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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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8年渔业安全生产装备建设项目

(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海渔〔2016〕137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8〕9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2018年省财政安排渔业油价补贴调整资金(省级统筹部分)5000万元,支持我省渔业安全生产装备建设。为规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安排

2018年省财政安排渔业油价补贴调整资金(省级统筹部分)5000万元,支持我省渔业安全生产装备建设(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

(一)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部署,广东省渔政总队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我省2018年渔业安全生产装备建设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工作,广东省渔政总队为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机构,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和条件。

(二)项目建设范围与内容

2018年省财政安排渔业油价补贴调整资金(省级统筹部

分)5000万元(含项目工作经费25万元),支持我省渔业安全生产装备建设(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此次资金原则上优先用于为我省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配备AIS船载终端,实现我省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AIS船载终端配备“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剩余资金用于为我省纳入油价补贴范围内的主机功率79KW以上的海洋捕捞渔船和养殖渔船配备北斗卫星船载终端。具体配备范围如下:

1、AIS船载终端配备

(1)为我省所有登记在册、持有效船舶检验证书的大中型渔船(含海洋渔业执法船、港澳流动渔船)配备AIS智能化多功能终端,但已列入2016年度我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项目建设的大中型渔船除外。

(2)为我省所有登记在册、持有效船舶检验证书的小型渔船(含海洋渔业执法船、港澳流动渔船)配备便携式AIS船载终端,但已列入2017年度我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项目建设的小型渔船除外。

2、北斗卫星船载终端配备

为我省纳入油价补贴范围内的主机功率79KW以上的海洋捕捞渔船和养殖渔船配备北斗卫星船载终端(汕头、汕尾、揭阳、阳江等四市的除外,由省厅另行安排资金解决)。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优先为我省持有效的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的海洋捕捞渔船配备北斗卫星船载终端。

(2)对于其余纳入油价补贴范围内的主机功率79KW 以上的海洋捕捞渔船和养殖渔船。按“航区优先”原则,即从“远海航区到近海航区再到沿海航区”顺序进行配备,同等航区情况下按照“船长从大到小”的先后顺序进行配备。

(三)项目建设资金安排

2018年省财政安排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部分资金5000万元(含项目工作经费25万元),用于为纳入我省管理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配备渔业安全生产设备。本次项目建设全部使用省财政安排的渔业油价补贴调整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资金使用计划表

项目预计数量总投资预算(万元)补助资金预算AIS船载终端大中型渔船2768艘10203690元/艘

小型渔船18944艘22201170元/艘

北斗卫星船载终端2041艘17358500元/艘(含不少于3年运

营费)

工作经费25

合计5000

备注:以上渔船数量为初步统计的参考数量,鉴于渔船数量是动态变化的,因此,最终结算金额为实际安装的中标设备数量×中标设备单价+工作经费,但本次项目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四)项目建设要求

1、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采用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由设备中标供应商提供整套设备和配件并负责实船安装调试。中标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取得渔船船检机构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设备中标供应商应对项目建设提供不小于3年的质保期和便捷有效的售后服务保障。

2、AIS智能化多功能终端技术性能、功能及配置要求

1)技术性能要求:

(1)频率范围156.025-162.025MHz;

(2)输出功率33dBm(2W);

(3)接收灵敏度不小于-107dBm;

(4)工作电源DC24V;

(5)显示单元12吋。

2)功能及配置要求:

(1)不间断连续供电功能:设备包含AIS室内主单元和室外副单元,一旦主单元失电或人为关机,室外单元依靠自带锂电池(自供电不少于4个月)和太阳能供电继续工作。

(2)船舶防碰撞智能报警功能:设备通过智能化升级,在设定的报警区域内,两船只相对距离逐渐变小有可能发生碰撞时精准报警。减少误报警和在船只密集区域的频繁报警对船舶驾驶的影响。

(3)AIS专网、GSM公网通讯功能:具备AIS专网、GSM公网通讯功能,其中GSM移动网络包含5年使用费用(仅限国内网络),实现全国沿海覆盖,对异地作业渔船实

施有效监管。

(4)防拆移监控功能:具有终端设备工作状态监控功能,一旦设备遭人为拆移,管理平台会收到报警信号。

(5)船舶会遇自动语音通话功能:内置甚高频语音通信模块,可与会遇船只进行通话,协调规避碰撞。必要时可启动中英文双语广播提醒对方注意避让。

(6)船舶终端身份识别功能:通过专用通讯协议与基站平台识别船舶终端的真假身份。

(7)船舶航行数据存储和自动上传功能:内置SD卡,自动存储本船航迹不少于3年,自动存储本船周围AIS动态数据不少于3个月。船舶进港时把存储的航行数据自动上传管理平台。

(8)船员身份管理功能:设备内置IC卡读写装置,可对船员卡进行识别登记,并上传管理平台。设备预留二代身份证读卡模块接口,方便增加身份证刷卡功能。

(9)设备MMSI码(九位码)管理要求。设备MMSI 码(九位码)由广东省渔政总队统一指配,并应只能使用专用设备输入。

AIS智能化多功能终端由室内终端显示单元和室外终端收发单元组成,设备可独立工作,自带太阳能板和内置锂电池,断电后仍可连续工作120天以上,建设时渔船上仅需提供一路DC24V电源作为补充,无需依赖其他系统配合即可工作,预留身份信息采集信息接口,可外接身份证采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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