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通信配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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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城香溢紫郡小区 4#楼

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合作协议书

甲方:昆山新城创宏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昆山市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就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概况

1、小区名称:新城香溢紫郡小区4#楼

小区地点:玉山镇长江南路

2、建设范围:商业用房4#楼(2层),总计建筑面积约1392.65平方米。

3、建设内容: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含固定电话、无线覆盖、宽带接入、基站接入)。

二、工程建设标准及投资

1、本小区通信设施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建设标准必须依照国家标准(GB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847-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江苏省信息化条例》、苏建科(2010)308号文件及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严格执行。

2、根据文件要求,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项目应同步建设规划用地红线內的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用户光缆等通信设施,所需投资由甲方承担。红线外至小区內电信设备间之间的配线光缆、配线设备所需投资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职责

1、甲方按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自建楼内通信管线,预埋所有楼内的通信暗管系统和家居综合布线,并穿放好建筑内的用户光缆(蝶形光缆)。

2、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

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经审定的小区通信配套设施施工图,组织小区规划红线內通信管道、用户光缆工程的施工,并纳入施工监理范围。

3、在住宅小区的设计和建设中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通信用设

备间计间,面积不低于_ _平方米(位于)。室内净高不低于2.4米,净宽不小于2.5米,且不宜位于卫生间和厨房下方,要求通风、安装好防盗门、墙面刷白、地面铺设地砖、照明和电源插座,并主设独立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4、负责向乙方设备提供交流电源(380V,KW ),由供电公司直接供

电,按国家规定的价格由乙方向供电部门结算电费,按实际情况确定。

5、负责做好工程建设地点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为乙方配线光缆、配

线设备施工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影响工程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向业主解释。

6、为乙方对通信管线、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客户服务提供方便。

7、保证小区内的其他工程建设不得妨碍通信线路畅通或设施安全,不得擅

自改动、迁移或损坏乙方通信设施,不得在通信管道内以及通信设备或线路上附加与通信无关的附属物。

8、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竣工后,应会同施工单位准备好竣工文件,向通信行

业协会“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移交乙方管理使用。

四、乙方职责

1、在通信行业协会“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下,根

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提供小区管线方案,积极主动为甲方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2、根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负责向该小区提供光纤到户(FTTH)接入,共同向小区居民及商户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无线通信、高速宽带等电信业务服务,尊重

用户选择电信运营商的权力。

3、负责配线光缆、设备的施工。

4、根据甲方施工进度和提供的施工条件,随时做好配线光缆接入工作,并

保护小区内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因乙方自身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向业主解释。

5、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竣工后,根据甲方和施工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在通

信行业协会的召集下,组织各电信运营商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

5、负责提供与甲方小区内管道的接口,并确保连通。

6、负责小区内通信设备、管线系统、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及更新改造。

7、负责承担乙方通信设备用电费用。

8、保证所提供的电信服务水平、服务价格、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五、所有权归属

1、乙方各单位分别拥有该小区范围内自己投资建设的通信光缆和设备的永

久产权,并拥有小区内通信设备间和通信管线、楼內通信暗管、暗线的永久无偿使用权,甲方不得将该等设施等作为非通信用途使用。

2、若小区的房屋权属发生变更,或甲方将本小区(商住楼)委托给第三方

进行物业管理时,本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职责,甲方向变更后的产权人或小区物业公司说明,并转交由变更后的产权人或小区物业公司承担。

六、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在小区通信配套建设的过程中,接受通信行业协会“住宅小

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办公室”的监督管理和对小区管道、光缆施工图的审核,其选择的通信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符合通信行业的相关管理规定并由通信行业协会推荐。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或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监督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五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通信行业协会“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主承建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电话:乙方(协建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协建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昆山市分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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