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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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发展,提高生猪良种的养殖水平,我国农业部制定了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给予生猪良种养殖户一定的补贴,鼓励其选用高质量的种猪,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增加生猪产量,改善生猪产业的发展环境。

一、补贴对象。

生猪良种补贴的对象主要包括生猪养殖户和生猪种植基地。

生猪养殖户需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且养殖规模达到一定标准。

生猪种植基地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保证种猪的质量和来源。

二、补贴标准。

根据生猪养殖户或生猪种植基地的不同情况,生猪良种补贴标准将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补贴标准将根据生猪种植基地的规模、养殖技术水平、种猪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补贴金额将直接支付给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户或生猪种植基地。

三、补贴资金来源。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筹集。

政府将设立专门的资金用于生猪良种补贴,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四、补贴申请和审核流程。

生猪养殖户或生猪种植基地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农业部门提交补贴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

农业部门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通过审核的申请将获得相应的补贴资金。

五、补贴效果评估。

为了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使用,政府将对补贴项目进行定期的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生猪产量、种猪质量、养殖技术水平等方面,以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利用和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六、补贴实施监督。

为了防止补贴资金的滥用和浪费,政府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补贴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通过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我国生猪产业的发展,提高生猪养殖水平,增加生猪产量,为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也将推动我国生猪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整体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2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2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年9月14日财建[2007]4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及国务院批准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方案》,我们制定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

各地要充分认识抓好生猪生产,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管好和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确保生猪生产供应和市场的稳定。

附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猪调出大县,是指生猪调出量和出栏量符合规定标准的县(县级市、区、旗和农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奖励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生猪调出大县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奖励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

第四条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资金的测算因素第五条奖励资金以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作为测算因素,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牧计字[2007]72号【发布部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日期】2007.09.14【实施日期】2007.09.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牧计字[2007]72号)各市畜牧局(办)、财政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7]126号)要求,省畜牧办公室、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为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生猪良种利用率,加快生猪改良步伐,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7]1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对象(一)补贴范围。

按照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省畜牧办、省财政厅选择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网络比较健全,生猪人工授精普及率在30%以上,能繁母猪存栏2万头以上的13个县(市、区)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项目县名单祥见附件1)。

(二)补贴对象。

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场(户)。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一)补贴标准。

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2007年按照繁殖1胎测算,每头能繁母猪补贴20元。

(二)补贴资金。

安排补贴资金1080万元,对13个项目县的54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技术给予补贴。

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种猪场及种公猪的认定。

农村养殖国家补贴

农村养殖国家补贴

农村养殖国家补贴2023农村养猪补贴政策1、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元。

2、生猪养殖规模2023头到2999头的,补贴60万元。

3、生猪养殖规模1000头到1999头的,补贴40万元。

4、生猪养殖规模500头到999头的,补贴20万元。

2023生猪养殖补贴政策1、良种工程项目:良种工程项目属于《规划》中提出的几大重点工程与政策之一,项目计划突出“育、保、测、繁”四大环节,着力提升育种创新、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测定和制种能力,改善育种科研、生产设施、疫病防控、种业监管等基础设施条件。

在完成该项目的同时,农业部还计划实行良种补贴政策。

2、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施行已经有一段时间,早在2023年财政部即印发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进行了更新修订。

生猪调出大县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主要以统计系统公开发布的分县分年数据为基础,对统计数据达到规定标准的县予以奖励。

3、标准化养殖项目:标准化养殖项目计划在生猪主产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适度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扩建,包括节水设施、节料设备、清粪设施、漏逢地板等改造,实施自动化环境控制等。

同时,选择部分省份开展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采用信贷担保、贴息等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

4、生猪育种补助:生猪育种补助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联合育种,对生产性能测定、遗传物质交流、遗传评估、大数据平台建设给予补贴。

并设立全基因组选择育种科技专项,支持构建全基因组选择育种参考群体,制定基因组育种综合选择指数,为企业开展全基因组选择育种搭建平台。

5、生猪养殖保险:生猪养殖保险政策施行已经有一段时间,早在2023年就已经印发《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23〕22号)和《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53号),在其中明确规划推出多项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就有一项“母猪政策性保险”。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国生猪养殖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生猪疫病、生猪价格波动等问题,给养殖户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出台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旨在提高生猪的品种质量,增加养殖户的收入,推动生猪养殖业的转型升级。

二、项目目标。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养殖户购买高质量的生猪良种,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技术水平,增加生猪的产量和质量,提高生猪养殖业的竞争力,实现生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

1. 生猪良种选择。

政府将指导养殖户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市场需求的生猪良种,确保选购的生猪良种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生长性能和肉质品质。

2. 补贴标准。

政府将根据养殖户购买生猪良种的数量和质量,制定相应的补贴标准,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 补贴资金管理。

政府将建立完善的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机制,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 养殖技术培训。

政府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养殖户进行生猪良种养殖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技术水平,确保生猪的健康生长和高产高效。

5. 绩效考核。

政府将对参与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养殖户进行绩效考核,对养殖户的生猪产量和质量进行评估,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四、项目效益。

通过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养殖户的生猪产量和质量,增加养殖户的收入,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生猪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生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项目保障。

政府将加强对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六、总结。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国生猪养殖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高生猪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生猪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生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政府和养殖户的共同努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为我国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为了促进生猪良种的培育和推广,提高生猪养殖业的发展水平,我国农业部制定了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鼓励农民选用高质量的生猪良种,提高生猪的品种质量,推动我国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对该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将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户给予一定的补贴。

具体而言,对于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猪良种并通过认定的养殖户,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的补贴。

这一举措旨在鼓励养殖户选用高质量的生猪良种,提高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的升级。

其次,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还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农业部将加强对生猪良种认定的管理,确保认定的生猪良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对于存在违规操作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养殖户,将取消其补贴资格,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利用。

另外,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还将加强对生猪良种的宣传推广工作。

农业部将加大对生猪良种的推广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养殖户普及生猪良种的相关知识,提高养殖户对生猪良种的认识和了解,引导养殖户选用高质量的生猪良种,提高养殖水平。

最后,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还将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农业部将加大对生猪良种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政策内容和实施办法,鼓励更多的养殖户积极参与生猪良种补贴政策。

同时,农业部还将建立健全的政策扶持机制,为养殖户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总之,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促进生猪良种的培育和推广,提高生猪养殖业的发展水平,推动我国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

农业部将继续加大对生猪良种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政策支持体系,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为我国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农村养猪补贴政策XXXX最新养猪补贴政策补偿标准

农村养猪补贴政策XXXX最新养猪补贴政策补偿标准

农村养猪补贴政策XXXX最新养猪补贴政策补偿标准养猪补贴政策xx标准与xx国家养殖业补贴|养猪补贴|养殖类补贴规定,xx年养猪补贴政策是国家加大扶持力度的手段,使养殖场直接或间接拿到补助资金,以下是的养猪补贴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养多少头猪国家有补贴政策【1】下面为大家细数xx年国家发放的各类补贴:畜禽良种补贴 xx年涉及生猪数量:1652.25万头。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

今年中央财政通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12亿元支持畜牧良种补贴工作。

自xx年中央财政开始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以来,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xx年,已累计安排89.5亿元。

生猪大县奖励政策xx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

xx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畜禽良种繁育项目申报资金: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控制在300万元。

以完善畜禽良种扩繁体系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开展品种保护建设,重点扶持已有基础的扩建或续建项目。

2、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申报资金:每个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00-1200万元,建设期2年。

中央财政资金1.8亿元在9省市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并发展农村沼气工程,提升农村养殖粪便污水处理能力。

项目申报区域内畜禽饲养规模不少于2万头猪当量,规模化养殖场建有基本的废弃物贮存处理设施,须有一定规模的畜禽粪便消纳农田。

并且已制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或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划。

水电等优惠政策国家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免收地下水资源费,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国家对高致病性 __、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05.11.14•【字号】鲁财农[2005]57号•【施行日期】2005.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05〕57号)各市财政局、畜牧办:为加强和规范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畜牧办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畜牧办反映。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家畜良种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贴资金来源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补贴资金使用遵循公开、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原则。

第四条家畜良种补贴工作由省畜牧办公室、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

省畜牧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和咨询服务,对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管、评估和总结等;省财政厅主要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分配、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搞好配合。

第五条市、县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增加家畜良种补贴资金投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并按照全省统一规划,上下结合,配套联动,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整体效应。

第二章补贴品种、区域、对象和标准第六条补贴品种应根据全省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支持重点和市场供求状况,从分布面积广、农民养殖规模大、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强、良种化程度低的家畜品种中选择确定。

具体品种为:(一)牛。

畜牧业补贴政策及管理办法

畜牧业补贴政策及管理办法

设施畜牧业补贴政策及管理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设施农业效益倍增计划,转变扶持方式和运行模式,明确部门职责和项目实施程序,促进我区设施畜牧业向优质、高产、高端、高效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施畜牧业补贴政策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的原则鼓励各地设施畜牧业发展,设立设施畜牧业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设施畜牧业建设以项目方式运行,采取明确补贴标准,下达确认计划,验收后兑现奖补资金的方式,鼓励设施畜牧业建设。

重点扶持环节及补贴标准为:(一)肉牛养殖示范村建设。

对饲养肉牛10头以上或饲养基础母牛5头以上养殖户,每户新建砖混结构棚圈5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每村建设60户。

每村补贴30万元。

(二)滩羊养殖示范村建设。

对饲养基础母羊50只以上养殖户,每户新建砖混结构棚圈1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40元,每村建设60户。

每村补贴24万元。

(三)青贮池建设。

肉牛、滩羊养殖示范村农户每户配套建设青贮池30立方米,每立方米补贴40元,每座补贴1200元。

(四)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

对存栏羊1000只、年出栏肉牛300头、存栏成年奶牛200头和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场,配套完善标准化圈舍、畜牧机械、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及信息化管理设备,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和模式。

每个奶牛、肉牛、肉羊、生猪示范场分别补贴120万元、70万元、50万元和40万元。

二、项目申报和确认程序项目以乡镇为单位向隶属县农牧主管部门申报,县农牧主管部门审核、筛选、汇总后以文件报市农牧部门。

畜牧设施建设项目以县为实施主体,标准化生产以技术推广部门为实施主体,标准化畜禽示范场创建、良种繁育场、营销体系建设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实施主体。

为了提升水平,完善功能,鼓励以园区为单元,根据补贴环节,申报综合项目。

项目审批实行报备制,对各县上报的项目进行登记,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初审、协商提出意见。

确认批复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如在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调整项目内容,须上报审批,否则检查验收时不予受理。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中央财政设立生猪良种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

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落实。

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农业(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检查及验收等。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第三条补贴资金使用必须遵循政策公开、农民受益、专款专用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第四条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要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章补贴的对象、标准和方式第五条补贴对象。

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生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户(场)。

第六条补贴标准。

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第七条补贴方式。

中央财政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每胎配种使用精液不多于2份精液,每份精液不高于10元,与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包括种公猪站、种猪场等生产良种猪精液的组织和单位,以下简称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

第三章资金的申请与拨付第八条农业部、财政部根据生猪品种改良需要及项目资金预算,联合制定并下达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品种、补贴规模、补贴金额、实施范围及有关要求等。

第九条省级农业(畜牧)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联合下达的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实施县、补贴品种、补贴母猪数量、补贴金额、组织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并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1. 引言中国是世界上养殖规模最大的猪肉生产国,而生猪良种对于提高养殖效益、提高养猪质量、改善肉质口感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推动生猪良种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养殖业的竞争力和效益,制定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是必要的。

2. 补贴对象2.1 生猪养殖户:包括个人养殖户和企业养殖户。

2.2 良种猪种饲养场:包括国家级良种猪种场和地方级良种猪种场。

3. 补贴内容3.1 良种母猪补贴:对于购买或者自养良种母猪的养殖户,根据购买或自养的良种母猪的数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补贴标准可以按照每头良种母猪补贴1000元来确定,具体比例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养殖成本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3.2 良种公猪补贴:对于购买或者自养良种公猪的养殖户,根据购买或自养的良种公猪的数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补贴标准可以按照每头良种公猪补贴800元来确定,具体比例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养殖成本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3.3 良种猪种饲养场补贴:对于国家级良种猪种饲养场和地方级良种猪种饲养场,根据饲养场在良种母猪和良种公猪方面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补贴标准可以按照每头良种母猪和良种公猪补贴200元来确定,具体比例可以根据饲养场的规模和质量情况进行调整。

4. 补贴资金来源4.1 中央财政:中央财政根据国家养殖业发展的政策方向,承担一定的生猪良种补贴资金。

4.2 地方财政:各省市根据本地养殖业的情况,承担一定的生猪良种补贴资金。

4.3 养殖户和养殖饲养场:养殖户和养殖饲养场也应承担一部分补贴资金。

5. 补贴申请和审批5.1 养殖户和饲养场在购买或自养良种猪种时,需要填写相关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5.2 补贴申请需要经过地方农牧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拨付。

6. 监督和验收6.1 监督:相关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真实、准确、及时地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和饲养场。

6.2 验收:对于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确保补贴资金用于良种猪种的购买和养殖。

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扶持牧区畜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进一步推进畜牧品种改良。

为加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管理,我们制定了《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日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扶持牧区畜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进一步推进畜牧品种改良。

为加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管理,按照《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指导意见。

一、补贴范围及数量(一)能繁母猪1640万头。

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各项目省可自行调整项目县数量。

可适当新增项目县,增加幅度不超过2011年本省项目县数的20%;对2011年暂停安排任务的67个项目县,可选择部分重新列入补贴实施范围(不计入20%范围);对2011年任务完成不足40%的22个项目县应不安排或少安排2012年补贴任务,继续完成2011年剩余任务(名单见附件)。

(二)奶用能繁母牛896万头。

继续对全国756.5万头荷斯坦牛(含娟姗牛),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9省(区)51.5万头奶水牛,内蒙古、吉林、安徽、四川、江西、青海、西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9个项目区46万头乳用西门塔尔牛,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万头褐牛,青海省5万头牦牛,以及内蒙古5万头三河牛实施良种冻精补贴。

(三)肉用能繁母牛500万头。

扩大补贴范围,将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省纳入补贴实施范围。

根据2011年任务完成情况,适当核减部分项目省2012年任务量;西藏和青海继续完成2011年项目任务,2012年暂不安排补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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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养殖补贴政策
云南养殖补贴政策
云南省农村养殖业补贴新政策【1】
一、国家惠农优惠政策类
水电等政策
1、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
2、免收地下水资源费
3、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二、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2、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4、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三、农机补贴政策
一般农机单台不超5万,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16.05.05•【字号】津财农〔2016〕67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农〔2016〕67号有农业的区县财政局、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为加强和规范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5月5日天津市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津农委〔201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我市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为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补助,不包括对死胎、流产胎儿和强制扑杀猪只的无害化处理补助。

第四条补助资金发放标准为每头病死猪80元。

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负担,负担比例为:市财政负担80%,区县财政负担20%。

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有关规定,根据我市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每年度向中央财政申请一定额度补助资金并纳入市级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一、补贴目的。

咱为啥要给生猪良种补贴呢?很简单,就是想让咱养的猪啊,质量越来越高,产肉量也多多的,这样大家能吃到更实惠又美味的猪肉,养殖户也能多赚钱,一举多得呢!二、补贴对象。

1. 规模养猪场。

那些养了不少猪的场子,只要是积极引进优良种猪,或者使用优良猪精液进行配种繁殖的,都在补贴范围内。

这里说的规模养猪场啊,就是存栏达到一定数量的,具体数量各个地方可能有点差别,不过大致就是那些猪群数量比较可观的场子。

2. 生猪养殖专业户。

有些农户专门搞生猪养殖,虽然规模比不上大型猪场,但也是很用心在养。

要是他们也用优良品种的猪或者精液来繁殖,也能拿到补贴。

这些专业户就像养猪界的小能手,虽然猪群规模小点儿,但作用可不小。

三、补贴标准。

1. 种猪引进补贴。

如果是从正规的、经过认证的种猪场引进优良种猪,每头种猪可以补贴[X]元。

这个补贴呢,就是为了鼓励养殖户多引进好的种猪,改善自家猪群的基因。

2. 精液使用补贴。

对于使用优良猪精液进行配种的养殖户,按照每剂精液补贴[X]元的标准来执行。

这样能让更多养殖户用得起好的精液,提高猪仔的品质。

四、补贴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规模养猪场和生猪养殖专业户得先准备好自己养殖场的相关证件,像营业执照啊(如果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之类的,这些证件就像猪的“身份证”一样,证明咱这养殖场是合法合规的。

种猪引进的发票或者购买合同得留好,这是证明咱确实引进了种猪的证据。

要是使用精液配种的,得有精液采购的凭证,上面要清楚写着精液的来源、数量这些信息。

还要有养殖场的存栏猪数量记录,这个记录得准确哦,可不能瞎写。

最好是有个日常的养殖档案,记录着猪的进出栏情况、繁殖情况啥的。

2. 提交申请。

把准备好的材料拿到当地的畜牧兽医站或者相关的农业部门去提交申请。

这个过程就像给猪宝宝们申请福利一样,得积极主动点儿。

3. 审核与公示。

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就会开始审核啦。

他们会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全省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市、区)猪人工授精技术培训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全省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市、区)猪人工授精技术培训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根据 财政部《 生猪 良种 补贴资金管 理暂行 办法》 和农 业部畜牧业司《 关于进一 步做好畜牧 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
要求 , 为提高生猪 良种补贴项 目种公猪站技术人员 、 乡镇村 品改员以及母 猪养殖户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水平 ,确保项 目 实施成效 , 我局制定了 2 0 1 3年各 生猪 良种补贴项 目县 ( 市、 区) 猪人工授精技 术培训 计划 , 明确 了各 项 目县培训任 务 , 目前各项 目县培训 工作 已逐步有序开展 。
我们 在诊 治过 程 中 ,发现 败 血症 已进 入 中后 期, 具 体表 现 为皮 肤 已变 成 暗紫 色 、 卧多 立少 的病 猪, 治疗 的效 果并 不 是很 理想 。曾接诊 一 个猪 场 , 是 自由采 食 ,饲 养员 平 时观察 不 仔 细 ,猪吃 不 吃 食, 他 搞不 清 楚 , 最 后 等 到 病 猪皮 肤 变 成 紫 红 色 , 卧地 不起 或者 死 在猪 栏 时 , 才 发 现为 时 已晚 , 后经 改成 定 时喂料 , 对 精 神不 振 , 食 欲减料 的及 时治疗 后, 死 亡率很 快得 到控制 。
很 多 药物 控制 不 理想 的猪 场 ,首 先 是没 有用 对药 物 , 用药较杂 , 用 的最 多 的是 复方 氨 苄 、 磺 胺 药、 氟 苯尼 考 、 多 西环 素等 , 换 药 较频 繁 , 今天 这药
猪 丹 毒发 病 的 主要 是 以 7 5 k g以上 肥 猪 和母
猪更易发生 , 而且死亡率也高。年龄越小的猪发病 率越低 , 药物控制效果也 比较明显 , 从接诊 的发病 猪场中, 首先 发病 的都是从 母猪 和肥 猪开 始 的。
说 以前的猪丹毒病没有现在的死亡率高 ,治愈率 没 现在 的低 , 症状 没现在 的不 明显 。也导致 了许 多 养殖场老板和兽医误诊为弓形体病 ,附红细胞体 病、 高致 病 性 蓝 耳 病等 , 病 急 乱投 医 , 给 猪 场 造 成 了不少 的损失 。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财政局、农业局、省直管试点县财政局、农业局: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对畜牧业采取政策扶持的批示和贯彻《畜牧法》实施良种补贴的精神,切实保护我省畜禽良种产业,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省财政从2006年开始设立畜禽良种补贴专项资金。

为了加强对良种补贴资金使用的管理和推进畜禽良种补贴工作,特制定《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对畜禽良种补贴指导和监督管理。

附件: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为支持我省畜禽良种生产,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省财政从2006年开始设立畜禽良种补贴专项资金。

为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和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原则突出重点的原则;种畜禽企业和商品畜禽生产者两头受益的原则;保护机制与竞争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补优促优的原则。

二、补贴范围从省级发证的种畜禽场中择优选定一批种猪、种禽场,对其种猪、种禽进行补贴。

其中:种禽补贴重点考虑列入国家畜禽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和已经形成支柱产业的家禽品种。

三、补贴依据省农业厅每年根据全省畜牧业生产需要,确定应保有的基础种猪、种禽存栏量,省财政依据应保有的基础种猪、种禽存栏量进行补贴。

四、补贴标准种猪每头补贴200元;种禽每羽补贴10元。

五、补贴资金开支范围用于种猪、种禽资源保护、选育、测定和良种引进、推广。

六、享受补贴的种猪、种禽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一定规模的基础种群,其中猪300头以上、地方种鸡种鸭5000羽以上、种鹅1000羽以上、父母代种禽20000羽以上;2、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3、有较健全的育种计划和育种档案记录;4、有完善防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设施;5、有中级以上专职的畜牧和兽医技术人员;6、积极参与种猪性能测定;7、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8、无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023年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生猪养殖行业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一直受到重视。

为了促进生猪养殖业的持续发展,2023年中央政府推出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旨在支持养殖户购买高质量的良种猪,提高生猪养殖的效益和质量。

本文将从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方面,为养殖户详细介绍2023年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该项目面向全国范围内的猪场、养殖户、合作社等生猪养殖经营单位。

2.资质条件:申报单位需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确保养殖场符合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动物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补贴对象:主要补贴对象为购买高质量良种猪的养殖户,需符合国家关于生猪养殖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申报材料1.申报表格:需填写真实、准确的申报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申报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购猪合同:购买良种猪的合同复印件,需注明购猪数量、品种、价格等相关信息。

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排污许可证、兽医检疫报告等。

三、申报流程1.填写申报表格:下载并填写《2023年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递交申报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格和相关申报材料,通过指定的途径递交至当地畜牧兽医部门。

3.初审: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对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公示和审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将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审批,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

5.补贴发放:经审核通过的养殖户将获得相应金额的生猪良种补贴,直接发放至养殖户的指定账户。

四、个人观点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对于我国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通过购买高质量的良种猪,可以提高生猪育种水平,提高养殖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优化生猪品种,提高肉类品质,满足不断增长的肉类需求。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津农委计财〔2022〕31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蓟州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要求,我委制定了《2022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6月2日附件:1.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2.2022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附件22022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工作,我市将对养猪大区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进行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蓟州、宝坻、武清、宁河、静海、滨海新区6个养猪大区,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

养殖场(户)应不在禁养区内,且需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上备案。

补贴场(户)的能繁母猪存栏规模标准,由各区结合本地区情况研究确定。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一)补贴标准。

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2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补贴80元。

各区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调整补贴标准,但每头不超过80元。

(二)补贴资金。

安排补贴资金总数为160万元。

按照2022年年度出栏任务比例测算,各区补贴资金和任务分配见下表,如有不足部分由本区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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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中央财政设立生猪良种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

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落实。

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农业(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检查及验收等。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第三条补贴资金使用必须遵循政策公开、农民受益、专款专用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第四条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要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章补贴的对象、标准和方式
第五条补贴对象: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生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户(场)。

第六条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第七条补贴方式:中央财政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每胎配种使用精液不多于2份精液,每份精液不高于10元,与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包括种公猪站、种猪场等生产良种猪精液的组织和单位,以下简称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

第三章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第八条农业部、财政部根据生猪品种改良需要及项目资金预算,联合制定并下达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品种、补贴规模、补贴金额、实施范围及有关要求等。

第九条省级农业(畜牧)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联合下达的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实施县、补贴品种、补贴母猪数量、补贴金额、组织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并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第十条农业部负责对各省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补贴资金分配建议报送财政部。

财政部审核后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
到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接向农业部、财政部申报,补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通过农业部申报,补贴资金由财政部拨付到农业部,再由农业部拨付到中央直属垦区。

第四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二条省级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开展种猪场及其良种公猪品种评定,在省级农业(畜牧)信息网上公布入选的种猪场及良种公猪品种;并报农业部备案,农业部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第十三条县级农业(畜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母猪人工授精工作,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供精单位及精液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等。

供精单位必须使用入选的种猪场及良种公猪品种范围内的种公猪。

第十四条供精单位开展人工授精时,要登记造册,内容包括养殖者姓名、母猪养殖数量、人工授精的母猪数量以及养殖者的签字、盖章(手印)等。

第十五条供精单位要向养殖者发放经农业(畜牧)部门认可,供精单位盖章(或签字)的通知书(或明白卡),注明公猪品种、精液价格、财政补贴金额、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服务承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六条供精单位要按照农业(畜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
定的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向养殖者收取费用,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根据供精单位提供的人工授精记录和收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以及对养殖者的实地核查情况,建立生猪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

第十八条县级农业(畜牧)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在项目村(农场)适时张榜公示本村(农场)受益农户及其饲养母猪配种情况,包括养殖者姓名、提供精液的供精单位名称、公猪品种、授精次数、配种成功次数、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人工授精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内容。

第十九条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县级农业(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配种没有成功或达不到配种要求的,不给予补贴。

配种成功并达到配种要求的,每份精液价格少于10元,按实际价格结算,每份精液价格多于或等于10元,按10元结算;每胎配种使用1份精液,按1份精液结算,每胎配种使用2份或2份以上精液,按2份精液结算。

第二十条省级农业(畜牧)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在编制本行政区域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时,与中央财政一并结算上一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

第二十一条农业(畜牧)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组织开展项目督导,并随机抽查或全面检查人工授精情况,核查配种记录以及实际的配种情况。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生猪良种补贴工作需要,
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切实保证生猪良种补贴的顺利实施。

同时,要加大生猪耳标及有关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支持生猪生产的科学化和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供精单位应确保产品质量,做好生产供应、技术培训等服务工作,不得因实施补贴政策而变相提高精液价格。

对精液质量不合格或者高于同期市场价格的,农业(畜牧)部门应取消供精单位供精资格。

第二十四条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和挪用。

对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补贴资金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省级农业(畜牧)和财政部门可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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