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行船舶2010-2012滞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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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2年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境外滞留情况报告一、总体情况

2010-2012三年间,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全球主要港口国监督备忘录区域被滞留33艘次。滞留的国家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印度、越南和美国,合计占到总滞留数数的72.7%,其他国家占27.3%。澳大利亚滞留中国籍船舶最多,三年内滞留10艘次,占总数的30.3%。滞留船舶的详细情况见附件,国家分布如下图所示。

图1 2010-2012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境外滞留国家分布 二、滞留船舶分析

2010-2012年间,滞留船舶共涉及5个船舶类型,即散货船、杂货船、油船、化学品船和集装箱船,其中散货船和杂货船滞留最多,占全部滞留船舶数量的72.73%。从趋势上分析,油船和化学品船增幅较大,在2012年分别滞留3艘和2艘,2011年这

两个船型的船舶没有被滞留。三年的统计见下图。

图2 2010-2012年中国籍船舶境外滞留船型对比 按照滞留船舶船龄分析,主要集中在10年至20年船龄(12艘次)和20年船龄以上的船舶(12艘次),二者占全部的75%,对比见下图。从趋势上分析,10年船龄以上的船舶滞留艘数在2012年下降明显,而5年至10年船龄的船舶滞留数却显著增加。

图3 2010-2012年中国籍船舶境外滞留船舶船龄统计

三、滞留缺陷分析

2010年至2012年,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境外滞留的滞留缺陷共103项,平均每艘滞留船舶3.12项滞留缺陷。其中消防设备滞留缺陷位于首位,总计22项,约占全部的21.36%,远远超过其他滞留缺陷。随后是ISM规则(12项),以及应急系统和MARPOL附则I(各 9项)。详细分析见下图。

图4 2010-2012年中国籍船舶境外滞留缺陷分布图

四、滞留原因分析

从对滞留案例的调查中了解到,近年来的滞留主要由于以下三方面原因:第一是国际社会包括发展中国家对航运安全和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各国的港口国检查倾向于严格,对于发现的严重缺陷倾向于采取滞留措施;第二是部分船舶仍然存在维护保养不到位的现象,滞留的船舶中有的船舶缺陷多达10多项;第三是部分船舶的船员和公司管理人员对于港口国监督程序不熟悉,无法有效应对,或存在懈怠情形,责任落实不到位。

五、减少滞留的工作建议

(一)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公司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对所管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长期不回国船舶的管理工作。针对船舶应急设备维护保养、港口国监督应对等方面对船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PSC检查的能力。

(二)澳大利亚是滞留中国籍船舶最多的国家,印度和越南滞留艘次也呈增长趋势,经营相关航线的船舶管理公司应加强船舶维护保养和自查工作,条件允许时,可积极向中国海事局申请开航前检查。

(三)散货船和杂货船以及船龄10年以上的船舶是各备忘录港口国检查的重点,滞留率明显高于其他类型船舶。检查中常见的滞留项目包括:防火挡板、固定式灭火系统、高压油管泄漏报警、应急设备(包括应急消防泵和应急发电机)、安全管理体系(ISM)、机舱清洁、救生艇释放装置等。

(四)当船舶在境外发生滞留时,船员和管理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境外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和船级社报告,寻求协助并接受调查。

附件: 2010-2012年度中国籍船舶境外滞留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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