项前6名者。

(2)在区级以以上各项艺术活动竞赛中获得前8名或者3等奖以上者。

(3)在学校及以上各类体育艺术代表队(集体项目)中参加训练3个月以上者。

(4)考级3级以上者。

(5)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艺术活动竞赛中获得集体3等奖以上者。

(6)参加区和学校每年组织的技能认定表演、展示、测试等获得认定者。

(三)科技部分

1.项目内容

(1)制作类:

利废利旧小制作、车模、海模、空模、建模等;电脑设计制作、科技实验、和各类物品制作等。

(2)创新类:

科技小发明、小设想、科技创新论文和环保征文,综合实践小课题研究,机器人项目等。

2.项目选择

学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1项自己适合自己的科技项目。

3.成绩标准

(1)在本学校各类科技活动竞赛中获得单项前6名(或则优胜)者。

(2)科技发明取得市级及以上专利者。

(3)在学校及以上各类科技代表队(集体项目)中参加训练3个月以上者。

(4)被推荐参加区级“科技综合实践小课题研究”展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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