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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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1)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商品、劳务等交换活动。是世界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指一个国家(地区)和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交换。

(2)国际贸易额——又称国际贸易值,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一定时期内世界贸易规模的指标,是一定时期内世界各国(地区)出口贸易额的总和。

(3)贸易差额——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之间的差额。是反映一国对外贸易收支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

(4)对外贸易依存度——指一国进出口总额与其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之比。

第二章国际分工及其理论

1、国际分工的概念

国际分工是指各国在从事商品生产时,相互之间实行的劳动分工和产品分工,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国际分工发展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社会的经济条件(觉得作用),二是自然条件。

2、绝对优势理论——亚当斯密

历史背景

18世纪末,资本主义发展,工业革命逐渐展开,使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同时重商主义制度下所建立的经济上的特权和垄断制度已经暴露出效率低下和严重浪费等弊端,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绝对成本理论的主要观点

(1)国际分工的基础是绝对成本(劳动成本)。亚当斯密认为增加国民财富主要靠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则要靠分工的发展。分工不仅适用于一国内部,也适用于各国之间。

(2)各国存在绝对成本差异的原因——每一个国家都有其适宜生产的某些特定产品的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因而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会绝对地低于他国。有利的条件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然优势,即地理、环境、土壤、气候、矿产等先天优势,另一方面是获得性优势,如国民特殊技巧和工艺上的优势。

3、比较成本理论——大卫李嘉图

比较理论的产生

1817年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进一步发展了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提出了比较成本(或者比较利益,比较优势)理论。李嘉图发展了斯密的观点,他认为每个国家不一定生产各种商品,而应集中生产那些利益较大或者不利较小的商品,然后通过国际贸易,在资本和劳动力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总量将增加,如此形成的国际分工对贸易各国都有利。遵循“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原则。

4、赫克歇尔-俄林模型(H-O模型)——要素丰富

主要观点:(1)要素禀赋也称要素丰裕度,是指一国所拥有的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丰富性。

(2)要素密集度,是指生产某种商品所投入的两种生产要素的比例。

(3)要素禀赋理论认为,比较成本的差异取决于两个因素:各国的要素禀赋与各种产品的要素比例。

第三章国际贸易政策

1、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

自由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本国进出口商品的各种特权和优惠,使商品自由的进出口,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产生于18世纪初的英国,1947年关贸总协定生效,贸易自由化政策成了发达国家起主导作用的贸易政策,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建立,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贸易自由化成为世界各国贸易政策的主流。

保护贸易政策——指国家采取各种措施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的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的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以鼓励出口。

协调贸易政策——又称“管理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内制定一系列的贸易政策、法规,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实现一国对外贸易的有秩序、健康的发展;对外通过谈判签订双边、区域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协调与其他贸易伙伴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2、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

重商主义(15世纪到17世纪)——自由贸易政策(17世纪以后)——保护贸易政策(资本主义萌芽状态或者成长时期)——超保护贸易政策(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贸易自由化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初)——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20世纪70年代以来)

第四章国际贸易措施

1、关税的定义——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海关代表国家向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赋税。

2、关税的种类

一、进口税——是进口国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

(1)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在WTO内)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是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在正常贸易下必须给予的关税待遇;普通税率适用于没有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最惠国税率(35%)比普通税率低(3%)。

(2)特惠税率——又称优惠税率,它是对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享受这种优惠待遇。

(3)普惠制税率——GSP,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税率一般比最惠国税率低1/3。

例外条款——是指当给惠国认为从受惠国优惠进口的某项产品的数量,增加到对其本国同类产品或有竞争关系的商品的生产者造成或将造成严重危害时,给惠国保留对该产品完全取消或部分取消关税优惠待遇的权利。

限定条款——是指给惠国根据本国和受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贸易状况,预先规定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某项产品的关税优惠进口限额,达到这个额度后,就停止或取消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而按最惠国税率征税。

毕业条款——是指给惠国以某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由于经济发展,其产品已能适应国际竞争而不再需要给予优惠待遇和帮助为由,单方面取消这些国家或产品的普惠制待遇。

二、出口税——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

税。

三、过境税——是对途径本国关境,最终目的地为他国的商品征收的关税。

四、进口附加税——是对进口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增的一种附加关税,通常是一种限制进口的临时性措施。

五、差价税——某种本国生产的商品国内价格高于进口商品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间的差额征关税。

六、财政关税——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征收的关税。

七、保护关税——为了保护国内某些商品市场,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而设置的关税。

八、收入再分配关税——是以调节国内各阶层收入差距为目的而设置的关税。

3、非关税措施的种类

一、进口配额制(绝对配额,关税配额)

二、自愿出口限制(非协定的自愿出口限制,协定的自愿出口限制)

三、进口许可证制

四、外汇管制(数量性外汇管制,成本性外汇管制,混合性外汇管制)

五、进出口的国家垄断

六、各种国内税

七、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

八、进口押金制度

九、海关估价制度

十、技术性贸易壁垒

十一、绿色贸易壁垒(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制度)

十二、行政性规则(卫生检疫规定,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繁琐的海关手续)

第五章GATT与WTO

1、最惠国待遇条款——是贸易条约和协定的一项重要条款。含义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

2、国民待遇条款——是贸易条约与协定中所依据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含义是——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对方的公民、企业、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待遇。

3、WTO——世界贸易组织的简称,中国2001年加入,是1995年一月一日建立,根据“乌拉圭回合”

4、WTO的宗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地增加真实收入和有效需求量,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持续发展的目的,最优运用世界资源,寻求保护和维持环境,但要符合其需求,考虑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

第六章国际服务贸易

1、国际服务贸易的含义——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提供者从一国境内向他国境内、通过商业现场或自然人的商业现场向服务消费者提高服务并获得外汇收入的过程。

2、国际贸易服务的分类

①跨境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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