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规定包括:
一、审核规定: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应严格遵循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行业经验和技术规范。
2、对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书进行审核,以确保其设计合理、安全可靠,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审核时要重点考察用于连接各部分的接地体、电气元件、绝缘材料及防雷装置之间的连接和相关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防雷装置的布置、安装及安全措施是否正确。
4、审核内容应包括防雷装置的设计及其安装位置,以及设备的接地体、电气元件、绝缘材料及防雷装置之间的连接和相关参数等。
二、竣工验收规定: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防雷装置的使用情况、安装质量、材料质量及安装位置等进行检查。
2、验收时应进行准确测量,以确保防雷装置的工作性能及安全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3、验收时应检查防雷装置的绝缘强度、电流限制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是否正常,以及防雷装置的接地体、电气元件、绝缘材料及防雷装置之间的连接和相关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计不合理、安装
不当、材料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其它技术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以确保防雷装置的安全可靠性。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20.11.29•【文号】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已经2020年11月13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刘雅鸣2020年11月29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区),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第五条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雷电防护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
申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附表1);(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三)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技术要点
浅谈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技术要点摘要:针对防雷装置设计图纸审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审核程序,统一审查标准和尺度。
从四个方面重点内容和关键技术节点作为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依据,保证各种防雷技术规范在实际操作中的准确使用。
关键词:防雷设计;技术;要点中图分类号:tu85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雷电防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接闪、分流、屏蔽、等电位连接、合理布线、防雷电波侵入以及接地等措施。
这些措施很大一部分属于隐蔽工程,与建筑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质量紧密相连。
若设计不当,审查监督不到位,一旦建筑物建成,势必留下永久隐患。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赋予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重要职能,是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各类防雷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关键环节。
1.目前现状和存在问题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是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是设计图审查的量化依据。
目前,国内外颁布了各种行业标准和规范,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iec61024-1《建筑物防雷》、iec61312-1.2.3《雷电电磁脉冲防护》等。
由于规范种类繁多,不同设计院以及不同设计人员对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理解和使用存在差异,导致设计结果有不同的倾向性。
经过调查分析,目前防雷设计中主要问题归纳为:防雷设计依据引用错误;接地装置的接地方式设置不合理;接闪器和引下线分布和间隔不合理;以及均压环和等电位连接设置不当等。
2.法律依据2.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
2.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章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流程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流程1. 引言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是确保建筑物和设备能够有效抵御雷电灾害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的流程和要点。
2. 工作流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2.1. 材料准备在进行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建筑物平面图•设备布置图•雷电防护标准和规范要求•已完成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2.2. 初步审核在初步审核阶段,审查人员将仔细检查建筑物平面图和设备布置图,确保防雷装置的位置和布局合理。
审查人员还会查阅相应的雷电防护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要求。
2.3. 审核细节在审核细节阶段,审查人员会逐项审查防雷装置设计方案的细节。
他们将关注以下几个方面:2.3.1. 雷电防护等级检查设计方案中所选择的雷电防护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重要性,不同的雷电防护等级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2.3.2. 接地系统设计审查接地系统设计方案,检查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接地系统是防雷装置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质量和设计合理性对系统的性能至关重要。
2.3.3. 防雷装置类型和布置检查设计方案中所使用的防雷装置的类型和布置是否合理。
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设备的布局,选择合适的防雷装置类型和布置方案,以最大程度地提高防雷能力。
2.3.4. 过电压保护审查过电压保护装置的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过电压保护装置能够在雷电冲击时提供有效的保护,防止设备损坏。
2.3.5. 安全性考虑审查设计方案是否考虑到安全性要求。
例如,是否有合适的接地保护措施,是否考虑到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等。
2.4. 协调与沟通在进行审核过程中,审查人员可能需要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这可能涉及到设计方案的修改和调整,以满足审查的要求。
通过协调与沟通,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5. 编写审查报告完成审查之后,审查人员将编写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报告。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设施;(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总规划平面图;(三)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中国气象局第1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中国气象局第1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总规划平面图;(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随着电磁技术的发展,防雷设计变得越来越重要,给新建、改建等建筑物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
防雷装置的检查审核工作,是为了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和有效性,防止它们受到过度的损害,以及保证防雷设计质量和安装效果,这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在对防雷装置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问题,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决:
第一,关于设计问题,审核人员首先要确定建筑物的防雷阻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在实际施工中是否存在一些缺陷;该防雷阻抗是否足够保障由于设备受到防雷损伤而导致的后续损失。
此外,还要考察作业安全设备是否合理,设备的可靠性也是审核的重点。
第二,关于施工工艺的审核,应该考察施工时是否按照设计图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同时也要审查防雷材料的使用量是否按照规定和设计进行。
第三,关于电气安装的审核,应该检查电气系统的连接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同时也要评估电气系统是否满足保安要求。
最后,应该审核防雷装置的完整性,检查各项工作是否顺利完成,装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防雷系统是否满足建筑物的要求,以及防雷的质量是否能满足使用要求。
上述是在审核防雷装置设计时常见的一些问题,我们必须加以重视,以保证防雷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能够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能。
有关审核防雷装置设计的具体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
考虑,经过细致的审批和测试,才能对防雷设备质量和安装效果有一个准确的评价。
总之,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重要的是要制定一套系统的解决方案,根据不同的情况,分析不同的问题,确保防雷装置的质量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性,避免灾难的发生,保证该建筑的安全。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事指南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二、四、五、七、十五条;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一条;5.《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第七、八、十、十一、十二条;6.《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皖政〔2008〕69号)第三十三条。
二、实施对象(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2)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3)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三、申请条件1.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请材料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2.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3.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施工图设计图纸;4.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5.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图。
五、基本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受理、审批:市气象局法规科确定是否受理,审核申请材料;3.发证:市气象局法规科发放《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六、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咨询、投诉电话:12345。
九、决定证件图审合格证。
十、年检要求无。
十一、注意事项无。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变更办事指南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二、四、五、七、十五条;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一条;5.《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第七、八、十、十一、十二条;6.《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皖政〔2008〕69号)第三十三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_2
编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申请单位:申请项目: 申请日期: 年月日申请单位应填写建设单位(业主)的全称, 并加盖公章;3.建设项目名称应与规划许可一致。
4.该表与技术审查登记表一并填写并上报同时请妥善保管, 该表为竣工必备资料。
防雷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登记表填写说明:一、防雷类别填写: A: 一类;B: 二类;C: 三类。
二、结构类型填写: A.砖木;B.混合;C.钢筋混凝土;D.钢结构。
三、使用性质填写:A: 甲类厂房、仓库;B: 教育、医疗、科研、体育馆;C: 高级综合建筑;D: 一般综合建筑物。
E: 乙类厂房、仓库;F: 影剧院、会堂、俱乐部、旅游G: 高层住宅H: 住宅、公寓I: 丙类仓库J: 金融、商业、旅业、娱乐场所K: 大型厂房、丙类厂房L: 一般厂房、仓库M: 油、气罐站(区)、锅炉房N、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O: 特殊地形建筑物P: 其他四、周边环境填写对周边环境进行简要描述且属于下列哪种建筑物:A: 周围有其它建筑物;B:位于河边、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 地下水露头处, 土山顶、山谷风口等处的建筑物, 以及特别潮湿的建筑物;C: 位于山顶上或旷野的孤立建筑物;送审材料: (一套)1.《防雷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3.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准书(立项批复)4.总规划平面图5.电气设计说明、系统配电图、防雷平面图、总等电位平面、弱电系统图、接地平面图、SPD安装图6.上述所有提供图纸的电子文档。
7、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的相关资料。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子项名称: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审批类别:行政许可项目编码:42004三、办理依据(一)《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防雷管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
四、受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关五、决定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六、审批数量无限制七、办事条件(一)申请人条件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审批流程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审批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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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要素
高层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要素摘要:本文通过对崇左市高层建筑物防雷施工图设计审核要掌握防直击雷、感应雷、侧击雷审核要点,确保防雷审核高效、准确无遗漏。
关键词:高层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实力的增强,各类高层建筑物拔地而起,从而给防雷审核工作提出许多新的问题和更高的要求。
笔者在两年多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中积累了一些高层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审核经验和方法,下面加以介绍,以飨读者。
防雷装置施工图审核的依据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本)、《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iec1024-1《建筑物防雷》、iec1024-1《雷电电磁脉冲防护》、《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防雷与接地安装》d501-1~4以及相关行业防雷技术标准。
建设单位依照《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提交各种材料后,防雷装置审核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核。
1高层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的要求1.1 建筑设计总平面图。
通过总平面图,掌握建筑物的位置、地理环境,从而可以查找该地雷暴日数和雷击的灾害记录。
1.2 建筑设计总说明。
掌握工程概况、设计依据、水位、土壤电阻率、标高、消防等情况。
1.3 结构设计总说明。
了解钢筋的锚固和连接,了解构造柱、圈梁的详细位置及防雷结构措施,掌握避雷引下线钢筋的规格、数量及焊接技术要求。
1.4综合布线。
是否按照《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标准设计。
1.5基础防雷接地平面图1.5.1 桩(承台)的利用系数a≥0.25 。
1.5.2 桩筋利用数:每根用作引下线的柱子至少有两根主筋连接且φ≥20。
1.5.3 利用基础内钢筋作接地体,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米,每根避雷引下线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二类防雷建筑物应满足s≥4.24kc2,三类防雷建筑物应满足s≥1.89kc2。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要求(1)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设计规范,结合具体项目的要求进行防雷装置的设计。
(2)防雷装置设计方案应包括防雷接地系统、避雷针或避雷网、防雷设备配置等内容。
(3)设计单位应编制详细的设计说明书,包括构件材料、尺寸、布置方式等技术参数,以及图纸和计算书等设计文件。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程序(1)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通知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和各种技术资料。
(3)竣工验收时,相关监管部门将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包括防雷接地系统、避雷针或避雷网的安装质量、防雷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
(4)检查合格后,相关监管部门将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报告,并核发防雷装置使用合格证。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考核标准(1)防雷接地系统的阻抗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的要求。
(2)避雷针或避雷网的位置、高度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周围建筑物、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3)防雷设备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避雷器、放电线圈、接地电阻器等。
(4)防雷装置应能有效减少或消除雷电造成的损害,保护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
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责任(1)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负责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2)设计单位应对防雷装置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负责,并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3)相关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对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计和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建筑的快速发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变得越来越重要。
通过规定明确的要求和程序,可以确保防雷装置的设计和施工达到高标准,提升建筑物和设施的防雷能力,从而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PRC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2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总规划平面图;(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3 —资料;(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成都市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流程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流程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投入施工前将建(构)筑物上的防雷装置设计图纸报送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巡查,发现防雷装置图纸未经审核擅自投入施工的行为,则发给建设单位《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附表1)。
2、若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单位未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手续,则进入执法程序,发给建设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附表2)。
3、建设单位申请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时必须按要求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3),同时要求提供具有合法资质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土壤电阻率测试报告》及《防雷设施(装置)设计技术审核报告》。
4、气象主管机构经办人员负责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则由经办人发给申请单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附表4);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的,则发给申请单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材料提交通知》(附表5)。
5、气象主管机构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对防雷装置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发给《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附表6);对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发给《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附表7)。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流程图步骤一:执法人员对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巡查步骤二: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宣传法律法规后发给相对人《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限期要求其办理步骤三:气象主管机构经办人员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不按期报送审查的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进入执法程序步骤四:申请材料完备的,发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完备的,限期补齐,并发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材 料补正通知书》逾期不补正材料仍继续施工的,进入执法程序步骤五:防雷设计图纸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发给《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设计图纸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发给《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限期修改防雷装置设计图纸逾期不按要求修改设计图纸仍继续施工的,进入执法程序步骤一:建设单位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图纸审核申请××县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气法﹝﹞第号:根据《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就你单位(公司)的防雷工程通知以下事项:1、你单位(公司)新建的防雷装置图纸未按要求报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擅自施工,违反了《云南省气象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中常见问题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中常见问题摘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提高设施防雷能力的关键环节之一。
本文就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中的几个常见问题:防雷装置审核中的知识学习、防雷装置审核中的防雷分类界限不清晰、加强防雷装置设计中的裙房避雷带审核、暗敷避雷带加短针保护问题、重视接地装置审核等进行了探讨,这对提高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能力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常见问题中图分类号tu8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2)64-0023-010 引言雷电是对人类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一类气象灾害。
雷电基础理论主要研究雷电天气的发生、发展、消亡全过程中其内在本质的规律。
雷电防护技术主要研究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措施和手段。
我国是一个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当前各类建筑物和工业企业的建筑任务越来越多,雷电灾害导致的建筑物受损也较大,防雷装置的设计和审核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做好防雷图纸审核工作对于防范雷电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依据当前的国家标准及相关防雷的法律法规,主要讨论当前防雷图纸审核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对理顺工作思路,更好的完成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中几个常见问题探讨1.1 加强防雷装置审核中的知识学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问题主要在防雷分类、接闪器保护范围的计算等几个方面。
理解和掌握防雷装置审核中的知识架构对提高设计审核能力的重要基础。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需要多学科交叉运用的复杂知识系统,其由理论层、应用层、基础层三部分构成。
在理论方面:需要掌握当前科技发展水平下,对雷电机理、活动规律、作用方式和防护方法的科学认识。
在应用方面:掌握雷电防护技术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以及防护方法和采取的措施。
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雷击风险评估等。
气象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事项名称
大项名称
防雷装置行政审批
小项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事项编码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联办件)
受理部门
铜仁市气象局
办理对象
个人及法人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许可数量
无
办理窗口
铜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气象局窗口
《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依据描述
第二十八条防雷装置设计应当经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收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应当予以批准;对不符合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防雷装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防雷装置设计进行施工。确需变更和修改防雷装置设计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提出审核申请。
设计技术参数审查
林兵
1工作日
防雷装置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许可结果
颁证与送达
林兵
20工作日
5工作日
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审批公示
无
年审或年检
无
办理查询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咨询
在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或气象局窗口进行现场咨询,也可通过气象局窗口电话3910335咨询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二)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事须知 - 盐城市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事须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项目名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二、实施主体:盐城市气象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四、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一式二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申报);4、总规划平面图;5、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施工图设计图纸一套(包括电气、建筑、结构施工图及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及电子光盘;6、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7、防雷装置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设计人员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图纸设计单位资质和电气设计人员资格);五、办理流程:受理审查材料及图纸审核作出许可决定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无八、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行政许可服务处,咨询电话:88384229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须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项目名称: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二、实施主体:盐城市气象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四、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一式二份);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申报);3、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4、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5、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6、防雷装置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施工人员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受理审查材料现场验收作出许可决定。
六、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七、收费:无八、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行政许可服务处,咨询电话:88384229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事须知(专业专项防雷工程)一、项目名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二、实施主体:盐城市气象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四、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一式二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申报);4、防雷装置专项工程综合设计方案;5、设计图纸、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及电子光盘;6、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7、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设计人员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五、办理流程:受理审查材料及图纸审核作出许可决定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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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申请项目: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单位(公章):
吉林省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
填表说明
一、送审资料:
1、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和人员资质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总规划平面图;设计与施工说明书(包括:气象资料、设计依据、计算公式、直击雷防护措施、雷击电磁脉冲防护措施、防雷产品选型等)及图纸(包括:接地平面图、接闪器布置平面图,SPD设计示意图、建筑图、结构图等);
3、其他与防雷建设有关的设计与施工图(水、电、消防、煤气、金属构架大样、SPD安装等)。
4、防雷产品登记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5、防雷工程概算。
6、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二、结构类型填写:
A、砖木;
B、混合;
C、钢筋混凝土;
D、钢结构;
三、使用类别填写:
A1、甲类厂房、仓库B1、教育、医疗、科研、体育馆
C1、高级综合建筑D1、一般综合建筑
A2、乙类厂房、仓库B2、影剧院、会堂、俱乐部、旅游
C2、高层住宅D2、住宅、公寓
A3、丙类仓库B3、金融、商业、宾招、娱乐场所
C3、大型厂房、丙类厂房D3、一般厂房、仓库
A4、油、气罐站(区)、锅炉房B4、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C4、特殊地形建筑物理学D4、其他
四、电源情况填写:
A、架空进线
B、自设变配电室
C、埋地进线
五、土壤情况填写:
A、岩石
B、坚土
C、普通土
D、软土
六、申请单位应将送审资料按统一思想规格装订面册,边同本表送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七、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申请表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