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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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环境影响分析
7.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建材产业园区益阳路16号,系租用成都市瑞巨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建空置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在租赁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设备安装阶段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扬尘、噪声及废包装材料,其影响持续时间短。
7.1.1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
项目生产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墙上钻孔,地面建筑垃圾清理,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运输等,将产生施工扬尘。施工时应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渣、垃圾,清扫施工场地等措施,以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不会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施工人员造成明显的影响。
7.1.2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是装饰和设备安装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既有的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定期转运至沙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7.1.3噪声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建设机械施工设备产生,该类设备交互间歇性作用,因此产生的设备噪声也是间歇性和短暂性的。声级值一般在80~105dB(A),项目针对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同时本项目施工活动均在项目厂房内进行,通过厂房建筑隔声后,能够实现厂界达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要求,不会导致区域声环境质量发生明显的变化。
7.1.4固体废物
设备安装所产生的固废:项目设备安装会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还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综上,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但是这些影响具有时效性,施工期间产生,施工完成消除。只要在施工期做好上述基本要求,实现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周围环境影响也随之消失。
7.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7.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仅有极少量油气挥发,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7.2.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间清洁废水,废水量小、废水成分简单,排水总量为2.3m3/d。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NH3-N、石油类。
车间清洁废水及食堂含油废水分别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混合经过厂区预处理池(40m3)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近期由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将废水定期转运至沙渠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大邑县沙渠建材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之后,生活废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羊头堰。
1)隔油池容积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的隔油池位于项目车间厂房西南侧角落。总容积约为0.5m3,池内分格采用“两档三格”的结构。本项目的隔油池处理水量为0.2m3/d,隔油池废水水力停留时间按照0.5h计算,处理时间按照4h计算,因此,经计算本项目隔油池存水部分的理论容积为0.25m3,考虑30%的变化系数、隔油池内预留25%的存油空间,本项目隔油池的理论容积应不低于0.4m3。
因此,本项目所使用的隔油池总容积能够满足其使用要求。
2)污水处理厂接纳本项目污水可行性分析
①沙渠镇污水处理厂情况
沙渠镇污水处理厂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沙渠镇,设计能力为1500m3/d,实际日进水量为650~800m3/d,处理对象为沙渠场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部分企
业的废水,生产废水占比约17%(110~140m3/d),工艺采用“CASS+人工湿地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入西河。
②建材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情况
建材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镇区及工业区,规划处理能力2万m3/d,分期实施,一期1万m3/d,污水厂进水中工业废水比例为24%,采用“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沙渠建材产业园规划环评的要求进行排放,出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域标准,总氮执行《四川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羊头堰。
本项目分别对污水处理厂拟受纳河羊头堰(灌渠)及西河的排污口上、下游水质分别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及Ⅲ类水质标准,且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污水处理厂运营后的,出水水质较好,对羊头堰及西河水质影响较小。
③废水进入沙渠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
本项目属于沙渠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范围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的水量为2.3m3/d,仅占沙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的0.153%,占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的0.023%,且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近期定期转运至沙渠镇污水处理厂,远期通过管网排入建材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水量及水质均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要求。所以,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沙渠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均是可行的,不会对受纳河的水质造成影响。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以及少量车间清洗污水,车间清洗污水经隔油池和预处理池处理后满足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量和工艺要求。
因此,就污水量、水质而言,本项目污水排入沙渠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完全可行的。经过以上处理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面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7.2.3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分析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主要来源于中拉机、小拉机、退火炉、空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