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XX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组织形式第三章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岗职责一、生产部固定资产管理岗职责二、固定资产兼职管理岗职责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基础管理一、资产卡片二、资产台帐三、固定资产档案管理第五章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及变动管理一、固定资产的计价规定二、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1、集团本部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2、专业部门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3、核算规定三、转让、转移固定资产的管理1、转让固定资产的审批2、核算规定3、转移固定资产的规定四、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1、集团本部固定资产维修的审批2、专业部门固定资产维修的审批3、核算规定五、出租固定资产的管理1、出租固定资产的审批2、确定租金的原则3、租金的管理4、核算规定六、封存固定资产的管理七、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1、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2、报废资产的审批程序3、需经专业部门报废鉴定的固定资产4、资产报废后的处理八、固定资产年终盘点1、盘点的组织2、盘点清理的原则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例会第八章其他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准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监督并促进各项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合理使用,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特制定本办法.二、固定资产概念及其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资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包括通讯、音响、电视、录像以及仪器、仪表、工具器具等.三、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1、固定资产的分类1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用于经营方面的仓库、机器、车辆、房屋、设备及管理用具.2非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宿舍、食堂、医务室等.2、固定资产的折旧1固定资产的折旧办法:采用直线法.2固定资产的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原价、估计残值和使用年限计算确定.A估计残值:按固定资产原价的5%计算.B使用年限:房屋及建筑物:20年机械设备:10年电子设备:5年运输设备:5年其他:5年3折旧的计提原则: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四、固定资产实物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动车辆、及办公设备等管理,其他由集团生产部管理;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归口部门为集团及各公司财务部.使用单位设财产管理员.第二章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组织形式一、生产部固定资产管理岗负责组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体系,设置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岗,把集团公司及各公司的固定资产统辖在各固定资产管理岗内.根据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二、根据集团公司机制和机构设置的情况及固定资产的分布情况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岗的设置.第三章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岗职责一、生产部固定资产管理岗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逐步完善各级职能.2、指导各职能部门加强固定资产各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固定资产的变动管理,确保帐、卡、物相符.3、定期汇总各类固定资产管理报表,召集、主持固定资产管理例会.定期向集团领导汇报工作.4、参与新增固定资产的验收和移交工作.会同财务部组织固定资产年终盘点各制糖公司盘点时间为榨季结束后,对盘点盈亏进行审核、上报和帐务清理.二、固定资产兼职管理岗职责1、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做好本部门及下属部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生产部和价值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批备案.3、参加定期召集的固定资产管理例会,及时反馈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信息,交流工作经验,解决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执行例会决议.4、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本部门新增资产的建帐、立卡及固定资产变更等日常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5、按时上报各类管理报表,及时清理帐目,随时接受抽查.6、帮助并督促使用单位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库存设备和闲置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使其更好地为生产和经营服务.7、每年进行固定资产年终盘点清理工作,核对帐、卡、物呈报盘点报表.8、遵守集团公司的有关保密制度,妥善保管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产资料.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基础管理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包括资产卡片、资产台帐、资产档案及定期报表.一、资产卡片资产卡片是资产的凭证,在验收时产生,一式二份,分别保存在相应的资产管理岗和相应的财务部门.资产变动时,资产卡片应随资产进行移动.二、资产台帐资产台帐是反映企业各种类型资产拥有量、分布情况的主要记录.按本办法第五章规定的资产编号原则进行统一编号后的资产汇总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各固定资产管理岗必须设有管理岗的资产台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三、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固定资产档案分技术档案和产权档案,资产的档案管理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资产档案的收集内容规定如下:1、各公司外购生产、经营设备必须在设备开箱时由各公司的生产部或办公室和固定资产管理员参加,取出随机设备资料建立设备档案;自制的设备必须由以上部门将有关资料收集归档.设备档案指设备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全过程的图纸和文字资料.2、由各级生产部实施的基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工程、消防工程、冷气工程、电气工程、污净水工程等必须在工程验收时同时验收竣工资料,建立工程档案.3、购买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时,随机资料,由使用单位交本固定资产管理岗建档保管.4、凡购买行政用房和生活用房的经办部门,都必须将购买合同原件和产权证交集团公司办公室档案室保管.办公室房屋固定资产管理岗必须配合档案室,做好产权档案的收集.5、固定资产在价值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包括资产价值的计算、变动的核算、凭证审核、帐务处理等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及相应的财务部门保管三年后移交档案室.第五章固定资产编号规则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统一编号,每一件固定资产一个编号,不能重复,编号由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制定.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及变动管理集团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包括: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审批及核算规定、固定资产维修与技术改造的审批及核算规定、固定资产清查.一、固定资产计价规定1、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各方协商并经董事会确定的价值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认定后为原价.2、购进的房屋以购房价含装修款及附着设施包括煤气管道、通讯线路、水电及消防系统等的成本作为原价.3、购进的设备以设备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和安装费作为原价.4、自建、自制的固定资产以制造、建造过程的实际支出含应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作为原价.5、进口设备以购进价到岸价、加进口关税、增值税及相应的汇兑损益、运费和安装费作为原价.6、技术改造、改建扩建而增加价值的固定资产以实际发生的有关支出增加固定资产原价.7、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成本为原价,并按新旧程度估计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二、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1、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及权限管理.1集团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由相关购置部门提交财务审批表,按规定要求审批后,方可请款购置,购置属于基建项目内容的单项固定资产,只有当实际价款超出预算金额10%以上时,才需提交审批表.2请购部门经办人应如实填写财务审批表,说明购置固定资产的理由及拟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产地、用途、数量、金额和拟购时间.如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还应说明购置固定资产对生产效率和新增效益的提高程度.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程序呈批.3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依次为:请购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主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批——集团财务部出具付款意见——集团领导审批.呈批必须按程序逐级进行,各级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把关,超越其审批权限的必须签署审核意见.如不同意购置须说明原因.如果某一级审批不同意购置,呈批者方可越级报批;如果两级审批均不同意购置,呈批者不得再越级报批.无论哪一审批级审批,均应由财务部经理出具付款意见,未经财务部经理出具付款意见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2、核算规定1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新增固定资产,由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安装、交接、验收及转移单”简称验收单一式三份及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二份,经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岗核对实物后,在卡片的“设备管理负责人”一栏签名或盖章,经生产部审批后到集团公司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卡片和“验收单”财务部应及时地返回有关部门.2各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同上述要求一样须办理资产卡片和验收单,卡片上的“设备管理负责人”一栏由各公司及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岗签名或盖章,使用单位的使用责任人在卡片的“操作人”一栏签名或盖章,由经办人到公司财务办理报销手续.卡片和验收单财务部门应及时地返回到有关部门.三、转让、转移固定资产的管理1、转让固定资产的审批1集团各职能部门转让固定资产必须由经办部门填写“财务审批表”详细说明转让的理由、转让固定资产名称、编号、帐面价值或评估价值、累计折旧、预计转让费用及转让盈利或亏损等.由生产部签署意见,报送集团领导审批.2各公司之间调拨固定资产视同为对外转让固定资产.3经集团领导批准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应凭批准手续办理固定资产注销手续.2、核算规定1转让固定资产,必须在收齐全部价款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2转出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3固定资产转出后,有关固定资产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档案材料进行清理.3、转移固定资产的规定1固定资产在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之间和公司不同管理岗之间的调动称转移,必须办理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手续.2固定资产在各管理岗内部调动,不需要办理内部转移手续,但必须向生产部报月度变更报表.四、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1、固定资产维修的审批1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维修,必须提交财务审批表,审批同意后,方可维修或技改.2经办人应在审批表中详细说明维修的理由、费用预算,维修后的效益率的提高程度.3修理费用预算报生产部或办公室审批,财务审核,报集团领导审批.2、核算规定固定资产维修,一般原则上事先预提修理费,计入当期费用.五、出租固定资产的管理集团公司将产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出租,必须按一定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收取租金.集团公司生产部和办公室是出租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1、出租固定资产的审批1凡属集团公司产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均实行有偿使用.各管理部门及属下公司自行负责其使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维修费.其他关联企业使用集团公司固定资产,须提交租赁申请报告,经集团公司生产部或办公室审核及集团领导批准后方可签定租赁合同.2各公司出租属于集团公司产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必须由现使用单位提出租赁申请,经集团公司生产部或办公室审核并送集团领导批准后,授权子公司总经理签定财产租赁合同.3集团公司本部对外出租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及由办公室管理的专项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提出租赁申请,送集团领导批准后,授权办公室主任签署租赁合同.4租赁合同必须按有关合同管理规定,经有关部门会签后,方可签署.2、确定租金标准的原则对外出租固定资产,一律以市场价出租,若无合理的市场价作依据,租金水平应不低于成本价即单位折旧额,下同加30%的投资回报率.具体的租金标准,在租赁合同会签时审定.3、租金管理1对外出租固定资产,应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收取租金,如租户逾期不缴,按合同有关条款予以处罚.2对其他关联公司出租固定资产,应于次月10日前按月收取租金,逾期不缴纳的,按‰的月利率计收滞纳金.3属于集团公司产权范围的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每月由生产部或办公室通知财务部收款入帐.4、核算规定对外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六、封存固定资产的管理闲置设备是指已安装使用的设备因各种原因暂时不需用的设备、设施.1闲置六个月以上的资产不含季节性使用的资产,由使用单位原地封存,并填写封存申请单,购进未使用的资产,在暂时没有设备库的情况下,按闲置资产进行管理.2对封存的资产应切断电源,放净油箱,将设备擦拭干净,工作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拆除零件,随机附件专用工具一并清点封存,防锈保管.3办理封存手续的资产暂停计提折旧费.4封存资产启封时,应办理启封手续,重新计提折旧费.七、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1、固定资产报废条件: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且无改装利用价值的资产.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资产,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改变必须拆除的资产.3磨损损耗严重,绝缘老化,容易发生危险的设备.4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2、报废设备的审批程序1凡属集团公司本部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及办公室管理的专项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使用部门的上一级主管经理审批并经相应的专业部门鉴定后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审核,价值高的资产必须报集团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2子公司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报废参照上条规定办理.3生产性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生产部工程部鉴定,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报集团公司生产部审核,重点设备或价格高的设备必须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3、资产报废后的处理1报废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处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使用部门的上级主管经理审批并经相应的专业部门在鉴定后提出处理意见,呈报集团领导审批.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前应向办公室移交报废实物,办公室须建立报废资产台帐.2可利用的残料,由相应的专业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办理领用手续并报财务部作帐务处理.3能作价变卖的残料、零件由办公室处理后,残值收入交财务部作帐务处理.4报废的生产性、经营性固定资产由所在单位的生产部或设备部固定资产管理岗参照以上规定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5具有长期使用价值的车辆牌号、移动入网台费不随实物作报废处理.车辆报废后的处理由车辆管理部门处理.但必须将回收公司的单据或单据的复印件交生产部存档.八、变更固定资产的管理1、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岗本部门和下属部门的固定资产发生变动时应做好记录,并于下月的5号前向上一级固定资产管理岗报送资产月度变更报表.2、各二级固定资产管理岗应于每月的10日前汇总下属部门的变动报表,整理、核对上报固定资产变动表给集团公司生产部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财务部,如有电脑、行政车辆、生产、经营车辆、行政用房固定资产的变动,还应向相应的专业部门报变动报表.九、固定资产的年终盘点1、盘点的组织每年12月份为固定资产年终盘点时间各制糖公司盘点时间为榨季结束后,由财务部、生产部工程科共同主持组织盘点工作.盘点的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0日各制糖公司盘点结束时间为当年5月30日.盘点工作全面开展之前先由各固定资产管理岗对本部门和下属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自盘,在自盘的基础上再进行盘点,盘点结果由各管理岗报盘点情况表并进行盘点后的清理.2、盘点清理的原则:1盘亏:A报废、内部转移等变动未办理有关手续而造成盘亏的按正常审批程序补办有关手续.B遗失、被盗必须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提供已经保卫部门或当地公安部门证明的书面报告,报所在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经理审核并按集团公司或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后到生产部办理固定资产遗失手续.C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计入营业外支出.2盘盈:A新增或变动未办理手续而出现盘盈的按正常变动补办有关手续.B未经批准用其他费用购买固定资产而出现盘盈必须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提出书面报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经理审核并对违纪提出处理意见后补办固定资产手续.C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例会为加强沟通,交流总结管理工作经验,每季初召开一次固定资产管理例会,由集团公司生产部和计划财务部共同组织并主持,召集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固定资产专兼管理岗管理员参加.主要内容:1、交流总结上季度工作,讨论并布置下阶段工作.2、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反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表彰管理工作中先进的人和事,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现象提出批评.第八章其他规定一、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管理细则 ,并在颁布前报集团公司生产部和计划财务部备案.二、本办法的解释权,实物管理部分归集团公司生产部,价值管理部分归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附表:1、财务审批表2、设备报废申请表3、资产封存、启封申请单4、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5、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报告单6、固定资产变更月报表XX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 审 批 表审批表编号:呈批日期:设 备 报 废 申 请 单填报人:使用部门经理:填报日期:注:本表一式四份:分别存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岗和财务部、集团公司生产部、财务部.资产封存、启封申请单填报人:使用部门经理:填报日期:注:本表一式四份:分别存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生产部.年日字第号:。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做到认真执行、及时更新、监督落实。
第四条公司资产负责人应当依法、按章管理公司资产,切实履行资产管理职责,维护公司资产利益。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和实施。
第六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下设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类型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每年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公司建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管成员组成,负责对公司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决策。
第三章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建档立卡,做到清晰明确。
第十条公司对流动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资产流向的实时监控。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加强保护和利用。
第十二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折旧、减值等处理,确保资产账面价值准确。
第四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资产使用人员要按照规定使用资产,并保证资产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第十四条公司资产使用人员应当加强对资产的保护,确保资产免受损失、盗窃等。
第十五条公司资产使用人员在资产使用中出现问题,应当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反馈,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资产使用人员在离职时应当交接清楚,确保公司资产不受影响。
第五章资产报废处理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质量检测和折旧核算,确定报废资产。
第十八条公司对报废资产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处理,可以进行报废处理、转让、捐赠等。
第十九条公司报废资产处理应当依法、合规,确保资产安全和环保。
第六章资产调动管理第二十条公司资产移动必须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并签订移动协议。
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监管和处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及公司职工的固定资产使用。
第三条固定资产指公司运用于生产、科研、办公等方面的,具有使用年限长、价值较高、终于年度进行的计量的不易形成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物品和产权。
第四条对于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照国家及本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管理及使用第五条公司固定资产采购应在预算、审批、验收、入账后,必须列入企业资产台账并报送财会部记录,定期执行复核。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需由资产使用人员向设备管理部门先行登记(如需借用)或鉴定(如大修、加工等),并签署《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协议书》后出库使用。
(一)对公司负责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遵守使用安全、节能环保、保养维护的原则。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如需大修或更新,需关注和制定大修CRP项目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经公司老干部会审批后谈判实施。
(二)对于借用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归还,使用期间因故损坏或遗失的,由资产使用人员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第七条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应遵循国家及公司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八条对于因使用年限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当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固定资产出售或捐赠手续。
第三章维护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规范执行,维修保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
第十条对于与固定资产使用有关的配件、工具等物品,应当严格控制管理,做好防丢、防盗、防损的措施。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因年限耗损、变质而被淘汰的,在报废前,应当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销。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维修费用和费用计算标准应当严格遵循国家及公司规定。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3、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几类:(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指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运输工具等。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等。
(3)租出固定资产,指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其他原因闲置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指本单位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1、固定资产的计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计价。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和财产保险管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归口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公司(代表处)、内部核算电厂、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另行制定。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管理基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按集团公司预算平衡后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
如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单位固定资产有偿调拨、出租、出借管理单位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报集团公司备案:原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应实行有偿原则,按照该资产的应计提折旧、合理收益和税金核定出租、出借的租金。
固定资产的无偿调拨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八条固定资产毁损、盘亏、报废管理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
单项资产原值超过30万元的毁损、盘亏和报废资产,报集团公司审批。
单项资产原值不超过30万元的毁损、盘亏和报废资产,由各单位自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所属各级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国资发(2017)10号)、《关于加强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2012)4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Q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和集团各级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一)企业产权转让,即转让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二)企业增资,即对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三)企业资产转让,即转让企业重大资产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各级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一)集团各级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集团所属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K)0%的国有全资企业;(二)本条第一款所列集团各级所属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集团各级所属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集团各级所属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集团各级所属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虬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第五条集团对各级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
集团负责审核各级所属企业的企业产权转让事项、企业增资事项、报送由市国资委审核批准的事项。
集团二级企业对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项目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后报集团审批或备案。
第六条集团各级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原则上须在XX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公开进行,要按照交易所相关交易制度、交易规则和工作流程规范履行相关程序。
集团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集团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 引言在集团企业中,固定资产是公司重要的财务和运营资源。
为了合理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提高集团企业的运营效率和资产价值,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效的管理集团企业的固定资产,确保其安全、可靠和高效的运营。
该办法适用于集团企业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
2. 资产登记与编码2.1. 在集团企业内,所有的固定资产都需要进行登记和编码。
每个固定资产应当有唯一的编码,编码需要包含以下信息:资产类别、所属部门、采购日期等。
资产编码可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命名。
2.2. 所有固定资产的登记应当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价值等信息。
登记时需要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以便进行后续管理和跟踪。
2.3. 资产编码和登记信息应当记录在集团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以便随时查询和更新。
3. 资产验收与入账3.1. 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前,应当进行形式上和数量上的验收。
验收可以由资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代表进行,验收时需要核对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并与采购合同和发票进行比对。
3.2. 验收合格后,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将采购价值计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总账和相应科目。
同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新资产状态为已入账。
3.3. 如发现采购资产有瑕疵或缺陷,应当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按相关采购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4. 资产使用与维护4.1.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和使用资产,防止人为损坏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4.2. 各负责部门和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固定资产,确保其正常使用和运行。
维护内容应当包括设备清洁、检修、更换磨损部件等。
4.3. 对于需要定期检测和维护的资产,应当制定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
维护记录应当详细记录维护日期、内容和人员,并保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
某某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某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3. 公司资产管理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安全高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2. 公司各下属单位应设立资产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3. 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制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3)组织实施公司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处置等工作;(4)负责公司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5)负责公司资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6)负责公司资产的信息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7)负责公司资产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资产管理范围与分类1. 公司的资产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2.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家具等。
3. 无形资产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四、资产采购与验收1. 资产采购应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遵循经济、实用、安全、环保的原则。
2. 资产验收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五、资产登记与账务管理1. 公司实行资产登记制度,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资产台账和档案。
2. 资产登记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漏报、重复登记。
3. 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账务管理制度,确保资产账务处理及时、准确。
六、资产使用与维护1. 公司应加强资产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资产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资产安全、正常运行。
3. 对于长期闲置、报废的资产,应及时清理、处置。
七、资产盘点与清查1. 公司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为了加强南京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和监督,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集团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的行业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资产管理办法所管理的资产,是指集团公司依法拥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
主要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投资部代表集团公司行使资产所有者职能,在授权范围内对资产行使投资权、监督管理权和收益权。
集团公司可授权下属单位依法行使集团公司资产的运营职能,企业法人对该企业的集团公司资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集团公司资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侵占或损害。
集团公司资产实行投资、收益和监管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节集团公司资产的界定、评估和备案登记集团公司资产的产权界定,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谁收益”的原则。
资产的评估,遵循真实、客观、公平、科学的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
资产评估应由投资部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集团公司资产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 资产拍卖或转让;(二) 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 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 企业清算; (五) 资产抵押及担保; (六) 企业固定资产等项目的租赁; (七)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集团资产产权备案登记分为占有产权备案登记、变动产权备案登记和注销产权备案登记。
产权备案登记由投资部组织实施。
下列已取得或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进行资产产权备案登记:(一) 集团公司独资、控股企业;(二) 其他形式占有、使用集团公司资产的企业。
投资部核发的集团公司资产产权备案登记表是企业占用集团公司资产的书面证明。
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集团公司投资部进行占有产权备案登记。
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变动产权备案登记:(一) 企业名称、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变的;(二) 企业组织形式发生变动的;(三) 企业资本额发生增减变动的;(四) 企业经营范围发生变动的,等等。
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资部进行注销产权备案登记:(一) 企业的解散、注销;(二) 投资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产权备案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后,个月内,向投资部办理产权年度检查登记,并提交财务报告和集团资产经营年度报告书。
报告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 出资人的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二) 企业资产的结构变化,包括对外投资情况; (三) 投资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集团公司资产的运营投资部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集团公司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产权经营等活动。
投资部可以独资、控股、参股公司的形式从事集团资产价值化经营管理,包括对外投资、控股公司及处置资产等。
投资部的义务:(一) 以集团公司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在授权范围内的对集团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 制定授权经营范围内集团公司资产的经营发展目标,编制长远发展规划,并于每一个会计年度开始前,编制下一年度集团公司资产运营计划和收益运用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 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投资部的权利:(一) 依法在授权范围内改组公司制企业,设立内联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或向境外投资,依法执行授权和委托范围内集团资产的重组,包括所属企业资产的转让、兼并、破产、拍卖等优化配置事项; (二) 依产权关系,对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委派产权代表的人选提出建议,对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人选提出建议,并报呈总经理批准。
(三) 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投资部应按照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要求,与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订立《集团公司资产经营责任书》,实行授权经营。
集团公司独资企业和控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集团公司委派的产权代表须上报投资部:(一) 向其他企业投资参股、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经营,或者与其他企业或事业单位联营,以及投资设立企业的。
(二) 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三) 用全部或相关规定限额以上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以及为台湾、香港、澳门和外资企业提供担保的;(四) 受让其他企业的产权,对自身的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五) 捐赠资产超过人民币50000元的;(六)。
实行授权经营的企业应依照《集团公司资产经营责任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有权依法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经营的集团公司资产进行平调、摊派和无偿划拨。
企业法人对其占用的集团公司资产行使法人财产权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产权代表应遵照集团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在其所任职的企业及时行使股东权,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意见。
产权代表应定期(季度、半年和年度)向投资部报送其所任职的企业的经营业绩、经营状况及产权变动情况的书面资料。
产权代表对其所任职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的重大变化,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投资部报告变动的事项、原因、数额及有关的责任人员和其他有关情况。
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应对其所任职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对重大变更事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投资部报告,财务总监行使下列职权:(一) 审核企业的财务报表,监督、评价企业经营效益和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状况; (二) 监督、检查企业财务收支情况; (三) 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职权。
稽核部门应将其常规或临时性稽核报告同时报送投资部,以作分析参考。
投资部应对产权代表或财务总监提交的报告进行详细分析,对出现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将总经理意见下达执行。
为了加强对本集团公司的投资项目的管理,投资部应对投资项目进行以下的事后管理:(一) 收集整理新投资项目的信息,包括各种文件资料、数据和财务报表等(以上信息由集团公司产权代表和财务总监按规定定期或临时提供),以及稽核部门的稽核报告;(二) 分析各种信息,参照有关部门的绩效考评指标,计算制定各种参数;(三) 对比实际与预期目标,找出偏差原因;(四) 找出项目问题和提出具体建议;(五) 编制项目后分析报告;(六) 及时将报告呈交总经理, 并将总经理意见下达执行。
投资部应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之后,个月内向总经理提交集团公司资产年度运营报告。
运营报告应详细载明集团资产的现额、增减及变更等事项,(相关格式、内容可参照财务部门制作的评价体系)。
并将此作为对投资部业绩考评的标准,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集团公司独资、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行政事业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须报备投资部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节集团公司资产的收益本办法所称的集团公司资产的收益,是指依下列方式取得的收入:(一) 集团公司独资企业上缴的利润;(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息、红利及认股权证等收益; (三) 转让资产所得的收入; (四) 转让所拥有股权所得的收入; (五) 其他企业占用集团公司资产应上缴的收益; (六) 按规定应上缴的其他资产收益。
集团公司资产的收益由财务部门收取。
具体收缴办法由财务部门制订并执行。
第五节集团公司资产产权转让和产权纠纷的处理集团公司资产产权的转让,均须由投资部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并由投资部负责执行。
产权转让应遵循平等、公正、有偿的原则,并有利于促进集团公司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产权转让须经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后作为产权转让的价值依据。
投资部负责调解处理集团资产产权发生的纠纷,并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协助解决。
对确无调解可能的纠纷转由法律事务部门专门处理。
第六节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进行资产评估或在资产评估中弄虚作假的,由投资部提请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造成资产流失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未进行产权备案登记或在产权备案登记及年度检查中弄虚作假的,由投资部责令限期改正,并提请有关部门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即集团公司委派的产权代表未上报或未如实上报的,产权代表应负相应责任,并由投资部提请有关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分。
对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未完成《集团公司资产经营责任书》规定的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的集团公司独资、控股企业,由投资部建议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对以失败而告终止的投资项目,造成集团公司资产损失的,应分不同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 凡确是由于政策变化、总体经济环境波动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的项目失败,不追究人员责任;(二) 凡是由于项目可行性报告不切实际,没有深入细致调研市场、得出错误结论而导致的项目失败,其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供部门应承担相应责任,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三) 凡是项目可行性报告正确,外部环境稳定,项目失败完全是由于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的,项目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应负相应责任,并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按产权转让流程执行或故意低估资产造成集团公司资产流失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应负相应责任,并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
投资部的工作人员如有不按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犯集团公司合法权益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集团公司产权代表、财务总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集团公司资产损失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节附则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投资部负责解释。
相关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融资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为了规范南京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南京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融资分类。
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一)、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追加资本金、增资扩股、发行股票等;(二)、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包括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
债务性融资包括短期债务性融资和长期债务性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