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有的无人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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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的无人机管理办法
2003年5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明确规定无人机用于民用业务飞行时,须当作通用航空飞机对待。从2005年开始,按民航部门的要求,无人机都必须加装空管应答机,并具备防撞功能。
2009年以来,我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布了多个管理文件:《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和《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主要解决无人机的适航管理问题;《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主要解决无人机的空域管理问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主要解决无人机的驾驶员资质管理。
2013年出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指出,重量小于等于7公斤的微型无人机,飞行范围在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无须证照管理,但应尽可能避免遥控飞机进入过高空域;重量等指标高于上述标准的无人机以及飞入复杂空域内的,驾驶员需纳入行业协会甚至民航局的监管。
按照国家民航局的规定,今年4月起,无人机驾驶员资质及训练质量管理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负责,这也是我国首次对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培训提出要求,分析人士认为这迈出了无人机正规化管理第一步。
2003-2014年中国无人机相关主要政策汇总
我国无人机相关法规
★2003年5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明确规定无人机用于民用业务飞行时,须当作通用航空飞机对待。林建认为,我国通用航空的法规是相对完整的,民用无人机市场完全可遵照现有相关通用航空法规框架进行发展。
★ 2009年6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ALD2009022),并于2009年7月9日,发布《关于下发的通知》民航明传电报.
《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解决无人机的适航管理问题.
★ 2009年6月2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发布《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MD-TM-2009-002)。 主要解决无人机的空域管理问题.
★ 2013年11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主要解决无人机的驾驶员资质管理。
重量小于等于7公斤的微型无人机,飞行范围在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无须证照管理,但应尽可能避免遥控飞机进入过高空域;重量等指标高于上述标准的无人机以及飞入复杂空域内的,驾驶员需纳入行业协会甚至
民航局的监管。
★ 2014年4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4】27号)) 有效期至2015年4月30日 民航局规定,无人机驾驶员资质及训练质量管理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
)负责,这也是我国首次对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培训提出要求。
★ 2012年以来,工信部已经就无人机企业的准入问题,启动了《民用无人机研制单位基本条件及评价方法》的研究。 此研究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牵头,旨在通过对民用无人机研制单位基本条件进行评价,规范民机制造业市场竞争秩序,侧面引导行业基本资源与能力需求,引导资源配置、技术研究与管理水平的发展方向,促进国内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 2014年7月,《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主要针对民用无人机,将包括无人机飞行计划如何申报,申报应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在哪些空域里可以飞行。无人机的飞行不存在航线一说,只是划设一块区域,让无人机在区域内作业。这意味着民用无人机飞行合法化向前迈进一步,对打开无人机市场有重要意义。
按照现行的相关法规,将—架遥控无人飞行器飞上天,涉及的手续是很多的,主要包括空域飞行管制,航空器适航性审定,航空器驾驶人员审核和航空作业许可等四个方面。 无人机本身飞行条件、安全技术要求,生产许可,航空器适航性审定 无人机飞行空域要求,哪些地方可以飞 无人机飞行中要求和限制条件,比如通讯、应答 飞行人员要求,哪些条件必须要有人员、人员资格如何, 飞行人员要求,自动导航是否必须要求有具有资格的人员 航空作业许可,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