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年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3年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发布⽇期:2014-10-14 08:53:33 浏览次数:87634《2013⼯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程造价计价⾏为,统⼀建设⼯程计价⽂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于建设⼯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程费、措施项⽬费、其他项⽬费、规费和税⾦组成。
1.0.4 招标⼯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付以及⼯程造价鉴定等⼯程造价⽂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程造价⼈员承担。
1.0.5 承担⼯程造价⽂件的编制与核对的⼯程造价⼈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程造价⽂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程量清单载明建设⼯程分部分项⼯程项⽬、措施项⽬、其他项⽬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项⽬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程量清单招标⼈依据国家标准、招标⽂件、设计⽂件以及施⼯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程量清单构成合同⽂件组成部分的投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已确认的⼯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程分部⼯程是单项或单位⼯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特点或施⼯任务将单项或单位⼯程划分为若⼲分部的⼯程;分项⼯程是分部⼯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法、材料、⼯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程划分为若⼲个分项或项⽬的⼯程。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解
一、概况《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B基础上制订的。
内容包括:正文、附录、条文说明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计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共计29项条款;附录部分包括附录A土石方工程,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附录C桩基工程,附录D砌筑工程,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附录G木结构工程,附录H门窗工程,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附录N天棚工程,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等17个附录,其中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为新编。
共计557个项目,在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基础上新增188个项目,减少33个项目。
具体项目变化详见相关教材二、修订依据(详见相关教材)三、本规范与“08规范”相比的主要变化情况1.结构变化(1)将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内容融合为本规范,更名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将原“08规范”附录A中“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拆分为“附录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与“附录C 桩基工程”。
(3)附录D砌筑工程,将“08规范”“A.3砌筑工程”整个章节的顺序做了调整,分“D.1砖砌体”、“D.2砌块砌体”、“D.3石砌体”、“D.4垫层”4个小节,将砖基础、砖散水、地坪,砖地沟、明沟及砖检查井纳入砖砌体中,将砖石基础垫层纳入垫层小节,将砖烟囱、水塔、砖烟道取消,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4)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取消“08规范”“A.4.15混凝土构筑物”小节,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新增常用的“化粪池、检查井”项目。
(5)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中,单列“F.1钢网架“小节,将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架桥归并为F.2小节,将原“08规范”“A.6.7金属网”更名为“F.7金属制品”小节,将金属网及其他金属制品统一并入金属制品小节。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工程定额的分类
按定额编制 程序和用途
分类
基础定额 企业定额 消耗量定额 概算定额 概算指标 估算指标
劳动定额 材料定额 机械定额
时间定额 产量定额 时间定额 产量定额
5
工程定额的性质
1、科学性 2、系统性 5、群众性 6、稳定性
3、统一性 7、时效性
4、指导性
6
消耗量定额的概念
(一)消耗量定额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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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的亮点
【亮点二】 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
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
(2.0.2、2.0.3) (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2.2、3.2.3、3.2.4、
3.2.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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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定额的概念
企业定额是指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 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 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9
企业定额是直接用于建筑施工管理中的一种定额。 它由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使用 定额三部分组成。
作为企业定额,必须具备有以下特点: 1. 其各项平均消耗要比社会平均水平低,体现其先进 性。 2. 可以表现本企业在某些方面的技术优势。 3. 可以表现本企业局部或全面管理方面的优势。 4. 所有匹配的单价都是动态的,具有市场性。 5. 与施工方案能全面接轨。
(1)直接工程费 (2)管理费 (3)利润 (4)措施项目费 (5)其他项目费 (6)规费 (7)税金
清单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费
(2)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费 (4)规费 (5)税金
2013清单计价规范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每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细解读
【亮点三】 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1、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 ;
2、明确了52条术语的概念,要求提高使用术语的精确度; 3、提高了合同各方面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 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 4、细化了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和列项的规定,加大了工程造价 管理复杂度; 5、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五大内容。(强条 4.2.1)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计量规范规定的五项内容进行编制。(强条4.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朱裕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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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规范》重点内容突出
(5)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强条 3.1.4)
(6)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 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 为竞争性费用。(强条3.1.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 5.3.1~5.3.9)
(4)规定了当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 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15种事项发生时,发承包双方应 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9.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朱裕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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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7)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 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强条3.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朱裕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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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规范》体现的主要原则
• (1)加强过程控制、注重管理程序 • (2)倡导伙伴关系、明确责任划分 • (3)针对行业热点、增强可执行性 • (4)立足国内实践、融合国际惯例 • (5)注重资料积累、强化知识管理
2013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
2013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摘要:一、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概述二、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的具体内容1.工程量计算规则2.计价方法三、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四、总结正文:一、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概述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是我国对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计价的一项重要规定。
该规范自2013 年1 月1 日起开始实施,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
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
二、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的具体内容1.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包括:按设计图示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为准;对于建筑物场地平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 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对于土方工程,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等。
2.计价方法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采用了综合单价法进行计价。
综合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费等于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
这种方法能够充分体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三、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在实际工程中,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工程造价的计算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工程量计算和计价,可以避免因工程量计算和计价不准确而导致的纠纷,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该规则还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建筑企业的经营效益。
四、总结总的来说,2013 清单工程量计价规则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了明确的计价依据,有助于规范工程量计价行为,提高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
2013清单计价规范(全)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 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xx、公平的原则。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xx(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xx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xx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13清单计价规范(说明)
13清单计价规范(说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目录●1 总则2 术语3 一般规定4 招标控制量清单5 招标控制价6 投标价7 合同价款约定8 工程计量9 合同价款调整●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11 竣工结算与支付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13 合同价款正义的解决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15 计价表格1 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 术语2.0.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12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3 一般规定3.1.4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5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2.2 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
3.2.3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
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3.2.4 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2013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书面投诉书,包
括以下内容(具体有三项)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二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 的,不予受理: (具体有三项)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后,应做些什么 (具体有三项) 复查结果处理说明(具体有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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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定义区分会更加明确
13新规范意见稿新增子目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 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 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 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 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 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不同点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 程建设项目,采用工 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 应执行本规范。不采 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 式的,除工程量清单 等专门性规定外,仍 应执行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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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
2008清单规范 不同点分析 2013清单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 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 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 及其范围(幅度),不 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 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 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 围。综合单价中应包括 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 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 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 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 标人明确。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 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 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 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 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 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 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 后执行。
08规范里对工程变更 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 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 明,“13新规范征求 意见稿”明确给出了 调整综合单价的具体 操作和计算方式,可 执行性更强。
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 定 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 定 友好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造价鉴定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讲义
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价规范》GB50500-2013
❖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 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投标人。 ❖ 2.0.38 工程造价咨询人 ❖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
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2.0.39 造价工程师 ❖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
的专业人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2.0.43 工程计量 ❖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
和确认。 ❖ 2.0.44 工程结算 ❖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
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 结算。 ❖ 2.0.45 招标控制价 ❖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 法,以及拟定的招标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 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年最新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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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修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计价规范 “13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08规范”分 别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 (二)计量规范 “13计量规范”是在“08规范”附录A、B、C、D、E、F基 础上制订的,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 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 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9个专业。正 文部分共计261条,附录部分共计3957个项目,在“08规范” 基础上新增2222个项目,减少419个项目。
三、修编原则
(一)“13计价规范” 1.依法原则 2.权责对等原则 3.公平交易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 5.从约原则
(二)“13计量规范” 1.项目编码唯一性原则 2.项目设置简明适用原则 3.项目特征满足组价原则 4.计量单位方便计量原则 5.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原则
四、“13规范”的特点
1.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 2.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范围 3.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 4.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5.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 6.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7.完善了招标控制价制度 8.规范了不同合同形式的计量与价款交付 9.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 10.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 11.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的专门规定 13.细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14.增强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15.保持了规范的先进性
5.关于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03规范”出于实体工程与措施项目分离的考虑,将模板工程作为措 施项目单列,但未给出如何实施的具体规定。本次修订中,意见也不完 全一致,主要有两种:一是维持“08规范”不变,二是将模板与混凝土 构件归并,模板工程不单列。考虑到模板与混凝土结合紧密,以及各专 业、各地区不同的计价习惯,“13规范”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在 “工作内容”中增加模板及支架的内容,并在正文中说明:“本规范对 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在“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 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 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 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解决了不同方式的现浇构件模板计价问 题。
六、其他变动
1.关于措施项目 “08规范”对措施项目仅是一个名称,为了便于措施项目列项与计价,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 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列出了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解决了措施项目的分类列项问题。 2.关于土壤和岩石分类 一方面与现行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也与地勘报告的结论相符合, 便于招标人据此描述土壤类别,解决土壤、岩石的分类鉴别问题。因此, 取消“普氏”土壤分类,土及岩石分类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50218-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重新定 义,各专业工程均按此划分执行。
【条文】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 成。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工程造价的组成内容。 本条与“08规范”相比,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修 改为“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理由同前。实质上, 在此阶段进行计价活动,不论采用何种计价方式,建设工 程造价均可划分为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 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部分组成。
8.关于门窗、金属构件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上,绝大部分门窗和金属构件均采用成品方式,因 此,“13规范”明确规定:按成品编列,成品价计入综合单价中,如采用 现场预制,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9.关于垂直运输机械 为了改变按建筑面积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导致面积越多,费用越高 的不合理情况,解决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而又使用垂直运输机械的 项目计量问题,如构筑物、桥、塔、牌坊、纪念性建筑等。并结合目前建 筑市场部分垂直运输机械采用租赁,以“天”计算费用的实际情况,垂直 运输机械采用以“m2”、“天”两个计量单位,招标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 选择计量单位,便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和核算成本。 10.关于注及说明 为便于使用者查找,理解规范的规定,与单独表格内容相关的问题, 在“13计量规范”的表格加“注”,共同性的问题在每章后面单设一节: 相关问题及说明。
3.关于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标准,将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保持一 致,便于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平衡。 4.关于土方工程计算规则 “08规范”计算规则导致挖土方工程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差 异,致使管理机构发布的土方价格、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市场实际 价格出现差异,让相关部门较难理解。为了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在保留 “08规范”计算规则的同时,增加规定了:“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 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 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 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3、A.1-4、A.15规定计算”(上述三表内容是放坡及工作面的规定)。这样处理,较 为切合实际情况。
二、修编的必要性 1.相关法律等的变化,需要修改“08规范” 2.“08规范”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需要修改计价规范 3.一些作为探索的条文说明,经过实践需要进入计价规范 4.“08规范”附录部分的不足,需要尽快修改完善 5.“08规范”附录部分需要增加新项目,删除过时项目 6.有的计量规定需要进一步重新定义和明确 7、“08规范”对于计价、计量的表现形式有待改变。
【条文】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 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要点说明】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责任主体。
【条文】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 正、公平的原则。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本条规定体现的是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最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 动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 价值表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 资,更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的原则。工程建设双方, 包括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方均应以诚实、信用、公正、公平的原则 进行工程建设计价活动。 【条文】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 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6.关于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 鉴于目前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越来越少,加之模板分离加大了 计量工作。因此,对预制混凝土构件,针对现场预制和成品构件均存在 的情况。在“13规范”工作内容中增加了模板工序,并在正文中说明: “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 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 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7.关于钢筋施工搭接 “08规范”对钢筋搭接如何计量未予明确,此次修改明确规定: “除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 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其施工搭接损耗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 计算。
2
术
语
【条文】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 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条文】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 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 格。 【条文】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要点说明】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专用名词,它表 示的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在“08规范”此条上作 了文字上的适当调整,使其定义更为准确。在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过 程的不同阶段,又可分别称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等。
【条文】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 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主体。 本条与“08规范”相比,增加了“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造价 鉴定等”。根据国家对工程造价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作 出了这一规定。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发[1996]77号)规定,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工程造价人员实行 执业资格制度。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 第十八条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上签字并盖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造价员应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加 盖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
总
则
【条文】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 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要点说明】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 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与“08规范”相比,将“工程量清单” 改为“计价文件”,其目的正如本规范第3.1.3条定义的“不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 他规定”。例如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 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