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货物运输合同》中引起争议的关键条款

浅析《货物运输合同》中引起争议的关键条款

吕晶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国内交通网络的逐步完善,物流业也成为了国内发展较为迅速的行业之一。作为每一笔物流业务的成立的基础,通常情况下,《货物运输合同》都是由承运人或者货物运输的代理方所订立的格式条款。因此,作为托运人,各企业或消费者更应注意这些合同中的每一处“陷阱”,以在产生纠纷时,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利益。而各物流企业亦应注意在拟定合同时依法订立合同条款,以避免争议产生时因部分合同条款被判无效而承担败诉后果。

结合笔者的实务经验及对各案例的研究,以下三类条款时常会成为引发货运合同争议的关键条款:

1.免责条款

将货物安全、及时地送到目的地是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核心义务,也是合同双方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因此,标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是货运合同最常见的争议起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11条规定,除非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承运人应当对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承运人有时会在法定免责事由以外,在合同中加入一些免除自身赔偿责任的条款。这些条款加重了托运人的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承运人在法定事由以外的免责条款通常都会被判为无效。

2.限额赔偿条款

虽然在托运人在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归属问题上得到了法律的充分保护,但是这并不代表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赔偿数额就等同于托运人的实际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12条规定,货损的赔偿金额应当优先参照合同双方的约定,只有在合同双方对货损赔偿数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应当按照货物实际遭受的损失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承运人所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运人的最高赔偿限额,托运人可能仍然无法完全弥补其损失。

如今,货运合同中对承运人最高赔偿限额的约定在业界十分普遍。虽然此类约定很可能导致托运人风险加大,但是其为承运人降低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过高的风险,并有助于物流行业发展。因此,法律并不禁止货运合同双方约定赔偿限额,但是承运人同样应当以合法的形式将此类条款放入合同,避免限额赔偿条款被判无效。如果承运人已经在合同中适当的位置对限额赔偿条款做出了提示(如在适当的位置插入条款并以醒目字体表示,以保证提起托运人注意),甚至可以要求托运人在该条款附近的位置签字,则一般情况下可认定该条款有效。

3.保价与代办保险条款

当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价值较为高昂,使承运人的赔偿限额显然与托运人承受的风险不相适应时,托运人一般可选择适用保价条款,以提高承运人的赔偿限制。托运人选择保价时需要向承运人支付额外费用,而承运人一般会以自身为被保险人,就该笔运输业务向保险公司投保,因而可转移自身承担的风险。实践中,合法有效的保价条款应当在合同中被优先适用,但是物流公司在拟定保价条款时,同样应注意避免保价条款作为格式条款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实践中的另一种转移风险的方式是由承运人作为保险代理人,为托运人代办运输保险。由此托运人可以在货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向保险人进行索赔,以弥补自身损失。但是,在此

种模式下,托运人应当格外注意以下两点:

(1)如货运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赔偿限额条款,则无论托运人是否向保险人理赔成功,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赔偿责任将不高于该条款所约定的限额。而运输保险合同中的理赔条件往往对于托运人又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笔者建议在由承运人代办保险的情况下,托运人应事先充分理解保单中条款的内容以及理赔条件,以评估自身风险。

(2)根据我国《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应由被代理的保险公司报中国保监会核准,并向保险兼业代理人颁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并且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质的企业通常只能代理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因此,托运人应当注意代办保险的承运人是否具有相关资质,以避免在代办保险过程中受到欺诈或最终导致保险无效的可能。

13、投资协议条款培训

投资协议条款(Term Sheet)

投资条款的要素构成 1、投资金额。该条款界定投资者投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该股份占稀 释后总股数的比例。该条款还应指明投资人获得该等股份的方式(普通股、 优先股、可转债) “估值与增资” 2、购买价。该条款描述投资人购买每股股份的购买价格 3、交割条件。投资人应根据投资人和被投资企业都能接受的投资协议进 行标的股份的交割,除了由被投资企业原有股东作出的适当和通用的陈述 、保证和承诺以外,还可能包括其他内容

投资条款的要素构成 4、交割日期。交割日期指投资人通过必要的工商登记,正式成为被投资企 业股东的日期 5、价值调整条款。该条款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被投资企业能达到指定的经营业绩,则投资人将奖励被投资企业的原有股东和(或)管理者以一定比例的股权;如被投资企业未能达到指定的经营业绩,则被投资企业的原有股东和(或)管理者将以象征性的价格或零对价向投资人转移一定比例的股权 6、一般条款、投资者权利条款和被投资企业约束性条款 7、其它

估值与增资(eg.1) 1.1原控股股东及投资者同意并确认:本次增资按照X公司2010年9月30日为截止日的财务报表中账面净资产9181万元为基础适当溢价,计算本次增资前X公司的投资估值确定为10500万元人民币 1.2 基于公司估值,投资者向X公司共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方式为股权融资,投资中1214.167万元人民币计入X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余额 5785.833万元人民币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投资者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增资获得交割后40.00%的公司股权,其中投资者A出资4000万元,获得交割后公司股权的2 2.857%,投资者B出资1000万元,获得交割后公司股权的5.714%,投资者C出资2000万元,获得交割后公司股权的11.429%

合同专用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2发包人:天津市昊天置业有限公司 1.1. 2.3承包人:河南省祥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 2.6监理人: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1.1. 2.8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代表。 :朱健强 职称:工程师 联系电话:0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天津市新阔路159号 1.1. 2.9专业分包人: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分包人。 1.1. 2.10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 1.1. 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2永久工程:按通用条款

1.1.3.3临时工程:按通用条款 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 1.1.3.10永久占地:按通用条款 1.1.3.11临时占地:按通用条款 1.1.4日期 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24个月 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1.6其他 1.1.6.2材料:致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 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或者委托社会公信机构推荐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应当分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聘用协议。 1.1.6.4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条款两者的组合。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为甲、乙双方建立物料采购关系,规范甲、乙双方的采购流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相关条款如下,供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手册、其他技术资料及材料。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提供的辅助服务。 1.4 “甲方”系指西安市亚宝制药机械厂;“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丙方”系指甲方本次采购货物的最终用户。 1.5 “协议”系指本协议,“订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性能 2.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应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2 若甲方未提供具体的技术性能的相应说明,则乙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适用标准和规范供货。 三、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或丙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2 每个包装单元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凭证和其他必要文件。 五、订单及交货 5.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安排供货。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订货。乙方供货不得超过甲方订单所列总量,否则多发的部分视为乙方无偿赠与甲方。 5.2 甲方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 5.3 除甲方事先同意调整外,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按时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按时交付,每延迟一日乙方应依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相应违约金在应支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 5.4 乙方应当将本合同标的按时交付甲方指定的接收人(见具体的设备订货单及专用条款),由接收人本人签收。由任何其他人代为签收的无效,视为乙方未交付。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5.5 接收人签收的送货单等材料仅仅表明甲方收到货物,不能用以证明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数量、质量检测报告应由甲方另行出具。 5.6 甲方接收人发现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有明显的瑕疵、残缺、短缺等情况,有权拒收。甲方接收人将此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价格及付款 6.1 每笔订单中货物的单价按照订单约定的价格为准。

股权投资协议8大关键条款与7种退出方式

在获得令人满意的尽职调查结论后,进入股权投资的实施阶段,投资方将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作为约束投融资双方的核心法律文件。本文分别从交易结构条款、先决条件条款、承诺与保证条款等八大条款对“投资协议”进行梳理,以供参考。 在股权投资业务中,投资方通过对拟投资的标的公司进行初审后,会与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谈判,确定估值、投资交易结构、业绩要求和退出计划等核心商业条款,并签署“投资意向书”(Te rm S h e e t)。 之后,投资方会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获得令人满意的尽职调查结论后,就进入股权投资的实施阶段,投资方将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作为约束投融资双方的核心法律文件。 本文对投资协议的关键法律条款进行了概况梳理,供读者参考。

一、交易结构条款 投资协议应当对交易结构进行约定。交易结构即投融资双方以何种方式达成交易,主要包括投资方式、投资价格、交割安排等内容。 投资方式包括认购标的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受让原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少数情况下也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等,或者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 确定投资方式后,投资协议中还需约定认购或受让的股权价格、数量、占比,以及投资价款支付方式,办理股权登记或交割的程序(如工商登记)、期限、责任等内容。 二、先决条件条款 在签署投资协议时,标的公司及原股东可能还存在一些未落实的事项,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为保护投资方利益,一般会在

投资协议中约定相关方落实相关事项、或对可变因素进行一定的控制,构成实施投资的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协议以及与本次投资有关的法律文件均已经签署并生效; 2、标的公司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如股东会、董事会)、第三方和政府(如须)批准或授权;全体股东知悉其在投资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并无异议,同意放弃相关优先权利; 3、投资方已经完成关于标的公司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且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政策、交易惯例或投资方的其它合理要求;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妥善处理。 三、承诺与保证条款 对于尽职调查中难以取得客观证据的事项,或者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至投资完成之日(过渡期)可能发生的妨碍交易或有损投资

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本

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投资入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签订: 甲方:聚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奥谷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以下简称为“乙方”). 鉴于: .甲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本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其股东会在年月日对本次股权调整形成了第号决议,同时,批准并授权股东具体负责本次股权调整事宜. .乙方系在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甲方投资,并指定其法定代表人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权利,且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甲方投资的相关决议. .甲方因其公司发展、股东变动股权发生变化、治理结构调整等因素,甲方拟进行股权优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资本,但甲方注册资本不变. .甲方原股东同意对其股权进行调整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股东所认缴出资股份的认购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 本协议所述术语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义. .标题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 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提及 本协议中提及中国的法律时应包括届时有效的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国有关机关(包括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时应解释为对那些分别经不时修订或变更的规定

的提及.对本协议的提及应解释为包括可能经修订、变更或更新之后的有关协议. 第二条新增股东 .根据甲方股东会决议,决定吸收乙方参股经营且经乙方股东决议同意,由乙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 经甲乙双方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条第款中确定的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 . 出资时间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股东资格取得 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全额认购金后,按照本条第条所列金额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将乙方列入股东名册.新增股东在股东名册登记后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乙方按本条第款取得股东资格后,甲方应予以办理本次投资入股后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三条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新增股东陈述与保证如下: ()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在其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筹集足额的公司资本)并已获得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 ()乙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截至年月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在此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二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双江水厂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清单、技术参数要求: 1、项目清单

2、清单说明: 本次采购为总价包干方式。 采购范围: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设备安装(含地埋式池体等涉及的土建工作),安全,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 上表中所列为主要设备清单,但所投设备并不限于以上设备清单,投标人投标内容和报价应根据设备清单、招标范围和本次采购须达到的目标综合确定;投标人应根据所投设备的具体安装和使用情况,提供保证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整套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同时,应成套地配备安全、有效及可靠运行所需的固定件、附件、主要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若因投标人原因漏计相关设备或配件,将视该设备或配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详细设备安装图纸。 3、技术要求

3、1 概述 3.1.1 项目概况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双江水厂位于长沙县金井镇龙华村,供水能力0.25万吨/天。生产污水约占总净水量的4%~7%,其中包括絮凝后的悬浮物和有机物,以及残存在泥中的混凝剂。自来水厂的污水主要来自沉淀池的排泥水和滤池的反冲洗废水。 3.1.2采购目标 本次采购污水处理设施对双江水厂的生产污水进行处理,实现污水零排放、污泥外运的目的。 3.1.3执行的主要标准与规范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3)《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02 ;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要求。 3、2工程规模及要求 3.2.1现有工程情况 目前,双江水厂反应池及沉淀池一般两到三天人工清洗一次,无阀滤池每天自动反冲洗2~4次;清洗及反洗时瞬间水量较大。 3.2.2 工程规模 每批废水量为20~45m3,考虑到操作方便,反应池与沉淀池错开清洗,估算为48m3/次。 3.2.3 出水水质要求 污水经沉淀后的上清液泵送至反应池作原水用,不对外排放。 3、3处理工艺 3.3.1工艺选择原则 从整体优化的观念出发,结合工程规模、废水水质特性以及项目现场的实际条件(水厂可施工及安装设备的位置只有30-40㎡)和要求,选择切实可行的方案,遵循处理效果稳定可靠、工程实施切实可行、运行维护管理方便、投资运行费用节省、整体工艺协调优化的原则。 3.3. 2 工艺处理思路

如何写好采购合同中质量相关条款

如何写好采购合同中质量相关条款 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有关质量条款在采购合同中有着重要作用,它既是保障达到我们合同目的的基础又是标的物质量验收的依据。合同标的的具体种类繁多,其质量要求也呈现千差万别之态,如果合同质量条款含糊不清,会导致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与接受履行时,给对方留下可乘之机而增加履行风险或者给对方留下设陷阱的余地。作为购买方的我们可能花了钱又没法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如何才能保证卖方按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质量交货,同时这些货物又能符合我们生产的需要呢?下面就如何写好采购合同质量条款提出本人的肤浅看法:合同质量条款应明确具体在合同中对标的物规定品质条件时,不宜采用诸如“大约”“左右”“合理误差”之类笼统、含糊的字眼。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表述,都应具体、明确,否则在交付标的物时就有可能出现纠纷。作为购买方我们所购买的货物必须适合我们矿山生产条件、生产方式和生产强度,要适合我们的生产条件如高酸碱度、高温、高粉尘、高生产强度等;如是配套设备、更换的零部件还需考虑和主设备和主机相配套。对采购的机电设备,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设备、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如果合同对标的物的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若在履行合同时对标的物产生了质量纠纷,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所以应该尽可能在合同中写清楚我们购买标的

物除符合有关标准外还应符合我们特定的生产目的,以保护我们的利益。 在合同中应明确适用的技术标准或产品品质技术标准是国家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的统一规定,在合同中应该表述清楚采用的是何种标准,我国质量标准体系有四种,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产品如有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标准的,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标的物质量不得低于该标准。如果没有上述标准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表示产品品质:1.凭说明表示品质。双方可以以文字、图表、相片等描述方式对标的物作出说明。具体有以下方法:①凭规格买卖。②凭等级买卖。③凭标准买卖。④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如果卖方提供的标的物附有质量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书的质量要求。⑤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⑥凭产地名称买卖——多适用于农产品。2.凭实物表示品质。以实物表示品质包括:①凭现货的实际品质。当买卖双方采用看现货成交时,则买方或其代理人通常在卖方存放货物的场所验看货物,一旦达成交易,卖方就应该按对方验看过的商品交货。只要卖方交付的是验看过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就要求我方验看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在合同中应该明确我方的验看和签字确认人员。②凭样品成交。样品一般是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样品提供既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买方。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样品的封存,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在合同中应对样品质量予以详细说明,并写明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应与样品及合同说明的质量相同。一般来说:①凡能用科学的指标说明其质量的商品,则适合凭规格、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协议的8大关键性条款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的8大关键性条款 在获得令人满意的尽职调查结论后,进入股权投资的实施阶段,投资方将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作为约束投融资双方的核心法律文件。本文分别从交易结构条款、先决条件条款、承诺与保证条款等八大条款对“投资协议”进行梳理,以供参考。 在股权投资业务中,投资方通过对拟投资的标的公司进行初审后,会与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谈判,确定估值、投资交易结构、业绩要求和退出计划等核心商业条款,并签署“投资意向书”(Term Sheet)。 之后,投资方会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获得令人满意的尽职调查结论后,就进入股权投资的实施阶段,投资方将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作为约束投融资双方的核心法律文件。 本文对投资协议的关键法律条款进行了概况梳理: 一、交易结构条款 投资协议应当对交易结构进行约定。交易结构即投融资双方以何种方式达成交易,主要包括投资方式、投资价格、交割安排等内容。 投资方式包括认购标的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受让原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少数情况下也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等,或者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 确定投资方式后,投资协议中还需约定认购或受让的股权价格、数量、占比,以及投资价款支付方式,办理股权登记或交割的程序(如工商登记)、期限、责任等内容。 二、先决条件条款 在签署投资协议时,标的公司及原股东可能还存在一些未落实的事项,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为保护投资方利益,一般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相关方落实相关事项、或对可变因素进行一定的控制,构成实施投资的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协议以及与本次投资有关的法律文件均已经签署并生效;

合同专用条款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瓦房店市人民政府九龙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大连龙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瓦房店市2015年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十二标段 工程地点:瓦房店市九龙街道办事处 工程内容:袁沟河道治理(包括河道清淤、河堤填筑、浆砌石护岸墙)3km。农桥一座。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袁沟河道治理公里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5年9月11日 竣工日期: 2016年9月1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佰陆拾肆万叁仟贰佰零肆元(人民币) ¥:2,643,204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5 年9 月8 日 合同订立地点:瓦房店市九龙街道办事处

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2)

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公司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③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投资协议的关键法律条款详解

作者/顾兴波 来源/无讼阅读, 资管法律合规(trust-lawyer) 投资协议的法律条件复杂、多样、灵活,多数旨在利于保护投资人的投资收益。下文对投资协议的关键法律条款进行了概况梳理,供读者参考。 一、交易结构条款 投资协议应当对交易结构进行约定。交易结构即投融资双方以何种方式达成交易,主要包括投资人式、投资价格、交割安排等内容。 投资人式包括认购标的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受让原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少数情况下也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等,或者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确定投资人式后,投资协议中还需约定认购或受让的股权价格、数量、占比,以及投资价款支付方式,办理股权登记或交割的程序(如工商登记)、期限、责任等内容。 二、先决条件条款 在签署投资协议时,标的公司及原股东可能还存在一些未落实的事项,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为保护投资人利益,一般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相关方落实相关事项、或对可变因素进行一定的控制,构成实施投资的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协议以及与本次投资有关的法律文件均已经签署并生效; 2、标的公司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如股东会、董事会)、第三方和政府(如须)批准或授权;全体股东知悉其在投资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并无异议,同意放弃相关优先权利; 3、投资人已经完成关于标的公司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且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政策、交易惯例或投资人的其它合理要求;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妥善处理。 三、承诺与保证条款

对于尽职调查中难以取得客观证据的事项,或者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至投资完成之日(过渡期)可能发生的妨碍交易或有损投资人利益的情形,一般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标的公司及其原股东做出承诺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公司及原股东为依法成立和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或拥有合法身份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开展其业务所需的所有必要批准、执照和许可; 2、各方签署、履行投资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不会违反公司章程,亦不会违反标的公司已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的约束; 3、过渡期内,原股东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4、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或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标的公司的任何资产均未设立抵押、质押、留置、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负担;标的公司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处置其主要资产,也没有发生正常经营以外的重大债务;标的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标的公司及原股东已向投资人充分、详尽、及时的披露或提供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和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没有重大遗漏、误导和虚构;原股东承担投资交割前未披露的或有税收、负债或者其他债务; 6、投资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在投资协议签订之日及以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治理及优先股条款 (一)公司治理条款 投资人可以与原股东就公司治理的原则和措施进行约定,以规范或约束标的公司及其原股东的行为,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权限和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方式,保护投资人知情权,信息披露义务,禁止同业竞争,限制和规范关联交易,关键人士的竞业限制等。 (二)"优先股"条款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7号),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实践中有大量中小型公司(特别是创业型公司),有很强的优先股融资需求。事实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由于《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另行约定

建筑工程专用条款合同

建筑工程专用条款合同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名词解释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协议书》的相关条款。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颁发的工业设备、管道防腐绝热规范、标 准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五天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有特殊要求的标准或规范由发包人 在工程开工前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在工程正式开工前五日内,

向承包人提供安装施工图贰套,十建施工图壹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职务:工程师_______ 职权:监督工程进度及工程施工质量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刘庆职务: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 &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设备、管道的安装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购销合同一般条款(最新版)

XXX有限公司 (“采购商”) 与 (“供应商”) 的 购销合同一般条款 年月,上海

目录 1. 合同目的及适用范围 2. 定义及解释 3. 货物概况及标准 4. 货款结算与支付 5. 货物交付、包装及运输 6. 货物送达确认、检验与质量异议处理 7. 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8. 品质保证及售后服务 9. 知识产权 10. 保密 11. 通知 12. 保险 13. 不可抗力 14. 责任与补偿

15. 协议期间及终止 16.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7. 其他 第一条合同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本合同旨在确定采购商购买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货物所涉之双方之间基本权利义务及基本条件。 1.2 除采购商与供应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达成合意以外,本合同适用于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单项购销交易,适用于各个别订单。 第二条定义及解释 2.1 在本合同中,除与上下文不符或有其他特别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订单”指采购商向供应商出具的、并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据此提供货物的书面单据,包括该单据所记载、所附属的其他一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订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交货期限与地点等。

(2)“报价单”指供应商向采购商出具的向采购商提供货物的报价,包括该单据所记载、所附属的其他一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 (3)“货物”指各订单中所描述并确定的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的各类产品。(4)“单价”指含税的货物价格。 (5)“关联方”指控股采购商,或由采购商控股、采购商的母公司控股,或是采购商的母公司与采购商共同控股/被控股的任何公司或者合法实体(本合同项下“控股”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投票权和/或股本或者此类其他关系,能够构成实际上的控制)。 2.2 合同中的标题仅为参考而设,并不构成本合同中任何及所有条款的含义、释义或结构的组成部分,也不对其产生任何影响。 第三条货物概况及标准 3.1 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交货期限与地点等,根据购销合同特别条款或经双方确认的订单确定。 3.2 采购商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单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供供应商确认,供应商应自收到订单之日起【】个工作日书面确认该采购订单,若在该期限内未进行书面确认的,除采购商明确表示订单继续有效外,该采购订单自动失效。

投资协议条款详解之10:融资额条款教程文件

投资协议条款详解之10:融资额条款 搏实资本投资·并购·上市研究型的投资机构,实操型的专家团队关注我们点击标题下方“搏实资本”、或搜索公众号“搏实资本”关注我们您将收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并购重组、融资、新三板挂牌、IPO、资本运作、商业模式、创新金融、报表分析、纳税筹划等领域的最新工具、方法、模式、路径、案例,以及高价值的《搏实资本评论》高端内参。助您成为金融投资及资本运作领域的高手!﹌﹌﹌﹌﹌﹌﹌﹌﹌﹌﹌﹌﹌﹌﹌﹌﹌融资额和价格(或估值)条款,是最重要的经济因素条款,通常是企业家最为看重,也是最难以谈判的条款。 标准的融资额度条款如下: 【条款描述】融资额:合计$ X 百万美元,占公司完全稀释后股份(包括为员工期权池预留的股份)的Y %。在融资交割前,公司将预留普通股,满足A类优先股发行后完全稀释时有Z %的股份可供未来发放给董事、管理层、员工和顾问。(小编知道这个条款您可能比较难理解,但这样重要的条款,创业者/企业家无论如何都应该有基本的了解,在关键的时候,请一位律师也是非常必要的。) 一、估值、价格、融资数额的关系 既然企业家是通过出让公司一部分股权的方式融资,那么就

会涉及到几个问题:公司的估值是多少?VC购买的价格是多少?企业家出让的股权比例是多少?企业家需要融资的 数额是多少? (小编提醒:这里的“估值”是指VC为得到公司股份所愿意支付的“价格”,而非公式计算出的、理应拥有的内在价值) 既然是融资,那么融资数额是投资人在听完企业家的融资演示后必然要问的一个问题。在公司估值(价格)确定之后,企业家应该出让给VC、PE的股权比例就按以下公式确定了:小编在4月8日发的《股权安排与交易定价:投多少钱?占多少股?》一文中已经提过,企业家愿意出让的股权比例、融资数额和公司估值三者之间,确定任意两个,上图中的等式就成立了。通常来说,企业家对出让股权的比例往往最先确定,一般不会超过40%,但也不会少于15%~20%,否则很难吸引投资人的兴趣。 二、投资人在投资数额上的考虑因素 对于投资人来说,考虑到以下因素,他们也会在投资数额上面临两难选择: 1、扩大投资组合:限制投资数额 投资人对投资过的公司并不是完全了解(肯定不如企业家了解多),并且每个公司都有各自的经营风险。这就导致VC、PE要分散投资,降低单个投资对基金整体的风险。因此,VC、PE对于单个公司的投资数额会控制在一定范围之下,以便建

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条款(最苛刻)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二零一五年月日

目录 第1条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 第2条甲方的特别权利 第3条乙方、丙方述与保证 第4条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承诺 第5条其他 第6条附则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本补充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5年某某某月日在市签署: 甲方:科技(以下简称“投资方”)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某某某(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 (1),中国公民,: 住址: (2),中国公民,: 住址:某某某 (3),中国公民,: 住址: 鉴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

2.为保障甲方投资乙方后的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投资协议书》未尽事宜,签 订如本补充协议。 3.除另有说明外,本补充协议所用简称、定义与《投资协议书》所使用简称、定义相一致。 第1条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及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1.1业绩承诺 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如下经营指标: (1)某某某; (2); (3)年月日之前,目标公司完成下轮融资,且整体估值不得低于亿元人民币; 如果实际业绩承诺未能全部完成,则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1.2条规定的标准向甲方进行补偿。 1.2补偿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有权在第1.1条约定业绩承诺完成日后对目标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如目标公司在承诺时间未能完成全部承诺经营指标,则甲方有权选择以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同时或之一的形式要求丙方进行补偿:股权补偿方式:丙方(1)应将5 %的目标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1.3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各创始人丙方(1)、丙方(2)的股权将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后4年进行锁定,并于锁定期按年等额分期解锁,即每年末可解锁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权的25%的股权,未解锁股权不得对外转让。如任一方在锁定期从目标公司离职,则其未解锁股权应以1元价格按照其他股东登记持股情况按比例转让给其他股东。 第2条甲方的特别权利 2.1优先分红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和目标公司不得对任何股东进行股息、红利分配。 (2)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丙方及目标公司触发回购义务但尚未履行时,目标公司应进行分红,且应优先向甲方进行分红直至甲方获得相当于投资额每年复利【12】%的部收益回报率的分红金额;如有余额再根据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2新股优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目标公司再融资,甲方根据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有权优先认缴出资。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如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按其比例的认购,甲方对该放弃部分享有第一序位的优先认购权。 2.3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转让股权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较其他股东第一顺位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决定受让股权部分以外部分,其他股东可以主优先购买权。 2.4领售权 在本轮融资交割结束年后,且在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不低于亿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如甲方提议将目标公司在资本市场整体出售,丙方应予以同意。如有任何一方不愿意出售,那么该等股东应该以不低于第三方的价格和条款购买甲方股权。 2.5随同出售权 丙方承诺并保证:在目标公司合格的IPO之前,如果丙方计划出售目标公司的股权(股份)给第三方,丙方首先需保证该第三方以同等条件按照甲方持股比例购买甲方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股份)。在丙方有出售其所拥有目标公司股权(股份)计划、意图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容包括并不限于第三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售股权(股份)的数量、价格、时间、支付方式等容,同时,丙方应取得该第三方愿意以同等条件按照其购买丙方股权(股份)的比例购买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股份)的书面承诺。 2.6优先清算权

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协议书、洽商变更、投标文件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往来函件、合同补充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预算书。 进一步规定如下: 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及往来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记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双方往来函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用汉语外,还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国家及本地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不采用。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进场前提供施工图;发包人提供施工图六套给承包人(包括竣工图用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应对施工图妥善保管,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施工图外传。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2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篇一: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为甲、乙双方建立物料采购关系,规范甲、乙双方的采购流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相关条款如下,供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手册、其他技术资料及材料。 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提供的辅助服务。 1.4“甲方”系指西安市亚宝制药机械厂;“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丙方”系指甲方本次采购货物的最终用户。

1.5“协议”系指本协议,“订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性能 2.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应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2若甲方未提供具体的技术性能的相应说明,则乙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适用标准和规范供货。 三、知识产权 3.1乙方应保证甲方或丙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2每个包装单元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凭证和其他必要文件。 五、订单及交货 5.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安排供货。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订货。乙方供货不得超过甲方订单所

出资合同协议书范本(有特别条款)

编号:_____________出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为【寻求合作发展/共同从事】,甲乙两方经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合作各方在公司设立期间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第1条拟设公司基本信息 1.1 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实际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1.2 公司住所地拟设在市区。 1.3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4 责任承担: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及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第2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 2.1 公司设立之目的是【长期经营投资/为完成项目】。

2.2 各方一致同意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为;兼营项目。 2.3 各方初步确定公司经营期限为 第3条注册资本、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3.1 各方一致同意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 写)(¥元)。 3.2 出资形式如下 (1) 方全部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期限为分期出资,首次出资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实缴至公司开立账户或支付至指定账户。 (2) 方以实物/知识产权和货币形式出资:其中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动车评估价值万元进行出资,前述出资标的物应当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其完整使用权交付公司设立筹备组,并于公司设立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 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标的知识产权的名称为,经各方共同委托或认可的评估公司评估后,该标的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元作为出资。前述知识产权自公司设立后个工作日内应当办理完毕知识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至公司名下。 3.3 出资方的非货币出资产权证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予以记载。 3.4 各方一致同意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持有公司的股权。即甲方的持股比例为 %,乙方持股比例为%。 3.5 公司设立后,公司应当按照各方实缴注册资本向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同时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信息。 第4条公司的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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