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粮食收购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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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15•【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相关科室:现将《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署要求和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市监发〔202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市委、市纪委监委及省局的重点工作部署,聚焦粮食购销领域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查处粮食购销领域市场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我市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2019年以来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和各基层粮库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

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

同时,结合全市秋粮收购工作实际,对主要粮食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

三、整治重点1.价格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未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等行为。

2.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3.计量违法行为。

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四篇范文

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四篇范文

秋粮收购检查实施方案—、检查对象本市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包括中储粮、中粮直属企业、外资和港澳台企业、外省跨境经营企业、市直企业和各类民营企业、个体粮庄等。

二、检查内容(―)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

要对本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核查。

核查重点:一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对没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暂不考虑收购量是否在50吨以下的办证前提条件)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移交工商部门处理;二是审核《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效期,如已期满,要督促其向原发证机关进行申请延续,逾期不申请的,予以注销;三是审核《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做到与工商登记同级办理,对不同级办理的,要通知原许可机关取消其收购资格,并督促其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四是检查粮食收购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有重大变化,对条件缺失的,要限期整改,对不再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应当予以暂停或取消收购资格;五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有无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违者依照《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予以查处。

各县集中开展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应在2022年XX月底前完成,随后纳入常态监管。

(二)最高库存量核定基本工作。

要依照《粮油经营企业库存量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所有粮油经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具体掌握各企业近两年来每月的粮食经营量情况,以便及时核定企业的最高库存量。

企业月粮食经营量计算公式为:月粮食经营量二当月收购量+当月销售量+月平均库存量。

月平均库存量二(月初库存量+月末库存量)/2。

一旦我省启动应急机制,各县市区要及时逐企业核定落实最高库存量标准,并同步开展监督检查。

各县摸底调查工作应在2022年XX月底前完成。

(三)成品粮(油)储备。

为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对承担各级成品粮(油)储备任务的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重点:一是成品粮(油)储备的数量是否真实,质量是否良好,储存是否安全;二是成品粮(油)储备代储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实行专仓(垛)储存,专人负责,专卡管理;三是成品粮(油)储备代储点的成品粮(油)库存量是否高于成品粮(油)储备计划的1.5倍,是否做到在规定期内(夏季不得超过3个月,其它季节不得超过6个月)及时轮换。

粮食收购督导方案

粮食收购督导方案

粮食收购督导方案背景介绍粮食是国家经济命脉之一,也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确保粮食生产和供应安全,需要加强对粮食收购领域的监管和督导。

本文将介绍粮食收购督导方案。

监管机构粮食收购督导需要由特定的监管机构负责。

在国家层面,国家粮食局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各地的督导工作。

在地方层面,各省、市的粮食局负责具体的督导工作,协调区域内所有相关企业和单位的工作。

督导范围督导的范围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粮食收购资质核查对大型粮食企业、粮食交易场所等等,需要检查其资质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收购合同审核对签订的收购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其完整、合法、公正。

包括收购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

现场检查对粮食收购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主要包括对计量设备、存储环境、保管措施等设施的监督和抽检样品的检验工作。

对相关企业的信用评估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信誉度以及相关证照的真实性,以此评估其合格性。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需要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收回不合格产品,给予行政处罚等。

督导方式粮食督导的方式有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定期巡查定期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抽检样品对粮食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网络监管建立相关信息平台,方便企业提交相关信息,提高监管效率。

督导结果公示对督导结果进行公示,提高监管透明度。

同时,对于存在不合格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加强治理和处罚力度,激发企业遵守相关法规的自觉性。

结论粮食收购是关乎国家经济和人民安全的重要领域,加强对其的监管和督导显得尤为重要。

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建设专业的督导队伍、加强监督力度,以此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纪检组粮食专项整治方案

纪检组粮食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决打击粮食流通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粮食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目标1. 全面清理粮食流通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 强化粮食购销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粮食流通效率。

3. 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4. 提升粮食流通领域监管效能,形成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1. 粮食收购、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违纪违法行为。

2. 粮食购销企业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3. 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四、整治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粮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2. 开展自查自纠。

要求粮食购销企业对照整治范围,全面自查自纠,主动报告问题。

3. 强化监督检查。

纪检组联合相关部门,对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粮食收购、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2)粮食购销企业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3)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4.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5. 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确保粮食流通领域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6.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全民粮食安全意识。

五、工作步骤1. 阶段一:宣传发动(1个月)- 成立粮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措施、步骤等;-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全民粮食安全意识。

2. 阶段二:自查自纠(2个月)- 粮食购销企业对照整治范围,全面自查自纠,主动报告问题;- 纪检组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3. 阶段三:监督检查(3个月)- 纪检组联合相关部门,对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问题企业进行整改。

粮食收储质量监督方案范本

粮食收储质量监督方案范本

粮食收储质量监督方案范本一、背景信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粮食生产占据了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地位。

然而,在粮食收储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合格的粮食进入市场流通,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以及国计民生的安全。

因此,对粮食收储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粮食质量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成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确保粮食收储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科学、透明原则。

三、监督责任单位1.政府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加强粮食收储质量的监管和管理工作。

2.农业部门:负责协调农田管理,指导农民的农业生产工作,确保粮食生产符合质量标准。

3.仓储企业:负责具体的粮食收储工作,提供相关的收储设施和技术支持。

4.质检机构:负责对收储的粮食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粮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四、监测与检查手段1.建立监测站点:根据粮食产地、交通要道、市场需求等因素,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定数量的监测站点,对收储的粮食进行抽样检测,并及时发布检测结果。

2.开展定期抽检: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仓储单位的粮食进行定期抽检,严惩不合格粮食生产者。

3.推广技术手段: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红外线检测、电子鼻等技术,提高粮食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4.加强内部自检:仓储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监控机制,自行开展粮食质量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处罚措施1.对不合格粮食的处理:一旦发现粮食质量不合格,应立即采取严厉的措施,如停止该批次粮食的流通、销毁等。

2.处罚不合格粮食生产者:对于生产不合格粮食的生产者,应处以严重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公示相关信息。

3.提高监督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加大对监督机构的职责与权限的赋予,依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监督执法的效果与公信力。

六、监督效果评估1.定期组织对粮食收储质量监督工作进行评估。

2.建立监督工作的日常记录、档案及汇报制度。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方案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方案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方案背景粮食是人类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之一,保障粮食安全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为保障粮食收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加强对粮食收购行业的监督,制定本方案。

目的本方案旨在规范粮食收购行业的行为,保证粮食收购工作的安全、规范、公正、透明。

方案内容1.加强收购企业的资质评审。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收购企业,将予以淘汰,并公示淘汰情况,增加企业的评估和竞争意识。

2.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和控制体系。

收购企业应在收购前对于粮食的品质、含水率、杂质等进行测试和检测,并向政府监督部门递交检测报告。

3.加强对收购员工的培训。

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从维护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出发,规范员工的行为。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收购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包括罚款、行政处罚、吊销执照等。

5.实行收购数据的公示制度。

政府监督部门将定期公示各收购企业的收购量、价格和质量等数据,便于企业之间进行对比,以促进竞争,从而提高粮食收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实施本方案由相关政府部门与收购企业共同实施,针对收购企业的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测,以确保每次粮食收购都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收购企业应认真执行本方案的各项措施,确保粮食的质量与安全,并主动向政府监督部门递交收购数据,以便监督部门对收购行业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总结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可以保障粮食收购工作的高效、规范、透明和公正。

收购企业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与政府监督部门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的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2024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得,咱们就直接开整吧,毕竟10年的方案写作经验也不是吹的。

这事儿咱们得分几个步骤来,一步步地走,稳扎稳打。

第一步,咱们先明确一下目标。

这次监督检查,主要是为了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升咱们计量工作的整体水平。

简单点说,就是找出问题,解决问题,让计量工作更上一层楼。

具体操作如下:一、全面摸底阶段1.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抽调专业人员组成。

2.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法、时间等。

3.对计量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摸底,包括设备、人员、制度等。

4.整理摸底数据,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监督检查小组。

二、重点检查阶段1.根据摸底报告,确定重点检查对象。

2.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的计量工作提供指导。

咱们再来说说具体的工作安排:1.人员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小组由X人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3.工作要求:监督检查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发现问题要敢于较真,勇于担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其他事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组长汇报,妥善处理。

咱们来说说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1.设备管理:检查计量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

2.人员管理:检查计量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遵守工作纪律。

3.制度建设:检查计量工作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4.工作质量:检查计量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5.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这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咱们要全力以赴,确保取得实效。

只有这样,咱们的计量工作才能不断进步,为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

好了,就到这里吧,希望这个方案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方案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方案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方案背景粮食作为国计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保障粮食安全,加强对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督则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制定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方案,旨在达到以下目标:•提升粮食收购监督水平;•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的保障;•确保粮食供给的稳定性。

监督措施建立信息平台建立全国性粮食收购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对粮食采购企业的全过程监控。

平台内容涵盖粮食收购企业的证照信息、销售数据及粮食质量等相关信息。

监管部门及时获取信息,便于对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完善粮食质量检测机制加强对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统一的质量检测标准,完善检测流程和方法。

同时,加大对粮食质量安全问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掺杂、掺假等行为。

落实责任制明确粮食收购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运行档案和账务系统。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惩戒。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媒体等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公开粮食收购企业信息和质量安全数据,增强公众对粮食质量安全问题的了解和关注度,提高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监督机制建立检查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大对粮食收购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和排查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手段进行监督、协助调解或通过行政处罚等方式处理。

公开信息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公开企业的证照信息、销售数据及质量安全数据等相关信息,推动社会监督。

对于因质量问题召回的粮食,应当在公开渠道、企业专用渠道等方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消费者积极维权。

多元化监督除官方渠道的监督外,还要鼓励及组织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社会监督团体等多元化的监督方式。

手段多样建立多种场景监督方式,包括网络监督、突击检查、随机抽检、实地检查等,全方位监管,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总结随着国内粮食市场的发展,粮食收购行业也日趋成熟。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方案的实施,对于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的保障,提升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督水平,保障粮食供给的稳定性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2年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方案七篇范文

2022年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方案七篇范文

2022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者、加工转化用粮企业(含地方国有、私营)。

二、检查内容(一)执行政策性收购的企业对于执行政策性收购的企业,重点检查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收购情况,具体如下:1.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玉米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

2.是否公平定等准确计量,有无不按国家标准规定扣水、扣杂,有无克扣农民、坑害农民的情况。

3.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向农民“打白条”、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

4.是否以质论价、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或以次充好的情况。

5.是否如实、完整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有无“二次填写收购凭证”的问题。

6.统计台账是否完善,收购企业是否及时向属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收购进度。

(二)开展自营收购的企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各类开展自营收购的企业进行以下检查:1.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2.是否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收购标准;3.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4.是否按规定建立和保存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报送了“粮油收购进度报表”;5.租赁收购企业,是否向所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和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企业在秋粮收购过程中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也是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督导企业加大安全储粮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不发生重大霉粮坏粮和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三、检查时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与秋粮收购工作同步进行,至2022年X月XX日结束。

四、检查方式(一)强化分类监管。

坚持“在地检查”原则,根据粮食收购者的不同性质、经营类别、规模大小、守法等情况,进行企业信用分类分级进行抽查,按照不同的检查内容,对辖区内各类秋粮收购者实行分类检查。

粮食收购督导方案

粮食收购督导方案

粮食收购督导方案在中国的农村地区,粮食收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大多数农民靠粮食生产谋生,而收购及其合理的价格则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生计。

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粮食收购督导方案,对于保障农民权益和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背景粮食生产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地区最为关注的农业领域。

粮食收购与销售不仅关乎农民的实际收益,而且也间接关乎国家的经济发展。

但现实情况是,在一些地区,粮食收购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粮食价格难以被合理确定,并且给一些不法商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对农民利益造成了损害。

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粮食收购督导方案,来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能够让粮食生产健康稳定地发展。

方案设计针对粮食收购的监管,我们建议以下方案:1.加强政府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粮食收购行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

要求收购企业和本地农户签订严格合同,明确粮食收购价格、质量要求、期限等市场规则,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应该依法惩罚。

2.推行定价机制针对一些地区粮食收购价格难以确定的问题,建议实行粮食收购市场化的定制定价机制。

相关部门应该定期发布当前市场价格,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刺激农民和贸易企业按市价收购或销售,同时,对于那些恶意抬高或压低价格的商家,也应该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

3.建立统一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能够对粮食收购价格、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管和记录,这样既可以方便政府部门进行监管,也可以强化对粮食市场的监控,确保粮食收购市场的平稳运行。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和举报渠道,方便农民和出卖方举报不当行为,使其得到及时的法律保护。

总结粮食收购是一个复杂且涉及面广的问题,督导粮食收购需要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的双重努力。

该方案中,我们明确加强政府监管、推行定价机制和建立统一监管平台的措施来保障农民的利益和粮食收购市场的正常运行。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促进粮食市场的公开透明、平等有序、合理稳定发展,实现政府、企业和农民的三赢局面。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统一部署,决定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确保秋粮收购流通秩序正常,县局成立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络员:陈韶飞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副科长二、整治内容(一)价格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是否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

(责任单位: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二)价格垄断行为。

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

是否达成垄断协议。

(责任单位: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三)计量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在用计量器具是否在有效检定期内。

(责任单位:标准计量科、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四)经营范围违法行为。

收购单位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行为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监管科、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五)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整治对象及方式(一)整治对象。

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单位。

其中,对执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预案的#39;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大检查力度。

(二)整治方式。

本次整治工作由县局统一部署。

各分局对所属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检查。

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检查20__年1月以来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20__年1月以来。

四、实施步骤整治时间为20__年10月至20__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准备阶段(20__年10月19日前)。

粮食收购工作方案

粮食收购工作方案

粮食收买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买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23〕99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藏局《关于完善稻谷最低收买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粮粮〔2023〕41号〕和《益阳市粮食收买工作施行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施行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六稳”工作措施,落实“六保”任务,按照粮食平安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平安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从维护国家粮食平安的高度,严格落实粮食收买“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政策要求,统筹组织好粮食收买工作。

坚持以市场化收买为主,优先储藏粮轮换收买,适时弹性精准启动托市收买和地方政府临时储藏收买,确保农民粮食应收尽收,进一步稳定粮食消费,确保全市粮食平安。

二、主要任务〔一〕统筹谋划做好收买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全市早、中晚稻种植面积测算的收买量,备好备足收买仓容,早稻备足收买仓容20万吨,做到有仓收粮;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平安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那么,提早申报今年最低价收买点和确定超标粮食临储收买点;催促辖区内国有收储企业天下洞庭、琼湖粮库、购销公司,及早备齐检测设备、做好人员培训、收粮设施维护、收买平台测试、落实收买资金。

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藏局《关于转发〈基于镉含量的稻谷分级收储技术规程〉的通知》〔湘粮办调〔2023〕16号〕要求,认真制定今年粮食收买流程、细那么,进一步标准收买程序。

〔二〕精心组织市场化收买。

积极引导市内多元粮食经营主体入市,开展市场化收买,主动协调市内金融机构解决粮食收买主体收买资金。

税务、交管部门积极支持粮食收买主体入市收买,及时开具粮食____和提供粮食运输绿色通道。

为企业搭建产销合作平台,鼓励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建立长期购销合作关系,积极与省外粮企开展代收代储等形式多样的产销合作。

〔三〕确保完成储藏粮轮换收买任务。

粮食领域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粮食领域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粮食领域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粮食领域计量器具的管理,保障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确保粮食生产、流通和贸易领域的计量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粮食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粮食生产、加工、存储、流通和贸易等领域内的所有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粮食领域的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四条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指导,确保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粮食领域使用计量器具,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维护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计量器具的选用和购置第六条粮食领域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型号和规格,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购置计量器具应当向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单位购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第八条购置计量器具的单位应当对新购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校准,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第九条新购的计量器具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申请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并建立档案,方便后续管理和维护。

第十条计量器具出厂后的使用前,应当向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计量器具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和校准,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计量器具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确认计量器具的完好无损,且符合使用条件。

第十二条在使用过程中,计量器具应当定期检测和校准,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资质的计量器具检定机构定期送检,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和档案,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五条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计量器具使用规程,规范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第四章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监督第十六条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计量器具检定机构,对粮食领域内的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和监督。

粮食领域计量工作总结报告

粮食领域计量工作总结报告

一、前言为确保粮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粮食领域的计量政策法规,积极开展粮食计量工作。

现将2023年度粮食领域计量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1. 加强粮食计量监管(1)开展粮食领域计量专项检查。

针对国家粮库、基层粮库、粮食收购点和粮食加工企业,我们开展了计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情况,是否建立计量器具使用台账,实行台账管理,是否存在计量器具作弊、短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行为。

(2)强化粮食市场价格监管。

对辖区内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基层粮库、民营粮食收购企业等单位开展检查,全方位排查涉粮领域购销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压级压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

2. 保障粮食收购计量器具检定(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对全区粮食收购站点在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免费强制检定。

深入19个粮食收购站点,对在用的23台计量器具逐台逐件进行检定。

(2)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对每台计量器具认真开展检定,对检定合格的粘贴合格标识,出具检定合格证书;对设备老化、长久失修的计量器具及时进行维修、调试,并现场指导使用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 推进粮食领域计量技术创新(1)推广先进计量技术。

积极引进和推广粮食领域计量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粮食计量检测水平。

(2)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学术交流等方式,提高粮食计量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工作成效1. 保障了粮食安全。

通过加强粮食领域计量监管,有效遏制了计量违法行为,确保了粮食计量准确可靠。

2. 维护了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提升了粮食计量水平。

通过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了粮食计量检测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 持续加强粮食领域计量监管,确保粮食计量安全。

2. 推进粮食计量技术创新,提高粮食计量检测水平。

粮食收购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粮食收购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粮食收购企业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粮食收购企业计量管理,保障计量准确、公正,保障粮食交易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社等。

第三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计量法规进行计量工作,建立科学的计量管理制度,确保计量准确、公正。

第四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加强计量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定,保证计量设备的准确性。

第五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计量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计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档案,对计量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方便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七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罚机制,对违反计量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加强对计量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计量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计量管理第九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计量管理机构,明确计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制定计量管理制度,规定计量工作的组织流程、操作规范、技术要求等。

第十一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计量部门,负责计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对计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加强对粮食计量流程的监控,建立监控措施和纠偏机制,确保计量准确、公正。

第十三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计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工作,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计量档案,记录计量过程的关键数据,保留计量记录和相关凭证,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

第十五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计量管理数据库,对计量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第十六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检验制度,对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提高粮食质量和计量准确性。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七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计量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计量专业技能和意识。

第十八条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员工的计量管理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考核成绩等,建立员工的计量信誉档案。

粮食收购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粮食收购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粮食收购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实用版5篇)《粮食收购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 为加强粮食收购计量器具管理,保障粮食质量安全,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依据《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的单位和个人。

3. 粮食收购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维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准确、安全、便捷的原则。

二、计量器具配备1.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规模、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与其经营相适应的计量器具。

2. 计量器具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和标准,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3. 计量器具的配备应当遵循方便粮食交易、便于粮食质量检测的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辅助设备。

三、计量器具使用1.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计量器具,不得擅自改变计量器具的用途或者用于其他目的。

2.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计量器具的使用档案,记录计量器具的配置、检定、维修、更换等情况。

3.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确保其准确可靠。

4.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计量器具被损坏、被盗用或者擅自拆卸,确保其安全。

四、计量器具维护管理1.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2. 计量器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并取得相应的检定证书。

3. 计量器具的维护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和标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4. 计量器具的维护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损坏或者污染粮食。

五、监督管理1.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粮食收购计量器具管理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粮食收购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为确保粮食收购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保障粮食交易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粮食收购的计量器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秤、地秤、计量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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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粮食收购在用计量器具专项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夏收临近,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的计量秩序,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在夏粮收购过程中利用计量器具作弊违法行为。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粮食收购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提高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被检单位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100%,使违法计量、缺斤短两等坑害农民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粮食市场计量环境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是否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量器具。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市场经营者)是否配备了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粮食称量、粮食定等设备),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过了计量检定或校准,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等。

(二)是否拥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计量器具。

在用计量器
具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稳定、准确、可靠。

(三)是否存在虚假欺骗使用计量器具行为。

粮食市场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和销售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缺斤短两、伪造数据、故意改造计量器具、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坑害粮农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精心组织。

此次专项检查是关注、改善民生、计量惠民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诚信计量的重要措施。

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加强与粮食主管部门沟通,了解掌握本辖区粮食市场经营者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检查,计量技术机构密切配合,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定、严格执法。

各粮食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上粘贴检定合格标签,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对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加强宣传、及时上报。

要做好此次专项检查的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计量社会影响力。

并于10月20日前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总结和统计表(附件)上报至计量科。

附件:2020年粮食收购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统计表(此页无正文)
2020年**月**日
附件
2020年粮食收购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统计表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
填表人:主管领导: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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