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DS0001S2021大连董参海珍品有限公司即食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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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DS0001S2021大连董参海珍品有限公司即食海参

大连董参海珍品企业标准

Q/DDS 0001S-2020

即食海参

2013-09-25公布 2013-10-25实施大连董参海珍品公布

Q/DDS 0001S-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大连工业大学、大连董参海珍品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的食品安全指标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和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李冬梅、吴海涛、廉守田。

本标准属首次公布。

Q/DDS 0001S-2020

即食海参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海参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食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活海参为原料,经去内脏、清洗、预煮、水发、调味(加入绵白糖、食用盐、味精、酿造酱油、花椒、八角浸泡入味)或不调味、密封包装、杀菌、冷却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即食海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445 绵白糖

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7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0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0133 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

GB/T 10786 罐头食品检验方法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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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323 瓶装饮用纯洁水

GB 18186 酿造酱油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3871 水产品加工企业卫生治理规范

SC/T 3016 水产品抽样方法

LY/T 1652 花椒质量等级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治理规定》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

3 产品分类

3.1 按加工方式不同可分为:原味即食海参、调味即食海参。

3.1.1 原味即食海参:以鲜活海参为原料,通过去脏、清洗、预煮、纯洁水浸泡水发、真空包装、杀菌、冷却等工艺制作而成。

3.1.2 调味即食海参:以鲜活海参为原料,通过去脏、清洗、预煮、纯洁水浸泡水发、调味(加入绵白糖、食用盐、味精、酿造酱油、花椒、八角浸泡入味)、真空包装、杀菌、冷却等工艺制作而成。

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海参:采纳品质良好的鲜海参,无腐烂、无变质。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

4.1.2 绵白糖:应符合GB 1445的规定。

4.1.3 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4.1.4 纯洁水:应符合GB 17323的规定

4.1.5 味精: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

4.1.6 花椒:应符合LY/T 1652的规定。

4.1.7 八角:应符合GB/T 7652的规定。

4.1.8 酿造酱油:应符合GB 18186的规定。

4.1.9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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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

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6 生产加工过程

应符合GB/T 23871的规定。

4.7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8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将样品置于白搪瓷盘内,在自然光线下,采纳目测、口尝、鼻嗅等方法进行检验。

5.2 理化指标

5.2.1 固形物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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