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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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考核积分是评价中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

它既能客观地反映学生在学业、素质、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又能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为了规范考核积分的发放和使用,制定本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具体规定如下:一、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的重要依据。

学生根据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方面的成绩获得相应的学业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期末考试成绩(满分50分)期末考试成绩是学生学习的综合能力表现之一,按照百分制转换得分计算。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90-100分:50分80-89分:40分70-79分:30分60-69分:20分60分以下:0分2. 作业质量(满分30分)作业是学生在课后巩固知识的重要方式,作业质量直接反映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分配相应的积分。

综合评判作业质量:满分30分3. 平时表现(满分20分)平时表现包括课堂发言、课堂纪律、作业主动性、对教学内容的实际运用等方面的表现。

根据教师的评估,分配相应的积分。

二、素质表现(满分50分)素质表现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学生通过参与各项规定的校内外活动,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获得相应的素质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学科竞赛(满分20分)学科竞赛是提高学生学科能力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能够锻炼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根据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成绩,分配相应的积分。

2. 社会实践(满分15分)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方面,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体验社会,提升自我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表现,分配相应的积分。

3. 志愿服务(满分15分)志愿服务是培养学生爱心和责任感的重要载体,学生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奉献社区,展现自身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贡献,分配相应的积分。

三、日常积极表现(满分30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也是评价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学生通过遵守纪律、热心助人、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获得相应的积分。

(详细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分规则

(详细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分规则

(详细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分规则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分规则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成绩、品德表现、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本规则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依据,旨在激发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评分构成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分由以下五个方面构成:1. 学术成绩(50%):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成绩,采用百分制,按比例计算平均分。

2. 品德表现(20%):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行为习惯等,采取班级评议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

3. 身心健康(10%):包括体育成绩、心理健康状况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平均分。

4. 艺术素养(10%):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类课程成绩,以及艺术特长展示,满分100分。

5. 社会实践(10%):包括社会服务、志愿者活动、实习实训等,采取写实记录和评价方式,满分100分。

二、评分标准1. 学术成绩:各学科成绩按学校教学要求进行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2. 品德表现:采取量化考核,如尊敬师长、关爱同学、遵守纪律等,每项指标设定分值,按实际表现评分。

3. 身心健康:体育成绩按学校体育测试标准评定,心理健康采用问卷调查和专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4. 艺术素养:艺术课程成绩依据课堂表现和作品评定,艺术特长展示由专家评审团现场评分。

5. 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时长、活动质量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实行写实记录,按表现评分。

三、评分程序1. 数据收集:各相关部门收集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数据,包括成绩、评议、写实记录等。

2. 数据审核: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3. 评分计算:依据评分标准,计算学生在各方面的得分,按比例合成综合素质评分。

4. 结果公示:综合素质评分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完整版)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行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评价要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通知》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

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公民道德素养方面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1)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以下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者;(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2、交流与合作方面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江苏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综合素质评价
招就处
5
学科特长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教务处
6
体质与体育特长
体质优秀10分,良好8分,及格6分,不及格4分。国家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2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5分;省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0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5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0分;市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1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5分。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办法(试行)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部门
1
政治面貌
党员10分,团员5分
学工处
2
职务
校外职务10;学校主要职务8,学校一般职务5;班级主要职务5分,班级一般职务3分。
学工处
3
荣誉奖励
校外荣誉每项10分,校内荣誉每项5分。
学工处
4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课程不参与评分,其余五门课程课程每门合格得10分,不合格得5分。
体育部
7
艺术特长
国家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2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5分;省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0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5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0分;市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1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5分。
体育部
8
科技特长
国家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2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5分;省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0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5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0分;市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1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5分。专利每项30分。

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细则

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细则

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细则1. 背景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和成长情况,以便更好地帮助他们提升个人素质。

通过对学生的评分,可以促进他们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研究兴趣和自我管理能力。

2. 评分指标2.1 研究态度评估学生对待研究的态度和表现。

- 优秀(90-100分):积极主动参与课堂研究,主动寻求知识,勤奋完成作业,尊重老师和同学。

优秀(90-100分):积极主动参与课堂学习,主动寻求知识,勤奋完成作业,尊重老师和同学。

- 良好(80-89分):基本上积极参与课堂研究,乐于接受新知识,完成作业较为认真。

良好(80-89分):基本上积极参与课堂学习,乐于接受新知识,完成作业较为认真。

- 合格(70-79分):有时参与课堂研究,但不够主动,作业完成不够仔细。

合格(70-79分):有时参与课堂学习,但不够主动,作业完成不够仔细。

- 需要改进(60-69分):较少参与课堂研究,对知识研究不够积极,作业完成质量较低。

需要改进(60-69分):较少参与课堂学习,对知识学习不够积极,作业完成质量较低。

- 不合格(0-59分):基本上不参与课堂研究,对知识研究不感兴趣,作业常常未完成。

不合格(0-59分):基本上不参与课堂学习,对知识学习不感兴趣,作业常常未完成。

2.2 社交能力评估学生在与他人沟通、合作和交往方面的能力。

- 优秀(90-100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协调良好,乐于助人,能够合作完成团队任务。

优秀(90-100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协调良好,乐于助人,能够合作完成团队任务。

- 良好(80-8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基本顺畅,能够合作完成一般的团队任务。

良好(80-8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基本顺畅,能够合作完成一般的团队任务。

- 合格(70-7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较为困难,合作完成团队任务时需要引导和帮助。

合格(70-7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较为困难,合作完成团队任务时需要引导和帮助。

高中 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高中 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评分说明
一、基础分:60分(所有加减分在此基础上进行)
二、行为习惯(如各项都未违反加15分,扣分不封顶):
1、考勤(本月全勤加5分);迟到—1分/次(周天晚上迟到—5分/次);旷课—5分/节;
2、两操(本月全勤加5分);未出操—1分/次;去了不活动—0.5分/次;
3、仪容仪表(本月未违反加5分):校服、头发、指甲、首饰佩戴等违反—1分/次
三、学习习惯(如各项都未违反加25分,扣分不封顶):
1、作业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加10分);未完成—5分/次
2、晚自习情况:纪律等(未违反加5分),违纪—1分/次;
3、课前准备及上课表现:(按要求完成加10分);未能按要求做的—2分/次;
四、活动类(5分)按要求参加各类活动及社团活动,未参加的不得分
五、宿舍情况:
1、无故晚到:晚到—1分/次
2、是否按时休息(尤其是晚上熄灯后):违反—1分/次
3、是否按要求早操:违反—1分/次
六、好人好事或严重违纪
根据实际情况加减分(1—20分)。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是指评估学生在各个方面的素质表现,包括学术能力、品德素养、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评价指标:
1. 学术能力方面:
- 学业成绩:包括各个学科的课堂表现、考试成绩等。

- 学习能力:包括学习方法、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 学术竞赛成绩:包括参与科技创新竞赛、学术奥赛等的成绩。

2. 品德素养方面:
- 自律能力:包括遵守纪律、规矩,守时守信等。

- 社交能力:包括与他人的关系处理、团队合作能力等。

- 诚实守信:对待学习、考试等方面的诚信表现。

3. 实践能力方面:
- 社会实践:包括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

- 实践技能:包括体育运动、艺术表演、手工制作等实践技能的表现。

4. 创新意识方面:
- 科学研究:包括参与科学研究项目、撰写科研论文等。

- 创新项目:包括参与创业项目、创意设计等。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评价指标,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细则和权重分配。

学校可以结
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和教育理念,制定适合自己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同时,对于
评价结果的使用,也需要学校设计合理的奖励机制和辅导措施,帮助学生在综合素质上的提升。

实验中学高中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1

实验中学高中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1

嵩县实验中学高中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与新高考、高招政策接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德育工作。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我校特制定该细则,望各年级、各班遵照执行。

对班级常规考核实行“两线平行”同时考核:一条线是由政教处组织的学校大值周考核,考核成绩占60%,第二条线是由年级组组织的小值日考核,考核成绩占40%,相互补充,共同管理。

扣分细则:一、文明行为,仪容、仪表。

(违纪者每人次扣1分)1、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发,留长指甲。

2、男女生佩戴首饰,穿奇装异服。

3、乱丢乱吐,说脏话等不文明现象。

4、在走廊、楼梯、教室追逐打闹,高声喧哗现象。

二、早操、课间操、集会。

(班级集体违纪扣5分,学生个人违纪每人扣1分)1、集会期间集合速度慢,两操到操人数不齐,口号不响亮、步伐不整齐,早操无励志口号或声音不响亮者;2、集会期间秩序乱,有交头接耳,看书刊杂志,在集会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等。

三、正课、自习。

(班级集体违纪扣5分,学生个人违纪每人扣1分)1、教室内有说话,抬头、扭头,走动等违纪现象。

2、正课、自习课有睡觉,看课外书等现象。

3、迟到、早退现象。

4、旷课、旷操每人次扣3分四、宿舍(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现一次扣2分1、不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2、离开宿舍不及时锁门。

3、离开宿舍未关电、水龙头4、随便向走廊、楼梯、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扔塑料袋等、随地吐痰、泼脏水。

5、私自将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6、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回宿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现一次扣3分1、私自带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进入宿舍。

2、私自带异性学生进入宿舍。

3、熄灯后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4、在宿舍私接电源,使用各种电器、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江苏省徐州市王杰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包涵了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评价,它能够全面、深入、真实地再现评价对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弥补将文化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终结性评价所存在的片面性,使评价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为使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指导,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推进学校新课程的实施,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

二、评价原则(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

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将评价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价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将评价工作与“王杰精神,励志教育”有机结合。

将评价的过程变作学校特有文化的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最终将“王杰精神,励志教育”的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中。

(四)评估内容多元化。

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价,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和价值观的培养。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改革方案,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一项制度。

第二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据《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考虑中学生的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品德素养和身心健康等因素,全面评价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潜能。

第三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政府主导、学校负责、教师参与、家长配合、社会参与、学生自觉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四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品德素养和身心健康等方面。

第五条学业水平评价主要包括学科知识和学科能力的考查,通过统一的考试和考核方式进行评价。

第六条实践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科学实验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运动和艺术表演能力等方面,通过实际操作、演示、展示等方式进行评价。

第七条创新意识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创新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通过课题研究、创新作品展示等方式进行评价。

第八条品德素养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社会责任感等方面,通过班级、学校和社会的观察、评议等方式进行评价。

第九条身心健康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通过体育测试和心理测评等方式进行评价。

第三章评价方法第十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包括考试、测试、实地考察、表演、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方式。

第十一条考试评价主要通过统一的考试和考核来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包括课堂测试、阶段性评估和期末考试等。

第十二条测试评价主要通过测试题形式来评价学生的科学实验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包括实验报告、技术操作和项目任务等。

第十三条实地考察评价主要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包括实地勘察、实验实训和社会实践等。

第十四条表演评价主要通过学生的艺术表演、才艺展示等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

高二(6)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该标准以《吴堡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依据,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一、加分:各位学生当月无任何违纪行为,基础分值自30分计算,均按规定自然+5分;参加各类竞赛获奖一等奖+20,二等奖+15,三等奖 +10,鼓励奖+5 ;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班级第1〜3名每人+20分;班级第4〜10名每人+15分;班级第11〜15名每人+10分;单科成绩前1~5名每人+5分;附加:班级排名进步超10个名次的记突出进步奖励 10 分,此项不与以上各项重复计分;其他:受到任课老师及学校表扬、上课积极发言态度端正、成绩进步5名每人次+2~5分;班内同学好人好事,经核实后+2~5分;为班级建设积极出谋划策并被采纳者+2分;积极举报班内同学违纪行为者,经核实后+5分并予以奖励;二、扣分:纪律方面:1. 迟到、早退(-2 )[注:早读、晚自习均计算在内]2. 旷课一节(-10)[注:旷课达5节送政教处处理]3•上课期间[正课、早读、晚自习等任何非下课时]无故离开教室(-3)4. 上课睡觉、乱讲话(-5)5. 上课看小说及与学习无关杂志类书籍(-3)屡教不改加倍扣分6. 上课吃东西、扔纸条、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任何与课堂无关事(-5)4. 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同类物品(-10)5. 无理狡辩、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10)[注: 有错罚问题可找班主任反映解决]6. 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集合动作散漫、嬉笑打跳(-2)7. 不交作业(-3);无故迟交作业(-1);抄作业与主动将作业借出抄袭(-2)清洁方面:各值日小组长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1. 轮到值日时,不服从组长分配进行卫生打扫(-3);2. 早读后五分钟内不能完成值日按旷早读处理3.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桌椅下有垃圾者(-1)4. 打扫不合格:桌椅与劳动工具摆放不整齐,教室门窗,地面脏乱、黑板未擦、垃圾未倒(-2)日常行为方面:1. 吸烟、喝酒、玩纸牌(-10)并给与纪律处分2. 在教室打球、打闹、过分喧闹(-5)3. 进营业性游戏厅、台球室、营业性歌舞厅、网吧(根据情节-10〜15)4. 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敲诈勒索(-20)再作严肃处理5. 对老师、同学说脏话、起外号(-5)6. 女生戴首饰、男生留长发,染发(-2),并再作处理等级评定标准:学期累计90分以上:优秀 A学期累计75〜89 :良好 B学期累计60〜74 :合格 C学期累计低于59 :不合格 D注:该细则各项规定自即日起生效。

2023年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

2023年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

2023年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为了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业成绩、品德修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我校高二班进行了定量化评分。

下面是2023年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分(40%)1. 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

2. 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单元考试等均按照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3. 学生的学业成绩不仅包括考试成绩,还包括作业质量、课堂表现、参与度等因素。

二、学习态度评分(25%)1. 完成作业的质量和准时性按照比例进行评分。

2. 对教师授课的主动参与度按照比例进行评分。

3. 对学习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寻找解决方法和与教师进行交流沟通的情况进行评分。

4. 对课外自主学习的投入度进行评分。

三、品德修养评分(25%)1. 评分从品德修养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勤奋刻苦、关爱社会等方面。

2. 学生在校内和校外的行为举止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对学生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扣分。

3.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行为进行评分。

四、社会实践评分(10%)1. 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满分。

2. 参加其他相关志愿者和公益活动的学生,按照活动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评分。

五、课外表现评分(10%)1. 对学生在学术科研、文体活动、艺术创作、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

2. 学生在辅导班或培训机构获得的成果和荣誉进行评分。

以上是2023年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

通过这些细则,学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品德修养、社会实践和课外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个人素质的提高。

让学生在高二阶段做到全面、全方位的发展,为高考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

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

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
1. 学业成绩(满分50分):
- 考试成绩(占比30%):根据学生在各次考试中的成绩进行评分,分数按照百分制转换。

- 作业完成情况(占比20%):针对学生完成的作业数量和质量进行评分,分数根据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2. 课堂表现(满分20分):
- 积极参与(占比10%):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课堂纪律(占比10%):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纪律表现,包括迟到早退、听讲认真、不打扰他人等。

3. 学习态度与习惯(满分15分):
- 学习态度(占比10%):评估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态度和主动学习的程度。

- 学习习惯(占比5%):评估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4. 平时表现(满分15分):
- 诚信守规(占比5%):评估学生在学校内的诚信守纪表现,包括考试作弊、抄袭等行为。

- 社会活动(占比5%):评估学生在学校外的社会活动参与程度。

- 身体素质(占比5%):评估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活动参与情况。

5. 综合素质(满分12分):
- 综合素质考核(占比12%):评估学生在学习之外的能力和素质,包括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以上五个方面的评分细则总分为100分,以定量化方法进行评分,以便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客观评估和排名。

评分结果将用于学生评优、奖学金评选以及课程推荐等方面的决策。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细则一、综合测评基本方法1.综合测评计算方法:1.综合测评分=德育分(占总分30%)+智育分(占总分50%)+文体分(占总分20%),所有成绩保留四位小数点。

2.德育分、智育分、文体分各项满分为100分2、综合评测评分过程:1)、各班级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成员5名,其中班长、团支书为当然成员,其他三名成员由全班无记名投票产生,选出大家信任度最高的三名同学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2)、全班同学进行个人总结,将个人一学期以来所担任的班级、专业、院级社会工作以及所有参加过的活动,所获得的奖项一一总结。

3)、辅导员与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共同商量制定评分细则。

4)、全班进行德育的自评与互评(附表)。

5)、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及辅导员一起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班委进行综合评定(在评审测评组成员时,被评成员回避,保证评审工作公正性)。

6)、综合测评小组成员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制表,交给全班同学审核校对。

7)、班级之间,由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互相检查录入计算过程,最后交辅导员审核。

8)、制总表上交专业、学院。

二、德育分(占总分30%)( 一)、基本分70分1)、自评互评:(附表)各分数段占班级总人数百分比96-99分占30% 92-85分占60% 87-91分占10%(折算70%即67-69分)(折算70%即64-66分)(折算70%即61-63分) 各分数段人数学前A: 12 26 4B: 13 26 5C: 11 24 2公管:12 24 3 (二)、荣誉分:30分1.先进个人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加分15 8 4 2 (目前暂无)2.先进集体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专业成员 6 4 2 1 0.5负责人7 5 3 2 1如:院或市以上级别文明宿舍先进宿舍文明班级先进团支部(目前暂无)3.社会工作(1)、.一人担任多职务的,取最高一次。

(2)、第一学期加入专业或院学生会的暂无加分,该分数将列入第二次综合测评德育分。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规则(试行)
项目
加分
扣分
1.宿舍
学期终评为五星,舍员加5分,舍长加8分
违反纪律:按学校扣分数值进行扣分
2.早读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不读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3.上课
表现积极且得到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因表现不好而受到教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A、被评为“文明班”或“学习标兵班”,每人每次加2分;
B、助人为乐每次加1-3分
A、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或整理个人仪容仪表,对别人不礼貌被投诉等不良行为每次扣2分;
B、破坏公物、盗窃、带违禁物品回校、违反规定进出学校每次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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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晚修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吵闹影响同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8分。
5.锻炼
表现积极且得到老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表现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4分
6.值日
值日工作做得好不按时倒垃圾,记录不认真每次扣2分
7.保洁
积极为集体做事且得到老师书面认可,每学期可加5-10分
乱扔垃圾、个人周围地面有杂物、台面杂乱、乱倒水等每次扣2分
8.考勤
学期全勤加5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
9.考试
全年级统考进入年级前100强每次加5分,年级排名进步50名或以上每次加5分,单科成绩年级最高分每次加5分。
10.
其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doc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doc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 ,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 ,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 ,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 ,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 ,然后进行汇总 ,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 ,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 ,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 ,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方法。

具体内容见下表: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 ,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 ,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 ,学生互评权重为50% ,教师评价权重为40%。

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

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

四中高二班学生综合表现定量化评分细则如下:
1. 学习成绩(满分40分):
- 考试成绩(30分):根据各科目的考试成绩给予评分,成绩越高分数越高。

- 作业完成情况(10分):包括课堂作业、课后作业等,完成情况越好分数越高。

2. 课堂表现(满分20分):
- 课堂参与度(10分):包括课堂提问、回答问题、积极参与讨论等,参与度越高分数越高。

- 课堂纪律(10分):包括按时到课、认真听讲、不打扰他人等,纪律越好分数越高。

3. 课外活动(满分15分):
- 社团活动(5分):参加学校的社团活动情况,活动参与度越高分数越高。

- 班级活动(5分):参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活动参与度越高分数越高。

- 其他活动(5分):参与校外社区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情况,活动参与度越高分数越高。

4. 个人素质(满分15分):
- 品德表现(5分):包括诚实守信、友善待人、尊重师长等,品德表现越好分数越高。

- 习惯养成(5分):包括作息规律、饮食健康、良好的卫生习惯等,养成良好习惯分数越高。

- 个人形象(5分):包括仪表仪容、服装整洁等,形象越好分数越高。

5. 纪律考核(满分10分):
- 违纪情况(-10分):包括迟到、旷课、早退、认真度不够等,根据违纪情况扣分。

综合评分计算方式:将每项得分累加计算,最后得出学生的总综合得分。

根据学生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名和评级。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

6)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高二(该标准以《吴堡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依据,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一、加分:分计算,基础分值自30各位学生当月无任何违纪行为,分;均按规定自然+5三等奖二等奖+15,参加各类竞赛获奖一等奖+20,;+5+10,鼓励奖分;班+201~3名每人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班级第单科+10分;分;班级第11~15名每人名每人级第4~10+15 +5分;名每人成绩前1~510个名次的记突出进步奖励附加:班级排名进步超10 分,此项不与以上各项重复计分;、上课积极发言态度其他:受到任课老师及学校表扬+2~5分;成绩进步5名每人次端正、为班级建设积极+2~5分;班内同学好人好事,经核实后分;出谋划策并被采纳者+2分并予以奖+5积极举报班内同学违纪行为者,经核实后励; . . ..二、扣分:纪律方面:] [ 注:早读、晚自习均计算在内-2) 1.迟到、早退(] 注:旷课达5节送政教处处理 2.旷课一节(-10)[无故]正课、早读、晚自习等任何非下课时[ 3.上课期间)(-3离开教室(-5) 4.上课睡觉、乱讲话屡教不(-3)5.上课看小说及与学习无关杂志类书籍改加倍扣分上课吃东西、扔纸条、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任何与课6. -5)堂无关事(-10)4.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同类物品(注:[ (-10)5.无理狡辩、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有错罚问题可找班主任反映解决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集合动作散漫、嬉笑打跳6. (-2));抄作业与主-1-3);无故迟交作业(7.不交作业()(动将作业借出抄袭-2 清洁方面:各值日小组长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3 1.轮到值日时,不服从组长分配进行卫生打扫 2.早读后五分钟内不能完成值日按旷早读处理 . . ..-1)3.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桌椅下有垃圾者(打扫不合格:4.桌椅与劳动工具摆放不整齐,教室门窗,地面脏乱、黑)板未擦、垃圾未倒(-2 日常行为方面:并给与纪律处分-10)1.吸烟、喝酒、玩纸牌()(-52.在教室打球、打闹、过分喧闹(根 3.进营业性游戏厅、台球室、营业性歌舞厅、网吧-10~15)据情节再作严肃-20)(4.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敲诈勒索处理-5)5.对老师、同学说脏话、起外号(-2),并再作处理6.女生戴首饰、男生留长发,染发(等级评定标准:A 90分以上:优秀学期累计B 学期累计 75~89:良好C :合格60~74学期累计D:不合格学期累计低于59注:该细则各项规定自即日起生效。

2024年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024年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024年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了解中学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各地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条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学科层面和综合素质层面,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业水平、实践能力、道德品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二章学科层面测评第四条学科层面测评按照全国统一的中学课程标准进行,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和学科能力。

第五条学科层面测评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

第六条书面考试根据学科特点,设置必答题和选答题两种形式,提供多种选择和开放性题目,考察学生的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实际操作采用实验、实践、项目等形式,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第八条学科层面测评结果将作为中学毕业生升学、就业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三章综合素质层面测评第九条综合素质层面测评考察学生的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面。

第十条道德品质测评将从学生的品德表现、行为规范、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考察。

第十一条实践能力测评将从学生的社会实践、实用技能、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考察。

第十二条创新能力测评将从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第十三条人文素养测评将从学生的文化素养、艺术素养、审美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第十四条综合素质层面测评采用考试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学生在哪些方面取得突出成就,为评价学生提供一定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第四章实施要求第十五条各地教育考试机构需依据本细则制定具体的考试计划,确保测评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制度,明确测评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各学科教师应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的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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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
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然后进行汇总,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
方法。

具体内容见下表:
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
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
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50%,教师评价权重为40%。

学生互评应在学生小组内进行,每个学生小组的人数一般为10人或12人,如果需要在小组内进行表决,被评价者应回避。

如果小组成员在对某一学生评价上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班级评价小组进行审定。

班主任应对担任小组长的学生进行培训,并制定评定规则和程序。

教师评价应在教师评价小组内进行。

教师评价小组由在该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与相关教师(不少于三人)共同研究写出。

五、诚信保障机制
公示制度。

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校园内公示10日。

学生申诉受理制度。

如果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
出申诉或复议申请,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诉或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做出最终裁决。

专项监督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综合素质的评价质量和诚信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接受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及结果的投诉并及时核查。

要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制度。

由各地(州、市、师)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应的标准对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等级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责任追究制度。

高中学校校长要向社会、家长、学生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诚信承诺,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有校长的签名。

如果举报学校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事件发生,经过调查证实,将做出如下处理:当事学生该等级记为D;当事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由处理举报的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学校的上级领导机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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