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理性对待法律
法制手抄报内容
法制手抄报内容法制手抄报内容1法制宣传资料句子1、用法律,武装自我;用正义,斥责不公;用权利,维护利益;用胆识,扬善出力;法制宣传日,愿你宣传到位,维护正义,祝你赢得称赞,一生顺意!2、用学法代替无知,用守法代替犯罪,用护法维护正义,用执法打霸除黑,用宣法倡导和谐,用依法拒绝权贵。
法制宣传日,愿社会多一些公平无畏,让你的人生幸福和美。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4、法之本,为民生,法之生,为民用,用法前,先懂法,法条例,心中记,用法时,需灵活,维己权,显正义,平时日,要守法,勿心小,把法触,无贪念,把心安。
法制宣传日,愿大家以法为准,心安一生。
5、法制社会人安全,知法守法筑和谐;法制宣传进万家,告别法盲好守法。
时值法制宣传日,祝守法公民家和业兴幸福长!6、人生坎坷,无法不行,摆脱法盲,宣传法制,人生顺义,生活美满。
法制宣传日到,让我们一齐努力,共同托起和谐社会的太阳。
7、今日是法制宣传日哦。
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健康和谐的法制环境,让安全陪伴你,幸福拥抱你,灾难远离你!8、看不见的霓裳,似彩虹般鲜亮,有法律的地方,胜似天堂,做守法公民,按法律行事。
法制宣传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宣传法制,公民共同的.职责。
9、懂法让你消费无碍,知法让你免被欺诈,用法为你维护权利。
法制宣传日到了,让我们携手宣传法律常识,和谐社会靠我们齐努力。
10、有一种法叫做办法,可帮人解难;有一种法叫做方法,可帮人解困;有一种法叫做法律,可帮人解围;法制宣传日,让我们一齐来宣传,将守法进行到底。
11、你的生意发发发,别忘了知法懂法不违法;你的事业旺旺旺,别忘了学法守法宣传法。
12、法制社会有保障,宣传法制好处多,消协来把欺诈管,违法犯罪有法规,懂法知法别恶习,遵纪守法好公民,法制宣传日来宣法规,和谐社会百业兴,营造完美新家园!13、送你一双慧眼,辨别是非曲直;送你一双灵耳,识别善恶美丑;给你一张利嘴,宣扬法制出力;法制宣传日,愿你用慧眼维护正义,灵耳揭露美丑,利嘴传播法律;祝你懂法不违纪,生活完美又顺利!14、没有阳光,何来春意。
2024年法律与生活学习心得(2篇)
2024年法律与生活学习心得我一直就特别喜欢法律的那种____力,小时候经常看《今日说法》,因此撒贝宁老师一直是我的偶像。
但是法律是个很复杂的东西,小时候只是看电视的情节,也不明白到底是根据什么判决的,总是感性的判断是非,对法律了解甚微,因此缺乏理性。
上了老师的几节课,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受益良多(但是法律实在太繁琐,真的很佩服学法律的人)。
关于这门课,首先得明白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____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
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
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____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____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在古时候法律是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____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法是治国之本、安邦之基。
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____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
自党的____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以来,全国各阶层都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法律素养指人们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
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专指大学生这一群体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学生,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内容,用法是基本框架,____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心得体会(精选2篇)
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心得体会(精选2篇)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心得体会「篇一」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心得体会学习纲要是培养法治思想的一种重要途径。
通过学习纲要,我们可以深入了解法治的基本原理和核心精神,提高我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我通过学习纲要,对法治思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首先,学习纲要让我意识到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
法治是一种社会的治理方式,它通过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在一个法治社会,所有的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学习纲要强调了法治的普遍适用性和优越性,使我深刻认识到法治是社会稳定和繁荣的基础。
其次,学习纲要教会了我法治思维的重要性。
法治思维是一种逻辑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理性分析和判断。
学习纲要强调了法治思维的核心要素,如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管理等。
通过学习纲要,我认识到法治思维是一种现代管理思维,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复杂问题和决策。
此外,学习纲要也提供了许多法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学习纲要强调了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手段,通过分析和讨论真实的案例来引导学生学习法治知识和法律的应用。
通过学习纲要,我了解到案例教学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它能够帮助我们将法律的抽象概念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培养我们的法治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学习纲要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和困惑。
首先,学习纲要的内容比较繁杂,包括了大量的法律条文、案例分析等。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感到有些晦涩难懂,不知道如何入手。
不过,通过反复阅读和思考,我逐渐掌握了纲要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思想。
其次,学习纲要要求我们注重实践和实际操作。
学习纲要提倡“以案为纲、以案为师”,要求我们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来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
然而,由于我在学习纲要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太多的法律案例,所以有时候感到缺乏实践基础。
不过,我通过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和参观法院的机会,逐渐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必背知识点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必背知识点一、道德与法治的基本概念1. 道德的含义和作用: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和规范,是维护人类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道德规范。
2. 法治的含义和作用:法治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社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3. 道德与法治的关系:道德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而法治是在道德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道德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二、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1. 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公民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品质,要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的利益和尊严。
2. 守法守纪:公民应遵纪守法,尊重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 礼貌待人:在日常生活中,公民要尊重他人,礼貌待人,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
4. 诚实守信:公民应该讲实话,做实事,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信用和诚信意识。
三、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1. 学校纪律:学生应该服从学校纪律,遵守校规校纪,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2. 班级规章制度:班级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应遵守班级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班级风气。
四、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修养1. 尊敬父母: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孩子应该尊敬父母,体贴关心他们。
2. 家庭和睦: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和睦是每个人应该努力维护的幸福基石。
3. 礼貌待人:在家庭中,孩子应该学会尊敬长辈,礼貌待人,培养良好的家风。
五、维护社会和谐的责任1. 尊重师长:学生应该尊重老师,听从老师的教导,努力学习,不做捣乱闹事的事情。
2. 保护环境: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要不乱扔垃圾,保护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3. 帮助他人:在生活中,要帮助身边的人,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帮助他人解决困难。
六、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1. 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公民应该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因为无知而违法。
2. 遵守法律: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不得有违法行为,不得触犯法律红线。
法律有情无情第二场 辩论词
各位评委,辩友,大家好!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法为镜,可以规行为。
法律作为一种“国家之规度”,是一种对客观实体的理性反映,作为一种衡量人类行为的工具,是不可能带有感情色彩。
所以,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他的理性、强制性、严肃性和普遍性正体现了“法律无情”。
第一,从法律的制定上讲,马克思说过:“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是在叙述法律。
法律是一种被发现的过程而不是被创造的产物。
”法是根据社会的物质规律制定的,不像散文诗那样凭主观意愿创造,所以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带有感情色彩。
人们只能叙述法律而不是创造法律。
合理的法早已存在于客观规律之中,而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所以法律无情。
第二,从法律的内容上讲,法律无处不体现公平的原则,从以前的君主与庶民同罪到现在的法制社会。
法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或禁止怎样做,它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
只要你触犯法的警戒线,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决不留情!纵观古今中外: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和珅,到现在位居高位的贪官污吏,法律没有对任何人网开一面而都将他们绳之以法,这正是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无情。
第三,从法律的执行上讲,正因为法律无情,才能使执法者不以个人感情徇私枉法、黑白颠倒,而是用理性用公平去执政执法,去惩处真凶,宏扬正义。
所以,正是法律无情,才使执法者不依自己的好恶评判是非;正是法律的无情,才使人间处处有真情;正是法律的无情,才使有情的社会正常的运行。
第四,从法律的本质上讲,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告诉我们,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工具,是国家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既然法律是治国的根本,是国家能否长治久安的标准,是工具。
这就决定了法律必须是理性的、公正的、无情的。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法律无情!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富强,社会才能和谐,人们才能幸福。
【攻辩问题】1、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作何解释?法律是规范,是准绳,当然无情。
法制建设心得体会2篇
法制建设心得体会2篇【篇1】近年我国法治工作在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要让法治深入人心,成为每个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路要走。
一要从建立健全法制入手。
有法可依要求法律法规要完善,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
孟子曾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韩非子曾说“国有常法,虽危不乱”,亚里士多德也曾说“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今中外的名人都意识到了良法对治国的重要性。
那么何为良法?韩非子认为,“法与时转则治”。
意思就是说良好的法律只有随时代变化,社会才有可能变得稳定。
而就目前我国法制体系来说,虽较为完备,但确也存在一些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
就拿近年来频频曝出的有关城管暴力执法、校园欺凌、“医闹”等事件来说,就突显了法制不够健全、法律惩罚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这些都有待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律来解决。
二要坚持“法律至上”。
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地位并具有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是否至上,特别是权力的运行有没有纳入法律设定的轨道,是区分法治与非法治的主要标志。
这就要求任何单位、团体、个人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就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就要依法审判,执政党要依法执政,要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对法律要有尊崇之心,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要严格执法。
韩非子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意思就是执行法令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执行法令的人软弱,国家就会贫弱。
严格执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同时,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秉公执法,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知识总结:坚持国家利益至上
坚持国家利益至上1.如何坚持国家利益至上?(1)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我们要心怀爱国之情,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观念,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2)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我们要树立和增强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
我们要对危害国家利益、威胁国家生存和发展的行为时刻保持警惕。
(3)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我们要增强维护国家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国家发展为我们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我们应该珍惜难得的发展机遇,努力学习,提高素质,为维护国家利益贡献力量。
同时用理性、务实、文明的心态、合法有序地表达爱国情感,维护国家利益。
2.如何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1)虽然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二者不完全等同。
国家利益是关系全局的、长远的利益,有时难免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当着眼长远、顾全大局,以国家利益为重,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
(2)为了国家利益,有时不仅需要放弃个人利益,甚至要献出自己的生命。
3.如何捍卫国家利益?(1)我们要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捍卫国家尊严,坚决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自觉遵守道德和法律,积极维护国家团结稳定的局面。
4.误区警示: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不能用根本上的一致性代替二者之间的区别。
在一定条件下,二者也会产生矛盾,这个时候,每个人就要有大局观,就要有责任意识,就要有主人翁精神,个人利益就要让位于国家利益,不能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5.爱国需要理性。
(1)理性就是要符合道德标准和遵守法律规定。
我们在表达爱国热情前,必须让自己冷静下来,想想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思考做了会产生的正面效应或负面影响。
(2)理性爱国不能只在一时,也不能只为一事。
平凡的小事也能体现一个人的爱国情操和理性素养。
(3)爱国是神圣和庄重的,需要每一个人去捍卫。
任何失去理性的、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言行,都是在亵渎这种神圣,也是在玷污爱国这庄重的字眼。
西方--法哲学
六、现实主义法学 (一)美国现实主义法学 1、实证主义与社会学、心理学研究的结合 2、法律是对法院判决的预测 3、法的不确定性理论 (二)北欧现实主义法学 七、伯克利学派
(一)对纯粹法社会学的批判 (二)诺内特的法的类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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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世俗的自然法学
(一)富勒的法哲学思想 1、事业论 2、法与道德
(二)罗尔斯的法哲学思想 1、功利主义的分配正义理论 2、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
(三)德沃金的法哲学思想 1、对实证主义的批判 2、对法律运行机制的评论 3、对公民权利的论证
第三章 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一、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传统 (一)实证主义的起源
三、新分析法学 (一)新分析法学的特征 (二)哈特的语义分析法哲学
1、语义分析哲学的概况 2、“最低限度的自然法”思想 (三)拉兹的法哲学
法律的作用 四、对新分析法学的总体评价 (一)有助于克服法学研究中的“定义偏好” (二)有助于消解语言中的歧义避免不必要的争论
第四章 社会法学派 一、社会法学派的形成与发展 (一)20世纪前的社会法学 (二)20世纪初到30、40年代的社会法学 (三)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的社会法学 (四)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社会法学
第八章 制度法理学
一、制度法理学的总体介绍 (一)麦考密克介绍 (二)魏因伯格介绍
二、制度法理学的理论宗旨和目标 (一)规范主义与反规范主义 (二)法律实证主义的观念 (三)将道德与价值包容与实在法之中
三、制度法理学的认识论与方法论 (一)非唯知论 (二)解释学方法 (三)分析方法
四、制度法理学的本体论 (一)制度概念 (二)制度性事实 (三)法律作为一种特殊性的制度性事实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更加针对法律问题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更加针对法律问题
正方:
我认为应该更加针对法律问题对这一辩题。
首先,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工具。
如果我们不重视法律问题,就无法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正如美国前总统林肯所说,“法律是一切人和一切事物的保护者。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法律的重要性。
其次,如果我们不重视法律问题,就无法有效地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
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让社会秩序更加稳定,让公民享有更多的权利和保障。
再者,法律问题是一个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如果我们不重视法律问题,就无法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和现代化建设。
因此,我认为应该更加针对法律问题对这一辩题。
反方:
我认为不应该更加针对法律问题对这一辩题。
首先,法律问题只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不能仅仅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法律是一种力量,而不是一种智慧。
”这句话说明了法律的局限性,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
其次,过分强调法律问题可能会导致法律僵化和官僚化,影响社会的活力和创
造力。
再者,法律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手段。
因此,我认为不应该更加针对法律问题对这一辩题。
以上是我对这一辩题的观点,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可。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第三册精品课件 第3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9课 第2框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3.近几年,广大网民通过网络参与公共生活的热情高涨,屡屡 成为一些焦点案件审判的旁听者。一些网民在案件还未进入 审判阶段时,就在网上进行舆论审判,对正常的司法审判造成 一定的压力和干扰。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公民要( A ) ①增强法治观念,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②理性行使自己的政治自由,尊重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 ③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 ④树立权利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权益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司法的程 序要公 正;司法 的结果要 公正
必须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 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 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 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内涵
基本要义
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 全民守法要求依法行使权利;全民守
2.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体现人民利 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人 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 待,把满足人民的新需求作为新时代司法高质量发展的根本 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此,人民法院要( ) ①坚持公正司法,做到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 结果符合公众舆论 ②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 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③调动人民群众积 极投身依法治国实践,使尊法守法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 觉行动 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相关法律制度,保障人民 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各项合法权利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D
2.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 事实 为根据、以 法律 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
新冠肺炎离婚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自2019年底新冠病毒(COVID-19)爆发以来,全球范围内出现了大规模的疫情。
疫情对人们的日常生活、经济状况以及心理状态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我国,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家庭因疫情导致矛盾激化,离婚案件数量有所增加。
本文将针对新冠肺炎背景下的离婚法律规定及应对策略进行探讨。
二、新冠肺炎背景下离婚案件的特点1.离婚案件数量上升疫情期间,离婚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一方面,疫情导致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夫妻双方矛盾加剧;另一方面,疫情期间人们相处时间增加,家庭矛盾暴露无遗。
2.离婚原因多样化疫情期间,离婚原因呈现出多样化特点。
除传统家庭矛盾外,疫情导致的经济压力、心理负担、亲子关系问题等也成为离婚的主要原因。
3.离婚方式多元化疫情期间,离婚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特点。
部分夫妻选择线上离婚,部分夫妻则因疫情无法到庭,通过邮寄等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三、新冠肺炎背景下离婚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是我国关于婚姻家庭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婚姻制度、离婚条件、离婚程序等内容。
(1)离婚条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离婚。
离婚条件包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家庭暴力、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等。
(2)离婚程序离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判决、执行等环节。
疫情期间,离婚程序可适当简化,如线上调解、邮寄起诉状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诉讼程序、证据规则等内容。
(1)诉讼时效疫情期间,离婚诉讼时效可适当延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证据规则疫情期间,离婚案件中涉及疫情的相关证据,如疫情通知、医疗证明等,可作为证据使用。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一二单元知识点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一二单元知识点第一单元走进社会生活核心观点:1.青少年要关注社会发展变化、增进关心社会的兴趣和情感,养成亲社会行为。
2.青少年要主动关心社会,积极融入社会,倾力奉献社会。
【做法】3.网络丰富日常生活,推动社会进步。
【影响】4.合理利用网络,要提高媒介素养,学会“信息节食”,学会辨析网络信息,恪守道德、遵守法律,传播网络正能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法】5.网络生活的基本准则:恪守道德、遵守法律。
第一课丰富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活)一、我与社会(个人与社会的关系)1.了解社会生活的方式/途径。
①阅读图书报纸,看电视,听广播,上网查询;②到社区进行社会调查;③参观博物馆,观光旅游,观看升旗仪式;④到农村、社区、工厂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
2.我们在社会交往中有哪些收获?(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性。
)(1)人的成长离不开社会。
投身于社会的过程,也是我们走向成熟的过程。
(2)我们对社会生活的感受越来越丰富,认识越来越深刻。
(3)我们会更加关注社区治理,并献计献策。
(4)我们会更加关心国家发展,或为之自豪,或准备为之分忧。
3.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1)个人是社会的一员。
①个人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②人的身份是在社会关系中确定的。
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我们具有不同的身份。
(2)个人在社会中成长。
①人的成长是不断社会化的过程;②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每个人都从社会中获得物质支持和精神滋养。
二、在社会中成长(亲社会行为)1.亲社会行为的含义及主要表现。
(1)含义: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对他人有益或对社会有积极影响的行为。
(2)主要表现:谦让、分享、帮助他人、关心社会发展等。
★2.青少年养成亲社会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必要性:青少年处于走向社会的关键时期,应该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关注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养成亲社会行为。
(2)重要性:①有利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塑造健康的人格;②有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获得他人和社会的接纳与认可;③有利于体验社会生活,在实践中发展和成就自己;④有利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道德与法治教案分享二:学会处理冲突
道德与法治教案分享二:学会处理冲突冲突是人类社会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冲突,包括家庭内部的冲突、同事之间的冲突、社会问题造成的冲突等等。
如何处理好这些冲突,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素养,更是我们作为一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的体现。
在道德与法治教育中,我们需要让学生学会如何处理冲突,从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反应能力。
一、冲突的本质要处理好冲突,要认识到冲突的本质。
冲突是人与人之间因为利益、价值观念、立场等方面的矛盾而产生的对抗性行为。
冲突本身并不是好坏的,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去处理它。
有些冲突可以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解决,而有些冲突则需要法律的干预。
无论是哪种冲突,我们都需要理性思考和适当的应对策略。
二、处理冲突的原则在处理冲突时,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尊严。
在处理冲突时,我们不能侮辱或歧视对方,而应以平等的态度和对待自己一样的方式来处理。
2、理性思考和表达。
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客观地分析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3、寻求共识和合作。
冲突的解决不是一方胜利,而是两方共同努力、互惠互利的结果。
4、以法律为准绳。
如果冲突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我们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三、处理冲突的策略在处理冲突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1、沟通和协商。
对于大多数冲突,我们可以通过沟通和协商得到解决。
在沟通时,我们要以平等、诚信的态度进行,倾听对方的声音,尊重对方的意见,寻找共同点,从而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2、调解。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沟通得出解决方案,可以寻找第三方的调解来协助解决。
调解员可以独立公正地进行调解,寻求双方的共识,达到和解的目的。
3、仲裁和诉讼。
有些冲突无法通过沟通和调解解决,我们需要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仲裁和诉讼是一种法律手段,可以对法律纠纷进行裁决,让双方达成有法律效应的决议。
四、教学方法在道德与法治教育中,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教学方法来帮助学生掌握处理冲突的技巧和方法。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关注法律问题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关注法律问题正方,应该关注法律问题。
首先,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关注法律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不公正对待。
例如,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曾说过,“没有人比法律更高,没有人比公正更高”。
这句话表明了法律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此外,关注法律问题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规则和制度,避免因为不了解法律而犯错。
比如,过去发生过很多因为不了解法律而导致的冤假错案,这些案例都表明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反方,不应该关注法律问题。
然而,法律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关注的。
对于一些普通公民来说,过多地关注法律问题可能会浪费时间和精力。
我们应该相信社会的公正和法律的公平性,而不是过分关注法律问题。
此外,关注法律问题可能会让人变得过于敏感和紧张,影响生活质量。
比如,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曾说过,“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
这句话表明了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社会责任和奉献,而不是过分关注法律问题。
正方,应该关注法律问题。
然而,即使我们相信社会的公正和法律的公平性,也不能忽视法律问题的重要性。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我们应该关注法律问题,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美国著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说过,“法律是社会的纪律,是保护人民的工具”。
这句话表明了法律在社会中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关注并遵守法律。
反方,不应该关注法律问题。
然而,过分关注法律问题可能会让人变得过于敏感和紧张,影响生活质量。
我们应该相信社会的公正和法律的公平性,而不是过分关注法律问题。
比如,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曾说过,“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
这句话表明了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社会责任和奉献,而不是过分关注法律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关注法律问题,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第2课时守法不违法(教学设计)-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3.创设情景教学,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分析问题,提高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
突破策略: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设置相关情景,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4.家校合作,通过家长会或家长信,增强家长对法律教育的重视,共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突破策略:通过家庭作业或亲子活动,让家长参与学生的学习过程,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环境。
2.作业评价:
-教师对学生的法律知识小论文进行认真批改,重点关注学生是否能准确阐述法律的作用和特征,以及是否能够结合自身生活实际进行论述。
-在批改法律案例分析作业时,教师应评估学生是否能正确识别违法行为,理解相关法律条款,并提出合理的预防和解决建议。
-对于法律知识问答作业,教师应检查学生的答案是否准确、完整,对于错误或遗漏的部分,教师应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反馈。
7.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在小组讨论和实践活动环节,学生学会了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提高了团队合作能力。
8.沟通表达能力的提升:在讨论和总结环节,学生积极参与,表达自己的观点,沟通表达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升。
9.创新思维的发展:在设计法律宣传海报的活动中,学生发挥了创意,提出了新颖的宣传方案,展现了创新思维。
3.法律知识问答:设计一系列法律知识问题,要求学生书面回答,旨在检验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示例问题:
-法律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请列举三种常见的违法行为。
-如果你遇到校园欺凌,你会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答案:
-法律的主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人们的行为。
-常见的违法行为包括盗窃、故意伤害、欺诈等。
-在评价学生的法律情景模拟作业时,教师应关注学生是否能创造性地运用法律知识,以及是否能通过角色扮演有效地传达遵守法律的意识。
新法律规定离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迁,婚姻家庭关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我国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了修订,并出台了新的离婚法律规定。
本文将全面解读新离婚法律的规定,并为您提供实施指南。
一、新离婚法律概述新离婚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离婚登记程序;2. 离婚冷静期;3. 离婚财产分割;4. 离婚子女抚养;5. 离婚损害赔偿;6. 离婚诉讼程序。
二、离婚登记程序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离婚冷静期为避免冲动离婚,新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旨在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的家庭破裂。
四、离婚财产分割1. 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 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
3. 分割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分割原则包括: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照顾生活困难方等。
五、离婚子女抚养1. 子女抚养权: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
父母双方对抚养子女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六、离婚损害赔偿1. 损害赔偿条件: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 损害赔偿范围: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1《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二课时)教学设计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1《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二课时)教学设计一. 教材分析《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是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第二课时,本节课的主要内容是让学生了解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感受法律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教材通过生动的案例和贴近学生生活的实例,引导学生认识法律、感受法律,进而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二. 学情分析六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对生活中的一些法律现象有了一定的认识。
但部分学生对法律的理解较为表面,缺乏深入的认识。
此外,学生的法律意识参差不齐,有的学生对法律较为重视,有的学生则认为法律离自己较远,对法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三. 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感受法律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2.培养学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
四. 教学重难点1.重点:让学生了解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感受法律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2.难点:培养学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五. 教学方法1.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2.讨论交流法:学生进行分组讨论,促进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3.情景模拟法:创设生活情境,让学生在模拟实践中感受法律的重要性。
六. 教学准备1.准备相关法律案例资料,用于教学分析和讨论。
2.设计生活情境,准备情景模拟活动所需道具。
3.准备教学课件,辅助讲解和展示。
七. 教学过程1.导入(5分钟)利用课件展示生活中常见的法律场景,如交通法规、校园霸凌等,引导学生关注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存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呈现(10分钟)呈现准备好的法律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中法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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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
• 紧随其后的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1805~1859)则把 立法者看作为航行者:“立法者就像人在大海里航行。他 可以驾驶他所乘的船,但改变不了船的结构,他既不能呼 风,又不能使他脚下的大洋息怒。”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 能够预先定出一切,没有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够代替理性和 民情。“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没有民情的支持 也不能维护一个政体;但民情却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 和最坏的法制的影响。”
年版,第274页。
法律的本性应符合人的自然感情。
[
• 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利亚(1738~ 1794)更发出了强烈的警示:“一切违背 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 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 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 并逐渐地溃灭。”[19] 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
• 最后,让我们共同品味一番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
(1908~1992)的真知灼见:“法律的主要作用 并不是惩罚或压制,而是因为人类共处和为满足 某些基本需要提供规范性安排。使用强制性制裁 的需要愈少,法律也就更好地实现了其工具社会 和平与和谐的目的。”“正如药物效用的最佳状 态乃是人体不再需要它,法律的最大成功也在于 当局对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所进行的令人讨 厌的干涉被降到最低限度。”
• 曾把法官制定法律的过程描绘成一个司法的化学过程,具 有异曲同工之妙:“化学家放入试管中的物质,不是由他 创造出来的。他选择了它们,为了某些目的使它们结合。 是他的目的赋予结果以某种形式。”
• 转引自[美]施瓦茨:《美国法律史》,王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 63页。
• “法律制度像一架庞大的机器,你不能仅凭 看看说明书,就说机器是如何运转,你必 须在真实的生活中去观察,看它转动着的 所有部件。有的可能已经磨损坏了;有的 可能还在起作用但与设想中的作用已经不 同;而有的则可能完全是闲置不用,组成 运作中的机器。” ——[美]劳伦斯· 弗里德曼:《法治、 M·
《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84页,第 287页
•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1770~1831):“法律……依据时 代风尚,国家制度性质,当前利益的考虑和应予矫正的弊 风会有变动和起伏。在性质上,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 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因情况 和时运而变化。”要求制定一部完备的法典(即看来绝对 完整而毋须作进一步规定的法典),这是不切实际的。所 谓法律的完整性其实是一个过程,只是永久不断地接近完 整性而已。黑格尔说:“对任何一部法典都可以求其更好, 不用多少反思就可作出这一主张,因为我们对最好、最高、 最美的,还可以想到更好、更高、更美的。但是一棵高大 的古树不因为它长出了越来越多的枝叶而就成为一棵新树; 如果因为可能长出新的枝叶,于是就根本不愿意种树,岂 不愚蠢。”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启泰译,商务印书馆
(二)
• 一种没有概念或理性观念的法律,一种没 有逻辑性的法律,就像处于科学阶段之前 的医药,是一堆由情感和迷信组成的堆积 物。 • ——科恩(美)
• 美国哲学家柯恩这样说。涂纪亮:《美国哲学史》第二卷,河北教育出版社பைடு நூலகம்
2000年版,第280页
。
• “法律好比一条鱼,社会生活好比养鱼之水, 法律脱离社会生活,这条鱼就要僵 了。” ——吴经熊:《法律哲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 版,第225页。
立法者
• 经典作家马克思(1818~1883)的主张来表达:立法者 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和发明法 律,而是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 之中;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情的本质, 那么我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
•
家庞德(1870—1964)
参见马克思:《论离婚法草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83页。美国法学
转引自马聪:《霍姆斯现实主义法学思想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 80页
• 法律不仅是历史的,也是运动的。因此,这话就 像要求成年人继续穿童年时代穿过的衣服,“断 言古老的法律不能废除,或者使用婴儿时期用过 的襁褓一样荒谬。随着社会生活日臻完善,变得 比较文明,或者起了某些变化,社会的法律和规 章就应该跟着修订”。“因为社会法律不可能老 是不变,而且社会需要也是时常变化的,所以政 府应当毫不迟延地注意修理发条业已磨损的机器, 还应当用新的发条替换业已丧失功能的旧发条。” 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1723~1789)法]霍尔巴赫:
《法律的生长》,刘培峰、刘晓军译, 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
• 苏格兰哲学家亚当· 福 格森(1723~1816) 申言:“没有强制力 的法律如同一封无人 收启的死信,而强制 力,如果被不适当的 人所掌握,那么必将 使法律制度所规定的 一切预防措施都受到 损害。” [英]彼德· 斯坦、约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页。
• 英国政治哲学家葛德文 (1756~1836):“不变 的理性才是真正的立法者, 理性的指示才是我们应该 研究的。社会的职能不能 扩展到制定法律而只能解 释法律;它不能判定,它 只能宣布事物的本质所已 经判定了的事情,而这种 事情的正确是从当时的情 况中自然产生的。”
• 真实性法律意味着规则的设定以民众的生活经验 为依据,它应充分考虑到人性的基本要求且具实 际效力。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前106~前43) 早就说过,法律不是按照人们的意志而是依其本 性来实施的。“许多强加于人的有毒害的和瘟疫 般的法律是什么呢?它们不配称为法律,而是匪 盗团伙也可能通过的准则。一个无知和外行的人 开出一剂毒药绝不能成为医生的药方,任何国家 的法令亦是如此。尽管一个国家不顾其毁灭性的 恶果而接受了它”,它仍然不配冠以“真正的法 律”的称号。参见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
翰· 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 王献平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第66页
• 德国法学家耶林(1818~1892)的话也有讲究。“从最 广义的角度来看,法律乃是国家通过外部强制手段而加以 保护的社会生活条件的总和”,没有强制的法律规则是 “一把不燃烧的火,一缕不发亮的光”。但值得注意的是, 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1564~1616)大约在两百年前就 担忧人们过于偏好法律的强制性,遂早早地敲响了警钟: “我们绝不能将法律变成一个稻草人,将其树立起来吓唬 掠食的鸟儿,而是保持其形状,直到风俗将其变为鸟儿的 栖木,而不是变为鸟儿的恐惧。”就是说,法律仅仅依靠 恐吓是不能得以维持的,就像拿一根木头给青蛙做国王, 起初它们恐惧有加,但很快就会对之不屑一顾,并且践踏 其上[美]博登海姆:《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
现代化和司法制度》,载宋冰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外国法学家在华演 讲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6-97页。
•
从历史、发展和变化的角度研究法律。大法官 霍姆斯(1841~1935)心中,理性地研究法律, 很大程度上就是在研究历史,历史的视角成为审 视法律的重要维度。法律体现的是一个国家几百 年来发展的轨迹,为了知道法律的现状,就必须 了解其历史和发展趋向。[24]他形象地指出,当 你把一条龙拖出洞穴,置于光天化日之中时,你 才可以数清它的牙齿和爪子,才能发现它的力量。 当然,拖它出来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或者是杀 了它,或者是训练它使之成为有用的动物。——
•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84页。德国思想家 耶林(1818-1892)也有一个范围相对明确的比喻:“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是法学中 的好望角;那些航海者只要能够征服其中的危险,就再也无遭受灭顶之灾的风险了。” 转引自[美]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2 页。
1961年版,第7页,第225-226页。
• 美国社会法学代表人物、 大法官卡多佐(1870~ 1938)用“客栈”对法律 的生长过程所作的生动描 述:“现行的规则和原则 可以告诉我们现在的方位、 我们的处境、我们的经纬 度。夜晚遮风挡雨的客栈 毕竟不是旅行的目的地。 法律就像旅行者一样,天 明还得出发。它必须有生 长的原则。” [美]卡多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