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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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系毕业设计教学环节要求
一、毕业设计 (论文)的目的和意义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职业学院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重要手段。通过完成某一课题,可以进一步检验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设计(科研)方法,受到初步的工程技术训练。并可综合衡量教学质量,以利于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应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养:(1)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和收集资料的能力;
(2)理论分析、制定设计工作方案的能力;
(3)独立进行数据的处理、编写代码的能力;
(4)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的能力;
(5)语言表达、思辩能力,阐述观点准确、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按照学校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应结合职业技能标准、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和工作实际,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明确内容与要求,达到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训练的目的。同时,为达到岗前训练的目的,鼓励学生在就业岗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三、选题原则和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在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领域的实际,真题真做。在内容要求上,要明确专业基本技能训练与培养创新能力所占的比重,并使学生在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段内,能满负荷地工作。对毕业设计软件作品和论文篇幅,做出明确合理的规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每生一题,多人一题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分
工和侧重,并在设计(论文)成果中得到具体反映和体现。
(三)毕业设计作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要求。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需求分析、流程图、参考文献等。毕业论文应包括:标题、目录、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具体格式见附件: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四)依照档案管理制度,对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进行存档,文本保存期一般不得少于三年。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外聘人员)。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单独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二)积极鼓励聘请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水平和质量,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易过多,每名教师原则在15——20人之间。
五、工作程序
1.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
每年11月份,由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师,提出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并上报教研室,经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并上报到系。
题目确定后,由教研室主任向本专业学生公布,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12月底,学生填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题目统计表,报系备案。
2.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由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学生学习本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阶段检查。系内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
(2)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3)后期:检查答辩准备工作。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4.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
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答辩前一周上报本答辩工作安排、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小组名单,并公布。
答辩前,学生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写出评语,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学生,学生进行整理、修改,准备答辩。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上报,经审核后公布。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根据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的表现、设计(论文)成果质量、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有独立见解或有创见、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设计(论文)成果,给予优秀的成绩。总体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
6.总结及资料保存
学生答辩结束后,全部资料上交指导教师。由学院(系)安排专人统一保存。
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各教研室上报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导师请假,否则作为缺席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评分降低10分。累计缺席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的1/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5.毕业设计(论文)软件作品、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收存。
6.毕业设计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7.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七、答辩要求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必须进行答辩。
2.答辩前,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系主任、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学院(系)教师,也可以是其他学院(系)教师或校外相当职称的人员。
3.答辩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应由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评阅。并根据题目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
4.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10分钟以内,答辩小组成员提问20分钟以内。自述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设计(论文)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
5.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参加旁听。
6.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八、成绩评定办法及标准
(一)评定办法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根据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的表现、设计(论文)成果质量、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优、良、中、及和不及方式。
其中: (1)指导教师评分占总成绩的20%;
(2) 学生论文评阅占总成绩的30%;
(3)现场答辩占总成绩的50%。
(二)毕业论文成绩评分标准
1.优秀
(1) 按时独立完成任务书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实验方案正确,工艺合理,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