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签证管理和流程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签证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签证、设计变更签证、工期延长签证、费用调整签证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实事求是,合理公正;(三)及时高效,责任明确;(四)注重实效,降低成本。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审核、批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申报、实施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监督管理组,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一)建设单位签证管理办公室:1.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和流程;2. 负责审核签证申请,确保签证内容合法、合理;3. 负责审批签证,确保签证内容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4. 负责监督签证实施,确保签证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二)施工单位签证管理小组:1. 负责编制签证申请报告,确保签证内容准确、完整;2. 负责签证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沟通;3. 负责签证实施效果的评估和反馈;4. 负责签证资料整理和归档。
(三)监理单位签证监督管理组:1. 负责对施工现场签证的申报、实施和协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负责对签证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签证内容合法、合理;3. 负责对签证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4. 负责对签证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三章签证类型与流程第八条施工现场签证类型:(一)施工签证:指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对原施工方案进行调整的签证;(二)设计变更签证:指因设计错误、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对原设计进行调整的签证;(三)工期延长签证:指因不可抗力、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签证;(四)费用调整签证:指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费用调整的签证。
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规范工程签证行为,使现场签证程序有章可循,确保签证的质量,杜绝不实及虚假签证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签证,是对公司技改、维修、检修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进行联合签字确认。
第三条工程部为工程签证的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申报,不得擅自安排。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工程变更一般包括工程项目合同以外的设计变更、任何工程量的增减、工作质量或其它特性的改变、工程中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等,工程变更确认方式称为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施工图、设计变更(修改)的补充,是确认施工中突发事件处理工程量及办理工程结算依据的一种方法。
第五条“三通一平”签证:绝大部分工程开始前的路、水、电通和施工场地平整项目须进行“三通一平”工程量确认。
第六条施工中发生的签证:是对施工图中未包括,施工完后正常情况下看不见而施工中必须发生的工程量确认。
第七条施工签证: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在满足原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对施工图进行局部调整。
第八条工程整改签证:由于施工图与现场情况不完全相符或不能满足使用安全操作要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后,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零星整改要求,对零星整改工程量确认。
第九条临时签证:技改工程施工时,为保证生产秩序,或受施工环境限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额外增加的技术措施费、机械台班、工程量等;施工过程中开挖有时会挖断地下敷设的管道、电缆等,因会影响生产,故必须立即抢修。
这些技术措施费、机械台班、工程量均须及时确认。
第十条其它签证:土方类别、地面或地下障碍物、地质原因造成超深、设计不合理等发生的工程变更,以及需通过现场签证来确认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造成的重复施工、零星用工等。
第三章职责第十一条工程部(项目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根据相关文件对工程项目变更进行签字确认;对各类签证工程量的合理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工程技术签证管理流程
工程技术签证管理流程
一、工程现场签证由工程部负责实施管理。
若有发生时,第一时间向公司分管付总汇报,经批准后办理。
工程签证的办理应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办理。
二、签证上应注明事由、原因、时间、工程部位及实测尺寸、处理方式等内容,隐蔽工程应附现场实测图片资料,凡属签证必须附有影像资料,并按时间编号排序。
涉及工程造价的,应附有工程量计算书和因此签证而发生价值额度。
涉及材料价格确认的,应明确材料的品种、规格、产地、质量等级、供应商、采购方式、包含费用类别等要素。
三、技术签证单笔费用在五万元以内的,由公司分管付总批准办理。
费用超过五万元的,由工程部提交公司办公会讨论后,方可办理。
四、签证审核签发顺序为监理单位、工程部项目负责人、管理公司、公司分管付总。
五、工作程序为:
1、技术签订必须在发生前十个工作日,由施工承包人书面报送工程部。
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审核承包人,对技术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并附影像资料(一式四份)进行初审,并签署其量、价是否属实意见。
3、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签署处理意见。
4、管理公司现场工程师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
5、公司领导签署决定意见。
6、工程签证签发后,应抄送公司办公室及法务各备案一份。
同时公司领导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抽查、复审工作。
7、以上流程必须在接到书面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由管理公司督办。
凡未按上述流程完善的工程技术签证均为无效签证。
工程施工签证规定及流程
工程施工签证规定及流程一、工程施工签证的适用范围1、对在施工图或竣工图或设计变更中都不能表示的增减工作量的确认;2、对合同约定或行业法规规定所需的签证确认;3、对合同范围外的零星工作量的确认。
二、工程施工签证事件以下事件统称为签证事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1、A类: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改造等在施工图或竣工图或设计变更中都不能表示的增减工作量(施工图或竣工图或设计变更中已表示或可以表示的不得计入签证);2、B类: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施工措施增减项目;3、C类:按合同规定或行业法规或定额规定需签证确认的项目或费用(如土石比例及类别、运距等);4、D类:合同约定需签证确认的现场计时工项目或费用。
5、E类: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或零星费用;三、工程施工签证的分类按签证实施过程是否使签证对象的状态发生改变划分为一次签证与二次签证两类:1、状态改变的,需作二次签证:先对签证事件的现状、实施方案进行签证确认,再实施,实施完成后对完成情况签证确认;2、状态不变的,只需作一次签证,确认事实即可。
四、工程施工签证流程按后附“工程签证审批流程”及相关表格执行。
办理签证流程时必须附上签证依据和签证原因说明、签证范围和内容、实施方案、验收记录等,附有反映现场状况、尺寸等的图纸、照片等,附上预结算书、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全部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签证事件分析与实施方案论证。
签证事件实施方案审批单(附表1-1)2、本表及其相关资料仅为实施方案的依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经实施完成并通过了《签证事件完成验收及结算确认单》审批的《签证事件完成验收及结算确认单》及其相关资料才是结算依据。
3、本表适用于仅确认工程量,暂不提交工程预算的情况。
签证事件实施方案审批单(附表1-2)2、本表及其相关资料仅为实施方案的依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经实施完成并通过了《签证事件完成验收及结算确认单》审批的《签证事件完成验收及结算确认单》及其相关资料才是结算依据。
建设单位工程签证管理和流程
建设单位工程签证管理和流程工程签证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需要变更、调整或修正,在没有改变总承包合同总规模、目标、性质的前提下,签发的一种临时授权变更合同所列工作任务、范围、内容、指标、标准、设备、材料和加固等工作的许可证件。
下面将介绍建设单位工程签证管理的流程。
一、签证管理的目的和意义签证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时处理项目变更引发的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签证管理的意义在于规范变更的审批、执行和目标的实现,增强了工程项目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
二、签证管理的原则和要求1.原则:变更必须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合同调整。
2.要求:签证要有明确的合法依据,签署时间要与发生变更的时间相符,签证要由合同管理部门、监理单位等签字确认。
三、签证管理的流程1.变更需求提出:由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需求,提出变更方案,包括变更的目的、范围、工期和费用等。
2.签证申请: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资料,并按照签证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
3.内部审批: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包括技术、财务、合同等部门的审核,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签证协商: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签证协商,共同商定变更的费用、工期和范围等内容,并形成签证协议。
5.合同调整:建设单位根据签证协议对原合同进行调整,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同时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6.签证签署: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变更合同,在签证中明确变更的工作任务、范围、内容、标准等,并注明签证的日期和签字确认人。
7.监督检查:在变更工作开始后,建设单位负责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
8.资料归档:签证的所有相关资料包括签证申请表、签证协议、变更合同等都要进行归档,方便日后的追溯和查阅。
四、签证管理的注意事项1.变更需求必须合理、合法,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
工程签证工作流程及标准
在该项目业主或发包方没有正式下发工程联系单样式表单前提下,才采用此表单,以供公司各部门和其他单位联系使用。如果业主或总发包方有规定好的则使用该项目的工程联系单;具备以下情况,则编制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 或设计 、施工单位签认。实际上就是甲方和乙方一种文字沟通的方式。有时候光靠嘴说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文字性的东西,方便以后结算;或记录某些重大事情。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A6、B6
程序:
在该项目业主或发包方没有正式下发工程量签证单样式表单前提下,才采用此表单,以供公司各部门和其他单位联系使用。如果业主或总发包方有规定好的则使用该项目的工程量签单;具备以下情况,则编制工程量签证单。
工程量签证审核单: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所有监理业主签字完的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记录都必须要转换成工程量签证审核单,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它是和工程联系单及工程洽商记录同时使用,工程量签证单是计算费用及工程量,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记录是监理业主审定后的支撑文件。
发单人编制,项目领导签字盖章后,送项目资料室,项目资料室报送项目预算部内容审核,项目资料员再报送监理业主,签字返回后发工程部相关发单人和项目预算部;返回后的资料由项目发单人和资料员分别上传到资料管理系统自己文件夹中。
重点:
编制内容表述清楚、准确。
标准:
及时,区分准确。
1个工作日
工程量签证单
2024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介绍(7篇)
2024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介绍(7篇)目录第1篇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2篇地产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流程第3篇新校区项目施工及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4篇恒大地产工程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定第5篇投资公司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6篇大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7篇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为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经济签证实行四级(监理、工程部、总工程师、总经理)签认制。
二、工程签证指:施工合同中没有预见到的工作内容,或无法根据图纸进行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必须通过现场测量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临时发生的应向施工单位付款的人工、机械工作量,如,需现场测量确定的土方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零星修补拆除工程量、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
三、工程经济签证依据:l、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2、工程部的书面通知书;3、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4、经分管副总经理确认的会议纪要;5、监理单位拟定、工程部确认的现场书面指令;6、经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部审批的施工单位签证项目施工报告。
减变更四、施工单位在办理签证前,应通知工程部专业管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
签证内容应由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共同参加,现场查实。
五、签证工程量须经三方共同测量计量,并现场签字确认测量成果。
六、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内容确认工作完成7日内,将经济签证单按规定格式报送监理单位,一式四份。
工程签证报送时应附有签证依据文件(见第三条)。
签证附件还应包括计算书、收放记录、测量图纸等资料。
七、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之日起7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工作,有关责任人签署审核意见,并按单位工程归类编号,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工程经济签证资料报工程部复核。
八、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签证后的7日内,就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后报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签认。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签证的办理流程,保证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签证管理。
二、工程签证的定义和分类(一)工程签证的定义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工程内容、施工条件等发生变化,需要对原合同约定的事项进行补充、修改或调整,由施工单位提出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确认的书面文件。
(二)工程签证的分类1、经济签证: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签证,如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调整、费用索赔等。
2、技术签证:涉及工程技术问题的签证,如施工工艺变更、设计变更等。
三、工程签证的办理原则1、真实性原则:工程签证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2、合法性原则:工程签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要求。
3、时效性原则: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变更事项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工程签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
4、完整性原则:工程签证应包括签证的原因、内容、工程量、费用计算等详细信息,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四、工程签证的办理流程(一)提出申请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事项发生后,填写《工程签证申请表》,详细说明签证的原因、内容、工程量、预计费用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设计变更通知、现场照片、施工记录等,提交给监理单位。
(二)监理审核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签证申请表》后,应及时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签证事项的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等。
如审核通过,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签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如审核不通过,监理单位应注明原因,退回施工单位重新办理。
(三)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签证申请表》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签证事项的可行性、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费用的合理性等。
如审批通过,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签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通知施工单位实施;如审批不通过,建设单位应注明原因,退回施工单位重新办理。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的管理,加强资金、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签证管理。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额外工作或材料,需经业主或其代表和承包商双方签字确认后,为确定合同价款调整、工程质量调整或承包内容调整等变更,甲方(业主)要求出具的变更合同文书。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负责工程签证管理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规范。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申请第六条承包商对工程签证事项应当及时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变更工程量、变更量方案、变更前后对比估算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业主应当在受理工程签证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对工程签证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估。
第八条初审合格的工程签证申请,业主应当将相关资料交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对工程签证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并提交评审意见。
第十条业主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签发工程签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承包商发出工程签证。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应当明确变更工程范围、变更造价、变更工期等内容。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签发的工程签证文件归档,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实施第十三条承包商在取得工程签证后,应当按照签证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工程施工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承包商应当严格执行工程签证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对工程签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结算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结束后,承包商应当提交相关签证结算资料,并按照签证文件约定的规定,完成签证结算。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对签证结算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并及时处理结算款项。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签证的适用范围:1、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工程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如上述范围中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以及合同规定的签证限额以下的项目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不在签证之列。
二、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工程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工程签证的真实性。
2、事前审批原则:要求工程签证(除紧急工程签证)均需要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
3、完工确认原则:工程签证完工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建设单位成本部在签证单上必须签字盖章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签字确认。
4、统一标准格式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标准表格、统一的编号,连贯签证编码。
5、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
6、时间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三、签证流程及职责(一)施工前正常审批流程(详见流程图一)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由施工单位根据相关事项在实施签证工作内容前7个工作日向项目的监理单位申报工程签证。
2、建设单位工程部经办人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签证的完整性,对该单签证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建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
3、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成本控制部核价。
4、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核价的签证,按以下审核权限完成审批:签证金额在2000元以内由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审核确认;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确认;核价在1万以内由公司工程副总审批,核价在一万(含一万元)以上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包括:工程量增减、工程变更、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进度加快、工程安全措施加强等。
2.2工程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且必须经过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指挥部三方确认后方可办理。
2.3工程签证内容应当与原合同和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相符合,不得超越原合同和招标文件的约定范围。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3.1承包单位职责3.1.1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送工程签证申请,并提供真实、完整的支持材料。
3.1.2承包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的要求,配合完成工程签证的审批、计量和支付等工作。
3.1.3承包单位应当对工程签证费用的计量、计价和支付等工作负责,并确保工程签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3.2监理单位职责3.2.1监理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2.2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和支付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签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3.2.3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程签证的审批情况和工程签证费用的计量、计价和支付情况。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3.3.1工程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和执行,制定工程签证的申请、审批、计量和支付等工作流程。
3.3.2财务部门应当负责工程签证费用的计量、计价和支付等工作,确保工程签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3.3.3法律部门应当负责工程签证的法律审核和合规性审查,确保工程签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4.1工程签证申请流程4.1.1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签证申请,并提供真实、完整的支持材料。
4.1.2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1.3指挥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归口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签证申请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4.2工程签证审批流程4.2.1工程签证的审批程序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二0一一年一月目录1.总则 (2)2.工程签证内容 (3)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3.1承包单位职责 (4)3.2监理单位职责 (4)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6.附表及附图 (12)1总则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
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一、工程签证界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二、现场签证流程: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
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
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
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
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
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单位进场前清障场地清理,为加快进度要求配合用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设计盲地处理,工程必须的零星项目,为配合销售、检查、宣传等零星用工,公司高管口头示意小项目等,均列为特急零星项目。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图
.1目的1.1加强现场变更签证管理,规工作指引,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变更签证审批效率。
在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围或超出施工图纸外的工程量或工作量增减进行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2术语和定义2.1现场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在这里特指除设计变更及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外,所有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经济签证。
2.2现场签证结算:凡是以《签证申请单》或《工程指令单》进行的结算均属于现场签证结算。
2.3重大施工方案:是指具有危险性较大的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1)挖深度>5M的土方开挖工程以及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2)模板支撑高度≥8M或跨度>18M或施工总荷载>15KN/M2的高大模板工程;3)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幕墙安装工程;4)30M以上高空作业。
3适用围3.1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发起、审批、施工后现场确认的管理。
4关键活动描述4.1现场签证和类型4.1.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2)现场需要: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合同补充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等。
3)材料设备品牌变更。
4)营销需要:配合策划和销售要求或赶工措施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5)甲方要求:由公司提出,或因工程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6)施工合同外的零星工程的确认。
7)其它:政府要求以及其它原因。
4.2现场签证的成本管理原则4.2.1一单一算一编号一对应原则:即一个现场签证单对应编制一份预算一个编号,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如果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该预算书容应根据不同签证容分别列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宁海建新房地房有限公司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单操作细则“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操作指引“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不包含产品定位标准,例如:装修标准、大型关系到使用功能的变更。
工程联系单偏重于工作上联系事宜,只作事实认定依据,不作最终结算依据。
一、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可能使用。
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会以工程联系单的抬头,向有关单位发文。
工程联系单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协调处理各种工程事件,单方出具的书面联系文书,一般由出具方签字盖章。
其内容仅作为联系工作的情况表述,不作为最终事实的确认,如其内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联系单不作为工程事实确认的依据,也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也可通俗点讲,是工作联系单,比如通知承包人来开会,或者通知停水停电,提醒注意节假日的工作安排等等。
哪些工作事项需要增加或减少,由谁做的问题,有时工程联系单也会通知产生费用的项目,比如上级市领导要来视察,城管通知承建商“清水洒街”,这显然要产生费用,但这个时候工程联系单仍仅产生“通知”效用。
费用的确认与获得,必须走“工程签证”才会被确认。
没有走后面的流程,视为承包人没有费用要求,不论事实是不是产生了费用。
所以常规理解工程联系单都是不产生费用的日常事项。
如果产生了费用或其他联带事项,就会激活“工程签证”等相关流程。
二、工程变更单1、设计变更单1.1设计变更是指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完善和优化。
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是施工图纸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任何设计院出具的变更联系单位需我方确认,方可纳入结算范围。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一、引言建筑工程签证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工程合同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的情况下,进行签证管理的一种制度。
它不仅能够合理调整工程合同内容,还能够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使工程能够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二、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1.签证的定义和范围:签证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调整、变更或补充工程合同内容的需求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核并报业主同意的一种管理制度。
签证范围包括设计变更、工序调整、施工条件变更、材料变更等。
2.签证的申请与审批:施工单位应在需要签证的情况下提出申请,包括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及费用等。
监理单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及时通知业主并记录签证变更内容。
3.签证费用的确定与支付:签证费用应根据变更的工程量和材料差价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确定。
业主应按照约定支付签证费用,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账目。
4.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合理管理材料和工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同时,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进行签证管理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签证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5.监理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监理单位应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审批。
同时,监理单位应及时通知业主签证结果,并记录相关签证变更内容。
在施工中,监理单位应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关系。
三、建筑工程签证管理流程1.施工单位申请签证施工单位在发生需要签证的情况下,向监理单位提出正式的签证申请,包括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及费用等。
2.监理单位审核和审批监理单位收到签证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及时通知业主并记录签证变更内容。
3.签证费用确定与支付监理单位根据变更的工程量和材料差价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并经审核后确定签证费用。
工程签证流程、签证内容及签证的技巧
施工单位预算员要做好现场签证,应注意着重注意收集和保留下面的书面文件:1、变更设计洽商记录表/变更通知书;一般由甲方或设计方发出。
2、工作联系单;多由甲方发出,也可以由施工方发出,但必须有甲方认可的回函。
3、工程签证单;对施工单位来说,做好工程签证单是最重要的,它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它往往包括下面几项内容:1)工程现场签证单;主要阐述签证如生的原因(设计变更引起、停水停电引起、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窝工费等),总之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签证才有效;事件;经过;注意工程现场签证描述事件经过中要与工程量计算书相呼应,签证单能反映计算工程量的应尽可能反应,反应不了时要附图支持工程量计算书。
2)工程量计算书;根据工作联系单的内容计算工程量,工作联系单描述不能支持计算工程量时,一般要附图(能够支持计算工程量的图)。
另外有条件的话,及时拍照,保留证据,以防日久甲方赖账。
3)预算书;跟具合同内容的相关规定计价。
浅谈工程签证现场签证是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正式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
它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也不象设计变更文件有一定的程序和正式手续。
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具体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现场经济签证包括:(1)零星用工。
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
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
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价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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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工程签证管理和流程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
在施工周期内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较快,施工合同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周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施工预算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费用都做出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
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现场签证。
然而,现场签证的涉及面广、人为因素多、管理比较困难,可能引起的争议也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因此加强建设项目的工程签证管理,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程签证的概念及分类 1. 所谓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
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2. 现场签证可分为以下几类:(1)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环境、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等,造成建设方或承包商经济损失方面的签证。
经济签证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应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
(2)工程技术签证: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
一般应组织论证,重大变化应征得设计人员同意,做到安全、经济、适用。
(3)工程工期签证:主要是在实施过程中因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建设方等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的签证。
招标文件中一般约定了工期罚则,在工期提前奖、工期延误罚款的计算时,工期签证发挥着重要作用。
(4)工程隐蔽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对以后工程结算影响较大,资料缺失将无法补救、难以结算的签证。
主要有基坑验槽记录、软地基处理、钢筋隐蔽验收等。
二、现场签证的重要意义现场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要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
总之,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建筑工程现场签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工程建设是个周期长、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
在实践过程中,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必然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工程价款的变化体现在工程结算中。
建筑工程现场签证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的一把法律上的武器。
2、工程建设周期长、技术含量高,在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难以考虑详尽,故而在施工阶段会做些调整,从而导致现场签证。
因此,现场签证有利于灵活调整施工进程。
3、由于设计粗糙,设计单位本身管理不到位,各专业之间配合不密切,产生的错、碰、缺、漏而发生设计变更,就会产生签证。
市场变化快、新材料、新工艺、新的施工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或某种材料短缺而发生材料代换,是产生现场签证的重要原因。
建筑工程现场签证有利于弥补这一漏洞,有利于补充新的内容。
4、某些技改项目、修复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有的是在边使用边施工状态下进行的,对新老水、暖、电、气等的衔接、障碍物的处理,设计上根本不可能做到一步到位,要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修正。
特别是二次装修工程,由于人们的审美观念不断变化,对细部要求和装饰效果也经常发生变化,这也导致现场签证的发生。
这更有利于业主单位方便管理、协调环境等。
三、工程签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工程中,现场签证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1、未经核实随意签证。
有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方代表缺乏造价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往往不经核实随意签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虚假签证。
在现场签证中存在着不正之风,如施予好处就办事,且以少签多、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没好处就放着不办,或故意刁难,以致出现行贿受贿现象。
3、签证不及时。
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
这就要求双方代表就当时在工程现场实际发生的事情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并办理签证手续。
但有的现场代表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靠追记补办,甚至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
这样只可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特别是对于那些隐蔽工程,发生时没有及时办理签证,到竣工决算时再履行补签手续,容易引起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纠纷。
4、不按实际工程量签证。
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虚增工程量,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项工程故意漏签。
而对那些隐蔽工程签证,施工单位利用其隐蔽性,多计工程量。
5、骗取签证。
有些建设单位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的手段,故意诱导其误签。
6、签证不规范。
现场签证一般需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现场签证的内容也应该具体明确、便于计量。
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诸多问题,有的现场签证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签证内容也往往存在较多缺项,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1、挑选业务精、素质高的业主代表。
项目工程的建设方代表,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必须选择诚实可靠的人员担任。
代表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爱岗敬业,精通业务,遵守法律法规,在合同条款规定范围内,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努力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确保投资总目标的顺利实现。
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制度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预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3、明确签证的权限。
目前现场签证较普遍的方式是由承包商提出,经业主现场代表核定后予以签认。
在合同中应约定现场代表的签证权限,对超过规定限额的签证应由更高级的主管来确认。
对于签证的权限应注意以下问题:(1)对单张签证涉及费用大小的权力限制:建设单位应限制项目签证人员权限,根据签证费用的大小,建立不同层次的签认和审批制度。
涉及金额较小的内容可由工程部签字认可;涉及金额较大的内容应上报建设单位主管领导讨论后签署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
(2)涉及签证内容的业务权限:项目签证应严格区分技术类、经济类及技术经济混合类各种不同的类型,建立专业分工的签认制度。
对技术类的签证,应授权主管技术的专业人员实施;对经济类的签证,应授权具有造价管理相应业务水平的人员实施;技术经济类的签证则应由主管技术的人员与主管造价的人员共同商讨后再签署。
4、尽量减少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引起经济签证最大的源头。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图纸粗糙、材料规格档次不合设计标准、使用功能改变等原因都可导致设计变更。
因此首先应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
其次认真对待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对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院、工程部主管、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共同签章认可方为有效。
5、建设单位的基建管理队伍要配备专业的造价控制管理人员,对现场签证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审查。
现场签证项目要及时全面,做到一事一签,及时处理,防止遗漏。
现场签证内容要明确真实,实测实量,要素齐全。
五、现场签证流程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
2. 现场签证的分类:○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3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4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3. 签证工作程序(1)签证的提出: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①由甲方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
②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
(2)当甲方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是属于正常签证,还是属于特急签证(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如果属于正常签证,则按照“先核价,后实施”的原则执行,要求签证的审批在7内完成;如果属于特急签证,为确保不因执行时间延缓导致更大损失,则按照“边核价,边实施”的原则,由甲方发出相关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必须在施工之后7日内办妥全部审批手续。
(3)除甲方指令引起签证发生之外,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需要并且属于合同之外,提出现场签证需求申请给甲方工程部,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签证需求的申请进行判断,判断为确实需要后上报给合同造价部进行核价,合同造价部估价后上报给分管副总,等分管副总同意之后由工程部下发指令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接到甲方书面指令之后才能开始所申请签证的施工。
如果是特急签证(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时,得到甲方口头指令即可进行施工,24小时内办妥书面签证手续。
4、现场签证施工过程中管理(1)施工单位接受甲方指令后开始组织实施,监理公司、工程部监督实施情况,并核实执行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和任务完成的,督促整改,直至完成。
(2)如需要实测实量的,则由工程部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施工单位到场测量,并在原始记录数据上签字确认。
(3)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和工作量确认。
5、签证施工结束后的审批(1)现场签证施工完工后,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完成签证实施情况的核实工作,与监理、施工单位、造价部共同确认签证所发生的工程量,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工程量。
(2)施工单位在签证施工完之后当日填写《工程签证单》,小型工程签证单里面要写明签证施工时间、地点、工程部位、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发生的金额,并附上工程量计算过程或清单。
金额按如下规定计算:如原合同中有单价约定的,按原单价计算;如无合同或无单价约定的,则需事先确定,包括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施工单位不需重新计算。
(3)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工程签证单》后,根据现场签证施工完工当天与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合同造价部共同确认签证所发生的工程量等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4)工程部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单和工程监理审查意见后,进行审核签证单的内容(包括发生的原因、范围和工程部位、完成工程量、质量及进度)进行确认。
限两日内审核完并签署意见后交到工程部经理审核。
(5)工程部经理对现场工程师提交上来的签证单内容进行复核,复核签证所发生的工程量、质量及进度状况,并于一日内在《工程签证单》上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