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人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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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人物评

“没错”,格兰古瓦想到“她是火精,是仙女,是神灵,是酒巴神巴克科斯的女祭司。”格兰古瓦由衷地赞美的对象便是爱斯梅拉达。姑娘是如此地漂亮——漂亮的女人不仅能祸人,也能自祸,爱斯梅拉达的悲剧正因为她的漂亮,所谓“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用“一笑倾城,再笑倾国”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爱斯梅拉达每一次出现都招致万人空巷,众目聚焦,以至于以哲学家、剧作家自居的格兰古瓦新创作的圣迹剧彻底演砸了(这也是作者有意的安排,以反衬美人之美)——所有的观众都来到广场上欣赏这位精灵的舞蹈,不过我们可以相信,观众的兴趣更主要的在跳舞者身体上,而不在舞蹈的内容(如同五十年前中国人喜欢看戏,除了看戏也真的没有其它打发时间的娱乐活动,更何况中世纪在经院哲学控制下的欧洲)——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也。大凡舞蹈都要告诉观众一定的思想内容,是一种肢体语言,表现出某种震憾心灵的主题。而没有受过任何正规教育的爱斯梅拉达本来就不知道她歌唱的词意,更何况舞蹈过程中的手臂抖动臀部震颤?同时,中世纪的欧洲底层百姓难得识几个字,哪能从活泼的动作中发现出美来?——跳者无意为之,观者不知所云。单是爱斯梅拉达那靓丽的容貌娇好的身段便能招徕众多的追星族了。如同“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古语有“英雄爱美人,”没有人断言“英雄爱美人的歌或舞”,大款们时常呆在“金色大厅里”装模作样为歌舞叫好,岂是真正在欣赏艺术?街头的男士偶遇擦肩而过的美人,便眼睛放出异彩来,直将目光追至云地相接处,比起客人告辞还要殷勤且依依不舍;而街角的戏剧沙龙,公园的老年秧歌——一样地在强劲的音乐伴奏下热火朝天惊天动地——很少有行人驻足,当作噪声扰人唯恐避之不及。偶尔一次打开网络,“男人为什么爱看女人的胸部和臀部”的标题赫然入眼,我没有继续翻阅网上给出的答案,但是媒体提醒司机,迎头而过的美人千万别再因留恋而回眸,否则易将汽车开到路沟里,而补偿的办法竟然只是“天涯何处无芳草。”——话题扯远了。不管怎样,爱斯梅拉达成了众多男性的追逐的对象,其中最激烈的有三个人。

其一是弗比斯先生,贵族的身份本来已经给他带来了耀眼的光辉(中国人在两汉魏晋朝盛行的士族门阀制度到唐朝以降已被打破,而欧洲人追溯高贵祖先的习气一直延续到二次大战以后)——爱斯梅拉达似乎未将此身份看到眼里,因为她未认识到身份的差别将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更何况上帝还赐予他一副“好皮囊”。

“穿着金光闪闪的王室弓手队的制服,同朱庇特的戏装十分相像”。以至于在贝朗热尔夫人的客厅里“想取悦漂亮军官的朦胧欲望撩拨着每一个姑娘的心,他那身华丽的军服是她们卖弄风情的目标”。有人说相貌天生,不值一羡,实在和“狐狸不吃葡萄”没有什么两样,外表的俊美往往使男士们在争夺配偶时,从一开始便占尽了优势,要不然雄雉也不必要搞一身漂亮的行头——雌雉貌丑,绝无“安能辨我是雌雄”之虞,而

雄雉遭人类无情猎杀,恰因为欲得到几枝野鸡翎——须知女士们一见衷情的对象更多的是像潘安、宋朝之类的男性,而不是温庭筠之流的丑八怪。温庭筠在有唐一代是一个大才子,“八叉手而文成”,虽然没有像韩愈、柳宗元、李白、杜甫一样开山立派扬名立万万世所宗,但也是自成一家,不可轻忽,楞是赢了一个“温钟夔”的绰号!――潘安每次出行,妇女们将花呀果呀抛了一车!

在众多的追求者中,爱斯梅拉达只看中了弓手队长,不能说慧眼独具,因为队长先生最不值得以身相许赐以青眼的。“只有在说粗话,向女人献殷勤,寻花问柳,情场得意时,他才觉得轻松自在,如鱼得水”。也就是说,他只是从其祖先那里继承了姓氏和贵族的身份,而不具有贵族所应有的修养——当然他的祖上也可能根本就是十恶不赦的坏蛋,或者是逢场作戏的小人,如此倒不算作变异了贵族的修养,表现出的彬彬有礼节操高尚仅限于他们所处的圈子里,因此他们往往肆无顾忌地欺凌鱼肉百姓而不以为意。

所以弗比斯从一开始就是从情欲的角度来对待爱斯梅拉达,所谓“借君拍板与门槌,我也逢场作戏莫疑”——可惜爱斯梅拉达无缘听到“莫将心事过于他,仔细思量着,淡薄知闻解好么”之类的忠告。说的直观一点,弗比斯看中的是歌女裙下令人心醉神迷的肉体,而从来未将歌女的感情当成一回事,——纵哀婉如“但愿君心似我心,不负相思意”又待怎样?因此弗比斯和吉卜赛姑娘只见过两次面,交流的话语不过数句,当第三次见面时,便直奔主题,“香囊暗解,罗带轻分”,欲行“警幻所训之事”——只是半路杀出个副主教,几乎弄到了“牡丹花下死”。副主教的妒忌是如此强烈,差一点将弓手队长送入地狱。不过终于保住了这块美玉的无瑕,令读者舒了一口气,也少了一分遗憾。弓手队长在这一场游戏中根本就没有任何投入:破落的家庭无力支持他在金钱上的消费,而情感上的浅陋又将其局限于对女性的玩弄。所以在这场事故中他得到的唯一不足就是刀伤的短暂痛苦,心理上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他,以及他的同类从来不将对他人的伤害当作伤害——便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法鲁代尔客栈”的一幕!元人王和卿有一首小令《咏大蝴蝶》其中一句“三百座名园,一采一个空”,正是对这位花花太岁的写真。

女性的美丽与他们的聪明在很多时候不呈正相关,因此西施、杨玉环的美貌将他们变成了男人的玩物,但是他们的美丽不能保护性命,终于一个命沉西湖,一个花碎“马嵬坡下泥土中”,只有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武则天,便作了女皇。爱斯梅拉达和天下的大多数女性没有什么两样——除了漂亮和善良一无所有。她看不到弗比斯丑陋的一面,单为了弗比斯的外貌便心甘情愿地奉献自己的身体,那种痴迷执着状态令我们可怜。如同看到孔乙己受到社会的压迫和摧残,却无力反抗而“哀其不争”一样。爱情有很多时候是盲目的——也许我们可以用这样的观点来解释爱斯梅拉达的行为,可怜的孤女也意识到自己爱情不会有任何结果而声嘶力竭地喊叫“一个街头舞女嫁给一个军官!我想那是疯了,不,弗比斯,不,我要做您的情妇,给您消遣,给您玩乐,只要您愿意。”——只是她无力抗拒,或者说挣脱自己感情的束缚,以至于拿自己的身体如商场的商品一样尽力推荐给顾客。她对弗比斯的爱情的专一最终将她送上了绞架:如果她能移情别恋,

可恶的教士便可能网开一面;如果在最后关头——她在母亲的老鼠洞里本来可隐藏起来躲过劫难——不再对弗比斯抱有任何幻想,也可能脱离死神的魔爪。

将希望寄托在没有结果的事物上,便注定这一份希望以失望为结局,甚至会成为一个悲剧。而人们总是追求无望得到手的东西。因此失望和悲剧也就总是在日复一日的重复,无个了期。

我更赞赏格兰古瓦的态度——勇敢地放弃。对于自己心爱的东西,梦寐以求眼看到手时又毫不顾惜地放弃该是怎样的一种勇气!虽然这种放弃在事后会导致愁肠百结愧悔不已。在乞丐王国里,舞女是诗人合法的妻子,他们行过摔盆成婚的大典。而摔盆成婚和我们的三媒六证父母之命“正门抬进”具有同等的意义!因此格兰古瓦对爱斯梅拉达拥有丈夫的权力。但是,一俟他意识到这是一种痴心妄想,便将注意力转移——守着美人而不得同房,与猫儿盯着鱼片却难以到口一样令人痛苦——转移的结果是将爱斯梅拉达与小山羊加利放在一样的地位上,而格兰古瓦终于逃过了惩罚——他曾经两次从绞刑架下走过,在套索就要拉紧时溜了出来,一次在混战中生还,攻打圣母院时他临阵脱逃——当然,他本来就没有过错,一个知道“该放手时就放手”的人是永远不会犯下砍头罪过的。我们或许会嘲笑格兰古瓦的意志不够坚定:为了面包向盗贼们屈服,为了生命向国王叩头哀恳。但是也正因为了这种“识时务”使其得以善终,正所谓“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世界是由勇敢者创造的,而由懦弱者来记录的。没有勇敢者的世界将是平淡无奇波澜不惊的一潭死水,而失去了懦弱者的世界,将没有机会记录下勇敢者的事迹以便后人吟咏。

围着爱斯梅拉达身边的第二个人便是若扎副主教先生。雨果将之描写成了一个恶棍。黑色的教衣成了羊皮,下面覆盖着一个蛇蝎心肠的豺狼:本来是上帝派往人间的牧人,担负着天下众生的灵魂的拯救工作,却干出了罪大恶极的勾当。成了整个悲剧的核心人物,就好像《奥赛罗》剧中的依阿古一样成了一切悲痛的创造者,是一切罪恶的策源地。

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克洛德·弗罗洛也是一个受害者,中世纪教士的黑袍将人的本性给包裹了起来,教堂的钟声敲碎了他们在尘世的梦想,《圣经》的劝世麻痹了他们的心灵,他们已经不再具备正常人所拥有的精神生活,中国的神学界像道士和尚更注意修行,即断绝欲望,修炼内丹达到白日飞升肉体成仙的效果,而耶酥的信徒更强调上帝的恩赐,通过向上帝的谄媚获得其好感,以便他伸出大能的手将自己拎出来——欧洲的修道院中的修士、修女从来不会打坐练功,不过祷告的功夫很是到家——也就是说,他们将希望寄托在外力上,一旦一个人将希望寄托在外来力量上,便容易产生两种结果,其一是背叛,或者敌视所祈求的对象,如果恩赐者——有太多人向他伸出讨要的手,往往令他无暇顾及,几文铜板赐给何人很是受难为——忽略了伏在脚下的乞讨者,这些乞讨者便会生出不满,做出令赐予者意想不到的事儿来;其二是将罪责推卸他人,而不是自责。比鲁诺·德·阿斯特以异端的名义烧死了一个女人,这位大主教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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