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5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化学危险物品分为爆炸物品、自然物品、氧化剂、遇水燃烧物品等类,每类物品各有其不同的化学物理特征,有的会因受热、磨擦、撞击引起火灾,有的不须接触明火也会自行燃烧,为了减少事故或不出事故,规定如下。
一、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爆炸物品仓库禁止设在城镇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应当和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仓库管理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三、贮存物要符合消防要求,要有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设施,进行存储。
四、储存物品要分类贮存,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及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五、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六、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管理制度。
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
七、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八、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九、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十、各单位使用氧气瓶、乙炔罐等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使用时两罐相距不得少于____米。
十一、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
十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倾倒和重压,以免容器破损泄漏而发生危险;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十三、仓库区、贮罐区严禁一切烟火并配足灭火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
第三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地方级和单位级。
第五条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类管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综合治理、分级负责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灾害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八条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预防控制机制,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选择符合消防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设施装备。
第十条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火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源等;(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第十一条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当合理布置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人员疏散通畅。
第十二条所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当安装和保持良好的消防探测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危险物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
第十四条危险物品储存单位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规定的存放要求,分类存放危险物品;(二)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确保设施良好;(三)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第十五条危险物品运输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合格的运输车辆和装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
易燃、易爆品管理办法(三篇)
易燃、易爆品管理办法一、易燃、易爆品贮存要求:1、贮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如各类物品仓库、贮罐、堆场等建筑物的选址。
建筑结构构造、电气设备、防爆泄压、灭火设施等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2、物品要分类贮存。
易燃、易爆物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贮存时要分区、分类、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贮存、定人员管理。
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3、物品进、出库要检查验收。
4、堆垛衬垫要做到安全、整齐、合理、便于清点检查。
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五留距即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
5、保管人员要做到一日二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二、易燃、易爆库房管理十不准:1、不准设办公室;2、不准设休息室;3、不准住人;4、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5、不准使用碘钨灯;6、不准使用日光灯;7、不准使用电熨斗;8、不准使用电炉子;9、不准使用电烙铁;10、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三、易燃、易爆库房保管必须做到:1、易燃、易爆库房、施工场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
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在雨雪天查是否有雨雪进入库房等。
四、易燃、易爆库房安全保管制度:1、五双制度。
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
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
4、清点账物制度。
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禁止烟火制度。
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
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
6、安全操作制度。
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损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五、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注意事项:1、在装车、应将车厢内的杂物打扫干净,防止有残留物。
2、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拖、拉、抛、滚。
在机械吊装作业时,应防止高空散落,发生危险。
2024年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2024年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障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燃烧、爆炸、产生爆燃或者有威胁性的物质。
第四条认定和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章生产和经营管理第七条生产、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生产和经营。
第八条生产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测,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演练。
第九条生产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测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的合格率。
第十条生产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和召回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生产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产品外泄、偷盗和恶意使用。
第十二条生产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应当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拥有合法的储存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储存。
第十四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避免火灾、爆炸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第十五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和报警装置,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七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处理隐患。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优秀9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优秀9篇)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篇一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一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
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
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
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5篇)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1购买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履行审批、采购、验收手续2拖运大量易燃、易爆物或剧毒品时,应使用专用车辆及专用器具包装,专用车辆除司机与押货员外,其他人员不准搭行专车。
3所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二氧化碳瓶应有符合规定的明显标志:氢瓶外面深绿(字样写红色)、氧气瓶外面天蓝(字样写黑色)、乙炔瓶外面白色(字样写红色)、二氧化碳瓶外面白色(字样写黑色),严禁各类气瓶混放混用。
4各类气瓶,施工单位应设立专用的库房或库棚,使用后应及时收集入库,不准乱存放。
5易燃、易爆品不能与明火或高温区域靠近,危险区域应设“严禁烟火”警告牌。
6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使用时必须设专人管理,负责领用、使用、清理、保管等工作,并对安全使用负责。
7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气瓶严禁混合存放,严禁漏气或安全阀不合格的气瓶进入现场。
氧气与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保持____米间距。
气瓶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清出现场,存放至符合安全要求的库房。
8施工现场使用的零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人离物清”,即当工作人员离工作面时,必须清除此等物品或转移至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地点或区域。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2)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易燃易爆特性的物质或物品。
它们在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等危险情况,对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储存、使用和运输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储存规定:1. 分类储存:根据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等级,并对每个等级的储存条件进行规定。
2. 防火措施:储存区域应设有防火设施,包括消防器材、自动灭火系统等。
储存区域内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以外的物品,避免火源的产生。
3. 贮存容器: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专用贮存容器,并按规定存放。
容器应密封、防火、耐腐蚀,并标有物品名称、危险性标识、生产日期等信息。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作场所和人员。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是指能燃烧或者爆炸的物质,如液化石油气、酒精、酒类、汽油、煤气、蜡烛、柴油、沥青、炸药等。
第四条对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和控制,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六条本单位应当设立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负责机构,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负责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的制度和规范,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并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负责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提高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的水平。
第九条本单位所有人员都有义务遵守和执行本制度,并上报和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工作人员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前,应当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期间,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手套、眼镜等,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应急设备。
第十二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作场所应当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积聚可燃气体和蒸汽等。
第十三条对于容器内含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和管道,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完好可靠。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区分储存、分装、标识和保管。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室应当远离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通风设施完善。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室应当配备防火设施,如消防器材、喷淋系统等。
第十七条对于不再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及时销毁或者妥善处理,不能随意倾倒。
2024年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
2024年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居民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和个人的易燃、易爆物品的收购、储存、使用、运输和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燃烧、爆炸的物质,如液体、气体或固体。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生产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储存、使用和运输。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收购、储存、使用、运输和销售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二)科学管理,严格规范。
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三)责任明确,属地管理。
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管理工作到位;(四)信息共享,联动配合。
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第三章易燃、易爆物品的收购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收购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收购单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二)收购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有合法证件;(三)收购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记录收购物品的基本信息;(四)收购的物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确保质量安全;(五)收购单位必须对收购物品进行储存,确保安全性。
第八条收购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标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环境进行规定,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收购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措施。
第十条收购单位必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其他相关单位建立联系,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筑物必须符合建筑消防规范,具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和安全出口;(二)储存场所必须保持干燥,与其他物品隔离,并采取措施防止腐蚀和氧化;(三)储存场所必须保证通风良好,防止积聚有害气体,及时检查和清理管道;(四)储存场所必须设有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和消防器材,确保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单位和个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和放射性等特性的物质。
第四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当以安全为前提,依法进行,加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在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储存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和维护设施,确保储存的物品安全可靠。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单位应当选择专业的运输公司,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合规使用,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销售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并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过程应当设立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和工艺标准操作,禁止违法操作。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设置安全警示牌和标志,指示危险区域和应急设备等。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和设施的可靠性。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提前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五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储存记录台账,对储存的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并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储存仓库,保持通风良好,防潮防火,并防止非法侵入。
第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2024年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序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一类具有燃烧性和爆炸性的危险物质,其安全管理事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活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存储、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发生自然燃烧或者与周围物质发生化学反应放出大量能量或者使物质变为高温高压气体的物质。
第四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手段,依法管理为准则。
第五条国家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危险性等级进行监管和控制。
第六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第二章生产环节管理第七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技术条件,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减少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第九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车间应当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如防火墙、防火门、自动灭火系统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
第十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责任及其分工,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有效性,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与所在地的消防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报告生产情况和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三章存储环节管理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存储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技术条件,如防火间距、通风条件等。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存储场所应当做好火灾隔离,保持与其他危险品的安全距离,防止火灾蔓延。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篇)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为加强单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办理有关证件,做到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有关从业人员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培训合格。
四、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储存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各相关部门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日检查一次,在岗人员应坚持班前、班后自查,班中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整改。
五、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的要求;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4、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5、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查;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并满足如下要求:1、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备,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2、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3、不得超量储存。
七、保管员应加强出入库管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楚、标物相符。
八、仓库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检查火、电源;2、检查堆垛是否稳固;3、检查有无使用电冰箱存放易燃液体等化学物品现象;4、检查货物,主要是检查货物包装有无破损渗漏或膨胀变形,稳定剂是否充足,物品有无潮解、熔化或风化变质,重点物资应重点检查;5、检查库内环境,主要是检查库房是否漏雨、积水,库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所存货物的危险特性要求;6、检查消防设施器材。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由专人、专库、专柜管理,毒口必须分别储存,用后归还原处,不准变动地方,绝对不允许无关人员打听储存地点、数量,保管人员有权不予回答。
第二条购进各种油料时要根据生产需要,数量不宜过大。
油桶要密封,发现破裂、漏气、漏油要及时更换修理,修理后要将地下油清理干净。
第三条保管员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熟悉库内物资品种名称,物理化学性能及保管常识,避免自燃的火灾发生。
第四条在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好防护物,只允许酸向水里倾入,禁忌反向。
在使用易燃溶液前,必须事先检查火源和照明电源闸刀是否绝对安全,杜绝火种,保持室内通风、卫生,随时提高警惕,排除一切隐患。
第五条在使用毒品、剧毒化学物品时,要穿好防毒服、防毒罩、皮手套,做到室内通风,皮肤有破裂工作人员严禁操作,以免发生中毒。
第六条在从事毒品、剧毒操作时,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以防发生意外。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燃烧、爆炸的化学物质。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发生,需要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的要点:1.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登记和备案:对于所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需要进行登记和备案,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2. 物品储存和分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需要按照其不同的性质和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储存方法。
储存区域需要远离火源和热源,并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设备和设施。
3. 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区域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并采取安全措施,如通风、灭火器具、防火墙等,以保障安全。
同时,需要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静电衣物、防爆眼镜等,以减少工作人员的安全风险。
4. 人员培训和教育:对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人员,需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于化学品的认识和管理能力,包括物品的识别、储存和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范文(4篇)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标识、包装和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管理组织和责任第六条单位应当设立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审计、安全生产和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档案,记录有关的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第九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
第十条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设备和器具,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齐全。
第三章仓库和储存要求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当位于不燃烧的、结构牢固的地方,远离居民区和火源。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当有专门的管理人员,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具。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标识和包装,保证物品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和灭火系统,同时定期维护检修。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当进行定期的清理和防潮防湿措施,保证仓内环境干燥。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当进行定期的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当设立专门的入库和出库管理制度,确保物品的追溯和监管。
第四章使用和操作要求第十八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
第十九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应当有专门的工艺流程和作业规程,合理布局和使用设备。
第二十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防护装置,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按照物品的性能、燃点进行分类、单独存放和管理。
二、必须按实际用量计划采购、库存、不准超量长期存放。
三、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人员必须掌握物品的特性、使用、保管方法。
四、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牢固、密封,压力容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容器不得破损、变型、泄漏,要定期检查维修。
五、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必须通风、清洁、通道通畅、配电线路性能良好、接头牢固、隔离火源及其它可燃物。
六、使用剩余部分必须收回妥善保管,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集中安全处理。
七、办公场所、住宿区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2)是企业或单位为了保障员工和环境安全,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和管理所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进行。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分类和标识:明确将物品划分为易燃、易爆、有毒等不同的危险级别,并在容器上做好相应的标识。
2.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和使用:规定了存放和使用这类物品的场所、条件和方式,包括通风、防火措施等。
3.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运输和装卸:明确了物品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包括车辆选择、包装要求、操作规程等。
4.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应急处理:规定了处理这类物品事故或泄漏的应急措施和程序,包括报警、疏散、消防等。
5. 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监督和管理措施:规定了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责任、检查和处罚措施,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制定和执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企业或单位能够有效控制和管理这些危险物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并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六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1.能自然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能自然的物品和化学易燃物品堆垛应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
3.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5.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6.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7.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8.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9.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10.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11.易燃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以及库房结构和位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内部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安全意识:所有从事与易燃易爆物品有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严谨的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自身安全与物品安全。
第四条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管理原则: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分级管理,层层责任;3. 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度为基础;4. 管理配套,保障设施。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5篇)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1.0目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如氧气、乙炔、油漆、油库、液化石油气、易燃的装饰材料等。
3.0职责____公司武保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完善。
材料、安全部门协助本规定修订、完善。
3.2各级行政、材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____项目部负责确保本规定得到具体落实和各项防护用品到位。
4.0内容4.1采购、运输4.1.1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
所采购的物品必须是经认证的指定厂家。
购买时必须验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以及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4.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一般由厂家送货,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自行运输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危险物品的规定,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行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的碰撞。
4.1.3氧气、乙炔瓶的运输应符合如下要求:a)氧气、乙炔瓶运输必须戴好瓶帽、套上防震圈。
b)装卸气瓶时必须轻装轻卸,避免气瓶相互碰撞及与其他坚硬物体碰撞,严禁抛、滑和撞击。
气瓶的连接管道和压力表若有损伤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c)气瓶运输工具应能保证气瓶在运输过程中不窜动和不致从运输工具上落下,气瓶装在车上后应妥善加以固定。
d)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与汽车油箱相反的方向。
e)近距离搬运气瓶时,允许采用倾斜滚动的方法运输,但距离较远或路面不好,应使用特制小车或工具搬运,并用铁链等妥善加以固定。
(如图1所示)f)严禁肩扛、拖拉和手脚并用同时直立滚运两只气瓶,以及其他易造成气瓶跌到、碰撞的办法搬运气瓶。
g)气瓶运输时不能长时间在烈日下曝晒,夏季白天运输的气瓶要有遮阳设施。
h)氧气瓶、乙炔瓶不能同车运输。
图14.2储存、保管4.2.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必须远离人员居住密集区,并且远离明火及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管理制度范本(6篇)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管理制度范本中和小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1、仓库、实验室必须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库房结构应该合理、符合防爆的要求。
2、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贮存,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留有通道及通风口,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储存。
3、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爆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高温地点。
4、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5、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挥发的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燃烧、爆炸。
6、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吸烟。
7、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实验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结束后,进入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8、消防通道必须畅通。
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指派专人购买、保管和发放。
10、使用部门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治安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1、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同一库房。
2、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
3、建立健全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必须认真检查登记,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有毒有害物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4、有毒有害物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有害物品库绝对安全。
5、使用有毒要害物品的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6、有毒要害物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应严格履行有毒要害物品领用审批手续。
7、使用部门按生产、试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
8、各部门领取有毒要害物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三、有毒要害物品保管与使用:1、有毒要害物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要害物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要害物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5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单位。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倡导科学”。
第二章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责任第四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制度,并负责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第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权限。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状态,并及时报告并整改相关隐患。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管理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场所应当设备符合安全规定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维护检查。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应当按照物品类别、性质和储存方式进行分类储存。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制定储存量控制制度。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中,并设有专门的负责人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期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区域应当划定禁止吸烟区域,并设置明显的禁止火源标志。
第四章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第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方案,并明确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备符合安全规定的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检查。
第二十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易燃____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易燃____物品的装运、贮存、领用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装运、贮存领用易燃____物品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3术语3.1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
3.2易燃液体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
3.3可燃液体闪点大于45℃的液体。
3.4闪点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
3.5爆炸下限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
4易燃____品危险性分类(1)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28℃<闪点≤60℃的液体和易燃危险固体为乙类,闪点≥60℃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为丙类。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商业、办公楼工程(琶洲村改造项目地块四自编c-1、c-____栋)【易燃____物品使用管理制度】4.1本公司常用的易燃____品如下:油漆\聚氨脂发泡剂\聚苯板\氧气瓶.\乙炔瓶4.2对于各类物品,应根据其易燃____危险性的特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4.3易燃____物品是本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点,对于其运输、装卸过程及储存现场应按《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5装卸运输要求5.1装运易燃____物品时,应事先进行严密检查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装运。
5.2易燃____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装运。
5.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5.4受阳光照射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止阳光照射的措施。
5.5遇水燃烧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水的措施。
5.6装运过易燃____物品的运载工具,应彻底清除遗留物。
5.7装卸易燃____物品时,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翻滚、拖拉、重压、倾倒。
5.8严禁随身携带易燃____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将易燃____物品放在行李、包裹中托运。
2024年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易燃物、易爆物、自燃物、发烟、发爆药等危险化学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分类、标志、包装、储存、运输等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活动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活动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机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分工。
第七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九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相关情况,并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设备。
第十一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销售渠道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十二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管理,确保储存设施符合安全要求,防止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十三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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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14511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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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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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化学危险物品分为爆炸物品、自然物品、氧化剂、遇水燃烧物品等类,每类物品各有其不同的化学物理特征,有的会因受热、磨擦、撞击引起火灾,有的不须接触明火也会自行燃烧,为了减少事故或不出事故,规定如下。
一、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爆炸物品仓库禁止设在城镇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应当和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仓库管理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三、贮存物要符合消防要求,要有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设施,进行存储。
四、储存物品要分类贮存,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
烧或爆炸的物品及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五、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六、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管理制度。
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
七、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八、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九、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十、各单位使用氧气瓶、乙炔罐等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使用时两罐相距不得少于10米。
十一、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
十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倾倒和重压,以免容器破损泄漏而发生危险;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十三、仓库区、贮罐区严禁一切烟火并配足灭火器。
十四、控制领用数量,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领用时间进行登记,使用剩余物品要及时收回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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