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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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合肥安宁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制定

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定此合同的,应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凡在本市各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定此合同的,应一式四份(住宅装饰装修市场执一份)。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合肥安宁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771135843A(1-1) 法定代表人:王梦伟

通讯地址:合肥市合作化路9号4栋205室

邮政编码:230016

服务热线:_____传真: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址: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户型:__室__厅__厨__卫1.3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___

种承包方式:

⑴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⑵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工作日

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按约定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大写:____元。

(见附表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设计标准

3.1实际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有关国家对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并达到相应设计深度要求。

3.2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___方式提供:

⑴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⑵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____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将准确的联络地址及通讯方式提供给乙方,以备甲、乙双方执行此合同过程中业务联系之用。

4.2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设计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3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费用。

4.4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变动房屋承重结构;

⑵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⑶擅自将生活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和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公共供水、排水设施;

⑷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强体;

⑸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

⑹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行为。

4.6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的各种费用。

4.7凡涉及4.5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队改动方案的安全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8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因违反安全防护规定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4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5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纺火条例。由于施工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5.7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负责做好竣工后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调,双方签署《工程变更单》(见附表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明确调整的价款及工期的相应增减。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变更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无效。

6.3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整修并承担费用。

7.2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应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法定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7.5如甲方指定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以及整修并因此延误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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