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一:保险国十条学习心得体会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若干意见》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它明确了保险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如何从国家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谋划保险业发展?如何将《若干意见》落实到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本报记者6月26日在第一时间采访了业界人士、有关专家学者及部分省市区政府负责金融工作的领导,他们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保险“国十条“作出了分析和解读,敬请读者关注。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6月26日正式公开发布。此前,围绕这一被称为保险“国十条“的相关新闻事件频繁地进入人们的视野:5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险工作汇报,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6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作出重要批示,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当天,中国保监会专门召开座谈会,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会上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做好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保险业既是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具有紧密的联系;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几年来,保险业沿着科学发展道路开拓前进,市场运行更加稳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保险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发展起点的新形势下,《若干意见》的发布无疑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是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明确了定位

《若干意见》肯定了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指出保险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保险可以稳定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从而促进消费,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全局。《若干意见》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重要判断,从理论

和实践上解决了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定位问题,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的确,经济社会发展是保险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谋划保险工作,才能找准保险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定位,不断拓展保险业的发展空间,确保保险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指明了发展方向

《若干意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分析了保险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指出保险业要坚持以人为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服务,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体现了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质,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险工作方针政策的高度提炼和总结,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经验的结晶与升华,是指引保险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证。

当前,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把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作为现阶段保险业的主要任务。

开辟了发展道路

《若干意见》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出发,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具体国情出发,要求保险业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目标,为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和人民急需的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这些要求,找准了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既明确了保险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也为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深刻揭示了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标志着探索建设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迈出重要步伐,必将对保险业改革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走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道路,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针对不同收入水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把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险的需求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让最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提出了发展战略和政策方针

《若干意见》立足国家“十一五“规划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着眼于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提出要继续深化保险改革,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加强和改善监管,不断提高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描绘了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保险业广大干部职工共同的行动纲领。

改革是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目前保险业改革已经走在金融业的前列,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完成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造、率先实现境外上市、率先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保险公司经营机制逐步转换,竞争能力不断提高,改革释放的活力正在成为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强大动力。

《若干意见》针对保险业实际情况,提出了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方针。在政策环境方面,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采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支持,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投保;在法制环境方面,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研究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以及保险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健全保险法规规章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保险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保险业,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既需要保险业自身的努力,也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紧密配合,以及良好的政策、法律、舆论环境,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把保险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一谋划,充分发挥保险的各项功能和作用,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二:“新国十条”学习心得>>(1685字)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对保险业服务国家经济建设、融入国家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定位。

**根据寿险总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中支实际,本着切实推进政策落地的原则,于2014年9月4日上午9点在中支会议室召开了主题为《我眼中的“新国十条”》的头脑风暴特别专项会议。

会议主要流程如下:

1、主持人带领学习“新国十条”;

2、中支总经理总结“新国十条”主要内容及现实意义;

3、员工就《“新国十条”新形势下我们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展开讨论,讨论不分职级,以务实原则。

4、中支总经理就“新国十条”新形势下我们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提出要求。

经过充分的学习和激烈的探讨,大家共总结出以下五方面的体会:

1.吃住行:探索试点食品安全等强制险

根据意见,将会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2.“减税养老”将适时试点

根据意见,普通百姓购买养老保险的选择将更多,比如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同时还将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

3.医疗:政府购买服务将提高保障水平

根据意见要求在医疗领域,这种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将更多。根据意见,将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4.巨灾: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对于巨灾保险,意见这次明确,包括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同时,意见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明确要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

5.“三农”:将试点农产品(10.49, -0.09, -0.85%)价格保险

根据意见,将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这意味着对于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农民可能心里更有“底”。同时,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也将增添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农业风险一降再降。

不仅如此,今后,农民将可以选择到更多的“三农”保险产品。包括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结论:落实“新国十条”重在创新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实现“新国十条”确定的宏伟目标的途径是保险业自身的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好“新国十条”,首先要创新突破,然后再转型升级,这样才能够把政策的机遇作为我们行业发展的一个最大的主推力度。

作为一家新兴的现代化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我们要想在市场立足,唯一出路就是保险创新。作为阳光人寿基层的员工,我们更应认真学习“新国十条”的精神要义,结合实际为公司从产品研发设计到服务升级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所以我们将利用未来两个月的时间,继续就“新国十条”的具体内容在日常会议中展开深入学习,并希望通过这样固化的形式,将保险新航标树立在每个员工内心深处,以此来指导我们的行为方向。

现阶段中支前线部门发展任务——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1、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阳光人寿营销员品质管理办法》为依托,对营业区代理人信用建立档案制度、并按规则严格执行品质扣分。首先,营业区要做好宣导工作,对现状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品质问题根源;其次,营业区应制定改善提高业务员品质得分的可行措施;最后,营业区对每月对品质考核结果在全员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约束。

2、建立风险数据库。客服部,尤其是理赔专员建立理赔数据库,通过理赔数据的记录对当地疾病发生率等进行分析,通过长期数据积累,为行业费率制定提供切实依据。

3、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鼓励保险代理人及前线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提出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广告方案需求。人事行政部提供正面合规宣传文件,并进行全面评估,让保险宣传传递正能量,并起到切实可行的效果。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三:新国十条学习心得>>(1665字)

保险业是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保险业发展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的潜力和空间是巨大的。在新中国初期到现在,保险业已经由萌芽初期逐渐发展到涉及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定意义上,保险业的现代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保险业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和谐的标志。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这是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国务院再次专门部署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国家层面文件,被称为“新国十条”。“新国十条”为保险业制定愿景、规划路径,将保险业推向一个全新的高度,并成为现在保险的新篇章。

“新国十条”的发布,释放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必将使保险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无比广阔的空间。“新国十条”明确将保险业定位为现代服务业的重点,将保险纳入‘两个现代化’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融合与互动,将发展保险业上升为国家战略,对行业而言既意味着地位提升,也意味着功能拓展。保险业在经济、民生领域中的地位即将得到历史性提升,从长远看,这是保险业的最大红利,必将产生巨大推动力,成为行业发展一个里程碑。

“新国十条”从政府层面肯定了保险业的重大作用,使得保险业很多领域都有了明确的指导,保险业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楚,相关的政策环境会有明显改善,伴随着全社会保险意识的增强,行业形象得以改善、地位大大提升,保险业将会以一种全新的定位与方式融入服务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大格局中。

新国十条”它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新定位;从提升保险业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出发,提出了对保险服务业发

展的新要求,不在是原来单纯的靠人力去拉拢保险,而是让人们自己走进保险的大门来,相信保险,信任行业。”

“新国十条”让我充分认识了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促进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带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以结合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背后的保障工作也是保险行业的前进发展的目标。

“新国十条”明确将保险业定位为现代服务业的重点,将发展保险业上升为国家战略,对行业而言既意味着地位提升,也意味着功能拓展。从长远看,必将产生巨大推动力,成为行业发展一个里程碑。“新国十条”提出费率市场化改革将稳步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包括万能分红险,在保险业务和投资不断创新的背景下,保险产品的定价机制也将增强灵活性。

“新国十条”立意高远,明确提出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强调了现代保险业的重要地位、突出了市场化改革导向、优化了保险业的发展环境、明确指出了现代保险业的发展路径,并要求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

“新国十条”明确将保险业定位于“现代服务业”,以一种全新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角色定位融入新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中。同时新国十条明确了保险行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未来的政策方向,这将促进未来保险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新国十条”还指出,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

这对于我这个老团险人员来说,新国十条确实从各个方面都起到的推动作用,鼓励企业参与商业保险,对于我们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抓住先机才能抓住市场,现代的保险服务意识,也是加强自我的学习,改变现在的经营思路,拓宽思维,使得团险行业的步伐会越来越快的发展。

总之,保险业“新国十条”的颁布,意味着国家对保险行业的重视,保险对人民的需要,保险也对人才的要求都在不断地发展,中国做为世界的人口大国,保险涉及每个人,每个行业,其中的潜力是无尽的。我相信做为一名保险人,未来的保险行业将会是无限的扩大,每个人将会对保险产生新的认识,保险是大家都必须选择的一份保障!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四:新国十条学习心得>>(819字)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被称为保险“新国十条”。保险“新国十条”的正式颁布,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开创了保险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面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机遇,翻开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篇章。

9月15,我司组织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了“新国十条”。通过此次学习,我对“新国十条”的内容及意义有了基本认识,并充分认识到了其是保险业发展的重大契机。

1、‘新国十条’释放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必将使保险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无比广阔的空间。它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新定位;从提升保险业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出发,提出了对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新要求。”

2、“新国十条”充分认识了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促进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带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

3、“新国十条”明确将保险业定位为现代服务业的重点,将发展保险业上升为国家战略,对行业而言既意味着地位提升,也意味着功能拓展。从长远看,必将产生巨大推动力,成为行业发展一个里程碑。

4、“新国十条”立意高远,明确提出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强调了现代保险业的重要地

位、突出了市场化改革导向、优化了保险业的发展环境、明确指出了现代保险业的发展路径,并要求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

5、“新国十条”明确将保险业定位于“现代服务业”,以一种全新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角色定位融入新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中。同时,“新国十条”明确了保险行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未来的政策方向,这将促进未来保险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通过“新国十条”的学习,并在此基础上把“新国十条”与我司业务发展相结合,让“新国十条”从政策利好真正转变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五:“新国十条”学习心得>>(1444字)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对保险业服务国家经济建设、融入国家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定位。

根据总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切实推进政策落地的原则,于2014年9月20日上午9点在中支会议室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学习了西南财大著名教授对于国十条的现场分析。

通过教授的详细分析和讲解和自身对国十条的理解,我总结出以下五方面的体会:

1。吃住行:探索试点食品安全等强制险

根据意见,将会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2。“减税养老”将适时试点

根据意见,普通百姓购买养老保险的选择将更多,比如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同时还将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

3。医疗:政府购买服务将提高保障水平

根据意见要求在医疗领域,这种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将更多。根据意见,将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4。巨灾: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对于巨灾保险,意见这次明确,包括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同时,意见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明确要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

5。“三农”:将试点农产品价格保险

根据意见,将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这意味着对于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农民可能心里更有“底”。同时,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也将增添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农业风险一降再降。

不仅如此,今后,农民将可以选择到更多的“三农”保险产品。包括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结论:落实“新国十条”重在创新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实现“新国十条”确定的宏伟目标的途径是保险业自身的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好“新国十条”,首先要创新突破,然后再转型升级,这样才能够把政策的机遇作为我们行业发展的一个最大的主推力度。

作为一家新兴的现代化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华联合财产公司,我们要想在市场立足,唯一出路就是保险创新。作为中支公司管理者,我们更应认真学习“新国十条”的精神要义,结合实际为公司从产品研发设计到服务升级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所以我们将利用未来两个月的时间,继续就“新国十条”的具体内容在日常会议中展开深入学习,并希望通过这样固化的形式,将保险新航标树立在每个员工内心深处,以此来指导我们的行为方向。

现阶段中支发展任务——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1、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约束。完善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2、建立风险数据库。建立数据库,通过数据的记录对当地农险、车险、非车财险进行数据分析,通过长期数据积累,强化事前风险防范,为风险评估预测等提供切实依据,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3、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发挥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鼓励保险代理人及前线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提出互联网、平面媒体等广告方案需求。人事行政部提供正面合规宣传文件,并进行全面评估,让保险宣传传递正能量,并起到切实可行的效果。

保险业新国十条全文 201410(DOC)

保险业新国十条全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 业的若干意见》 作者:发布时间:2014-8-15分享次数:6496 更多1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这个夏末秋初,保险业界期待的带有几分神秘色彩的“新国十条”,终于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发布了。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保险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以下是保险业新国十条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和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为方向,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健全市场、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对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给予必要的扶持;对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基础薄弱的保险业务,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

新国十条

2014新国十条内容解读 发布时间:2014-08-25 来源:社保频道 新国十条的颁布拉开了保险业新发展的大门。此次新国十条的指导有四个方面:1、推动医疗养老保险的市场化;2.发展责任保险模式,关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与民生相关的保险;3.建立巨灾救助保险机制,最大限度分散自然灾害;4.增加保险资金利用效率,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5.发展三农保险,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常识网为大家整理此次新国十条的主题内容详情如下: ? 推动医疗养老险市场化 充分推进商业保险对养老、医疗的补充服务。以商业市场对现有的保障程度较低的养老、医疗社保提供强有力补充。 在养老上,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的综合发展,创新养老产品服务。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商 业养老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在医疗上,鼓励推出各种医疗、疾病有关的商业保险产品,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 ? 发展责任保险模式 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比如之前上海福喜事件曝光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以责任保险模式强制保障食品安全等。 ? 巨灾救助保险机制 政府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同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比如鲁甸地震,将巨灾纳入救助保险机制后,类似地震巨灾就能更全面的分散风险。

2014保险业新国十条发布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和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为方向,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健全市场、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

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对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给予必要的扶持;对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基础薄弱的保险业务,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全面深化保险业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释放和激发行业持续发展和创新活力。增强保险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市场主体差异化竞争、个性化服务。三是坚持完善监管、防范风险。完善保险法制体系,加快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处理好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新国十条颁布对保险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新国十条颁布对保险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新国十条的颁布拉开了保险业新发展的大门。此次新国十条的指导有五个方面:1、推动医疗养老保险的市场化;2.发展责任保险模式,关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与民生相关的保险;3.建立巨灾救助保险机制,最大限度分散自然灾害;4.增加保险资金利用效率,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5.发展三农保险,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常识网为大家整理此次新国十条的主题内容详情如下: 一、推动医疗养老险市场化 充分推进商业保险对养老、医疗的补充服务。以商业市场对现有的保障程度较低的养老、医疗社保提供强有力补充。 在养老上,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的综合发展,创新养老产品服务。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商业养老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臵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臵权,处臵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在医疗上,鼓励推出各种医疗、疾病有关的商业保险产品,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 二、发展责任保险模式 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把与公众

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比如之前上海福喜事件曝光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以责任保险模式强制保障食品安全等。 三、巨灾救助保险机制 政府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同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比如鲁甸地震,将巨灾纳入救助保险机制后,类似地震巨灾就能更全面的分散风险。 发挥保险在整个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将保险纳入整体市场经济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 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臵效率。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作用,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发挥保险在整个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将保险纳入整体市场经济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 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臵效率。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

保险业新国十条内容

保险业新国十条内容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2014保险业新国十条内容【最新版】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和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为方向,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健全市场、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对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给予必要的扶持;对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基础薄弱的保险业务,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全面深化保险业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释放和激发行业持续发展和创新活力。增强保险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市场主体差异化竞争、个性化服务。三是坚持完善监管、防范风险。完善保险法制体系,加快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处理好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

新国十条学习心得体会

新国十条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新国十条”学习心得 “新国十条”学习心得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对保险业服务国家经济建设、融入国家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定位。 根据总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切实推进政策落地的原则,于XX年9月20日上午9点在中支会议室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学习了西南财大著名教授对于国十条的现场分析。 通过教授的详细分析和讲解和自身对国十条的理解,我总结出以下五方面的体会: 1. 吃住行:探索试点食品安全等强制险 根据意见,将会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2. “减税养老”将适时试点 根据意见,普通百姓购买养老保险的选择将更多,比如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同时还将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 3. 医疗:政府购买服务将提高保障水平

根据意见要求在医疗领域,这种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将更多。根据意见,将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4. 巨灾: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对于巨灾保险,意见这次明确,包括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同时,意见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明确要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 5. “三农”:将试点农产品价格保险 根据意见,将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这意味着对于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农民可能心里更有“底”。同时,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也将增添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农业风险一降再降。 不仅如此,今后,农民将可以选择到更多的“三农”保险产品。包括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结论:落实“新国十条”重在创新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实现“新国十条”确定的宏

新“国十条”文件

新国十条具体内容全文公布 2010房产新政4月出台2010新国十条具体内容(房产政策国十条) 新国十条具体内容全文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的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新国十条开启保险业发展新纪元

新国十条开启保险业发展新纪元今年8月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和政策措施,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在保险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对保险业改革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重要影响。新“国十条”涉及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内涵十分丰富,创新之处很多,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 第一个创新:将保险业的战略定位提升到历史新高度 新“国十条”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从顶层设计的视角对保险业进行了全 新的定位,体现了国家将保险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思维和前瞻性部署。一是新“国十条”提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这是前所未有的。新“国十条”从产业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保 险的产业地位和功能作用,这是基于保险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的重要论断。保险业在世界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013年世界平均保险深度为6.3%,保险密度为652美元,全球范围内大量的政府部门、企业、家庭和个人通过保险来分散和转移生产生活中面临的风险。二是新“国十条”提出保险是社会文明 进步、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这是前所未有的。保险从产生之初,其承载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济精神,就充分体现着人类社会 对文明进步和自我管理的追求,而且这种精神一直得以传承和光大。新“国十条”从社会发展规律和保险行业特征的角度,将保险从物质和精神层面进行了升华。三是新“国十条”提出保险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前所未有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

保险国十条及媒体解读(整理篇)

新国十条内容及媒体解读 一、保险新国十条具体内容 (一)保险新国十条颁布事件简介 2014年8月13日下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下称《若干意见》),即业内所称的保险新国十条。对于巨灾保险,《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要重点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 (二)保险新国十条内容概述 保险新国十条共提出十条内容,包括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三)保险新国十条六大要点 1、加大再保险产品和技术创新力度 2、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有效保障模式 3、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 4、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5、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6、明确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 三、保险新国十条全文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 保险新国十条有何现实意义 一、保险新国十条的创新之处 (一)保险新国十条的“新意” 《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完成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的发展目标。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保险新国十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这是国务院层面从国家发展战略全局来系统性地定位保险业,是首次对保险业的支持政策做系统性的表述。文件的起草更多的是站在国家角度,而非行业角度;对于业务的发展的表述,亦都是自上而下的。 (二)保险新国十条承保端创新 《意见》中提及多项保险业务的发展,共从10个方面、31项内容阐释了保险行业转型升级的新蓝图。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创新点是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巨灾保险。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业内呼吁多年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终于落地,且首次对外提出试点实施的时间表,预计2015年将启动。对于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是本报记者近一段时间以来采访的专家和业内人士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 (三)保险新国十条投资端创新 除了承保端的业务推动,保险新国十条还在投资端大力创新。回溯“国十条”下发后保险业的回应,投资端的反应亦较为明显。 《意见》中强调,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 二、保险新国十条成险企股市激进的背后推手

保险行业“新国十条”概述

人民网北京8月13日电(张文婷)今日(13日)下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下称《若干意见》),即业内所称的保险业“新国十条”。对于巨灾保险,《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 《若干意见》共提出十条内容,包括: 1、总体要求; 2、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3、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4、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 5、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 6、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7、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8、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9、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10、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总体要求:

具体包括: 1、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2、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3、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4、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 5、稳步开展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6、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 7、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增加再保险市场主体,发展区域性再保险中心; 8、加强保险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改进市场行为监管,加快建设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 《若干意见》预计,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在7月10日保监会党委扩大会议上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意见》,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契机,努力开创保险业发展新局面。

2010年新国十条

2010新国十条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印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 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 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 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保险新国十条颁布简介

新国十条具体内容全文公布一、保险新国十条具体内容 (一)保险新国十条颁布事件简介 今日(2014年8月13日)下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下称《若干意见》),即业内所称的保险新国十条。对于巨灾保险,《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要重点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 (二)保险新国十条内容概述 保险新国十条共提出十条内容,包括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二、保险新国十条六大要点 1、加大再保险产品和技术创新力度 2、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有效保障模式 3、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 4、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5、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6、明确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 三、保险新国十条全文 四、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 保险新国十条有何现实意义 一、保险新国十条的创新之处 (一)保险新国十条的“新意” 《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完成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的发展目标。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保险新国十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这是国务院层面从国家发展战略全局来系统性地定位保险业,是首次对保险业的支持政策做系统性的表述。文件的起草更多的是站在国家角度,而非行业角度;对于业务的发展的表述,亦都是自上而下的。 (二)保险新国十条承保端创新 《意见》中提及多项保险业务的发展,共从10个方面、31项内容阐释了保险行业转型升级的新蓝图。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创新点是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巨灾保险。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业内呼吁多年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终于落地,且首次对外提出试点实施的时间表,预计2015年将启动。对于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是本报记者近一段时间以来采访的专家和业内人士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 (三)保险新国十条投资端创新 除了承保端的业务推动,保险新国十条还在投资端大力创新。回溯“国十条”下发后保险业的回应,投资端的反应亦较为明显。 《意见》中强调,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

新国十条解析

一、新国十条内容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从构筑保险民生保障、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保险业的发展目标等十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几乎针对保险业的每一个热点问题都有细项说明,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保险中介到资金运用等,宏观架构的搭建与微观业务的指导合而为一,为今后保险业进入快速增长轨道奠定基础。 1.总体要求 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2.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主要面向家庭和企业,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企业 年金。 2)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住房反向抵押、独生子女家庭保障、失独老人保障、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 3)鼓励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健康管 理服务、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保险公司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3.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城乡大病保险、政府购买保险公司的养老和医疗服务、鼓励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

2)发挥责任保险作用。包括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 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3)加快发展旅行社、产品质量以及各类职业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4.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 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5.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 1)积极发展农业保险。 2)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 6.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1)鼓励保险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 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为股 票市场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积极培育另类投资市场。 4)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个人消 费贷款保证保险。 5)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积极发展航运保险。拓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 保险新国十条学习心得一:保险国十条学习心得体会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若干意见》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它明确了保险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如何从国家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谋划保险业发展?如何将《若干意见》落实到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本报记者6月26日在第一时间采访了业界人士、有关专家学者及部分省市区政府负责金融工作的领导,他们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保险“国十条“作出了分析和解读,敬请读者关注。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6月26日正式公开发布。此前,围绕这一被称为保险“国十条“的相关新闻事件频繁地进入人们的视野:5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险工作汇报,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6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作出重要批示,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当天,中国保监会专门召开座谈会,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会上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做好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保险业既是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具有紧密的联系;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几年来,保险业沿着科学发展道路开拓前进,市场运行更加稳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保险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发展起点的新形势下,《若干意见》的发布无疑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是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明确了定位 《若干意见》肯定了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指出保险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保险可以稳定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从而促进消费,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全局。《若干意见》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重要判断,从理论

新国十条意义

新《国十条》的意义与完善多层次保险体系 单位:人保财险于都支公司 姓名:何磊 二○一四年十月一日

摘要 2014年8月10日, 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刻分析新世纪新阶段的形势和任务又一重大举措。我们要紧紧抓好这次的机遇,以学习、领会国务院新《国十条》精神为契机,准确把握其内涵和实质,全面抓好新《国十条》精神的贯彻落实,使我们的事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开创保险业飞跃发展的新局面。 加快完善多层次保险体系。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保险业要积极协调争取有关政策,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农业保险、医疗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环境责任保险等领域,要从投保、赔付两端加大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的支持,特别是要加快推进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巨灾保险试点,推动形成良好的运用保险机制。 关键词新《国十条》意义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经济补偿

2014年8月10日, 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刻分析新世纪新阶段的形势和任务,继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喜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是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我们要紧紧抓好这次的机遇,以学习、领会国务院新《国十条》精神为契机,准确把握其内涵和实质,全面抓好新《国十条》精神的贯彻落实,使我们的事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开创保险业飞跃发展的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领悟新《国十条》精神。对比“老《国十条》”的总体目标,我们不难看出在“新《国十条》”中有了明确的“发展目标”,有时间要求,有数据目标,有明确角色定位。国务院新《国十条》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保险行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保险行业发展转型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我们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新《国十条》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保险行业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要深入学习。学习贯彻新《国十条》精神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把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新《国十条》对于加强保险行业、促进公司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坚持系统学、反复学、持久学,尽快熟悉新《国十条》的内容,加深对新《国十条》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思想认同、理论认同

保险业新国十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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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保险业新国十条内容【最新版】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和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为方向,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健全市场、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对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给予必要的扶持;对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基础薄弱的保险业务,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全面深化保险业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释放和激发行业持续发展和创新活力。增强保险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市场主体差异化竞争、个性化服务。三是坚持完善监管、防范风险。完善保险法制体系,加快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处理好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

2010新国十条具体内容(房产政策国十条)

2010新国十条具体内容(房产政策国十条国五条) 新国十条具体内容全文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的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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