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考核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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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考核表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考核表
宣传公示资料
(三)
支援队员实施情况
1、开展巡回医疗、健康教育、指导跟班学员、查房会诊、手术示范、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
查阅相关资料
2、指导受援卫生院规范内部管理如制定规章制度、工作办法等,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配备的医疗设备。
受援卫生院医疗设备使用情况
3、帮助受援卫生院开展适宜技术和被核准或具备条件的诊疗项目。
新开医疗技术医院能否独立完成
4、指导受援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公卫项目资料
5、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开展村医培训。
村医培训记录
三、支援效果指标
考核
内容
工作要求
备查资料
存在问题及要求
(一)开展业务情况
1、支援队员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情况,如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数,或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应至少与受援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平均工作量持平。
查阅相关资料
2、每年开展学术讲座或举办业务培训班累计不少于10次,教学查房累计不少于20次。
讲座、培训内容及查房记录
3、在1个对口支援周期内(3年),帮助受援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建设1-2个特色专科。
特色科室建设实施情况,须书技术,在1个对口支援周期内(3年),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培育至少3项适宜技术,参与受援卫生院的管理。
会议内容及签到册
4、制定支援队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支援队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及考勤
5、为支援队员工作与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现场查看吃住情况
6、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舆论宣传,以多种形式宣传项目重大意义和支援医院派驻专家的专业特长、学识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水平及优良工作作风等,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
确诊率和手术次数是否有所改变。

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标解释(2020年版)

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标解释(2020年版)

附件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标解释(2020年版)一、公益性指标(一)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指标定义】下派对口支援人员总人数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支援任务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下派对口支援总人员数/下达支援任务数【指标说明】(1)分子:下派对口支援人员总人数为下派贫困地区和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民营医院支援人员总人数。

(2)分母:下达支援任务数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支援单位应派对口支援人员人数。

【指标意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再次调整部分三级医院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关系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09 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1 —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川卫发〔2017〕172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122号)等文件精神,各有关三级医院均应积极参与对口支援,认真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支援任务,提升受援地区和单位能力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指标导向】逐步提高。

【数据来源】省城乡医疗对口支援管理办公室备案数据。

【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

(二)援外医疗任务人次【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人次【指标定义】年度医院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次。

【计算方法】当年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数(含参加集中培训人数)。

【指标说明】按照派遣任务计划选派援外医疗队员情况相关数据。

【指标意义】根据《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国际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19〕42号)精神,充分发挥卫生援外在我国外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评价细则

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评价细则
2.2派驻医务人员在受援医院医疗业务情况
3
未参与门诊、住院工作的扣3分
2.3帮助受援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情况
3
未帮助受援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扣3分
2.4派驻医务人员帮助建立特色/重点专科情况
4
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扣4分
2.5开展适宜新业务、新技术情况
3
未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扣3分
2.6定期开展学术讲座、带教查房、手术示教情况及疑难病例讨论。
1.3对派驻医务人员管理、待遇等落实情况
5
未对派驻人员进行动员培训扣1分;无管理及待遇落实措施扣4分
核查有关资料
2.派驻医务
人员情况
(25分)
2.1派驻医务人员人数、职称、工作时间
8
人员不符合要求扣4分;1人未坚持在受援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扣4分
到受援医院现场查看;核查派驻人员职称;查看支援医院工作总结;查看门诊排班表、住院排班表;查看培训签到本和相关记录本
查阅有关资料
二支援医院(40分)
1.组织工作
(15分)
1.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或专人分工负责;研究部署对口支援工作
5
未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或专人分工负责扣1分;未专题研究部署和到受援医院了解工作扣4分
查阅相关文件
1.2制定并执行协议书(包括支援目标、计划、责任等情况)
5
未签订执行协议书扣5分
查阅协议等资料
2.3医疗服务指标(病床使用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入院三日确诊率、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医院感染发生率、住院甲级病案率、门诊病历合格率、门诊量、住院量、单病种费用等)
8
医疗服务考核指标1项未改善扣1分
查看统计报表;现场抽查运行病例3份、归档病例3份

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

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

附件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标解释(2020年版)一、公益性指标(一)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指标定义】下派对口支援人员总人数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支援任务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下派对口支援总人员数/下达支援任务数【指标说明】(1)分子:下派对口支援人员总人数为下派贫困地区和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民营医院支援人员总人数。

(2)分母:下达支援任务数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支援单位应派对口支援人员人数。

【指标意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再次调整部分三级医院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关系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09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川卫发〔2017〕172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122号)等文件精神,各有关三级医院均应积极参与对口支援,认真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支援任务,提升受援地区和单位能力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指标导向】逐步提高。

【数据来源】省城乡医疗对口支援管理办公室备案数据。

【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

(二)援外医疗任务人次【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人次【指标定义】年度医院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次。

【计算方法】当年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数(含参加集中培训人数)。

【指标说明】按照派遣任务计划选派援外医疗队员情况相关数据。

【指标意义】根据《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国际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19〕42号)精神,充分发挥卫生援外在我国外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五常县医联体帮扶考核评估表

五常县医联体帮扶考核评估表

3 研 1五常县医联体帮扶考核评估表(满分 1000 分)支援医院名称 : 受援医院名称: 得分:分一类指标:考核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各自工作情况(分数00)指标内容考核方法分值 得分扣分原因1.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业务院长负责对口支援查阅成立领导小组和办 工作。

事机构的资料年度院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对口支援工作,分析解决工作查阅会议记录、年度对 中实际 困难和问题。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究 口支援工作计划等纸质 制定本年度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资料临床和医技科室根据受援医院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查阅科室年度对口支援 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10105支援医院 工作情况 (150 分)医院领导、医院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赴受援医院调研、查阅半年工作意见及年督导,每年至少1 次,半年形成工作意见,年度形成工度工作报告作报告。

开展对口支援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赴受援医院,对相 应科室进行调研、督导,每半年至少 次,并形成工作 查阅半年工作报告 报告。

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前,应当分别到乡镇卫抽查职称晋升人员到乡 生院连续服务满半年。

镇卫生院支援经历2.派驻人员管理及工作要求 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部门根据双方年度计划及帮是否按照年度计划派驻扶目标派驻支援人员。

优先派驻临床、医技相关专业技人员,派驻人员专业是 术人员,并符合卫生局的规定。

否符合规定15555不 。

抽查派驻人员,对照我派驻人员资质、派驻时间符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委印发的文件要求5 有派驻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 5实施派驻人员目标管理。

每名派驻人员有明确的对口支抽查派驻人员工作目标援工作目标,目标须有时间表和量化的任务项。

对口支援工作期满,派驻人员经支援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抽查派驻人员考核记录管理部门按照工作目标考核合格。

派驻人员在对口支援期间工资、津贴、奖金等各项福利查阅相关文件和财务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生活、交通补贴。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办法(试行)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办法(试行)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办法(试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xx〕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附件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12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是指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结成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

通过3年对口支援,争取受援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水平,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三条每所城市三级医院应当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协作关系。

受援医院包括县医院和县中医院。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东部地区的医院在完成本省(直辖市)范围内对口支援任务的同时,承担一定的支援西部地区县级医院的任务。

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对口支援工作应当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逐步扩展到省定贫困县和民族自治县(旗)、陆路边境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对其他县的对口支援工作。

第六条对口支援工作应当坚持和体现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增加受援地区和单位的经济负担。

第七条对口支援工作应当与县级中医院建设、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对中医专科的扶持,研究推广中医、民族医适宜诊疗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中的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1.25•【字号】内卫发[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发〔2010〕3号)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根据卫生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关系表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提升旗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援目标通过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

通过三年的建设发展和对口支援,使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学科建设、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整体上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水平,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实施范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自治区确定的贫困旗县和民族自治旗、陆路边境旗县为重点,逐步扩展到其他旗县。

具体实施项目有京蒙医院对口支援项目、万名医师支援农牧区卫生工程项目、卫生部部属部管医院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项目、军队医院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旗县医院项目和自治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的对其他旗县医院的对口支援项目等。

对口支援管理考核评价方案

对口支援管理考核评价方案

对口支援管理考核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工作时效性,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各临床科室。

二、总体要求
对口支援管理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医联体协议书》,并按照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登记。

三、职责
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选派专家定期开展坐诊、查房、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等。

四、考核评价
落实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任务,满分10分,各临床科室至少对口帮扶支援一家基层医疗机构,每月至少4次支援帮扶,缺少一次扣2.5分,直至扣完;每完成一家对口帮扶支援,得0.5分;超额完成,超出1次加1分,最高得3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2.09•【文号】国卫医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是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的战略举措,是缓解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的一项民生工程,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措施。

自2005年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以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才队伍得到加强,为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7号),现就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以满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需求为落脚点,以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县域医疗资源的要求为导向,紧紧抓住加强县医院(含中医院,下同)、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提升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作为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国整体医疗服务能力的战略举措,作为推动我国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全局的战略安排,在重点领域创新工作内容,在传统领域巩固工作成果,开创对口支援工作新局面。

援疆医务人员考核标准

援疆医务人员考核标准

援疆医务人员考核标准
1.专业技能水平: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见疾病的诊治方法,具备较高的医疗技能水平,能够独立完成常见手术和诊断治疗。

2. 诊疗质量:医务人员应积极服务患者,提高诊疗质量,遵循医疗伦理规范,注重病人隐私保护。

3. 工作态度:医务人员应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能够有效沟通协调与患者、家属、同事之间的关系。

4. 职业修养:医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遵守医德医风,不参与违法违规活动。

二、考核方法
1. 现场观察:通过实地考察医务人员工作情况,了解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

2. 案例分析:对医务人员处理过的病例进行分析,评估其诊疗水平和专业能力。

3. 问卷调查:对患者、家属和同事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态度。

4. 考试评估:定期进行专业知识考试,评估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三、考核结果
1. 优秀:具备较高的医疗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良好,工作认真负责。

2. 良好:具备基本的医疗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较好,能够有效沟通协调。

3. 合格:具备基本的医疗技能水平,服务态度一般,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4. 不合格:医疗技能水平较差,服务态度不佳,需要进行进一步培训和提升。

2024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总结____年是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作为我国医疗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促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农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在医疗人员培养、医疗服务提升、设备改造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下面,我将对____年的对口支援工作进行总结,以便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地总结经验、发挥成效。

一、任务完成情况____年,我单位共对接支援了5个农村医疗机构,分别是A乡村医院、B乡村卫生室、C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乡中心卫生院、E乡县级医院。

这些医疗机构分布在山区和边远地区,存在着医疗人员稀缺、设施设备陈旧、服务水平相对较低等问题,对于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具有较高的需求。

在任务完成情况方面,我们对接支援的医疗机构的整体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经过一年的努力,这些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医疗设备设施得到了新的改善,医疗团队得到了有效的培养和支持。

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得到了更好的满足,医疗服务持续改善。

二、主要工作内容1. 医疗人员培养医疗人员是一个医疗机构的核心和基础,我们重点在对接支援的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人员培养工作。

首先,我们派遣了一批优秀的医生和护士到对方医院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帮助对方医疗机构解决了人员技术不足的问题。

其次,我们配备了少量的医疗人员到对方医院,与对方医务人员一起进行临床工作,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

最后,我们鼓励医疗机构主动培养和吸纳本地区的医学生,帮助他们完成临床实习和毕业后的就业。

2. 医疗服务提升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我们完善了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办事效率。

其次,我们加强了医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推动医疗机构获得了相关的资质认证和评级。

最后,我们开展了各种医疗服务宣传活动,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认识和参与度。

有关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评估表--实用.docx

有关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评估表--实用.docx

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评估表(满分 1000 分)支援医院名称:受援医院名称:得分:分一类指标:考核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各自工作情况(分数300)指标内容考核方法分值得分扣分原因查阅成立领导小组和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院长负责对口支援工作。

10 事机构的文件年度党政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对口支援工作,分析解决工查阅会议记录、年度对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口支援工作计划等文件究制定本年度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行政部门、临床和医技科室根据受援医院情况有针对性查阅科室年度对口支援支援医院 1. 组织领导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工作情况医院领导、医院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赴受援医院调研、查阅半年工作意见及年(150 分)督导,每年至少 1 次,半年形成工作意见,年度形成工度工作报告作报告。

开展对口支援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赴受援医院,对相应科室进行调研、督导,每半年至少 1 次,并形成工作查阅半年工作报告报告。

2.派驻人员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前,应当分别到县医院抽查近 3 年职称晋升人管理及工作连续服务满半年。

员到县医院支援经历10 5 5 5 5要求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部门根据双方年度计划及帮是否按照年度计划派驻扶目标派驻支援人员。

优先派驻重症医学科、病理科和人员,派驻人员专业是5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的医师,并符合省级卫生计生委否符合规定的规定。

派驻人员资质、派驻时间符合国家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抽查派驻人员,对照我5部门规定。

委印发的文件要求有派驻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5实施派驻人员目标管理。

每名派驻人员有明确的对口支抽查派驻人员工作目标8援工作目标,目标须有时间表和量化的任务项。

对口支援工作期满,派驻人员经支援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抽查派驻人员考核记录10管理部门按照工作目标考核合格。

派驻人员在对口支援期间工资、津贴、奖金等各项福利查阅相关文件和财务8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生活、交通补贴。

福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福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福建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根据原卫生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72号)要求,科学、客观、真实、全面地评价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成效,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主要针对支援医疗机构、受援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

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单位”),1家受援医院有多家支援医院的,以承担主要支援任务的1家城市三级医院作为评估对象。

二、考核内容(一)支援医院重点考核支援医院工作开展情况,如协议签订、派驻医师管理,帮助受援单位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培训人员、开展新技术、学科建设等情况(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

(二)受援医院重点考核城乡对口支援协议签订、项目管理、宣传,派驻医务人员管理与考核、与派驻医师工作配合、生活安排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等情况(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

—3 —三、考核主体省、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为考核主体。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一)考核方法1. 查阅资料。

查阅支援、受援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处方、病历、财务凭证、会计帐务等相关资料和医疗文书。

2. 现场检查。

查看受援医疗机构的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病房建设等就医环境。

3. 走访调查。

走访受援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支援医院派驻人员、群众代表并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其满意度。

4. 网上督查。

通过查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对支援、受援医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不定期督查,并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1. 受援医院会同支援医院于每年5月上旬、11月上旬前对项目工作进行2次自查。

2.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11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每个考核单位(包括受援和支援医疗机构)的考核。

3.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网络直报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4 —五、考核结果运用(一)考核结果考核实行千分制,分成二个部分,第一部分考核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工作情况,共200分,第二部分考核支援和受援医院帮扶工作效果,共800分。

四川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四川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 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川卫发〔2017〕172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 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12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88个贫困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阿坝、甘孜、凉山州州级医疗卫生机构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和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的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估。

第三条 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的考核管理坚持统筹规划、目标管理、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原则。

第二章 管理的组织形式第四条 省卫生计生委(含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同)成立对口支援管理办公室,由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省疾控中心、— 2 —省妇保院、省中医院、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委人才服务中心等派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监督执法总队,负责全省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 省卫生计生委从医疗、中医、妇幼、疾控和监督五个专业的专家库中遴选觉悟高、业务精、懂管理的人员组成省级对口支援“传帮带”监督管理团队,协助对口支援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督导、抽查考核、期中评估等工作,为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第六条 省上专设45个深度贫困县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驻点负责人,由省派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支援人员担任,主要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联络协调和监督检查,促进对口支援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第七条 相关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对口支援管理办公室,按照本办法规定分级负责本辖区对口支援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21号)和山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医字〔2014〕74号)有关要求,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特制定本方案.一、任务目标通过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促进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广大群众不用出县、出镇(街道)就能享受到安全、便捷、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纽带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使对口支援工作更加富有生命力和实际效果.二、实施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三、工作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有利于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满足群众需求、有利于实现多方共赢的原则,确定帮扶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帮扶形式:(一)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鼓励医疗机构按照政府指导、自愿平等、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县级医院与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建立紧密型的医疗联合体,通过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技术、管理等要素的有机联合,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再造医疗服务流程,引导医疗机构按功能发挥作用,构建起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格局,为患者提供连续的'诊疗、康复、护理等服务.(二)实行团队帮扶.提倡以“团队对团队”的导师制方式培养学科骨干和领军人才,突出加强特色科室建设,切实提高受援医院医疗水平.(三)派驻优秀医师.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特点,选派相应专业的医师(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师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到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帮扶工作.(四)派驻管理人员.支援单位派驻人员可以担任受援医院副院长、科室主任等,通过帮助受援医院制定发展规划,推动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重点专科建设等,全面提升受援医院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四、有关要求(一)充分认识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是公立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履行公益性质的具体体现,也是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支援单位要切实保障派驻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其奖金福利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当年同等资历人员平均水平,保留其岗位和职务不变,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二)签订帮扶协议.各受援单位要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结合区域内的医疗保障能力和临床专业科室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发展重点,与支援单位共同签订2015-2017年对口支援协议.内容包括中长期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建设特色或重点专科、重点科室的数量,要具体到学科、专业、病种或技术,派驻人员的数量、专业、职称、连续工作时间,培养业务骨干或科室带头人的数量.协议内容作为考核支援落实情况的依据.各单位签订的协议于8月31日前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三)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所辖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的安排、督导和考核工作.支援单位每年3月底前完成人员派出任务,下派帮扶派驻人员需填审批意见书(见附件4),并上报派遣计划表(见附件3).各级支、受援单位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医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派驻医师的管理.支援单位每年向每家受援医院派出人员不少于2人,派驻人员至少连续工作6个月(200天)方可轮换,支援单位不得随意调回;脱离派驻岗位2天以上者,需有派驻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派驻人员脱离派驻岗位5天以上或因卫生应急等情况确需调回的,须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未完成对口支援任务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未按照要求完成支援任务的符合派驻条件的医师,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强化督导考核.根据《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东卫医字[2015]7号)文件要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了《支援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标准》、《受援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标准》和《派出人员工作情况考核标准》(见附件6、7、8),受援医院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口支援帮扶效果考核评估,支援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口支援工作考核评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每年12月底前,组织集中考核,并将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五)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有关规定.支援单位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一票否决年度本单位对口支援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受援单位考核成绩低于80分,取消其受援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派出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由单位评估说明后,重新申请进行安排帮扶.(六)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对口帮扶工作.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帮扶成效和经验做法,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指标体系

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指标体系

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指标体系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是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保障农村居民大病不出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

明确任务指标、落实工作任务、组织督导检查,需要建立明晰的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分为三类,一类指标:考核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各自工作情况;二类指标:考核对口支援双方医院共同工作效果;三类指标:通过新农合数据,考核县域内患者就诊选择的变化和有关医疗技术、病种费用情况,具体如下:一、一类指标(一)支援医院工作情况考核指标。

1.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院长负责对口支援工作。

(2)年度党政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对口支援工作,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年度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行政部门、临床和医技科室根据受援医院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医院领导、医院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赴受援医院调研、督导,每年至少1次,半年形成工作意见,年度形成工作报告。

(4)开展对口支援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赴受援医院,对相应科室进行调研、督导,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工作报告。

2.派驻人员管理及工作要求。

(1)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前,应当分别到县医院连续服务满半年。

(2)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部门根据双方年度计划及帮扶目标派驻支援人员。

2014-2017年优先派驻重症医学科、病理科和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的医师,并符合省级卫生计生委的规定。

(3)派驻人员资质、派驻时间符合国家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4)有派驻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5)实施派驻人员目标管理。

每名派驻人员有明确的对口支援工作目标,目标须有时间表和量化的任务项。

对口支援工作期满,派驻人员经支援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部门按照工作目标考核合格。

(6)派驻人员在对口支援期间工资、津贴、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生活、交通补贴。

(7)建立派驻人员离岗请假制度。

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评估表110

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评估表110
抽查病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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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手术,指导、参与和单独开展手术。
抽查手术记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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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教学,每周组织1次教学查房,每2周组织1次科内临床教学,介绍专业相关的诊疗规范、操作技术指南、知识进展等内容。
查看教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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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指导科室完善管理制度
查看科室制度建设
10
10
人才培养得到加强
支援医院每年为受援医院培训一定数量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查阅相关工作记录
5
5
实施了培训人员目标管理。每名培训人员均有明确培养计划和目标。培训结束后,按照培训目标经支援医院考核合格。
查阅相关学习和考核记录
5
5
4.信息报送与宣传
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责任到人。确保填报的对口支援关系、派驻人员情况、开展工作信息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通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系统检查填报情况与真实情况是否一致
5
5
开展对口支援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赴受援医院,对相应科室进行调研、督导,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工作报告。
查阅半年工作报告
5
5
2.派驻人员管理及工作要求
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前,应当分别到县医院连续服务满半年。
抽查2014.2015年职称晋升人员到县医院支援经历
5
5
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部门根据双方年度计划及帮扶目标派驻支援人员。优先派驻重症医学科、病理科和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的医师,并符合省级卫生计生委的规定。
派出人员考核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表现突出者,在职称申报和聘任、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的要求得到落实。
查看政策落实情况
4
4
管理人员以学习现代医院管理知识为主,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并使医院相关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学习结束后在全院介绍学习心得,提交学习报告。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顺利进行,需要对对口支援派驻人员做好相应的管理!下面就不妨和爱汇网店铺一起来了解下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财政部、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卫生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以下简称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

第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确定或协调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参与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机构等级、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应服从安排。

第四条支援队员参与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时间应当计算为卫生支农的时间。

第五条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原则。

把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与其他形式的城市卫生支农工作有效结合,建立完善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

第六条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的任务是: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规范管理等多种方式,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村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懂技术、会管理的队伍,使乡镇卫生院能够切实承担起维护农民健康的责任。

第二章项目组织与实施第七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卫生部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

第八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选派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专业技术精、身体健康的医务人员组成医疗队,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支援工作。

第九条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卫生部负责制订项目规划,组织项目申报,制订项目管理办法,部署年度项目工作,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等工作。

2024年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2024年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一)(约5534字)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为主线,统筹安排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集中发挥各项目的作用和优势,有序、有效、深入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二、工作目标-,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每年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通过3年对口支援,加强县医院的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推广适宜县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显著提高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加快推进县医院人才培养;提高县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县外就诊率逐年下降,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到,重点实现以下目标:(一)对口支援关系更加科学、合理,每个县均有一个县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签订对口支援协议,支援医院符合受援医院需求。

(二)受援县医院建立起针对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农村居民常见重大疾病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普遍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疾病的诊疗水平显著提升。

(三)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1所县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平均住院日9天,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四)按照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形成比较全面的疾病诊疗标准体系,使三级医院下转的诊断明确的患者,能够在县医院得到规范化的诊疗服务。

(五)县医院及其各科室的管理架构完整,各项制度健全,能够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患者安全目标。

二级甲等以上县医院基本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能够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开展疑难危重病例会诊、病理诊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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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考核评估指标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支援医院
受援医院
说明:1.常见病、多发病:根据县医院2009年到2012年病案首页信息,将出院患者病种按频数由大到小排序,排名靠前的病种为常见病、多发病。

2.危重急症:由临床专家根据县医院病种情况确定。

3.重点病种:能够较好的体现不同地区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变化的病种。

一般从常见病、多发病和危重急症
中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例如科、外科各5个)作为当地的重点病种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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