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职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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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求职信息登记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须知!

1、应聘岗位:

2、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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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晓该岗位将通过派遣方式用工,本人接受该用工方式并自愿申请该岗位。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全部属实,学校及用工单位有权了解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证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若本人故意漏报、隐瞒以上基本情况,被学校及用工单位查出或被原单位追究的,视为本人的欺诈行为导致学校及用工单位的严重误解,即便已签订劳动合同,学校及派遣公司有权认定劳动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学校和派遣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

本人承诺信息如有变动将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学校及用工单位,若因本人未及时通知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1、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本表,不得涂改,不得空白,如无该项信息,请填写“无”;

2、请如实填写完整本信息表,必须经本人签字;

3、“单位”一栏,请填写希望应聘的具体院系、职能部处、研究所等单位;

4、“参加工作时间”一栏,请填写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5、“法定送达地址”一栏,请填写本人在上海的住址或老家地址,不可填应聘单位地址;

6、“家庭成员”一栏,请填写直系亲属信息,须留有联系方式;

7、“职称资格情况”和“职业资格证书”填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项目即可;

8、“学习经历”一栏,必须注明全脱产、半脱产、业余;

9、“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年限须连贯,如有空白期限,请注明原因;

10、如有所列项目以外的信息需提供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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