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XXX人民法院律师调查令(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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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XXX人民法院律师调查令

(案号)调查令XX号XXXX(接受调查人名称):

我院受理原告(上诉人、申请执行人)XX与被告(被上诉人、被执行人)XXXX(案由)一案,XX(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有关证据,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知道意见(试行)》的规定,经本院审查决定,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前来你处调查收集下列证据材料:

1.

2.

3.

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代理律师:XXX 律师执业证证号:XXXXX

随行律师:XXX 律师执业证证号:XXXXX

本调查令有效期截止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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