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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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学校的一切财产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要管好、用好。

尽量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重视财产管理,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好风尚。

3、学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理调配,

物尽其用”的原则。

4.学校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拥有固定资产的办公室,教室,微机室,实

验室,图书室,远教室,播放室,值班室,教务处,保管室等均由其负责人负

责管理。

第二章具体制度与措施

一、教室财产管理

1、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本班校产的管理,做好学生爱护校产的思想工作。

2、各班在开学初必须向后勤处办理校产的使用手续,并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班主任与后勤处签订保管责任书。

3、学生桌、椅要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能乱刻乱画,若损坏或丢失,使用人负责赔偿。

4、教室里的日光灯、玻璃等物要爱护,要专人管理,非自然损坏班级要负

责赔偿。

6、教室门窗要按时关闭,要做到人走灯熄。门窗若人为损坏,班级负责赔偿。

7、配合学校期中、期末两次校产大检查,各班必须先做好预查。

二、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管理

1、学校配有花草护理员,负责花木培植、整枝、除虫、护理,负责盆花培育、保管、摆放;负责绿化带、花坛草坪除草。

2、校园的花草树木,列入班级包干区包干范围,必须认真管好、护理好。

3、不准攀折花木,凡有损害树木花草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罚款及

必要的校纪处分。

4、禁止在草坪内看书、嬉戏、玩耍,不准在绿化带、楼房内进行体育活动。

5、校园内的路灯、教室门牌、标志牌、体育设施设备以及宣传栏的玻璃等,

人人要细心爱护,若有损坏,必须赔偿。

三、各处室、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1、各处室的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用品要有专人负责。

2、开学初要与后勤处校对,期末进行财产检查。

3、各处室要有安全措施,关好日光灯、水龙头等,下班要关好门窗。

4、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远教室、播放室、教务处、保管室等由该室

专人保管,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值班室的财产由值班人员负责,按轮流值

班制度做好交接手续。学校主管部门在每学期期末对各室的财产进行清查、核

对,无故损失要赔偿。

5、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杂志、报纸等由本室的工作人员造册登记,按

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

6、教职工工作调动时,需办好财产的移交手续。

四、易耗品管理制度

1、开学初各处室填写本学期须购置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卫生工具等计

划清单,由后勤处汇总,根据现存的物资情况,制订采购计划送校长室审批后,

由后勤处统一购买。

2、凡未列入计划,临时需要购置的,都必须填写“购物申请单”,报后勤处

审核(金额大的报校长批准),由总后勤处组织购买。

3、损坏财产或电子产品等的维修,费用在50 元以上的要把损坏元件教还保管室。

4、采购人员和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入库、出库手续,帐单记录齐全,手续

完备,年终清仓一次。

五、校产出借出租管理

1、凡出校门的财产,必须具有出门单,并到值班室办理财产出门登记手续。

2、凡校财产出借(出租)须经后勤处或校长批准,方可出借或出租。

3、出借或出租均要收一定的押金,归还时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租金)。

4、贵重物品,如音响设备、电脑等一般不出借(租)。

5、学校备用的物品,本校教职工要用的可以借,但要按时归还,若有损坏

照价赔偿。

第三章奖励与处罚

1、学校成立财产审查小组,校长任审查小组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物资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清查结果予以公示。

2、班级财产管理纳入班主任量化考核。

3、管理责任人所管理的校产损失严重,赔偿责任又不落实,取消财产管理

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关的行政处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凡学校的各种固定资产,做到物尽其用,节约资源,要尽可能修旧利废。

二、学校后勤处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健全帐目,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 管好用好物资。

三、学校所需固定资产,经校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

四、学校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做为私有。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变价、转证或无价调拨, 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由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五、固定资产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工作。

学校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的设备管理是学校后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处室要有一位负责

人负责此项工作。

2、学校的设备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和计划采购,管、用、修相结合”的原则。

3、后勤处是学校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校范围内的全部设备。

4、学校各室(处)设备的使用、保管、保养业务上对设备主管部门负责,

接受学校的监督。

二、设备的归口管理

学校设备分类实行归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1、后勤处:负责全校公共设施、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家具、电器、清洁

工具等全部设备的管理。

2、教务处:负责电教及本处办公室的其他设备、设施的管理;负责体育器材、数学模型、全校微机、实验仪器和教务处各种教学设施的管理。

三、设备的经济管理

1、设备的合同管理

(1)购置设备的经济合同一律由学校校务会根据学校批准的购置计划负责

签定,并加盖学校公章。未经许可,自行签定的设备购置合同,一律无效。

(2)学校或个人签定的经济合同,如发生纠纷造成经济损失,其后果由该

学校或当事人负责。

2、设备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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