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工 件 首 件 检 验 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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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件来料通用检验标准

机械加工件来料通用检验标准

测量范围为 0-500mm,卡尺的测量位置与图纸要求相对应,卡爪左右轻轻摆动,
数显卡尺 最小值为产品的尺寸,工件的全长取前、中、后几点测量,所得最大值与最小值
4
长度尺寸
之差的一半为工件的平行度误差。
工件过长,精度要求不高,可用卷尺测量,测量时需拉直卷尺与规则工件的侧 卷尺
面平行,取两端面间的最小值。
千分尺 小值为外径尺寸,适用于公差范围:<0.02mm。
深度 测量时将深度尺横端面与被测工件的标准面靠紧、摆正、保持垂直,轻轻用力
百分尺 旋转尺尾端旋钮,所得值为实际尺寸。
3
深度尺寸 游标 测量时将深度尺横端面与被测工件的标准面靠紧、摆正、保持垂直,轻轻用力
深度尺 推入,所得值为实际尺寸。
深度量规 通规靠紧工件标准面,无透光现象,止规靠紧加工面有透光现象,为合格产品。
7
内螺纹
完整牙型的通规正好拧进,截短牙型的止规拧不进,工件螺纹精度合格
8
孔距
测量两孔间最小距离,通过运算测量出两孔间中心线距离,对于有角度要求的 分布在工件端面的孔应用角度尺进行测量。
2.3 外观检验条件:在 40W 日光灯下距离 30~40cm(照度约 500Lux~550Lux),旋转角度进行检查,每一面目视时
点比较其测量值,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的一半即为孔的圆柱度误差,在孔径圆
周上变换方向,比较其测量值可测孔的圆度。
内径 千分尺
用来测量 50mm 以上的孔径,按孔径选择合适长杆,并用外径千分尺校正零位。 使用时,在孔内摆动,在直径方向找出最大值,轴上找出最小值,这两个重合 值,就是孔的实际尺寸
6
外螺纹
用螺纹环规测量,完整牙型的通规正好拧进,截短牙型的止规拧不进,工件螺 纹精度合格,

首件及制成巡检规范

首件及制成巡检规范

首件及制成巡检规范一:目的提早发现不良品,避免不良品产生,并且杜绝不良品流出。

二:范围工厂内所有制程,包括压铸,折料,切边,删选,研扫,加工,组装,包装及返工返修。

三:内容首件1.首件经作业员自检OK后,填写首末件确认单,并在首件确认台上放合格品一模。

2.作业员把首末件确认单和首件样品交给IPQC人员。

3.首末件确认单须填写完整。

在新产品试模/新产品试生产和模具整修时,应于调整/改善记录栏里填入变更位置。

4.IPQC接到单子和首件后,依照格式,外观和功能对产品进行判断和确认。

5.判断主要依检验指导书和压铸件外观通则。

其中功能一项里要确认材质和是否真空压铸。

6.须SQA人员测量的压铸首件尺寸及其它制程须用三次元或投影仪的尺寸,IPQC送至品保室首件确认台待量测篮。

SQA依检验指导书进行尺寸量测。

7.量测人员应注意检查方式一栏,问清修模尺寸和规格变更的尺寸。

8.其它制程的尺寸,由IPQC量测。

量测结果记录于实验(检验)报告。

9.需量测人员量尺寸的,IPQC可于1小时后到品保室首件确认台OK篮里拿QE确认过后的首件确认单。

其它首末件确认单可随时要QE确认。

10.IPQC把最终确认结果反应给作业员。

制程1.IPQC人员依检验指导书中规定的管制项目和检验频率进行品质确认。

2.IPQC须于检验过后的产品上作标记。

并填写巡检记录表。

3.检验OK的,在巡检记录表上打√;如有不良项目,在巡检记录表上打×;如为可接受的缺陷,可划○。

但应通知现场即刻改善。

4.其中标准作业项里要确认作业员是否依作业指导书作业,各项记录是否完整。

5.如有特殊检查项目或为返工返修,可于下面空格内填上须检查项目,执行巡检。

6.发生品质异常时按品质异常处理办法处理。

备注一栏可填上开出的不可格品单号。

6.巡回检验和重点工序质量控制点,由检验人员进行监督,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操作者停止生产并向工程部门和生产部门报告.7.QC组长应对首件和巡检的执行情况作稽核,稽核结果填写于备注栏。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首中末件检验办法1.目的和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线首、中、末件的定义以及检查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生产线的整个生产过程。

2.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2.1首件为以下情况下生产的第一件产品:(a)每班开始操作时;(b)设备调整时;(c)加工方法变化时;(d)加工条件变化时;(e)作业方法变化时;(f)更换模具时;(g)设备故障修理后再次运转时;(h)更换操作人员时。

(i)容量为每机台/3件。

(h)首检时间为接班后半小时内.2.2中件每班午休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正常生产时中检容量为每机台/3件,巡检时间为下午13:00。

2.3末件正常生产时的最后一件产品。

正常容量为每机台/3件2.4如发生(b)-(h)中任何一项变化,需重新按本定义对产品进行行首,中,末检查。

3.职责3.1品质部对本办法负管理职责,并保证贯彻执行;3.2生产线班长、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对正确执行本办法负责。

4.实施办法4.1 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编制4.1.1产品/过程开发工程师负责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编写首、中、末件检查文件。

4.1.2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由质量部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

4. 2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更改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发生更改时,过程工程师填写更改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更改,更改单由车间、品质部和管理员各保存一份。

4.3检查的实施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班应检查首、中、末件。

4.3.2在每半班发生2.1中(b)~(h)规定情况时,只检查首件、末件。

4.3.3操作工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各工序产品/试件进行逐项检查,将检查的实际测量结果记录在三检表内。

4.3.4检查完毕后,针对有关键工序,例如注塑工序,应将产品/试件整齐地放在首、中、末件检查台上;其它工序,有检具的应放置在检具上,没有检具的可在适当位置放置,首件用黄色夹子,中件用白色夹子,末件用蓝色夹子标识,下料和包装工序可以整包标识,单独存放。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和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线首、中、末件的定义以及检查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生产线的整个生产过程。

2.0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2.1首件为以下情况下生产的第一件产品:(a)每班开始操作时;(b)设备调整时;(c)加工方法变化时;(d)加工条件变化时;(e)作业方法变化时;(f)更换模具时;(g)设备故障修理后再次运转时;(h)更换操作人员时。

(i)容量为每机台/3件。

(h)首检时间为接班后半小时内.2.2中件每班午休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正常生产时中检容量为每机台/3件,巡检时间为下午13:00。

2.3末件正常生产时的最后一件产品。

正常容量为每机台/3件2.4如发生(b)-(h)中任何一项变化,需重新按本定义对产品进行行首,中,末检查。

3.0职责3.1品质部对本办法负管理职责,并保证贯彻执行;3.2生产线班长、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对正确执行本办法负责。

4.0实施办法4.1 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编制4.1.1产品/过程开发工程师负责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编写首、中、末件检查文件。

4.1.2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由质量部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

4. 2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更改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发生更改时,过程工程师填写更改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更改,更改单由车间、品质部和管理员各保存一份。

4.3检查的实施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班应检查首、中、末件。

4.3.2在每半班发生2.1中(b)~(h)规定情况时,只检查首件、末件。

4.3.3操作工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各工序产品/试件进行逐项检查,将检查的实际测量结果记录在三检表内。

4.3.4检查完毕后,针对有关键工序,例如注塑工序,应将产品/试件整齐地放在首、中、末件检查台上;其它工序,有检具的应放置在检具上,没有检具的可在适当位置放置,首件用黄色夹子,中件用白色夹子,末件用蓝色夹子标识,下料和包装工序可以整包标识,单独存放。

首末件管理规定

首末件管理规定

1、编写目的为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预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批次质量事故,保证产品实物质量,促进产品顺利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工序首末件的确定及管理。

3、术语定义3.1首件: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中条件发生改变,而后加工正常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由生产人员确认后提交检验室做首件检验。

“首件”一般指正常批量生产前,经一定检验标准确认合格且适合用于评判生产产品品质的样品。

3.2末件:是指当批或当班生产的最后一个(组)产品。

3.3控制要求:3.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首件检验(首件首检触发条件):--重新开机时--换模、换料后--加工工艺重新调整后--工装、模具维修后--质量标准修订后--生产场地变更后3.3.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末件检验(末件检验触发条件):--该批次生产结束前--停机停产前4、职责划分4.1制造部的产品负责人需及时提交首末件到检验室进行首检、末检。

4.2质量异常时,制造部需组织人员对问题点进行分析、调整、改善。

4.3质量部检验室负责首末件的确认及过程检验。

4.4质量部检验室对不合格的首末件,要配合制造部进行分析,并有权提出停机要求改善。

5、作业程序5.1根据本办法第3.3.1条款,由制造部产品负责人提交首件产品到质量部检验室进行首件检验。

5.2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质量部检验室通报制造部重新调试;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负责人应将检验后的产品按规定标识后,存档质量部,以供追溯模具状况所需。

5.2.1首件标识内容包含:产品图号、名称、送检日期、检验人员签名或签章。

5.2.2首件确认合格后,制造部方可开始生产。

5.3根据本办法第3.3.2条款,需要制作末件时,由制造部产品负责人提交首件产品到质量部检验室进行首件检验。

5.4末件检验合格,标识后转制造部进行保管并记录,以供追溯模具状况所需。

5.5末件标识内容包含:产品图号、名称、送检日期、检验人员签名或签章。

首末件检验规定

首末件检验规定

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首末件检验程序编制:技术部审核:王海成批准:庞海强文件编号:JS-Y-03一、目的为确保生产产品和过程特性与生产技术要求保持一致,并防止大量不良之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凡制造部门生产产品首末件检验均遵照执行三、职责技术部编制产品首末件检验程序;质检部、生产车间共同完成首末件测量,做好记录,并负责标识和封存。

四、定义1、首件是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2、首件检验是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3、末件是在工人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后随机抽查几件产品。

4、末件检验是在工人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后进行末件封样与首件进行对比从而判断模具或工装完好。

五、程序1、作业流程,见附件2、首件产出后,操作工及时通知或告知专职检验员检验,以首末件检查表项目逐一检查,并记录签字,若检验员发现并判定不合格,须停机处理或更换模具时,则由检验员、车间共同决定,并记录于首末件检查表,经整改再依据首末件检验程序,进行复检。

对检验合格的首件做标识即“首件”字样,具体可由质检部和车间共同确定认可的可追溯性标识。

3、末件产出后,操作工要对产品做“末件”标识,并送质检部由检验员检验,仍以首末件检查表项目逐一检查,并记录签字。

4、首件检查样品,须保留至末件检查合格以后,一起退回生产车间。

2011.7.16首末件检验流程末件YES 首件入库继续生产。

过程检验规范

过程检验规范

过程检验规范1.目的规定过程检验的方式、标准,尽早发现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系统因素防止产品成批报废或将不合格产品转入下序。

2.范围过程加工的产品.3.职责工序操作工:加工过程中自检及提报首检.过程检验员:按本指示要求对加工过程进行首检、巡检和产品完工后的完工检.4.定义4.1首件检验:是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第1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包括操作工自检,操作工互检和检验员首件确认。

4.2巡回检验:是指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4.3半成品检:是指对全部加工活动结束的半成品零件进行的检验,半成品检验的工作包括验证前面各工序的检验是否已完成,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及对前面所有的检验数据进行复核。

5.运行程序5.1图纸及表单分发及悬挂:5.1.1车间班组长:将相关要求填写于【首件确认(样品)记录表、巡检日报】中后交检验员填写,同时将图纸分发给操作工。

5.1.2检验员在【首件确认(样品)记录表、巡检日报】中填写完相关要求后将交操作工。

5.1.3操作工将图纸、【首件确认(样品)记录表、巡检日报】挂在机床适当位置。

5.2操作工首检5.2.1首次加工按图纸要求自检合格。

5.2.2将首件自检结果如实填写于【首件确认(样品)记录表】中。

5.2.3向过程检验员报首检,提交样件最少2件。

5.2.4首件未经检验合格不得继续加工或作业。

5.3检验员首检5.3.1过程检验员对首次加工样件,按5.7《工序检验标准》要求作首件检验。

5.3.2首件判定后,过程检验员应对首件合格件打上确认标识,以便作业参照,并保留到该批产品完工.5.3.3首检记录:首检过程如实记录于【首件确认(样品)记录表】中.5.4操作工自检首检合格,过程加工可正式量产作业,操作工应在量产中保持一定频次的自检(每0.5小时一次自检),以保证质量的稳定。

5.5个别测量难度大的零件,首检按操作工→车间管理人员→过程检验员,三方确认原则执行。

机械加工件检测标准

机械加工件检测标准

机械加工件检测标准1、目的:通过严格执行三检,“首件检验”、“巡回检验”、“完工检验”将检验工件与工序控制紧密结合,对每一工序的质量问题或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放过,不合格品不能转入下工序,从而提高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所有加工件3.检验原则3.1.检验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且能满足现行产品对检验工作的各项要求。

3.2.检验人员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计量部门校验合格并在规定周期内。

3.3.检验人员验收产品前应熟读相关图样和技术文件,了解零件的关键尺寸及装配关系要点。

3.4 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图样和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对零件进行判定。

4.检验依据检测依据按图纸及工艺卡检测5.检测种类:“工序自检”“首件检验”、“巡回检验”、“完工检验”5.1.工序自检:工件完成工序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工艺卡进行签字;5.2.首件检验:批量工件必须首件检验后,才能开始加工5.2.1.对首件,根据加工工艺要求,核实首件产品或工件(毛坯)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要求。

对首批检查的工件,操作者必须做好自检,在操作者缺乏检测手段时,也应对工件外观质量自检,合格后送质量专员检查。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首件检验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批量生产或继续加工作业。

5.2.2.工作班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5.2.3.调换操作者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5.2.4. 更换(调整)工艺装备或更换模具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5.2.5.更换材料批(炉)号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5.2.6. 代用材料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5.2.7.检验内容:根据检验标准的要求,核对首件产品的质量特性值是否真正符合要求;对首件检验合格,批准生产加工,首件检验不合格,进行不合格品的处理,同时分析不合格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加工,产品继续首件检验,直至合格为止。

5.3.巡回检验:5.3.1.由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日常巡回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工序质量和典型零件质量;5.3.2根据检验标准、图纸和工艺的要求、检验、核对巡检产品的质量特性值是否真正符合要求;5.3.3.若巡检某质量特性值不合格,应按《不合格品报告单》处理,同时。

首、末件比较检查办法

首、末件比较检查办法

首、末件比较检查办法
1、目的
本办法目的是通过检查每批产品首件和末件的质量状态,验证设备、工装是否发生了变化,以预防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用设备、工装生产的所有工序产品的首、末件检查。

3、术语
首件——指人、机、料、工艺、环境和时间改变后所加工产品的第一件;
末件——指人、机、料、工艺、环境和时间改变后连续加工一批产品的最后一件。

4、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对每批产品的首、末件实施自检、互检并作好三检记录;
4.2 质量保证部负责对每批产品的首、末件实施专检并作好质量记录。

5、检查办法
5.1 对每台设备、工装生产的首件,由责任操作工依据《巡(终)检检验规程》实施自检和互检,判定合格后交责任检验工实施专检。

具体检查项目为:工、夹、模具容易产生变化的部位,对应检查产品
的部位如:零件重要尺寸、装配定位孔、基准型面等;部件相对位置、尺寸等(用检具检查),判定合格后,责任人在产品上作好明确的标识并保存好该首件;然后作好相应记录。

5.2连续生产一批产品停机后,由责任操作工依据《巡(终)检检验规程》对末件实施自检和互检并判定合格后,交责任检验工实施专检,具体的检验项目及要求与首件检验相同。

5.3末件检验完成后,由责任操作人员和检验员一起对比检查该批产品的首、末件质量状态,如果质量状态一致,设备、工装可以顺利投入下一批的生产;如果状态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判定产品已超出了标准,该批产品必须执行《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同时通知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对工、夹、模具实施整改。

同时对末件检验情况和首、末件比较情况作好记录。

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1.检验流程2.首末件检验是指对生产过程中的首件和末件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首末件检验的流程和步骤:3. a. 制定检验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产品要求,制定首末件检验的计划和方案。

4. b. 确定检验项目:明确需要检验的部位、尺寸、质量、外观等项目,并准备好相应的检验工具。

5. c. 进行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生产批次中抽取首件和末件产品进行检查。

6. d. 执行检验:根据检验计划和项目,对首件和末件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测试。

7. e. 记录检验结果:将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数据记录下来,并填写相应的检验报告。

8. f. 分析检验结果: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产品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9.g. 储存检验记录:将检验报告和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存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处理。

10.责任与职责11.在首末件检验过程中,各个岗位和人员需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职责,以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问题的及时处理。

以下是相关岗位和人员的职责:12. a. 生产人员:负责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关注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或上报。

13. b. 质检人员:负责制定首末件检验计划和方案,执行检验操作,分析检验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14. c. 技术人员:负责协助质检人员制定检验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5. d.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配合质检人员进行产品入库前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16. e. 上级管理人员:负责对首末件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检验质量和效率得到保障。

17.首件检验标准18.首件检验是对生产过程中的首件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测试,以确保后续产品的质量稳定和符合相关标准。

以下是首件检验的标准和要求:19. a. 外观完好:产品外观应无破损、划痕、变形等质量问题。

20. b. 尺寸符合:产品的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要求,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首段(首件)工程评估验收管理工作指南

首段(首件)工程评估验收管理工作指南

首段(首件)工程评估验收管理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基、桥涵、隧道、无砟轨道的首段(首件)工程现场评估验收,坚持“先试验、再施工”的施工原则,全面实行工程施工首段(首件)工程评估验收制,通过大力推行“试验先行、样板引路、以点带面”的活动,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第二条首段(首件)工程选取原则:根据相关规范或实施细则、指南等选取全项目最先开始施工,且具有代表性的一施工段落或工点作为首段(首件)工程。

第三条悬臂浇筑连续梁首件评估工作内容和流程按照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印发的《悬臂浇筑连续梁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暂行)》(工管技[2011]40号)有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无砟轨道首段评估工作内容和流程按照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印发〈无砟轨首和高速道岔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工管技[2011]35号)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条基层项目部必须坚持执行施工首段(首件)工程评估验收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首段(首件)工程评估验收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是此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具体落实人,必须在局指挥部(经理部)或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本项目的具体操作细则,并报上级单位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首段(首件)工程评估验收内容第六条路基工程地基加固(管桩、CFG桩、水泥砂浆桩、水泥搅拌桩、基底水泥砂浆注浆、粉喷桩、强夯等)、AB组填料填筑、级配碎石填筑、过渡段填筑均应进行首段工程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且取得经验数据及制定相应的流程,完善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

第七条桥梁工程特殊地质区混凝土灌注桩,桥梁墩、台身浇筑,支架、移动模架、挂篮现浇梁,桥梁预制、运输、架设必须进行首件工程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且取得经验数据及制定相应的流程,完善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

第八条隧道工程防排水系统(含明洞)施工、二次衬砌混凝土施工必须进行首段(件)工程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且取得经验数据及制定相应的流程,完善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

首巡末件检验制度

首巡末件检验制度

首件、末件检验制度为了提高产品合格率,有效监控每一个批次产品状态。

保证产品各个工序的质量稳定性,特此增加首件、巡检、末件保存制度,检验的产品暂存在首件盒内,直到该批次产品生产结束,检验产品才可以流入下序生产。

一、首末件检验要求,状态处理。

1、如果首件不合格,请操着停止生产,班长级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合格后开始生产。

2、如果首件合格,巡检、末件不合格,该批次该工序产品第一时间隔离、挑选、返工。

3、如果首件合格,巡检、末件合格,可流入下工序生产。

4、首件由操作者(架模工)交到检验台,有检验员检查、确认签字、盖章后,操作工人保存在首件盒子内,到该工序生产结束。

5、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随机对该产品进行巡检,巡检产品可保存在首件盒子内。

6、操作工人在生产结束时、最后一、二件必须保存在首件盒子内,检验员对末件进行检查。

末件必须是最后一两件,不可中途在产品中挑选。

7、首件请放在机床台面空置区域,便于检验查看。

8、机床台面请不要放置工具、不相关产品,产品冲压后请不要放在工作台面,及时放置到框子内。

二、首末件判断产品责任制度。

1、首件检验不合格,检验员要求操作者停止生产,操作者通知架模工、班组长整改合格,后生产。

如果没有整改合格就生产,主要责任在操作者、班组长、架模工承担。

可放行的质量问题,必须走“不合格品报告”程序,不得私自口头放行。

2、巡检不合格,检验员通知操作停止生产,并隔离产品;走“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如果对模具进行修模、重新架模,必选重新按照首件检验执行。

没有走不合格程序检验员责任,走了程序没有处理,班组长责任。

3、首件不合格、巡检合格,末件检验不合格,检验员通知操作停止生产,并隔离产品;走“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没有走不合格程序检验员责任,走了程序没有处理,班组长责任。

如果对模具进行修模、重新架模,必选重新按照首件检验执行。

没有重新首件的操作者、架模工责任。

检验员职责区域划分。

机械加工零件工序检验规程

机械加工零件工序检验规程

机械加工零件工序检验规程
为提高公司机械加工零件工序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工序零件加工检验实行自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原则。

1、自检:操作者在对首加的零件,根据本工序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调整各参数,确认无误
后,方能批量生产。

生产中要随时对所生产的零件进行抽检,以保证本工序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2、专检:专职检验人员对各个工序零件加工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检(巡检),每道工序每班不
得低于5次,每次不得低于5件,并将抽检结果记录在《零件工序巡检记录》表中,对重点工序要加大抽检次数。

3、对成品零件的检验要严格把关,不合格零件严禁入库,其检查结果填写在派工单上;不
合格的要填写《不合格通知单》,每月统计不合格零件数量,一次交检合格率计对不合格零件;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落实责任,加强质量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16-首件管理规范

16-首件管理规范

1.0 目的:为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不良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2.0 范围:适用于公司外协厂制程中的所有产品。

3.0 定义:3.1首件: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调整设备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3.2首件检验: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3.3在设备或制造工序发生任何变化,以及每个工作班次开始加工前,都要严格进行首件检验。

4.0 职责:4.1 外协厂生产商:负责首件样品的制作。

4.2 外协厂品质部:负责首件检验、记录及判定。

5.0 工作内容:5.1 首件检验时机:序号检验时机说明1 调机首件机器、制程参数首次调整或测试软件升级,调整后需执行首件检验。

2 物料更改新物料首次投入或旧物料的首次变更,需执行首件检验3 每日首件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日首批机型生产做一次首件。

4 操作人员更换生产过程中出现更换操作人员时,需要确认其操作本岗位上的首件5.2首件检验步骤:5.2.1首件样品制作:外协生产商依据《制程作业指导书》制作首件样品。

5.2.2首件检验:5.2.2.1外协品质部对首件样品制作过程进行全程检验,按照《首件检查表》的内容,依《制程检验规范》、生产工单、BOM表及限度样板进行检验。

5.2.2.2外协品质部依检验情况、填写《首件检查表》的检查内容。

5.2.3首件判定:5.2.3.1检验 OK,外协生产商依首件检验结果安排正常生产。

5.2.3.2检验NG,外协生产商与外协相关技术部门从4M方面进行制程改善,改善OK后,重新制作样品;如改善NG,则联系本公司品质部,由本公司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样品进行判定和改善。

6.0 参考文件6.1 《制程作业指导书》6.2 《制程检验规范》7.0 相关表单7.1 《首件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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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首检过程中质检员对操作者的加工工艺、刀具及机床转速等项目必须核对了解,以保证
加工尺寸的准确性,若有不合理,必须及时提出加以纠正。
6.质检员首检必须对工件在本工序中的各项精度尺寸要求逐一核实分析检查,不得漏项。
不合理的项及时给操作者指出并予以纠正,防止接下来的加工中出现同类错误。
7.首件检验完毕,检验员及时做好首件检验记录,以备巡检和后工序检验工作的查看。
加工件首件检验规则
文件编号:ZJ:08—2014
版本:A
修订状态: 01
1.凡是公司内加工完成的零件必须经过首件检验要求。
3.首件检验必须为操作者加工的本批加工零件的第一件,操作者不得自行加工多件后在进
行供需首件检验。
4.质检员对工序首件检验必须及时到位,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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