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规定试行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项目管理办法农教[0]103号(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tudents Research Fund)(简称SRF)创立的宗旨: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
第二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的主要来源:(一)学校从事业经费中划拨的专项经费;(二)大学生科技成果转让及其它科技、社会活动收入中提取的部分经费;(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捐赠或资助的经费。
第三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遵循“理实结合、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的资助原则,按照“公平立项、自主申请、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面向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科生。
第四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鼓励创新、联合、交叉扶持有基础、有“苗头”的项目。
第二章资助范围及申报条件第五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项目,资助范围为:(一)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二)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三)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四)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五)社会调查项目;(六)其他有研究、实践价值的项目。
学生自主选题、自主设计的项目优先资助。
第六条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创新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立项后能持之以恒自主完成研究工作。
第七条主要面向1-3年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学生,动物医学专业4年级学生可申报。
第八条学生以团队形式申请。
每个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组建团队。
第九条每位学生只能参加1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第十条此前已获国家或学校创新项目资助且尚未结题者,项目组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2022年杭州对大学生创业政策法规杭州大学生创业
2022年杭州对大学生创业政策法规杭州大学生创业一、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资助条件:资助毕业5年之内、在杭州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者在杭州高校读书的全日制高校生;资助金额:资助2--20万元;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申报时间:一般每季度的最后1个月,实际申报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留学生创业无偿资助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回国留学生(含港澳台地区);无偿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物联网、云计算、新能源、环保节能)、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2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文化创意项目无偿资助申报条件:文化艺术类,影视传媒类,信息服务类,设计服务类,咨询策划类,时尚消费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类,教育、卫生、体育类等九大类别的项目;资助金额:20-80万;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青蓝计划”项目无偿资助资助条件:资助2022年6月1日以后在杭州注册成立的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师参与入股的科技类创业项目;资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资助分为资助启动资金和项目创业资金;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雏鹰计划”项目无偿资助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内的科技类、文化创意类企业;资助金额为20--80万元;资助项目:科技类和文化创意类;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六、物联网项目无偿资助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有关物联网项目的企业:无偿资助金额:最高单项不超过150万元;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七、社区商贸便民便利无偿资助资助条件:各连锁便利店、大众早点、“菜篮子”专营连锁及洗染连锁店企业;申报部门:贸易局、财政局;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创新创业管理制度5个1
浙机电院﹝2009﹞69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报送创新创业管理制度的报告浙江省财政厅: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举措,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推动我院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使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供销社和省属集团公司所属高职学院创新创业资金财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创新创业相关管理制度,现将各制度呈上,请审阅。
附件:1、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2、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3、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型师资团队建设项目实施细则5、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创新与竞赛管理实施细则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主题词:创新创业制度报告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09年5月31日印发附件1: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举措,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推动我院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使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包括浙江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学院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管理创新支出:学院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教学研究、课程改革、专题辅导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
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创业项目的资助,以及与技能创新有关的其他支出。
3、师资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学院创新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
包括用于聘请国内外的专家指导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专业教师到境内外开展考察、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支出。
第四条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基于创业园的高职生创业服务体系的构建_以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例_吴刚群
YUREN HUIFENG育人惠风我们面临的是创新创业的新时代,呼唤创新创业教育。
创业教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为教育的“第三本护照”,被赋予了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我国《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也强调了这一思想:“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高职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开展创业教育是当务之急,使高职学生“不仅成为求职者,要成为事业的开拓者,而且逐渐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
一、大学生自主创业急需完善的服务体系支撑上世纪90年代末,伴随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举行、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兴起,大学生创业活动在各地升温,吸引了大批大学生和风险投资商的兴趣,掀起了一股大学生创业的风潮;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不少优惠措施全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但与轰轰烈烈的热潮和政府的热情不成正比的是,大学生创业的效果并没有达到我们期望的效果,创业的参与度与成功率依然很低。
2009年8月一项有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教育部重点研究课题则披露,我国大学生的自主创业率仅为1.94%。
[1]而发达国家这一数字一般达到20%-30%。
渤海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09年对辽宁省千余名高校应届毕业生调查表明:在询问“如果到毕业时您还未找到合适工作,您会怎样做”时,只有19.2%的学生选择创业。
[2]即使走上自主创业的学生举步维艰,多以失败告终(有据有关资料显示,85%的大学生以失败告终)。
[3]大学生自主创业面临的挑战和困难既有主观的因素,又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心态问题:缺乏对创业风险具有清醒的认识、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等;知识限制:缺乏相应知识储备、缺乏知识整合应用能力等;创新能力缺乏:忽视技术创新,学生拥有的技术十分有限或者十分缺乏;资金问题:缺乏足够的资金,融资渠道单一;实力团队缺乏:习惯单枪匹马,缺乏团队精神;社会经验缺乏:“眼高手低”,容易“纸上谈兵”。
大学校园创业奖励制度模板
一、制度总则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成功率,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二、奖励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博士生。
2. 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成功注册并运营的企业或项目;- 参与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 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三、奖励条件1. 创业企业奖励条件:- 创业企业须在我校注册,且注册时间在奖励制度实施之日起一年内;- 创业企业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营,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创业企业须在奖励申请时,运营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
2. 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条件:- 参赛者须为我校在校学生;- 参赛项目须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前景;- 参赛团队或个人须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 创新创业个人奖励条件:- 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积极参与并取得显著成绩;- 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积极传播创新创业理念,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创新创业。
四、奖励标准1. 创业企业奖励:- 对成功注册并运营的创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对在运营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创业企业,每年给予一定额度的运营补贴,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
2. 创新创业竞赛奖励:- 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对获得校级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
3. 创新创业个人奖励:- 对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五、奖励申请与审批1. 奖励申请:- 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创新创业管理部门提交奖励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业计划书、项目介绍、获奖证书等。
2. 奖励审批:- 学校创新创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将在学校官方渠道公布。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规定试行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规定试行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附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优秀的创新人才、创新成果脱颖而出,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为保证基金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基金在学院创新创业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的主要来源:(1)财政厅拨款;(2)学费收入;(3)社会捐赠。
第三条基金使用遵循“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院成立基金管理领导小组。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产学办、学生处、团委、各系部(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是:1、审议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2、审议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3、研究基金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挂靠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提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2、制订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3、进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实施督查;4、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基金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和成果认定;5、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年度总结;6、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表彰。
第六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专家组”,主要负责基金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
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校内专家不超过70%。
第三章资助的范围与方式第七条基金以“立项资助”和“成果奖励”两种形式重点对学生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以及技能和学科竞赛等三个方面进行激励。
创业政策浙江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浙江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1、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新政: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探索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
2、简化企业登记制度新政: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
3、可申请创业贷款新政:调整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担保贷款。
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税收减免新政: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5、创业社保补贴新政:将创业补助和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合并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租金补贴。
[浙江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相关文章:。
XX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基金管理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充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学习与就业,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为保证基金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基金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经费的主要来源:(1)政府专项或学校统筹经费;(2)社会(校友、合作企业、个人等)捐赠;(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基金使用遵循“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专项管理,按照“学校主导、校友支持、社会参与、专业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种子期或者初创期的创新企业提供经费扶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基金管理领导小组。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由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负责人等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审议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年度预算;2、审议基金日常运营的管理办法(本办法);3、研究基金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受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和督查。
基金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创新创业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宣发、评审评估、实施督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提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年度预算;2、制订基金日常运营的管理办法(本办法);3、进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宣发和实施督查;4、组织评审专家对拟扶持项目进行评审、评估和诊断;5、负责对扶持项目的进展和经费运用情况进行监督;6、向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基金使用情况。
大学校园创业奖励制度模板
大学校园创业奖励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业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和政策支持。
二、奖励条件第四条申请奖励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 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 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市场前景;3. 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4. 项目已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段时间;5. 项目在校园内外取得一定荣誉或成果。
第五条申请奖励的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3. 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4. 在创业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对项目成功具有突出贡献;5. 积极参与各类创业培训、交流活动,为我校创业教育作出贡献。
三、奖励措施第六条物质奖励:1. 对获得奖励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2. 提供创业所需的办公场地、设备、资源等;3. 为获奖项目提供融资对接、法律援助、技术支持等。
第七条荣誉奖励: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2. 在校园内进行宣传和推广;3. 推荐参加国家和地方举办的各类创业大赛、交流活动。
第八条政策支持:1. 在校期间,获奖学生可享受一定的学分减免政策;2. 毕业后,获奖学生可优先获得就业推荐和创业指导;3. 对获奖学生所在班级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申报程序第九条申报程序如下:1.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2.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3.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奖励;4. 获奖项目和个人领奖时,需签订相关协议,承诺项目持续运营和发展。
五、附则第十条本奖励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奖励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此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的范围在学生本人递交《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XX 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经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属于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内评审。
不含成教生、插班生、进修学员。
一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参加评审。
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一)在下列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各系部可根据本系部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评审依据: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上一学年度在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靠前;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考虑: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刻苦努力的学生;2、遵纪守法,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行好,学习刻苦努力、奋发向上的学生;3、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参军立功复员后复学等学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享受困难补助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金额及发放方式国家励志奖学金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发放时由财务处直接发放现金到学生本人或发放至学生指定的银行卡中。
第四条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由各班级学生资助小组进行初审,调查核实;3、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辅导员意见进行审批;4、公示五个工作日;5、学生处将审核意见汇总,上报分管院长批准;6、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处罚受助学生在受助后的12个月内因违纪、违法等,给予以下处罚:1、受警告处分一次者,扣回50%补助资金;2、受警告两次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一次者,故意损坏公物、设施者,扣回全部奖学金额;3、受助学生用谎言或其他手段骗得奖学金的,按《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办法》第九条处理;4、凡将励志奖学金用于抽烟、酗酒等铺张浪费行为的学生,取消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并不得再申请其他各项奖学金或补助金。
浙江省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浙江省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大学生作为创业潜力军,其创业意义十分重大,不仅可以缓解自身就业压力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
今天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浙江省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浙江省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浙江大学生创业政策措施(一)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1.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单位要结合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国家技术创新试点省建设,充分挖掘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
对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的国有企业,政府在项目、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在承担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时,以项目招聘、临时聘用、人才派遣等形式聘用高校毕业生。
2.充分利用重大投资项目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级政府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性建设项目过程中,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明确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和实施计划。
特别是在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
允许按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计提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所需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与概算。
3.鼓励承担国家、省和地方科研项目的单位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
签订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相关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缴费可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允许其在项目所在地落户,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原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4.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各地要紧紧抓住我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契机,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兴服务岗位。
要建立多层次服务外包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体系,畅通渠道,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浙江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浙江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浙江大学生计划做自主创业,现在有什么相关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下面店铺为你带来的“浙江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浙江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凡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下同)批准的收费项目。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8.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有关收费。
同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人事关系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劳动或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将为其办理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实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以解除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要求及其实施流程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要求及其实施流程一、申报要求除《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基本要求外,项目申请人还应遵循以下具体要求:1)切忌选题过大、过泛,超出高职生自主完成的能力范围;调研类项目切忌调查的范围太广;选题要深入思考题目是什么,要研究什么,目标是什么。
2)切忌研究内容与研究计划简略、言之无物,应翔实、充分。
3)建议同学们在自己专业所学范围内深入研究,并争取有所突破;但我们提倡学科交叉,即多专业学生共同完成某一课题,互相补充、互相促进。
4)切忌缺少必要的经费预算,不管是教师选题项目还是自主选题项目,申请者均应根据学校要求和自身需要列出较详细的经费预算,即能体现出申请者对项目的掌握情况,亦可获得立项通过的机会。
5)资助经费额度为分2000、5000、10000三挡,申请经费不能超过10000。
6)立项申请书中“项目类型”为“教师选题”、“自主选题”或“其他”。
7)申请人应慎重考虑自己的时间安排,特别提请顶岗实习学生和大三面临毕业的学生注意,如果立项审批通过而中途放弃使项目无法完成,我们认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我们将取消经费资助,暂停项目负责学生项目申请资格一年。
8)申请人应及时通过网站、宣传栏等了解学院各种创业创新项目的实施信息,了解项目实施的大致周期,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实现自主。
9)目前项目申报采用纸质材料申报,申报及各阶段需要的表格、须知可以在学院团委网站(暂时)上下载;表格必须使用学院指定的表格,使用其他表格或自行誊写的不予受理;申请表格打印前应自行调整,切忌表格断页,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项目实施流程项目负责人确定项目和指导老师指导教师提出的项目为双向选择项目,学生项目为自主申请项目。
项目负责人组建团队(可以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队,负责人所在系为责任系部)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填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系部签署意见后,由各系团总支汇总上交学院团委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书,拨付50%资助金额,项目启动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学院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就业创业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职业素养和科学素质,学校特设创新创业奖励学分,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奖励学分(以下简称奖励学分)是指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和相关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创新创业成果、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相关优秀成果所取得的学分。
成果和奖励学分由各学院审核评定,报教务处备案(复核)后给予奖励学分。
二、奖励范围第三条给予奖励学分的成果范围包括创新教育竞赛、创业项目(产品)、创新创业证书、专利授权、科技(科研)成果、科技论文(著作),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文体艺术竞赛等。
(一)创新教育竞赛主要指学生参加由主管部门,或委托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在范围、省(省部级)范围内、市级范围内组织的创新创业类竞赛或专业技能比赛活动(项目)等。
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等院校斯维尔杯BIM软件建模大赛等。
(二)创业项目主要指学生独立完成或由教师指导下主要参与完成的技术设计、创新研发型项目(产品、实验),或创业实践等创业训练类活动项目。
(三)专利授权指学生独立完成或在教师指导下主要参与完成所取得并署名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四)科技活动主要包括学生独立完成,或在教师指导下主要参与完成的技术改进(技术推广、科研)项目;独立或主要参与完成并署名的科技著作、译著,或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文艺作品等。
(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主要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技能鉴定考试所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还包括大学外语、计算机等基础课程的性应用能力考试、竞赛等。
(六)其它包括学生参加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相关的社会服务、文体类活动、比赛等项目。
社会服务类。
主要指学生参加各类大型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如“三下乡”服务活动、社会调查、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和社团活动等。
高职“双创教育”项目财务管理的实践与创新——以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高 职“ 刨 教育 ” 目财 务 管 理 双 项 式需 要创 新 。 3选取 试 点 项 目 .
选取具有 “ 双创 教育 ” 最明显 的特 征三类项 目进行试点 ,具体 是大学 生 的大学生竞赛项 目, 师和学生的科 技 教
( ) 四 财务管理的拓展性
一
一
、
般项 目的财 务管理从立 项开始 “ 创业园” 的入 园项 目, 内外各 级各 类 校
一
文科试点院校 , 当年获 专项资助 1O 0 万
元, 学院配套投入 8 2 2 万元。 2设立专项经费 . 在学院领导的支持下 , 财务部 门从
般 项 目的绩 效 以投入产 出来衡
效益是可以量化的。“ 双创教育” 项 系列有效 的制度安排去 引导 、 激励和规 量 ,
范 , 江经贸职业技术学 院根 据“ 浙 双创 目因建设 内容的探索性 , 财务管理 目标 预算 中安排一部分经费 ,作为专项 资 要通过定性和定量 的多种指 金 , 求相 关部 门量化申报 , 要 开展刚性 教育 ” 财务管理 的内涵和特 征 , 实践和 的多元性 , 创新“ 双创教育” 目的财务管理 , 项 对助 标来考核 、 衡量项 目的阶段性 目 标和总 启动项 目。 推“ 双创教育” 工作 的开展进行 了积极 目标有效完成情况 , 绩效考核 内容和形
“ 双创教育 ” 的财务管理 , 是通过一系列
二 、双 创 教育 ” 目财 务 管 理 的 实 “ 项
晋升 的必要条件之一 。
( ) 二 项目实施阶段的财务策略 1加大投入力度 . 项 目启动后 , 为推进 “ 双创” 工作的
有效 的财务策略去 引导 、 激励和规范项 践 与创 新 目开展 的活动。与一般项 目相 比 , 务 财 管理有 自身显著的特征。 ( ) 一 财务管理 目标的多元性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实施细则为鼓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深入进行理论研究,培养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和产出一批高水平的学术成果,进一步提升学院的整体科研水平,特修订本细则。
一、出版著作奖:在各级各类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工具书、译著、教学参考书等,按不同类别给予不同奖励。
注:专著注重学术性与学术价值,不包括一般通俗性、普及性、知识性出版物。
二、专利奖:经国家专利局及其派出机构登记和确认的职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按不同类别给予不同奖励。
发明专利:6000元实用新型:2000元外观设计:1000元软件著作权:1000元三、科研论文奖:在各级、各类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刊号)发表的论文,按发表刊物等级、类别给予不同的奖励。
(1)被收入SCI、SSCI的科研论文影响因子为2.0以上的每篇奖励15000元,影响因子为2.0以下的每篇奖励8000元;被EI、CPCI-S、ISR、A&HCI 、CPCI-SSH期刊收录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被EI、CPCI-S、ISR、A&HCI 、CPCI-SSH会议收录的科研论文每篇奖励800元。
SCI、SSCI、EI、ISR、CPCI-S、A&HCI、CPCI-SSH收录需提供国家检索机构证明原件。
(2)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学术论文达到规定字数的每篇奖励15000元。
(3)论文级别分类按学院核心期刊目录(另文公布)执行。
在一级学术期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达到规定字数的每篇奖励8000元。
在核心A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达到规定字数的每篇奖励3000元。
在核心B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达到规定字数的每篇奖励800元。
在其它未列入不记奖期刊目录的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达到规定字数的每篇奖励400元。
(4)论文字数(篇幅)及其计算系数见下表:注:无法计算字数的论文视情况确定。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定量考核计分实施办法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定量考核计分实施办法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定量考核管理办法》要求,为保证我院科研工作定量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一、科研项目类本年度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实际到位的横向科研项目按不同的级别和类型进行计分,计分标准见表一附表一:科研项目计分标准级别类型总分备注国家级项目重点项目200分 1.各级别科研项目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申报及立项管理办法》认定,各类项目须以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或与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列作为项目承担单位;2.各类项目立项时按项目总分的50%计分;3.各类项目结项时按项目总分的50%计分;4.未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的,扣除已计入的科研考核分。
5.子课题按相应项目级别降一等级计分。
一般项目100分省部级项目重点项目60分一般项目40分市厅项目重点项目30分一般项目20分院级项目10分横向项目2分/1万元二、学术论文类在各级、各类学术性期刊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按发表刊物等级、类别进行计分,计分标准见表二。
附表二:论文计分标准级别总分备注《Science 》、《Nature 》2001.论文计分的字数要求及计算系数参照《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实施细则》;2.期刊级别分类按学院核心期刊目录执行;3.我院教师在职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多个单位的以我院排名按比例计分;4.同一篇文章同时达到两个或两个以上计分级别的,按最高分计算;5.在各级各类学术性期刊的增刊及属增刊性质的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下套一档进行计分。
《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80SCI 、SSCI 检索论文60EI 、ISR 、CPCI-S 、A&HCI 、CPCI-SSH 期刊检索论文18国内一级学术期刊30国内核心学术期刊A 、《新华文摘》摘要2500字以上18国内核心学术期刊B 、EI 、ISR 、CPCI-S 、A&HCI 、CPCI-SSH 会议检索论文10《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市场版、人大复印资料论点摘编及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10公开发表的一般期刊8公开出版的论文集4三、出版著作类在各级各类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工具书、译著、教学参考书等按不同类别进行计分,计分标准见表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
理规定试行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附件: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指导学生
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优秀的创新人才、创新成果脱颖而出,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为保证基金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基金在学院创新创业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的主要来源:
(1)财政厅拨款;
(2)学费收入;
(3)社会捐赠。
第三条基金使用遵循“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学院成立基金管理领导小组。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产学办、学生处、团委、各系部(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审议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
2、审议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3、研究基金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挂靠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1、提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
2、制订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3、进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实施督查;
4、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基金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和成果认定;
5、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年度总结;
6、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表彰。
第六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专家组”,主要负责基金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
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校内专家不超过70%。
第三章资助的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基金以“立项资助”和“成果奖励”两种形式重点对学生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以及技能和学科竞赛等三个方面进行激励。
第八条创新项目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可行性的项目。
主要包括:生产工艺革新、工作流程优化、管理创新、产品研发和改造、各类专利以及其他有价值的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
第九条创业项目主要支持学生撰写创业计划书、商业策划书以及优秀创业计划书的实施。
第十条技能和学科竞赛项目主要支持学生组队参加校外各级竞赛的组织实施和成果奖励。
主要项目有:浙江省十大学科竞赛和十大技能竞赛、“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以及其他经学院认定的各类大赛。
第十一条立项资助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
立项项目取得资助经费外,取得的创新成果可以再进入成果鉴定,争取“成果奖励”。
第十二条成果奖励主要对学生创新成果进行奖励,成果分一般成果和优秀成果。
一般成果每项奖励5000元。
优秀成果每项奖励5000
—30000元。
第四章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第十三条基金资助采用项目立项申报制度,遵循“自由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正式在册的学生皆可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项目资助申请,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
第十五条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
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第十六条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项目。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与基金管理办公室签署《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合同书》后划拨经费。
第十八条每个项目都要进行一次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进展报告》,并报基金管理办公室。
第十九条通过专家组验收,视为项目完成。
由项目主持人填写《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报基金管理办公室,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第五章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资助经费必须合理使用。
主要应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与研究项目相关的图书资料、复印、耗材、测试分析费等费用;调研过程中必须的差旅、住宿费用;教师指导费用(不超过总额的25%)等。
第二十一条项目资助经费按“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
第二十二条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50%。
项目执行半年时,接受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合格者,拨付剩余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终止项目资助。
第六章成果认定
第二十三条通过验收的资助项目和没有立项资助但有创新成果的团队或个人,均可提出“成果认定”申请。
第二十四条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成果进行认定。
第二十五条成果认定的依据:
1、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2、竞赛获奖证书或文件;
3、发表学术论文的正式刊物;
4、各类专利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
第七章基金监督
第二十六条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让及用于其它方面,如有违反,终止拨款,追回原有资助款额,且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
第二十七条基金管理办公室对立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文字材料报基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八条因客观原因,项目负责人需对基金项目的目标、进度进行调整或撤消,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基金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九条基金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需上报浙江省财政厅。
并接受浙江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检查和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ОО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请人:
学号:
班级:
所在系部: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E-m a i l:
申请日期:一、基本情况
八、经费预算
九、指导教师意见
十、所在系部意见
十一、学院创新项目专家组意见
十二、学院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附件2: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
为了确保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顺利进行,增强双方责任感,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订本合同。
1.乙方项目基本情况(注明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系部、班级)
2.甲方提供政策支持,组织专家评审、开题报告、中期验收和结题验收。
3.甲方提供经费支持,按期拨款。
项目一经启动,先期付资助总额的5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付余下的50%;中期检查不合格,终止拨款。
4.乙方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按期交纳项目进展报告,主动配合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达到预期成果。
特殊原因,乙方项目可申请延期完成,但延期期限在项目申请人毕业之前。
(以当年毕业证签发之日为准)。
5.乙方确保经费全部用于项目。
所有票据必须为正式发票,票据上有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凭票报销。
6.本合同从签发之日起生效。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附件3: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负责人:
所在系部:
资助总额:万元,已拨款额:万元
执行年限: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1.项目进展报告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 正文部分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可根据需要加页,要求层次分明, 内容准确。
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进展或研究成果、计划调整情况等,须在报告中如实反映。
2. 对不按要求填报《进展报告》,或项目执行不力,或研究内容调整不当而影响项目顺利进展的,中止拨款。
3. 所在系部认真审核, 按时将资助项目的《进展报告》(一式两份)报送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项目主要进展和成果(附已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
二、工作计划
三、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安排计划
四、存在问题、建议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审核意见
附件4: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结题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负责人:
所在系部:
执行年限:
电话:
E-mail:
填表日期:
一、基本情况
二、研究成果简介
三、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四、经费使用情况
五、系部审核意见
六、专家结题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