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发包流程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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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
直接发包流程图
流程需提交资料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办事指南
一、适用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二)已按最低条件连续两次发布招标公告,但响应招标或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仍少于3名,通过竞争性谈判在投标申请人中确定承包人的。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直接发包申请表》和《直接发包申请审批表》报建管中心,并按《直接发包申请表》中附件清单所列项目提交资料;
申报资料齐全,经建管中心审查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放经批准的《直接发包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根据直接发包情况,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直接发包备案表》和《直接发包备案审批表》报建管中心备案。
申报资料齐全,经建管中心审查符合直接发包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放经批准的《直接发包备案表》。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自直接发包备案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订立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当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合同备案登记表》并将合同报建管中心备案。
三、申请材料
□发包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立项或投资计划(复印件盖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复印件盖章);
□招标公告(复印件盖章);
□拟选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安全证(复印件盖章)、外地企业进津备案书(复印件盖章)、入区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盖章)、项目经理(总监)证书及IC卡(复印件盖章);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允许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人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提交直接发包申请时,需具备项目立项
或投资计划。申请单位办理直接发包备案时,施工、监理发包需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财政投资项目的施工、监理发包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并经建设局盖章确认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
(三)办理直接发包备案时,必须提交承包人项目经理(总监)证书及IC卡原件。
(四)已按最低条件连续两次发布招标公告,响应招标或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名,申请通过竞争性谈判或直接议价确定承包人的,必须由招标人和代理共同提交情况说明。
(五)已按最低条件连续两次发布招标公告,响应招标或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为2名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竞争性谈判在投标申请人中确定承包人;响应招标或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为1名的,招标人应当与该名投标申请人直接议价和论证。采取竞争性谈判或直接议价不能确定承包人的,应当重新按最低条件发布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