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文化馆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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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行业规章制度

文化馆行业规章制度

文化馆行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馆的管理和运营,保障文化馆的正常秩序,提升文化馆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文化馆是指专门从事文化艺术展览、阅读活动、学术交流等文化服务的公共机构。

第三条文化馆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公平、诚信的原则,服务社会公众,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文化馆应当积极开展文化教育活动,提升公众的文化素养,弘扬民族文化传统。

第五条文化馆应当遵守文化市场法规,依法经营,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六条文化馆应当保证文物和文献资料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文化遗产的保存。

第七条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文化馆设董事会、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展览部门、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等机构。

第九条董事会负责文化馆的决策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行政管理,研究机构负责学术研究,展览部门负责展览策划,教育部门负责文化教育,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推广。

第十条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合作,实现工作合力。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文化馆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第十二条文化馆应当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活动,吸引不同群体的参与,提升文化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三条文化馆应当加强文化艺术品的收藏和展示,丰富文化馆的展览内容,满足公众需求。

第十四条文化馆应当建立清晰的票务制度,规范票务销售流程,保障门票经济的安全。

第十五条文化馆应当建立会员制度,吸引会员参与文化活动,提升会员权益。

第十六条文化馆应当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文化馆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文化馆应当定期开展文化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文化馆应当建立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保护好文化馆的文物珍藏。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九条文化馆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文化馆馆舍管理制度

文化馆馆舍管理制度

文化馆馆舍管理制度一、前言文化馆馆舍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传承平台,对于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文化交流和推动文化传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文化馆馆舍,提高文化馆馆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文化馆馆舍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

文化馆馆舍的管理应当严格依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行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

2. 公平公正原则。

文化馆馆舍的管理应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提供公开、平等、便利的服务,保障所有人的文化权益。

3. 协作共赢原则。

文化馆馆舍的管理应当倡导协作共赢,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同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4. 民主参与原则。

文化馆馆舍的管理应当充分倡导民主参与,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参与管理和建设文化馆馆舍。

三、管理组织结构1.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门户和接待部门,负责游客接待和参观服务,提供优质的参观体验。

3.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保障文化馆馆舍的安全和秩序,确保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安全。

4.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文物保护人员,负责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障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宣传部门,负责文化馆馆舍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文化馆馆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管理制度1.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规章、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等,确保文化馆馆舍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预案等,确保文化馆馆舍的安全和秩序。

3.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保洁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清洁、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等,确保文化馆馆舍的整洁和卫生。

4.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文物保护制度,包括文物检测、文物修复、文物防损等,确保文物的完整和安全。

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0年12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文化馆(合群众艺术馆)的建设,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文化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文化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文化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文化馆工程,其他文化馆(站)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文化馆属于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其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或镇规划、城镇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文化馆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城镇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

第六条文化馆建设应立足现实、兼顾发展,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投资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

第七条文化馆建筑可独立建设,也可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规模较小的文化馆应与其他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文化馆的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八条文化馆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设计。

第九条文化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组成第十条文化馆建筑根据其建筑面积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

大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00㎡的文化馆;中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000㎡且小于6000㎡的文化馆;小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0㎡且小于4000㎡的文化馆。

注:建筑面积不足2000㎡的小型馆,应与其他相他相关公共文化设施联合建设,不设置独立的建设用地。

基层文化馆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基层文化馆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大发展 大繁 荣。
【 关键 词】 坚持 ; 文化发展 ; 社会 效益 ; 优先 原则
【 中图分类号】 G 2 4 2
【 文献标识码】 A
Hale Waihona Puke 【 文章编号】 1 0 0 7 - - 4 2 4 4 ( 2 0 1 3 ) 0 2 — 0 6 2 — 2
各类文 化事业和文化 产业 的发 展 ,都 要牢牢把 馆 、 站 面临 的历史使命 。文化馆 、 站在坚 持文化 发展
生活 空间 .普及 群众性文化 活动 ,丰富文化 生活 内 化 。境 内有大 量名胜景地 和文物古迹 , 马家 窑文化 、 容. 提高文化生活质量 。
文化发 展的社会效益 。只有 在文化 的现代转 型 其 社会 、 经济、 文 化相对 处于较 落 后状 态 。 其 原 因固
齐家文 化 、 寺洼 文化等 都曾驻足期 间 。 还有 丰富 多彩
理论 前 沿 2 0 1 3 年第2 期
基层文化馆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石 少梅
( 甘南州文 化馆 , 甘肃 甘南 7 4 7 0 0 0 )
[ 摘
要】 实现 以社 会效 益促进 经济 效益 , 以经 济效益提 升社会 效 益 , 使“ 文化 的经 济功能 ” 与“ 经济 的 文化
取 向” 形成 互动 , 实现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 益的有机 结合 , 形成 良好 的社 会效益和 文化影响 , 推动社 会主义文 化
握 先进 文化 的前进 方 向 。 用“ 三个 代 表” 重要 思想 统 社会 效益优 先原则方 面 的主导 作用是 多方面 的 。大
领社 会主义 文化建设 , 始终 把社会 效益放 在首位 , 并 力抢 救和保存 民族 的文化遗产 , 是文化馆 、 站 的主要 以此为前提实现经 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 的有 机结合 。

浅谈基层文化馆如何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

浅谈基层文化馆如何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

浅谈基层文化馆如何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随着人们文化消费观念的不断提高与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文化免费开放已经成为了各地文化馆的热门话题。

而对于基层文化馆来说,作为文化服务的“窗口”,如何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居民,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首先,建立科学的文化免费开放制度是基层文化馆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的前提。

制度建设需要围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虑到社会上各个群体的需求,在安排开放时间、展览主题、文艺演出等诸多方面进行精密的规划。

此外,制度也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适用性,能够让文化馆工作人员快速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其次,要加强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利用。

通过与周边的文化单位、社区居民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共享和优化。

例如,通过与学校、社区开展文化活动,利用校园和社区设施和资源,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人群聚集优势,打造多元化的文化服务交流平台。

同时,也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基层文化馆作为社区文化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根据不同族群、用户需求,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例如,增加文化活动的数量和种类,丰富文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打造“互动、体验、分享”的活动主题,使文化活动更具吸引力,让更多的人获得参与和享受的机会。

此外,要注重推广宣传。

在文化免费开放的过程中,宣传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制作宣传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加大社交媒体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能够了解到文化馆的文化免费开放活动,吸引更多人参与其中,实现文化资源共享的最大化。

最后,要深入挖掘文化品位,研究用户需求。

要学会深入了解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的需求,设计体系完善的文化产品,考虑不同的文化需求,实现文化产品的个性化定制,为社区的文化发展注入一股新的生机活力。

总之,基层文化馆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的核心是打造多元化的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宣传推广,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入挖掘居民文化需求等多方面综合发力,为居民打造更加丰富,多样化的文化生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02•【文号】国办发〔2015〕74号•【施行日期】2015.10.0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层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成效明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但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城市流动人口大幅增加,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特点,现有的基层文化设施和服务已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一是基层特别是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

尤其在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基层文化设施不足的问题突出。

二是面向基层的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特别是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种类和数量少,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三是由于缺少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公共文化资源难以有效整合,条块分割、重复建设、多头管理等问题普遍存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能低等问题仍较突出,总量不足与资源浪费问题并存,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改革任务。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补齐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利于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凝聚人心、增进认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有利于统筹利用资源,促进共建共享,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文化馆建设标准34637

文化馆建设标准34637

文化馆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文化馆(合群众艺术馆)的建设,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文化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文化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文化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文化馆工程,其他文化馆(站)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文化馆属于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其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或镇规划、城镇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文化馆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城镇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

第六条文化馆建设应立足现实、兼顾发展,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投资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

第七条文化馆建筑可独立建设,也可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规模较小的文化馆应与其他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文化馆的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八条文化馆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设计。

第九条文化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组成第十条文化馆建筑根据其建筑面积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

大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00㎡的文化馆;中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000㎡且小于6000㎡的文化馆;小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0㎡且小于4000㎡的文化馆。

第十一条文化馆建筑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室外场地及建筑设备。

第十二条文化馆房屋建筑包括:群众活动用房、业务用房、管理用房和辅助用房。

一、群众活动用房包括:演艺活动、交流展示、辅导培训、图书阅览、游艺娱乐等用房。

二、业务用房包括:文艺创作、研究整理、其他专业工作用房。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08•【字号】京政发[2002]26号•【施行日期】200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02]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和本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实现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新突破,用先进文化占领基层文化阵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充分认识加强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基层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基础,是我国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首都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强化北京文化中心功能的基础性工程,是首都文化工作的重心所在,也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对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作用。

做好基层文化工作,对于培养人们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本地区基层文化建设。

(二)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强文化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和基本活动方式建设为主要内容,大力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具有北京特色的先进文化,到2007年基本建成与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遍布城乡的基层文化体系,使首都基层文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

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需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满足当前适用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留有发展余地。

第1.0.4条文化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新建文化馆宜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符合文化事业和城市规划的布点要求。

第2.0.2条文化馆基地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便于群众活动的地段;二、环境优美、远离污染源。

第2.0.3条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

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

第2.0.4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

第2.0.5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第2.0.6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

第三章建筑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

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第3.1.2条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

文化馆一级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一级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一级馆建设标准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文化馆(合群众艺术馆)的建设,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文化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文化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文化馆建设项目初步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文化馆工程,其他文化馆(站)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文化馆属于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其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或镇规划、城镇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文化馆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城镇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

第六条文化馆建设应立足现实、兼顾发展,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投资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

第七条文化馆建筑可独立建设,也可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规模较小的文化馆应与其他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文化馆的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八条文化馆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设计。

第九条文化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十条文化馆建筑根据其建筑面积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

大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00m的文化馆;中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000m?且小于6000m?的文化馆;小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0m’且小于4000m的文化馆。

第十一条文化馆建筑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室外场地及建筑设备。

第十二条文化馆房屋建筑包括:群众活动用房、业务用房、管理用房和辅助用房。

乡风文化馆建设标准

乡风文化馆建设标准

乡风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风文化馆的建设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建馆原则:乡风文化馆的建设首先需要贴近农民,贴近农村生活,关注农村改革发展的优秀实践和农民的思想实际,满足农民积极健康的文化需求。

其次,需要积极引导最广大农民群众加入到乡风文化馆的建设当中,由村委会实现乡风文化馆的管理和发展,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所有乡风文化馆的内容要切合实际,挖掘当地特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尽量利用已有的设施建筑。

各馆要重视当地历史民俗文化,也要注意与现代文明相结合。

各馆舍建设要有科学的规划,注重实效。

2. 展示内容:乡风文化馆的具体内容不要求一致,也无需有统一模式,但基本在以下5种类型的范围内。

历史沿革:介绍当地的历史渊源、发展历程和重要事件。

传统文化:展示当地的传统艺术、民俗风情、民间技艺等。

现代发展:展示当地的现代发展成果、特色产业、新变化等。

人物风采:介绍当地的名人、英模、能人等人物事迹和风采。

互动体验:设置互动体验区,让参观者参与其中,亲身体验当地的特色文化和民俗风情。

3. 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及所在城镇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或镇规划、城镇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

立足现实、兼顾发展,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投资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

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此外,在建设乡风文化馆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合理规划布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文化特色,合理规划文化馆的布局和功能分区,确保文化馆能够满足当地居民的文化需求。

2. 注重实用性和功能性: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实用性和功能性,确保文化馆的各项设施能够满足当地居民的实际需求,同时要注意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3. 丰富展示内容:在展示内容上要注重丰富性和多样性,尽可能涵盖当地的历史、文化、民俗等多个方面,同时也要注重与现代文明的结合,推动当地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文化馆是展示文化传承与创造的重要场所,它饰以文化气息,展示浓郁的文化内涵。

想要建造出体现文化价值的文化馆,首先要遵循有效的设计规范。

本文将介绍文化馆的设计规范,以促进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发展。

一、文化馆建筑设计应具备的特点1.具备可读性和可认知性:在设计文化馆时,应当为文化传承、可被认知和被反思做好准备。

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当具备可读性,使游客可以方便地掌握文化内涵,更加了解文化馆内所展示的内容。

2.具备安全性:在设计文化馆时,应当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安全性的原则,确保人们的安全,免受意外的伤害。

3.具备创造性:在设计文化馆时,应当充分发挥创造性。

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当能够表达文化的历史性和传承性,它能够充分体现文化的多元性和创造性,使文化可以在文化馆内得到充分挖掘和展示。

二、文化馆建筑设计应遵守的原则1.统一性原则:在设计文化馆时,应当遵循统一性原则,即文化馆的建筑设计要体现出文化内涵的统一性和连贯性,使游客可以领略到文化馆的文化气质。

2.创新性原则:在设计文化馆时,应当遵循创新性原则,即文化馆的建筑设计要展示文化的多元性和创新性,引发游客的共鸣,更好地表达文化的价值。

3.完善性原则:在设计文化馆时,应当遵循完善性原则,即文化馆的建筑设计要求具备良好的空间布置,使文化馆能够正确展示文化内涵,更加完善文化传承和创造的功能。

三、文化馆建筑设计的特殊性1.考虑自然环境:在设计文化馆时,要注意自然环境的影响,特别是要考虑温度、湿度等,为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做出合理的调整,使文化馆的建筑设计更加贴近自然。

2.注重文化特色:在设计文化馆时,要注重文化特色,如使用设计元素体现文化特色,使文化馆表现出更多的文化价值,让文化馆融入周围的环境,体现文化的独特性。

3.关注文化传承:在设计文化馆时,要注重文化传承的功能,特别是要关注历史传承、建筑传承、音乐传承、书法传承等,使文化馆的建筑设计更加充分地体现文化传承的特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精)

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 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导向,服务大局。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宣传党的理 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人们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 活方式,用先进文化占领基层文化阵地。 以人为本,对接需求。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工作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群众 需求反馈机制,促进供需有效对接,真正把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服 务基层、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 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以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为重点,从城 乡基层实际出发,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规划指导,科学合理 布局,整合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促进优化配置、 高效利用,形成合力。
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 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全面掌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存量和使用 状况的基础上,衔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城乡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根据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按 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公 共文化设施。
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 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明确功能定位
(七)向城乡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着眼于保障群众的基 本文化权益,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 2020年)》和各地实施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和群 众文化需求,制定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 录(以下简称服务目录),重点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 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设置 具体服务项目,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实现“ 软件”与“硬件”相适应、服务与设施相配套,为城乡居民提供 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馆行业规章制度汇编

文化馆行业规章制度汇编

文化馆行业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馆的管理和运作,提高文化馆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化馆是指为服务公众,收藏、展示、研究、传承和弘扬各种文化资源的机构。

第三条文化馆应当积极推动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创新,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四条文化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尊重、民主的原则,服务广大社会群众。

第五条文化馆的管理应当注重规范化、集约化、专业化。

第六条文化馆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化素质,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七条文化馆应当重视与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其他文化单位和社会群众的沟通与合作。

第八条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运作规范,效率高。

第二章文化馆的管理机构第九条文化馆的管理机构包括馆长、副馆长、部门主任等。

第十条馆长是文化馆的领导者,具有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分管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部门主任负责各个具体部门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文化馆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权责一致。

第十四条文化馆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要事项,决策规划。

第三章文化馆的业务管理第十五条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收藏、展览、教育等业务管理机制。

第十六条文化馆应当制定展览策划方案,确保展览质量。

第十七条文化馆应当开展文化教育活动,服务社会公众。

第十八条文化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第十九条文化馆应当加强学术研究,提高文化馆的学术水平。

第二十条文化馆应当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文化的多元发展。

第二十一条文化馆应当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

第四章文化馆的经费管理第二十二条文化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经费预算报告。

第二十三条文化馆应当加强经费的监督与审计。

第二十四条文化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使用经费,不得挪用、挥霍。

第二十五条文化馆应当建立经费清晰、规范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文化馆应当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维护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

第五章文化馆的服务标准第二十七条文化馆应当坚持服务为民,服务为本的宗旨。

贡山县文化馆建设方案

贡山县文化馆建设方案
舞蹈(综合)排练室
≥6㎡/人,200~400㎡/间为宜
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30人/班)
美术、书法≥2.8㎡/人,其他≥2.0㎡/人,60㎡/间为宜
图书阅览
阅览室
100~150㎡为宜
资料档案室、书报储存室
25~50㎡为宜
游艺娱乐
综合活动室
30㎡/间(一)房屋建筑包含:群众活动用房、业务用房、管理用房和辅助用房。
(二)群众活动用房包含:演艺活动、交流展示、辅导培训等用房。
(二)业务用房包含:文艺创作、研究整理、其他专业工作用房。
(三)管理用房包含:行政管理、会议接待等用房。
(四)辅助用房包含:储存库房、建筑设备、后勤服务等用房。
(五)室外场地包含:开展群众文化艺术与信息交流活动的室外活动场地、美化环境的绿地、休憩场地、道路及停车场地等。
贡山县文化馆建设方案
为适应贡山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文化馆的建设,结合贡山县实情和贡山县文化馆实际,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研究探索、总结提炼具有贡山特色的文化理念、文化内涵、文化精髓及表现方式,充分发挥文化的凝聚、激励、规范、引导功能,不断提高文化馆职工的综合素质,构建先进的文化理念,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塑造文明的整体形象,为推进贡山文化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建设原则
按照文化部关于文化馆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文化馆建设应符合贡山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配置。

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组成第三章选址、用地与总体布局第四章面积指标第五章建筑与室内外环境第六章建筑设备附录文化馆建筑用房项目设置表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附件文化馆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文化馆(合群众艺术馆)的建设,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文化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文化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文化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文化馆工程,其他文化馆(站)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文化馆属于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其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或镇规划、城镇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文化馆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城镇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

第六条文化馆建设应立足现实、兼顾发展,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投资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

第七条文化馆建筑可独立建设,也可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规模较小的文化馆应与其他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文化馆的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八条文化馆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设计。

第九条文化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组成第十条文化馆建筑根据其建筑面积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

大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00㎡的文化馆;中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000㎡且小于6000㎡的文化馆;小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0㎡且小于4000㎡的文化馆。

第十一条文化馆建筑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室外场地及建筑设备。

乡镇文化馆规章制度

乡镇文化馆规章制度

乡镇文化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文化馆管理,保障文化馆正常运行,提升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乡镇文化馆的管理与运营,旨在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文化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安全。

第三条乡镇文化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服务为民、育人为本的宗旨,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第四条乡镇文化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好与社会各界的关系,促进文化馆与社区居民的互动和文化交流。

第五条乡镇文化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分工负责,推动文化馆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六条乡镇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文化馆的综合服务能力。

第七条乡镇文化馆应当不断完善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乡镇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乡镇文化馆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

第二章文化馆管理第九条乡镇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第十条乡镇文化馆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文化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熟悉文化事业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乡镇文化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化馆工作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及时更新档案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第十二条乡镇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保证文化馆的经营稳定和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乡镇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保护,保护用户信息和机密信息,确保文化馆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乡镇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评估制度,定期对文化馆服务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乡镇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场馆安全防范,保障观众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乡镇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文化馆工作正常进行。

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
群文化馆建设主要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符合地域文化的特色:建设群文化馆应把地域文化作为主导,馆内特色展品要突出本地文化,把本地特色精神继承下去。

2、设施完备:群文化馆的功能要求要整体完善、实用性强,其中要有收藏、研究、展示、教育、咨询、活动等各种功能,配有必要的展厅、会议室、展品制作室等。

3、强调动态性:不仅要有良好的静态设施,还要有一定的动态性,组织各种文化活动,文化交流活动,使其能够不断地吸引更多的参与者,不断地推动社会文化发展。

4、注重数字化: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设一座全流程数字化的文化馆,提高馆藏动态质量,提升服务质量。

5、以社区为核心:群文化馆要聚焦社区,切实服务社区居民,与社区深度融合,更好地实现文化地本化。

2023年文化馆制度范本

2023年文化馆制度范本

2023年文化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提升公众的文化素养,树立和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创造和推广具有现代特色的文化作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各级文化馆,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表演艺术馆等。

第三条文化馆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切实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

第二章建设标准第四条文化馆的建设应符合以下标准:1. 地理位置便利,交通便捷;2. 建筑风格与城市环境相协调;3. 设施设备先进、完善;4. 安全、卫生、环保。

第五条文化馆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文化需求,合理规划文化资源并分类设置。

第六条文化馆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和展览,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第三章文化服务第七条文化馆应开放时间宽松,为公众提供方便的服务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周末、假日。

第八条文化馆应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书借阅、文化展览、表演演出、艺术培训等。

第九条文化馆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服务系统,提供便捷的查询和借阅服务,提供在线文化资源和数字化展览。

第十条文化馆应与社区、学校等机构合作,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培训课程,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

第四章文化保护与传承第十一条文化馆应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开展相关研究和展览活动,培养和传授相关传统技艺。

第十二条文化馆应积极收集、整理和保存各类文化资料和文物,建立健全的档案和数据库。

第十三条文化馆应组织各类文化讲座、座谈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公众对文化的认知和理解。

第五章文化馆管理第十四条文化馆应依法注册,接受公共文化事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

第十五条文化馆应制定并实施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文化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公众的安全。

第十六条文化馆应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第十七条文化馆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护公众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方案范文

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方案范文

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方案范文文化阵地是指一个地区或一个社区内的一片区域,通过规划建设形成的专门用于开展文化活动、传承文化、弘扬文化的场所,其主要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

人口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规划建设原则1.科学性原则:根据人口分布、居民需求、文化资源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文化阵地的用地面积、布局以及功能定位。

2.可持续性原则:在规划建设文化阵地时,要考虑到未来发展的需要,预留空余地块,留有可扩展的空间。

3.适应性原则:根据当地特色和需求,定制化规划建设文化阵地,使其能够适应当地的文化环境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4.多功能性原则:文化阵地应该具备多元化的功能,不仅仅是开展文化活动的场所,还要能够满足群众的其他需求,比如提供休闲、娱乐、教育等功能。

二、规划建设目标1.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规划建设的文化阵地应该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展览、讲座、论坛等活动,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2.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文化阵地应该重视本土文化的传承,组织相关的传统文化展示和传习活动,加强对优秀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挖掘。

3.增强社会凝聚力:文化阵地应该成为居民交流互动的重要场所,通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增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认同感,促进社会凝聚力的形成。

4.提供便捷的文化服务:文化阵地应该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文化服务,如提供图书借阅、音像资料借阅、文化宣传资料的发放等,方便居民获取文化资源。

三、功能设置1.演出展示区:用于开展各类文艺演出、展览、舞台剧演出等,应具备良好的舞台设施和观众座位,同时要考虑到灯光、音响、影像等设备的配置。

2.会议讲座区:用于举办各种讲座、学术交流、座谈会等活动,应具备舒适的座椅和良好的音响设备,同时要考虑到多媒体投影和演讲台的设置。

3.展览陈列区:用于展示和陈列各种艺术作品、手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等,应具备良好的展柜和展板,同时要考虑到展品的保护和展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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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文化馆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摘要] 实现以社会效益促进经济效益,以经济效益提升社会效益,使“文化的经济功能”与“经济的文化取向”形成互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文化影响,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关键词] 坚持;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
【中图分类号】 g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2-062-2
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都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以此为前提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基层文化馆、站,是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繁荣和发展群众文化事业,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组织、引导群众自娱自乐,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具有其他文化类型所难以替代的作用和功能。

它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面向市场,努力降低产品和服务成本,增强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扩展发展空间,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利益,坚持把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放在首位,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空间,普及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内容,提高文化生活质量。

文化发展的社会效益,只有在文化的现代转型过程中才能实现。

甘南州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其社会、经济、文化相对处于较落后状态,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即传统社会文化是与低下的生产力,与封闭式的、低层次的自然经济相适应。

其文化因素难以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

文化是经济的一个内在的、深刻的促进或者制约因素。

与现代化经济相适应的文化,便可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文化,便会成为经济发展的阻力。

因此,如何促使传统文化向现代化转换,提升未来小康社会的文化品格,为经济和政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西部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是基层文化馆、站面临的历史使命。

文化馆、站在坚持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方面的主导作用是多方面的。

大力抢救和保存民族的文化遗产,是文化馆、站的主要任务之一。

民族的传统文化既是一个民族生活历史的生动写照,又是一个民族存在身份的标记和展示。

甘南州地处青藏高原的东端,这里自古就是内地通往藏区的主要通道,是内地与藏区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成为安多藏区的政治文化中心。

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多样的自然环境,形成了我州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和人文景观。

特别是博大精深的藏传佛教孕育了广泛流传在民间的藏族文学、音乐、舞蹈、神话、戏剧、曲艺、诗歌、故事、绘画、雕塑等特色文化瑰宝。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甘南藏族人民用辛勤的劳动和无穷的智慧,铸就了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

境内有大量名胜景地和文物古迹,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
寺洼文化等都曾驻足期间,还有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和民俗活动,造就了州内丰厚的文化底蕴。

改革开放以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和利用。

在宣传甘南,推介资源,招商引资,提高旅游文化品位,加快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注重挖掘整理民族文化,使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

但是,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在现代化生活浪潮不断冲击传统生活方式
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下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在历史文化不断消亡的严峻现实面前,我们只有及时抢救和保存民族的精神财富,才能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实现文化的创新和发展。

只有凭借自身优势,充分展示民族和地域文化风情,推出富有民族特色和充满时代精神的文化艺术作品,打造民族文化品牌,才能始终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特品格和主体地位。

体现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要挖掘民族传统文化中积极、健康的精神因素,充分发扬“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工作争创一流”的“甘南精神”,是我们在建设甘南的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始终保持和弘扬的精神动力,是甘南各族人民立足高原、不断进取、无私奉献的斗争实践中形成的精神财富,要继承和发扬这些传统的美德,为建设先进文化注入新的活力。

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还体现在发掘文化资源优势、开拓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品方面。

甘南地处高原,秀丽的自然景观,得天独厚的民族历史文化资源,多姿多彩的民间文化、民族歌舞,别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服饰,多样化的民俗、民情,民族节庆文化等,
是发展甘南民族文化的优势资源,并且潜藏着巨大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通过保护和发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提升特色文化的品位,扩大民族文化发展规模,既能够丰富和满足各民族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又可以有效地增加地区经济的文化含金量,推动经济发展,从而使文化馆、站真正实现以社会效益促进经济效益,以经济效益提升社会效益,使“文化的经济功能”与“经济的文化取向”形成互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文化影响,促进整个社会的综合发展。

发掘、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加强民族艺术创作活动,繁荣文化公益事业,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冲突时,必须首先坚持和服从于社会效益。

如果不能正确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味追求经济收入,而让那些污染社会精神环境、毒害人们灵魂的文化垃圾充斥市场,必将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

在文化资源的区分和选择上,看它是否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是否有利于先进文化的发展。

对那些与时代精神格格不入的东西要严加限制和剔除,文化馆(站)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桥梁,必须在发展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渗透和毒害方面作出示范。

文化事业的社会效益,最终必须落实在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上来,具体到提升人民群众的审美趣味上来,从而营造出一个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因此,积极推动地区群众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方位、多层面的精神文化需要,是坚持文化发展突出社会效益的关键。

针对甘南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的现实,应当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转变经营和管理方式,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的需要,把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发展和壮大群众性文化事业和民族文化产业中去,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抓好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把发展群众性文化事业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结合起来,坚持以地方民族特色为主,通过普及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广泛开辟文化宣传场所,建立社会主义文化阵地,传播健康文化艺术发展活力,推动文化艺术创新。

群众文化活动作为人民群众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具有宣传教化、普及知识、凝聚人心等社会功能。

因此,加强文化场所建设,突出群众文化活动的普及,既体现了文化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提高群众文化艺术修养、加强精神文明阵地建设的需要。

普及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可以让更广泛的社会成员参与其中,通过潜移默化的熏陶、教育和引导,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养,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文化大环境,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文化市场,把巨大的精神力量转变为推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进步的物质力量。

总之,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坚持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大力发展文化公益事业。

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馆、站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健全制度建设,推动文化创新,挖掘和发展民族文化,努力推进文化艺术精品工程,不断开拓群众文化的发展空间,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的需要,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参考文献:
[1]李族放.文化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几点思考[j].职业时空,2011,(8).
[2]郭宾,秦德智.对国家文化安全观点的再思考[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3]韩冰.回望文化发展三十载[j].党政论坛(干部文摘),2011,(6).
[4]陈娟.促进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的实践与思考[j].群文天地,2011,(4).
作者简介:石少梅(1979-),女,藏族,甘肃卓尼人,甘南州文化馆群文馆员,研究方向:群文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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