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计价规范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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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 Q0——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
•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9 合同价款调整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变更工程项 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变更工程 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施 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和承包人 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经合同双 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 • 其中,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格/ 招标控制价)X100%; •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预算价 )x100%。
4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2、暂估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列出 明细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 算,列出明细 4、计日工:应列出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暂估数量 5、总承包服务费应列出服务项目及内容 4.5 规费 1、社会保险费(包括五险) 2、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 4、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增加列项
4.1 一般规定 1、编制人: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 价咨询单位 2、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3、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 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4、编制依据:P8 4.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 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4.4 其他项目(P8,费率在P91-92) 1、暂列金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1 总则
1.适用范围: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2.工程造价的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 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2 术语
1.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 (的名称及相应数量)+规费+税金 2.招标工程量清单: ①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现场实际情况 ②用途: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说明+表格)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①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文件;算数错误已修正;承包人 已确认 4.分项工程: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线长 度等的分类 分部工程:按结构部位、路线长度、施工特点、施工任 务
15 工程造价鉴定
14.1 、在工程合同价款纠纷案件处理中,需要作工程司 法鉴定的,应委托具有造价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
16、工程计价表格
P32
附录A
1、 价格调差公式:P33
2、人工单价调整,按省级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 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合同价 3、施工机械台班或施工机械使用费超过省级或行业主管 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其 规定调整合同价
3 一般规定
3.1 计价方式: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 程量清单计价 2、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 价 3、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按照国家或省(行业) 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甲供材料) 1、招标文件按附录L.1(P72)规定填写 2、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中;合同实施时按合同约定扣 除,不予支付
10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10.3 进度款: 进度款支付比例按合同页顶,按其中结算价总额计(不 低于60%,不高于90%)。
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13.1 、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13.2 、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 书面形式提请工程造 价管理机构,10个工作日内 13.3 、协商和解 13.4、调解 13.5 仲裁、诉讼
9 合同价款调整
9.3.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费发生变 化时,
工程量增加措施费调增,工程量减少措施费调低(源自文库98/P17)
1、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 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单价项目按上述规则 3、合价项目,按实际发生调整,要考虑承包人的报价 浮动因数 9.3.3 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 程,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9.4 项目特征不符:与施工图不符,按工程变更处理 9.4 工程量清单缺项:按工程变更和措施费变更处理
2 术语
③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 ④索赔、现场签证。 11、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 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 ①材料及工程设备的单价 ②专业工程的金额 12、总承包服务费: ①总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发包自行采购的设 备、材料; ②对现场进行管理、协调 ③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9 合同价款调整
②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 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怎么调,规范没解释) ③调整方法(规范P98) • 1)当Q1>1.15Q0时,S=1.15Q0×P0 + (Q1-1.15Q0)×P1
• 2)当Q1<0.85Q0时,S=O.85Q0×P0 - (O.85Q0-Q1)×P1
5 招标控制价
1、国有资金的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2、招标控制价必须按P10的依据进行编制,不得上调或 下浮 3、编制依据: P10 4、投诉与处理: P10-11(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 招标控制价的误差范围±3%)
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 须与招标清单一致 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应废标 4、措施项目包括总价项目和单价项目,单价项目在分 部分项工程费中列项,在措施费中汇总。 5、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 费、规费和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6、计日工应按招标清单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 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
9 合同价款调整
9.8 物价变化: 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 的调整:P33 2、合同工期延误造成的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 ①非承包人原因: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取计 划进度和实际进度的较高者 ②承包人原因: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取计划 进度和实际进度的较低者 9.9 暂估价P18 9.10 不可抗力: 1、发包人承担:

2 术语
17、缺陷责任期: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合同 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18、质量保证金:从合同价款中预留,保证承包人在缺 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9、单价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依据: ①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 ②现行的相关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0、总价项目:现行的相关计量规范无工程量计算规则 ,以总价(或计费基础*费率)计算的项目 21、合同价、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都是指工程造价 (由五部分组成)
9.1、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因素主要有P15 有效期14天 9.2、法律法规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发生的 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引起合同价款调增的 话,不予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减的话,予以调整。 9.3 工程变更: 9.3.1由于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 差超过15%时, ①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 价应予调低
2 术语
5.工程成本=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管 理+规费+税金(前提是:安全施工) 6.三种合同方式: ①单价合同 ②总价合同 ③成本加酬金合同 7.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发 布的: ①建设工程人、材、设备、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 ②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
2 术语
13、现场签证: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14、不可抗力: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 ①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②社会性突发事件 15、工程设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 装置等 16、总承包服务费: ①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1.5%) ②发包人进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1%) ③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所需的费用(3-5%)
3 一般规定
3、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①因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②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 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 ③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材料、工程设备单价 5%以内的风险 ④发生不可抗力时,承包方人员的伤亡、承包人的施工 机械损坏及停工损失
4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9 合同价款调整
9.11 提前竣工:压缩的施工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 20%
10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10.1 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的额度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 10%,不超过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 承包人先提供预付款保函,再想发包人提交预付款申请 ,发包人在7天内核实,并发出预付款证书,7天内向承 包人支付预付款 10.2 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小于当年施工进 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承包人应转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
3 一般规定
3.4 计价风险: 1、在招标文件、合同中必须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 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 2、发包人承担的风险: 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 ②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的调整(但承 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③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 调整 ④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发包方承担材料、 工程设备单价超过5%以后的风险 ⑤不可抗力(承包方人员的伤亡、承包人的施工机械损 坏及停工损失外)P18
2 术语
22、预付款:开工前,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预支给承 包人的: ①购买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 ②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 23、工程造价鉴定(也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委托,对合同 实施活动中的工程造价争议,运用专业知识进行鉴别、 判断和评定,并提供鉴定意见。
9 合同价款调整
①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 材料和待安 装的设备的损害 ②发包人人员伤亡 ③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 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 ④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2、承包人承担: ①承包人人员伤亡 ②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2 术语
8.工程造价指数:=一定时期的工程造价/某固定时期的 工程造价 9.工程变更:发包人提出或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的: ①合同工程的任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 ②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 ③设计图纸的修改 ④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引起的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 量的变化 10.暂列金: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 中的一笔款项。 • ①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 设备、服务的采购, • ②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
7 合同价款约定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在书面合同中确定 2、有关工期、造价、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 中标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 须与招标清单一致 3、签订合同的方式(三种P13)
9 合同价款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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