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发包办理流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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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包、招标流程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在建设工程领域,直接发包和招标是常见的采购方式。

直接发包是指业主直接与承包商签订合同,而招标则是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承包商。

本文将介绍直接发包和招标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直接发包流程1.1 确定需求:业主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的需求,包括工程规模、工期、质量标准等。

1.2 筛选承包商:业主可以通过自身的资源和网络寻找合适的承包商,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推荐。

1.3 签订合同:一旦确定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招标流程2.1 编制招标文件:业主需要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

2.2 公告招标:业主可以通过互联网、报纸等渠道公告招标信息,吸引更多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2.3 评标定标:业主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三、直接发包和招标的优缺点3.1 直接发包的优点:节省时间、灵活性强、可以选择信任的承包商。

3.2 直接发包的缺点:缺乏竞争、易导致成本上升、风险较大。

3.3 招标的优点:公开透明、竞争激烈、有利于控制成本。

四、注意事项4.1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要明确详细,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4.2 信誉调查:对承包商的信誉和实力进行调查,确保选择可靠的承包商。

4.3 风险控制:在合同中明确风险分担责任,避免后期出现问题。

五、结语直接发包和招标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采购方式,业主在选择合适的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项目需求、风险控制等因素。

通过严格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直接发包工程办理程序

直接发包工程办理程序

在建设工程网上备案办理程序
(一)建设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正式立项批复、土地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4、项目资金来源(非国有资金须有公章章程需加盖工商局章或验资证明)
5、营业执照(如是企业)
注意:建设单位必须在提供上述资料,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直接发包后,方可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如委托施工单位需授权委托(表附后)
(二)施工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合格证原件与复印件
3、工程预算书(须经施工企业及造价员盖章)
4、施工合同原件
5、外来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登记表(如是外地企业)
6、五大员证书押证印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

直接发包申请(建设单位)

直接发包申请(建设单位)

1.1.1.直接发包申请(建设单位)1.1.1.1.业务简介略1.1.1.2.业务办理流程1、业务正常办理流程如下:2、业务委托流程如下:此流程适用于:如果业务办理方(申请人)不能够将手续办理所需要的表单和材料填写完成,则可以委托与此业务有关的企业来填写业务数据,被受托人填写完数据后,提交给委托人,最终由委托人(业务办理方亦叫申请人)提交相关科室审批。

(业务受托人(工程承包方)1.1.1.3.操作说明1.1.1.3.1.进入直接发包申请列表页面用户登录进入“数字建管”系统后,在系统左侧的菜单区点击“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菜单项,进入“工程项目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在此页面选择您要办理业务的工程项目,然后点击业务申报按钮,进入行政审批手续办理中心,如下图所示:在此页面我们可以找到需要办理的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点击“”,则可以进入直接发包申请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注意:此列表页中列出的是某一个项目下已经做过直接发包业务的所有工程(标段)列表。

如果该项目还未做过此业务,那么此列表为空,没有数据!1.1.1.3.2.新增直接发包申请在直接发发包申请列表页面,新增页面,如下图所示:依次填写(选择)上图所示页面中的各项信息,注意:交易类型:本次直接发包的交易类型只有施工总承包工程名称:1)填写总包工程名称,然后“选择工程范围”2)也可以选择,点击,进入工程选择页面:选择一个工程,确定即可选择好工程后,工程范围会自动读取出来,不需要再次选择。

承包方:手动输入承包方的名称,输入全称后,系统会自动核验该单位是否在系统中。

直接发包业务数据填报及业务提交页面,如下图所示:1.1.1.3.3.业务数据填写1.1.1.3.3.1.填写申请表在直接发包业务数据填报及业务提交页面进入直接发包申请表填写页面:依次填写申请表里的各项信息。

——如能成功保存,则系统会提示“数据保存成功”;注意一定要及时保存数据,以免数据丢失耽误时间,反之,如果表中的或某些项的内容填写不符合系统要求(如必填项忘了填写),系统会弹出下图所示对话框:在上图对话框中,点击选择任意一行关于某项信息填写不符合系统要求的提示,系统就会自动定位到该项信息的填写位置,方便用户填写所需信息。

工程发包中的项目变更与索赔处理

工程发包中的项目变更与索赔处理

工程发包中的项目变更与索赔处理一、项目变更在工程发包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项目变更是难以避免的。

项目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原有合同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以下是项目变更的处理流程:1. 双方协商在项目变更发生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

双方应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方式等,并在变更清单上签字确认。

在协商过程中,应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充分考虑工期、资金等因素。

2. 编制变更工程方案根据经过协商确定的变更内容,承包人应编制变更工程方案,并提交给发包人审核。

变更工程方案应包括详细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清单、成本估算等。

3. 变更合同签订经过双方审核确认后,应签订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应明确变更内容、工程范围、工期调整、费用调整等,并注明原合同的变更条款。

4. 实施变更工程变更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开始实施变更工程。

在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变更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并及时与发包人沟通,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二、索赔处理在工程发包中,由于各种原因,承包人可能会提出索赔请求。

索赔是指承包人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工期延误等原因,要求发包人支付额外费用的情况。

以下是索赔处理的步骤:1. 提出索赔请求承包人应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请求。

索赔请求应包括索赔原因、索赔金额、相关证据材料等。

2. 索赔审核发包人在接到索赔请求后,应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索赔事实的确认、索赔金额的合理性评估等。

同时,发包人也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更多的证据材料。

3. 协商解决在审核确认索赔事实后,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

协商的内容包括索赔金额、责任划分、补偿方式等。

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协商,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4. 签订索赔协议经过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索赔协议。

索赔协议应明确索赔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并将索赔事宜与原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

5. 履行索赔协议根据索赔协议的约定,发包人应按时支付索赔款项。

工程发包中的变更与索赔法律程序

工程发包中的变更与索赔法律程序

工程发包中的变更与索赔法律程序工程发包是指工程项目的委托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工程发包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变更与索赔的情况。

本文将介绍工程发包中变更与索赔的法律程序。

一、变更的定义与种类工程发包中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要求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变更可以分为合理变更和无理变更两种情况。

合理变更是指由于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始合同无法完全适应实际需求,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

例如,工程设计的改进、变更工程的增减等。

无理变更是指发包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给承包方造成不合理的经济或技术负担。

例如,发包方恶意增加承包方的工作量或者要求进行不必要的工程变动。

二、变更与索赔的关系在工程发包中,变更与索赔是相互关联的。

变更可能引发索赔,而索赔也可能促使变更的产生。

变更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而索赔则是由于一方的权益受损而产生的赔偿要求。

当发包方要求变更时,承包方有权对变更内容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以按照发包方的要求进行承接,并据此调整工程进度和成本。

如果变更超出了原先的合同约定,承包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发包方进行经济或技术补偿。

三、索赔的程序与要求索赔是指承包方对发包方提出的合法变更要求进行经济或技术上的补偿要求。

在索赔过程中,承包方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1. 提出索赔通知:承包方在发现需要索赔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发包方提交索赔通知,明确列出索赔的内容和要求。

2. 理由与证据的提供:承包方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合同变更给自身造成了实际经济或技术上的损失。

3. 协商与谈判:发包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应与承包方进行协商与谈判,尽快解决争议并达成一致意见。

4. 调解或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功,双方可以选择进行调解或仲裁,通过第三方的介入来解决争议。

5. 判决与执行:最终,仲裁结果将被公正的仲裁机构做出,双方应按照判决结果进行执行。

总结:在工程发包中,变更与索赔是常见的法律程序。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引言概述:直接发包和招标是企业在进行项目外包时常用的两种方式。

直接发包是指企业直接向具有相关能力的供应商发出合同,而招标是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直接发包和招标的流程。

一、直接发包流程:1.1 确定需求:企业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需求,并制定详细的项目要求和技术规范。

1.2 寻找供应商: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寻找具有相关能力和经验的供应商,并与其进行初步沟通。

1.3 发出合同:企业根据供应商的能力和报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发出正式的合同。

二、招标流程:2.1 编制招标文件:企业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并公开发布。

2.2 投标评审:企业收到供应商的投标后,进行评审,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报价,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2.3 签订合同:企业与被选中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正式的合同。

三、直接发包与招标的比较:3.1 时间成本:直接发包流程相对简化,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而招标流程需要编制招标文件、评审投标等环节,时间较长。

3.2 供应商选择:直接发包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需求和对供应商的了解进行选择,而招标可以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提高选择的机会。

3.3 透明度与公正性:招标流程更加公开透明,可以提高公正性和竞争性,而直接发包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公正的问题。

四、注意事项:4.1 风险评估:企业在选择直接发包或招标流程时,需要对供应商的能力、信誉、风险等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4.2 合同管理:企业在签订合同后,需要加强对供应商的合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并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4.3 监督与验收:企业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与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总结:直接发包和招标是企业在项目外包中常用的方式,每种方式都有其优缺点。

企业在选择时需要考虑自身需求、时间成本、供应商选择、透明度等因素,并加强风险评估、合同管理、监督与验收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直接发包流程与指南

直接发包流程与指南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流程图流程需提交资料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办事指南一、适用情况(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二)已按最低条件连续两次发布招标公告,但响应招标或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仍少于3名,通过竞争性谈判在投标申请人中确定承包人的。

二、办理程序(一)申请单位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直接发包申请表》和《直接发包申请审批表》报建管中心,并按《直接发包申请表》中附件清单所列项目提交资料;申报资料齐全,经建管中心审查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放经批准的《直接发包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根据直接发包情况,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直接发包备案表》和《直接发包备案审批表》报建管中心备案。

申报资料齐全,经建管中心审查符合直接发包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放经批准的《直接发包备案表》。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自直接发包备案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订立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当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合同备案登记表》并将合同报建管中心备案。

三、申请材料□发包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立项或投资计划(复印件盖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复印件盖章);□招标公告(复印件盖章);□拟选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安全证(复印件盖章)、外地企业进津备案书(复印件盖章)、入区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盖章)、项目经理(总监)证书及IC卡(复印件盖章);□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允许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人公章。

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程序(3篇)

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程序(3篇)

第1篇一、前言施工工程直接发包是指建设单位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经过招标程序。

直接发包程序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以下是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的程序。

二、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程序1. 工程前期准备(1)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需求,确定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并编制招标文件。

(2)建设单位对拟选用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承担该工程的能力。

(3)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施工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施工技术、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方面。

2. 签订合同(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工程内容、工期、质量、安全、合同价款等达成一致。

(2)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施工单位进场(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

(2)施工单位办理进场手续,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等。

4. 施工准备(1)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工程地质、水文、环境等因素。

(2)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技术要求。

5. 施工实施(1)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

6. 工程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进行自检。

(2)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质量、安全和工期等方面。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竣工验收报告》。

7. 工程保修(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2)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进行维护和管理。

三、结语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程序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贡献力量。

第2篇一、项目背景及条件在施工工程中,直接发包是指建设单位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不经过招标投标程序。

直接发包程序适用于以下情况:1. 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要求简单,市场竞争不激烈;2. 项目紧急,需要快速施工;3. 工程地点偏远,运输成本高,招标投标程序耗时较长;4.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已有合作关系,双方信任度高。

直接发包手续办理须知

直接发包手续办理须知

直接发包手续办理须知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八条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标题:直接发包、招标流程引言概述:直接发包和招标是企业在进行采购过程中常用的两种方式。

直接发包是指企业直接与供应商进行洽谈,达成协议进行采购;而招标是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潜在供应商进行竞标,最终选取最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本文将详细介绍直接发包和招标的流程。

一、直接发包流程1.1 确定需求:企业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需求,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或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等。

1.2 筛选供应商:企业根据需求筛选合适的供应商,考察其信誉、实力、价格等方面。

1.3 洽谈协议:企业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商定价格、交货时间、质量标准等细节,并签订采购合同。

二、招标流程2.1 制定招标文件:企业制定招标文件,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详细要求、标准、条件、评标标准等。

2.2 发布招标公告:企业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竞标。

2.3 评标选标:企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取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直接发包与招标的比较3.1 优势比较:直接发包省时省力,招标公平公正。

3.2 成本比较:直接发包成本较低,招标成本较高。

3.3 风险比较:直接发包风险较大,招标风险较小。

四、直接发包与招标的适用场景4.1 直接发包适用场景:适用于紧急采购、小额采购、信任度高的供应商等情况。

4.2 招标适用场景:适用于大额采购、公开透明的采购、竞争激烈的市场等情况。

4.3 综合考虑:企业在选择直接发包或招标时,需要综合考虑采购的具体情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

五、直接发包、招标的管理与监督5.1 内部管理: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活动合规、透明。

5.2 外部监督: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等应对企业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公平、公正。

结语:直接发包和招标是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常用的两种方式,各有优劣。

企业在选择采购方式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异常处理流程

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异常处理流程

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异常处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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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备案 直接发包 程序

(整理)备案 直接发包 程序

关于“一站式”办公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及其受理标准为适应“一站式”办公需要,统一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范围及其受理标准,规范受理行为,确保受理工作优质高效、规范有序地进行。

根据招投标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一站式”办公实际情况,明确以下“一站式”办公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及其受理标准。

一、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一)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包括以下各事项:1、项目入场登记(由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即时办理);2、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或委托招标登记;3、招标方式抄报;4、招标公告发布;5、资格预审文件备案;6、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抽取或登记;7、投标人投标资格登记;8、招标文件备案;9、评标专家抽取;10、中标结果公示;11、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包括非政府、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集中备案);12、合同备案(包括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集中备案的非政府、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同签订备案和直接发包项目合同签订备案,以及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备案);13、直接发包登记。

备注:为提高办事效率,申办人应当同时申办以下事项,一并提交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重复的,申办人不再重复提交。

1、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其“项目入场登记”、“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或委托招标登记”、“招标方式抄报”和“招标公告发布”四项事项;2、对于邀请招标的项目,其“项目入场登记”、“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或委托招标登记”、“招标方式抄报”和“投标人投标资格登记”四项事项;3、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其“项目入场登记”和“直接发包登记”两项事项;4、对于招标人对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集中备案的非政府、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招标项目,其“项目入场登记”和“评标专家抽取”两项事项。

(二)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不包括以下各事项,由当事人携带相关文件资料直接到交易中心、招标办或园林绿化招投标监管部门等相应的服务窗口办理。

1、手工投标报名;2、投标报名表领取;3、开标室确定;4、交易服务费收取;5、履约保证担保和支付保证担保保函及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赋予保函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保存;6、投标IC卡办理(包括投标企业信息资料库内容的修改和更新);7、园林绿化招标预登记。

直接发包办理流程修改

直接发包办理流程修改

直接发包办理流程修改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6、《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淄建发[2022]60号)二、核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直接发包: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7、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8、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9、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10、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下、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估算价30万以下且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11、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以外的)的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商品住宅等房屋建筑工程。

三、办理程序2、施工或监理单位提供企业基本证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核对承包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是否符合项目要求;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办理会签手续;4、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承诺书》、《淄博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准予备案;5、建设单位办理合同备案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帐户监管手续。

四、提报材料1、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等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原件;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B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淄博市进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企业提供)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施工单位提报);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淄博市建设监理从业人员管理手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和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的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或初级)水平证书、淄博市建设监理从业人员管理手册等证件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监理单位提报);4、建筑管理会签单;5、《淄博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及监理)。

直接发包程序--新

直接发包程序--新

漯河市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程序一、建设单位提出直接发包申请建设单位选择直接发包的应当在开工前向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工程直接发包”窗口提出直接发包申请,递交直接发包申请书(格式见后附表1),提交下列资料由招标办备案室工作人员现场初审: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批复;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5.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图纸审查合格书);6.拟定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班子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配备;7.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开具的无拖欠工程款证明、为拟定承包人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8.拟定承包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9.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选定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或相关资料;10、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备案书。

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招标办经办人员初审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资金证明、无拖欠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预算文件等四项由保存原件。

二、招标办备案室审核直接发包申请建设单位递交的直接发包申请书和相关审核备案文件初审通过后,由招标办备案室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办理《直接发包情况备案书》(格式见后附件2)备案。

三、交易中心办理直接发包合同备案建设单位依据《直接发包情况备案书》中的相关内容到交易中心合同备案窗口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漯河市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发包单位: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筑面积投资金额跨度(单跨)层数高度结构直接发包条件□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相关技术资料拟定承包人名称承包人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拟定承包人条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它条件承包人拟派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组成情况项目经理姓名建造师资格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编号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拟选承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承包人(盖章)年月日发包人意见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盖章)年月日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经办人:复核人: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三份。

直接发包办事指南(2018.7.18)(2)

直接发包办事指南(2018.7.18)(2)

直接发包备案办事指南1、项目名称直接发包备案2、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 号令)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民间投资的建筑工程发包方式的通知》[吉建招(2018)6 号]等文件,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要确认无国有资产投资,如存在部分国有资产投资的,建设单位需提供国有资产出资比例证明,国有资产出资比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工程项目才允许进行工程直发包。

3、提报材料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证明等,详见附件1。

4、材料目录按统一要求进行组卷,详见附件25、办理程序建设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宀受理并审查要件7核发《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

6、收费名称、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办理时限手续齐全1 个工作日。

附件1:提报资料的内容及要求1.建设单位:项目立项批复、工程项目招标条件核准表、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施工图、资金证明、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可按工程进展情况分阶段进行备案。

2.勘察、设计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证书、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3.监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监理团队成员相关资料(按专业岗位开列),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证明。

4.施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人员考核证、项目管理团队(按专业分工开列)等相关资料、拟派建造师无在建项目证明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具有相应造价资质中介机构编制且双方认可的本工程直接发包价格(即承包合同价);外经证(本市企业可在长春新区成立分公司)注:1、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内容及规模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设计、勘查、监理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否则将不予备案及发放工程施工许可证。

2、上述证书、证件等需提供复印件,办理情况告知时核查原件。

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内容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各专业管理人员应齐全并且数量应满工程管理的需要。

工程发包中的变更与法律规定

工程发包中的变更与法律规定

工程发包中的变更与法律规定1. 引言工程发包中的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后,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工程项目需要进行改变和调整的情况。

变更的发生可能是由于设计要求的修改、工程施工条件的变化、技术难题的出现等原因所导致。

在工程发包过程中,变更的处理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和约定,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2. 工程变更的性质工程变更涉及到合同的变更,属于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

合同法规定了变更的具体程序和原则,变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变更,另一种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违约变更。

对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变更,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影响,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工程变更的程序工程变更的程序需要遵循特定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首先,变更方应向合同方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影响。

合同方则应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批,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

如果变更方没有得到合同方的同意,变更则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4. 工程变更的影响与补偿工程变更可能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对这些影响进行合理的处理和补偿。

一方面,变更方需要承担因变更所带来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

另一方面,合同方也需要充分考虑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与变更方协商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争议或纠纷。

5. 法律规定与约定在工程发包中,法律规定和约定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国家法律对于工程变更的程序、补偿和争议解决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合同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变更进行具体的约定,以保护各自的权益。

在工程发包合同中,变更的相关事项应被明确约定,确保对变更的处理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要求。

6. 结论工程发包中的变更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变更的处理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和约定进行。

工程变更的程序应按照合同和相关法律进行,变更的影响和补偿应得到合理的处理。

合同双方应保持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共同解决变更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工程发包中的变更与解除法律规定

工程发包中的变更与解除法律规定

工程发包中的变更与解除法律规定工程发包是指工程项目的委托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合同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方进行施工或提供相关服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可能会出现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

本文将对工程发包中的变更与解除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工程发包合同的变更1. 变更范围工程发包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后,由于项目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

变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工期、价格、付款方式等。

2. 变更程序变更程序一般由委托方与承包方协商确定。

一般情况下,变更应由委托方提出变更请求,并向承包方提供变更说明,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影响等。

承包方则根据变更请求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以及变更后的条件。

3. 变更合同的生效变更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由委托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双方应签订变更合同并将其作为原合同的补充。

变更后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新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变更后的索赔变更合同的实施可能会导致项目变更后的成本或工期发生变化,因此,变更后的索赔事项也需要在变更合同中明确。

双方应协商解决与变更相关的经济补偿、工期调整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工程发包合同的解除1. 解除的情况工程发包合同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解除,解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期满自动解除、违约解除、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等。

2. 解除程序与通知解除程序一般由委托方或承包方提出解除申请,并书面通知对方。

通知应明确解除的原因,以及双方解除后的权利和义务。

3. 解除后的权益保障解除后,双方应如实履行已经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处理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解除合同后,如果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4. 解除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解除是由一方违约导致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违约的情况,责任可能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直接发包操作手册

直接发包操作手册

直接发包操作手册
一、初步发包方案
建设单位在网站首页选择“发起方”登陆,如下图:点击菜单“初步发包方案”,再点击“新建项目”按钮;
在弹窗页面完善项目信息,点击“修改保存”按钮;
项目信息保存之后,点击“新增标段”按钮;
在标段页面完善标段信息,点击“修改保存”后与项目一并提交备案。

由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交易结果备案”。

二、交易结果备案
直接发包模块,如下图:点击“交易结果”菜单,点击“新增交易结果”
选择对应标段,点击确认选择;
完善相应信息、上传扫描件之后,提交审核,由行业监管部门审核。

三、合同备案(如若需则进行该操作)
交易结果备案审核通过之后,点击“合同备案”菜单,点击“新增合同备案”,完善信息,提交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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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包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6、《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淄建发[2015]60号)
二、核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直接发包: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7、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8、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9、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10、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下、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估算价30万以下且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
11、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以外的)的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商品住宅等房屋建筑工程。

三、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提供直接发包证明材料、项目前期手续、现场核查联系单,核对是否符合直接发包条件、前期手续是否齐全,核查施工现场是否动工;
2、施工或监理单位提供企业基本证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核对承包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办理会签手续;
4、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承诺书》、《淄博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准予备案;
5、建设单位办理合同备案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帐户监管手续。

四、提报材料
1、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等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原件;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图纸审查合格书、图签、资金来源及落实证明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承诺书》;(建设单位提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B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淄博市进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企业提供)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施工单位提报);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淄博市建设监理从业人员管理手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和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的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或初级)水平证书、淄博市建设监理从业人员管理手册等证件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监理单位提报);
4、建筑管理会签单;
5、《淄博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及监理)。

五、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即到即办。

六、办理机构
区招标办
地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
电话: 7229909 721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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