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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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604-2017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直接进样

HJ604-2017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直接进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604-2017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Ambient air —Determination of total hydrocarbons,methane and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Direct injection/Gas chromatograph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12-14发布2018-03-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代替HJ 604—2011目次前言 (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方法原理 (1)5试剂和材料 (2)6仪器和设备 (2)7样品 (2)8分析步骤 (3)9结果计算与表示 (5)10精密度和准确度 (5)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12注意事项 (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604-2011)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4年,原标准(GB/T15263-1994)起草单位为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第一次修订于2011年。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扩展了测定指标,增加了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相应修改标准名称;——适用范围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修改了总烃的定义,增加了非甲烷总烃的定义;——增加气袋作为采样容器,规定了样品采集、保存方式和保存期限;——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删除了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604-2011)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采样人员考核试题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采样人员考核试题

XXXX检测有限公司采样岗位上岗证考核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考核试题XXXX检测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考核结果说明:①本试题依据国家现行有效的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标准中要点进行编制;②本试题适用于部门人员日常考核和上岗证考核;③当国家相关标准更新时,应及时对试题进行修订更新;④本试题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员工工作评价材料,计入员工技术档案。

一、填空题1.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指在监测点位上用采样装置采集一定时段的环境空气样品,将采集的样品在实验室分析、处理的过程。

2.溶液吸收采样法指利用空气中被测组分能迅速溶解于吸收液或能与吸收液迅速发生化学反应的原理,采集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的采样方法。

3.吸附管采样法指利用空气中被测组分通过吸附、溶解或化学反应等作用被阻留在固体吸附剂上的原理,采集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的采样方法。

4.滤膜采样法指采用不同材质滤膜采集空气中目标污染物的采样方法。

5.滤膜-吸附剂联用采样法指将滤膜和吸附剂联合使用,同时采集环境空气中以气态和颗粒物并存的污染物的采样方法。

6.直接采样法指将空气样品直接采集在合适的气体收集器内的采样方法。

7.采样口距地面高度在 1.5~15 m 范围内,距支撑物表面 1 m 以上。

有特殊监测要求时,应根据监测目的进行调整。

8.溶液吸收采样法适用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臭氧等气态污染物的样品采集,采样系统主要由采样管路、采样器、吸收装置等部分组成。

9.常见的吸收管装置主要有气泡吸收管(瓶)、多孔玻板吸收管(瓶)和冲击式吸收管(瓶)等。

10.吸附管采样法适用于汞、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污染物的样品采集。

11.滤膜采样法适用于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大气颗粒物的质量浓度监测及成分分析,以及颗粒物中重金属、苯并[a]芘、氟化物(小时和日均浓度)等污染物的样品采集。

12.直接采样法适用于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总烃等污染物的样品采集,常用于空气中被测组分浓度较高或所用分析方法灵敏度较高的情况。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目次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2)5监测方案制定 (3)6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8)7信息记录和报告 (10)8监测管理 (1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无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排污单位;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未规定的内容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44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733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质量管理(现场监测)选择题

质量管理(现场监测)选择题

质量管理持证上岗试题 (现场监测)选择题: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要求,样品采集应根据监测方案所确定的采样点位、污染物项目、频次、时间和方法进行采样。

必要时制订采样计划,内容包括: _________ 交通工具以及安全保障等。

( )A. 采样时间和路线B. 采样时间和路线C. 采样人员和分工D. 采样器材正确答案:A、B、C、D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要求,对流域或水系要设立_______等断面。

( )A. 背景断面B. 控制断面C. 削减断面D. 入海口断面正确答案:A、B、D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要求,根据水体功能区设置控制监测断面,同一水体功能区至少要设置__ 个监测断面。

( )A.1B.2C.3D.4正确答案:A4.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要求,采样时, ______、DO、BOD5、有机物、余氯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不能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与水样容器。

( )A.细菌总数B.大肠菌群C. 油类D.挥发酚正确答案:A、B、C5.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要求,采样时,除一些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要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与水样容器_____次,然后再将水样采入容器中,并按要求立即加入相应的固定剂,贴好标签。

( )A. 1~2B. 2~3C.3~4D. 4~5正确答案:B6.《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要求,废水采样时需采集不少于_______的现场平行样。

( )A. 5%B.10%C. 15%D.20%正确答案:B7.《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要求,测流时段内测得流量应与水量衡算结果误差不得大于_____。

( )A. 10%B.20%C. 30%D. 40%正确答案:A8.《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要求,因工业废水成分复杂,其中的强酸或强碱性物质对流量计或堰板有一定腐蚀作用,______对流量测量也会产生影响,为此必须加强流量计量装置的维护和保养。

HJ 194-2017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2017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I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94-2017代替HJ/T 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 manual method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monitoring(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12-29发布2018-04-01实施发布环境保护部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点位布设 (2)5采样时间和频率 (3)6样品采集、运输和保存 (3)7监测分析方法 (12)8数据处理 (12)9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3)附录A(规范性附录)吸收管(瓶)阻力测定 (16)附录B(规范性附录)吸收管(瓶)吸收效率测试 (17)附录C(规范性附录)气体采样器采样流量校准-皂膜流量计法 (18)附录D(资料性附录)污染物常用采样记录表 (21)附录E(资料性附录)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一览表 (22)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监测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点位布设、采样时间和频率、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监测分析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的修订。

原标准首次发布于2005年11月9日,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修订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点位布设、样品运输和保存及数据处理等内容。

――补充完善了采样、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增加了附录D、附录E。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废止。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空气污染,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设计和监测点位设置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处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防治空气污染所进行的常规例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组织和管理,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对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第四条设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应能客观反映环境空气污染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影响,并以本地区多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产业和能源结构特点、人口分布情况、地形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为依据,充分考虑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按照监测目的确定监测网的布点。

监测网的设计,首先应考虑所设监测点位的代表性。

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可分为4类:污染监控点、空气质量评价点、空气质量对照点和空气质量背景点。

第五条国家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设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全国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反映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二)确定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背景水平以及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三)判定全国及各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四)为制定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各地方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按本规范规定的原则,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或市(地)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以下称“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空气污染物可能出现的高浓度值;(二)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各环境质量功能区空气污染物的代表浓度,判定其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三)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重要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四)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背景水平;(五)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六)为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环境监测培训试题及答案

环境监测培训试题及答案

环境监测培训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 664-2013)中以监测区域范围空气质量状况和污染物区域传输及影响范围为目的而设置的监测点,参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其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几十千米,可简称。

答案:区域点2.《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中采样前、后用经检定合格的标准流量计校验采样系统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答案: 53.《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中采样流程为:正确连接好采样系统,核查滤膜编号,用镊子将采样滤膜平放在滤膜支撑网上并压紧,或编号标识面朝进气方向,将滤膜夹正确放入采样器中。

答案:滤膜毛面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中遇到对监测影响较大的雨雪天气及风速大于 m/s 的天气条件时,不宜进行手工采样监测。

答案: 85.《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中评价适用于对单点、城市和区域内不同评价时段各基本评价项目和其他评价项目的达标情况进行评价。

答案:单项目6. 《环境空气PM10 和PM2.5 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规定,PM10 和PM2.5 分析恒温恒湿箱(室)要求:箱(室)内空气温度在℃范围内可调,控温精度℃。

答案:15~30 ±17. 《环境空气PM10 和PM2.5 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规定,PM10 和PM2.5 分析时将滤膜放在恒温恒湿箱(室)中平衡 h,平衡时相对湿度应控制在范围内,记录平衡温度与湿度。

答案: 24 45%~55%8.总悬浮颗粒物(TSP)是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的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PM10 )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 的颗粒物。

答案:100μm10μm9.气态污染物的直接采样法包括采样、采样和采样。

答案:注射器采气袋真空罐(瓶)10.影响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分布和存在形态的气象参数主要有、、、湿度、压力、降水以及太阳辐射。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 5 4.1 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5 4.2 标准制修订的技术路线...................................................................................................5
1 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为配套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客观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环境保 护部以环办函[2012]503 号下达了制定《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 法)技术规范(试行)》(项目统一编号:2012-67.8)的任务,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 制订工作。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要求,一类区 PM2.5 浓度年均值上限是 15μg/m3,日均值上限是 35μg/m3;二类区 PM2.5 浓度年均值上限是 35μg/m3,日均值上限是 75μg/m3。
灰霾是近年来显著影响城市和区域的一种空气污染现象。由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 市化进程加快、相应能源消耗和生产所引起的污染物排放基数增大,在不利的天气条件 下,我国城市和区域灰霾现象频繁发生,影响范围越来越大,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和区域性 大气污染的热点问题。发生灰霾天气时,PM2.5 浓度较非灰霾天气时增加明显,表明细颗粒 物浓度增加是灰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环境健康和流行病学研究表明,空气中的细颗粒 物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细颗粒物同时也是“灰霾”的最重要贡献者。

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手工监测及比对考试题库

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手工监测及比对考试题库

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手工监测及比对选择题1. 颗粒物手工采样器的参比方法比对测试中,当采样流量低于200L/min时,参比采样器与待测采样器安放位置距离应在左右。

()A. 1mB.2mC.3mD. 4m答案:A2. 当颗粒物手工采样器测量的流量与规定的工作点流量的偏差超过,()且持续时间超过s时,采样器应停止抽取空气样品,同时停止采样时间累计。

A.5% 60B. 10% 60C. 5%, 120D. 10% 120答案:B3. 颗粒物手工采样器在采样过程中,釆样滤膜处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偏差应控制在℃以内。

()A. ±2B. ±3C. ±4D. ±5答案:D4. 颗粒物手工采样器为保证采集的颗粒物粒径符合要求,一般使用配套的切割器与,以此确保采集的样品符合要求。

()A. 工作点流量B. FID检测器C. PID检测器D. ECD检测器答案:A5. 对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o和Pm2s)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3-2013),对于颗粒物手工采样器没有明确的技术要求。

()A. 环境温度B. 流量C. 大气压力D. 加标回收率答案:D6. 当多台采样器平行采样时,若采样器的采样流量≤200Lmin时,相互之间的距离为m左右:若采样器的采样流量>200Lmin时,相互之间的距离为m。

A. 1,1~2B. 1,2~4C. 2,1~2D. 2,2~4答案:B7. 颗粒物手工法比对采样前对仪器进行和。

()A. 气密性检査,流量校准B. 采样泵检查,流量校准C. 校准膜校准,流量校准D. 气密性检査,校准膜检査答案:A8. 采样器切割器与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切割头应尽可能位于同一水平面,一般垂直距离不能超过,所有颗粒物监测仪器(包括手工比对仪器和自动监测仪器)采样头相互距离在为宜。

()A. 1. 0m,1. 5~3. 0mB. 1. 5m,1. 5~3. 0C. 3. 0m,1. 5~3. 0mD. 没有具体要求答案:A9. 开展手工比对前后应该清洗切割器及釆样管路,对采样器环境温度、环境大气压和进行检查,当超过规范要求时进行校准。

非甲烷总烃监测方法应用探讨

非甲烷总烃监测方法应用探讨

王辉,2006年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现任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环保监督中心环境监测站站长,主要从事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及全面管理工作。

通讯地址:辽阳市宏伟区辽阳石化分公司环保监督中心环境监测站,111003。

E mail:henry122333@163.com。

非甲烷总烃监测方法应用探讨王辉 王子心 来艳春(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摘 要 文章根据HJ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结合实际监测分析中遇到的问题,对气相色谱法分析尤其是填充柱法分析时的色谱柱差异、校准曲线制作、总烃峰异常、除烃空气干扰和采样容器的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实验。

实验结果表明:不锈钢空柱更适用于总烃的测定;采用一定浓度的标气、不同的进样体积来建立校准曲线,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相对更好;利用真空玻璃瓶采样,现场操作简单,易清洗,价格低,适用于采集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污染源样品。

关键词 气相色谱法;非甲烷总烃;总烃;采样容器;除烃空气DOI:10.3969/j.issn.1005 3158.2022.03.008 文章编号:1005 3158(2022)03 0041 04犇犻狊犮狌狊狊犻狅狀狅狀犃狆狆犾犻犮犪狋犻狅狀狅犳犖狅狀 犿犲狋犺犪狀犲犜狅狋犪犾犎狔犱狉狅犮犪狉犫狅狀犕狅狀犻狋狅狉犻狀犵犕犲狋犺狅犱WangHui WangZixin LaiYanchun(犆犖犘犆犔犻犪狅狔犪狀犵犘犲狋狉狅犮犺犲犿犻犮犪犾犆狅犿狆犪狀狔)犃犅犛犜犚犃犆犜 Inthisstudy,thestandardsforthedeterminationofnon methanetotalhydrocarbonsissuedbytheMinistry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in2018wereutilized.Basedontheproblemsencounteredinactualmonitoringandanalysis,thegaschromatographyanalysis,especiallythecolumndifference,calibrationcurvepreparation,totalhydrocarbonpeakabnormality,hydrocarbonremovalairinterference,andsamplingcontainerselectioningaschromatographyanalysiswerediscussedandtested.Theresultsshownthatthecolumnmadebystainlesssteelwasmoresuitableforthedeterminationoftotalhydrocarbons;thecalibrationcurvewasestablishedwithacertainconcentrationofstandardgasanddifferentinjectionvolumes,andthecorrelationcoefficientofthecalibrationcurvewasbetter;theutilizationofvacuumglassbottlesforsamplingwascheap,easytooperateandeasytocleanwhichwassuitableforcollectingenvironmentalairandunorganizedemissionpollutionsourcesamples.犓犈犢犠犗犚犇犛 gaschromatography;non methanetotalhydrocarbons;totalhydrocarbons;samplingcontainer;de hydrocarbonair0 引 言近年来,大气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受到高度重视,相关分析方法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很多,通常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或非甲烷总烃(NMHC)等作为有机污染物污染状况的综合性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监测21项修改单

环境空气监测21项修改单

附件 2《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等21 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监测类标准体系,我部决定修改《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等21 项国家环境监测类标准,修改内容如下:一、《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修改单将“8结果表示”中“V s——换算成标准状态下(101.325 kPa,273K)的采样体积,L”修改为“V s——换算成参考状态下(298 K,101.325kPa)的采样体积,L”。

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修改单将“8结果表示”中“V s——换算成标准状态下(101.325 kPa,273K)的采样体积,L”修改为“V s——换算成参考状态下(298 K,101.325kPa)的采样体积,L”。

三、《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修改单将“9结果表示”中“V0——换算成标准状态下(101.325kPa,273K)的采样体积,L”修改为“V s——换算成参考状态下(298K,101.325kPa)的采样体积,L”。

四、《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修改单将“7结果表示”中“V0——换算成标准状态下(101.325kPa,273K)的采样体积,L”修改为“V s——换算成参考状态下(298K,101.325kPa)的采样体积,L”。

五、《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修改单将“8 结果计算”修改为“臭氧分析仪能够测量吸收池内样品空气的温度和压力,根据测得的数据,按式(4)计算参考状态下臭氧的质量浓度:ρ=ρ⨯101.325 ⨯t + 273.15 (4)s p 298式中:——参考状态下臭氧的质量浓度,mg/m3;——仪器读数,采样温度、压力条件下臭氧的质量浓度,mg/m3;p ——光度计吸收池压力,kPa;t ——光度计吸收池温度,℃。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5264环境空气GB/T15432环境空气GB/T15439环境空气HJ479 HJ482 HJ483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臭氧的测定靛兰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8971空气质量飘尘中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9801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T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环境空气ambientair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3.2总悬浮颗粒物totalsuspendedparticle(TSP)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0um的颗粒物。

3.3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的颗粒物)particulatematter(PM10)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um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吸入颗粒物。

3.4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um的颗粒物)particulatematter(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u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

HJ604-2017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直接进样

HJ604-2017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直接进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604-2017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Ambient air —Determination of total hydrocarbons,methane and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Direct injection/Gas chromatograph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12-14发布2018-03-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代替HJ 604—2011目次前言 (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方法原理 (1)5试剂和材料 (2)6仪器和设备 (2)7样品 (2)8分析步骤 (3)9结果计算与表示 (5)10精密度和准确度 (5)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12注意事项 (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604-2011)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4年,原标准(GB/T15263-1994)起草单位为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第一次修订于2011年。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扩展了测定指标,增加了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相应修改标准名称;——适用范围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修改了总烃的定义,增加了非甲烷总烃的定义;——增加气袋作为采样容器,规定了样品采集、保存方式和保存期限;——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删除了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604-2011)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空气和废气中铅等重金属的采样技术

空气和废气中铅等重金属的采样技术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样前准备工作 滤膜处理。给滤膜编号,放入样盒 品中,不得将滤膜弯曲或折叠。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样步骤
打开采样头盖,取出滤膜夹。用清洁干布擦去采样头 内及滤膜夹的灰尘。 将已编号的滤膜毛面向上,放在网托上,然后放上滤 膜夹,对正拧紧,使不漏气,设置好采样时间,启动 采样。 采样结束后记录标准状态下累积采样体积,如没累积 体积,需记录采样期间测试现场平均环境温度和平均 大气压。用镊子轻轻取下滤膜,采样面向里,将滤膜 对折,放入号码相同的滤膜袋中。 采样前应确认采样滤膜无针孔和破损;采样后应检查 确定滤膜无破裂,滤膜上尘的边缘轮廓清晰,否则该 样品膜作废,需要重新采样。

4 0.033 0.105 0.194 0.323 0.677 0.806 0.895 0.967 5 0.026 0.082 0.146 0.226 0.342 0.658 0.774 0.854 0.918
10
0.974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样点距烟道内壁近距离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矩(方)形烟道的分块和测点数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分析有时出现铅样品比空白低的(采 样)原因
样品与空白序号弄混 是否是同一批次滤筒(膜) 样品滤筒(膜)是否有破损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4.气态污染物采样
4.1废气污染源中气态重金属污染物采样
4.1.1原理 通过烟气采样器将含重金属的废气污染 物抽入到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或装有固体吸附 剂的吸附管中,经化学分析得出废气中某种重 金属含量。 4.1.2采样仪器 烟气采样器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排放形式
涉及重 金属
采样技术规范
所用仪器 微电脑烟尘 平衡采样器

环境空气监测21项修改单

环境空气监测21项修改单

附件 2《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2—2009)等2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监测类标准体系,我部决定修改《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等 21 项国家环境监测类标准,修改内容如下:一、《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2—2009)修改单将“8 结果表示”中“V s——换算成标准状态下(101.325 kPa,273K)的采样体积,L”修改为“V s——换算成参考状态下(298 K,101.325kPa)的采样体积,L”。

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3—2009)修改单将“8 结果表示”中“V s——换算成标准状态下(101.325 kPa,273K)的采样体积,L”修改为“V s——换算成参考状态下(298 K,101.325kPa)的采样体积,L”。

实用标准三、《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479—2009)修改单将“9 结果表示”中“V0——换算成标准状态下(101.325kPa,273K)的采样体积,L”修改为“V s——换算成参考状态下(298K,101.325kPa)的采样体积,L”。

四、《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504—2009)修改单将“7 结果表示”中“V0——换算成标准状态下(101.325kPa,273K)的采样体积,L”修改为“V s——换算成参考状态下(298K,101.325kPa)的采样体积,L”。

五、《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修改单将“8 结果计算”修改为“臭氧分析仪能够测量吸收池内样品空气的温度和压力,根据测得的数据,按式(4)计算参考状态下臭氧的质量浓度:101.325t 273.15 (4)s p 298实用标准式中:——参考状态下臭氧的质量浓度,mg/m3;——仪器读数,采样温度、压力条件下臭氧的质量浓度,mg/m3;p ——光度计吸收池压力,kPa;t ——光度计吸收池温度,℃。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HJ 124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HJ 124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印刷工业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印刷工业排污单位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 820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 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HJ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106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 120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印刷工业 printing industryGB/T 4754—2017中规定的书、报刊印刷(C2311)、本册印制(C2312)、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319),以及从事印刷复制及印前处理、制版,印后加工的装订、表面整饰及包装成型等生产活动的工业。

3.2印刷工业排污单位 printing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从事印刷工业生产的排污单位。

3.3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空气样品的采集: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

空气样品的采集: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
(2)每日气态污染物有不少于18个有效小时平均值,可吸入颗粒物有不少于 12个有效小时平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日均值,日均值的统计时间段 为北京时间前日12:00至当日12:00;
(3)每月不少于21个有效日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月均值; (4)每年不少于12个有效月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年均值。
空气样品的采集
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 )规定:空气污染物的 采样时间和频率,应根据GB 3095中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规定的要求确定。
采样时间:每次采样从开始到结束所经历的时间, 或采样时段
采样频率:一定时间范围内的采样次数
一、采样时间
1、短期采样 (1)间断采样
某一时段或1h内采集样品,平均浓度 (2)24h连续采样
监测日平均浓度的采样方式可用人工采样,也可通过自动空气监测系统采样 2、长期采样
连续自动采样
二、采样频率
• 间断采样方式的采样频次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 各污染物监测数据统计的有一般选择在污染最严重时采样,且至少取 得7d的有效数据。
表1 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
二、采样频率
• 连续自动采样依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 的规定,监测项目的数据采集频率和时间有如下要求:
(1)采集的连续监测数据应能满足每小时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在每小时中采 集到75%以上的一次值时,本小时的监测结果有效,用本小时内所有正 常输出一次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小时平均值;

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

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
4.1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4 4.2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16 4.3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20 4.4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22 4.5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26 4.6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29 4.7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30 4.8 合规判定方法...........................................................................................................................................33 5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 35 5.1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35 5.2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43 5.3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44 5.4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45 5.5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48 5.6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48 5.7 合规判定方法...........................................................................................................................................4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废气和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5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54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简化管理排污单位).................................................... 59 附录 D(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参考表格形式(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60 附录 E(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参考表格形式(简化管理排污单位)....................................7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模板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模板

排污单位⾃⾏监测⽅案编制模板排污单位⾃⾏监测⽅案编制模板(2019年版)2019年⾃⾏监测⽅案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年⽉⽇⼀、排污单位概况(⼀)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介绍1、介绍排污单位的地理位置、占地⾯积、职⼯总数、⾏业类别、污染类别、主要产品名称、⽣产规模、设计⽣产能⼒、实际⽣产能⼒等。

2、介绍开业时间及各条⽣产线的环评审批及竣⼯验收情况以及其他环保⼿续的履⾏情况。

(⼆)⽣产⼯艺简述简要介绍实际各⽣产线产品及⼯艺流程,并附⼯艺流程图。

(三)污染物产⽣、治理和排放情况按照废⽓、废⽔、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属污染物等类别分别介绍排污单位实际污染物产⽣、治理及排放状况,内容包括:⼀是排污单位各类污染物产⽣的污染源名称、型号、⽅式;⼆是排污单位各类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及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处理⼯艺、处理能⼒及设施数量等;三是排污单位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式及排放⼝数量、排放⼝编号、排⽓筒⾼度等;四是说明实际建设与环评相⽐规模、⽣产及环保设施等有变更的情况,说明变更原因。

⼆、排污单位⾃⾏监测开展情况简介(⼀)编制依据1、依据《XX市XX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说明本单位属重点或⾮重点排污单位;依据《固定污染源排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说明本单位为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单位。

2、说明编制⾃⾏监测⽅案依据的排污单位⾃⾏监测技术指南或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监测⼿段和开展⽅式为履⾏排污单位⾃⾏监测的职责拟采取的污染物(废⽓、废⽔、噪声、固体废弃物)⾃⾏监测⼿段及开展⽅式。

⾃⾏监测⼿段为⼿⼯监测、⾃动监测或⼿⼯监测和⾃动监测相结合三种,应说明哪些项⽬是⾃动监测,哪些项⽬是⼿⼯监测,其中针对某⼀种污染物,只能采⽤⼿⼯或⾃动监测中的⼀种⼿段;开展⽅式为⾃承担监测、委托监测或⾃承担和委托监测相结合,应说明哪些项⽬是⾃承担监测,哪些项⽬是委托监测。

如更改监测⼿段或开展⽅式,需重新编制⾃⾏监测⽅案。

(三)在线⾃动监测情况已安装⾃动在线监测设备并采⽤该数据作为⾃⾏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应说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监测项⽬、与⽣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和验收情况、运维情况等。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修改单.doc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修改单.doc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 J 194—2017)修改单一、将“ 3.8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指温度为273.15 K ,压力为101.325 kPa 时的状态。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

”修改为:“ 3.8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指温度为 273.15 K ,压力为1013.25 hPa 时的状态。

”二、增加:“ 3.9参比状态reference state指大气温度为298.15 K ,大气压力为1013.25 hPa 时的状态。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 [a] 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三、将“ 6.9采样体积计算”及其内容修改为:“ 6.9采样体积计算6.9.1参比状态下的采样体积计算参比状态下的采样体积计算方法如公式(1)所示。

(1 )r = r = L;式中:Vr——参比状态(298.15 K,1013.25 hPa)下的采样体积,翿113?Q r——参比状态下的采样流量,L/min ;t ——采样时间, min;Q——实际采样流量, L/min ;P——采样时的环境大气压,hPa;T——采样时的环境温度,K 。

6.9.2实际采样体积计算实际采样体积(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采样体积)计算方法如公式(2)所示。

式中: V——实际采样体积, L ;()=Q——实际采样流量, L/min ;t ——采样时间, 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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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194—2017)修改单
一、将“3.8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

”修改为:
“3.8
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hPa时的状态。


二、增加:
“3.9
参比状态reference state
指大气温度为298.15K,大气压力为1013.25hPa时的状态。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三、将“6.9采样体积计算”及其内容修改为:
“6.9采样体积计算
6.9.1参比状态下的采样体积计算
参比状态下的采样体积计算方法如公式(1)所示。

r= r = 据测޼1翿
1 13޼ 翿 (1)式中:V r——参比状态(298.15K,1013.25hPa)下的采样体积,L;
Q r——参比状态下的采样流量,L/min;
t——采样时间,min;
Q——实际采样流量,L/min;
P——采样时的环境大气压,hPa;
T——采样时的环境温度,K。

6.9.2实际采样体积计算
实际采样体积(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采样体积)计算方法如公式(2)所示。

= ( )式中:V——实际采样体积,L;
Q——实际采样流量,L/min;
t——采样时间,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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