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设立子公司地规定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的统一和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子公司、分公司是公司派出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从属组织,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市场需要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设立和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严格执行。
第五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行为,应当遵守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定,不得违背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超出注册登记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统一制定发展规划、决策方案,对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与管理第七条子公司是公司的法人独立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具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需求;(二)公司有足够的实力承担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三)公司有经营子公司的合法资质和条件;(四)子公司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决定,明确子公司的设立原因、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地域位置等,合理划分子公司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确保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权责一致。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制定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第十三条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第三章分公司的设立与管理第十四条分公司是公司的经营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母子公司设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母子公司设立行为,加强母子公司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立母子公司及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
第三条母子公司设立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母公司设立第四条母公司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3. 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4. 拥有稳定的市场地位和良好的社会信誉;5. 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
第五条母公司设立程序:1. 母公司筹备组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提出设立母公司的申请;2. 母公司筹备组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设立母公司的申请报告;3.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母公司的申请报告;4. 母公司筹备组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5. 母公司筹备组组织召开第一次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6. 母公司筹备组制定公司章程,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子公司设立第六条子公司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2. 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3. 拥有稳定的市场地位和良好的社会信誉;4. 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
第七条子公司设立程序:1. 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设立子公司的申请;2. 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子公司的申请报告;3. 母公司筹备组向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提交设立子公司的申请;4. 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营业执照;5. 子公司筹备组组织召开第一次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6. 子公司筹备组制定公司章程,并报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母子公司管理第八条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业务管理等方面。
第九条母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确保子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经营。
第十条母公司应定期对子公司进行业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子公司进行奖惩。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依据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全资⼦公司具体依据是什么全资⼦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的⼀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公司,是在中国存在的⼀种特殊情况,是中国在改⾰开放当中出现的⼀种特殊情况。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设⽴全资⼦公司具体依据是什么呢?店铺⼩编悉⼼为您准备了以下相关阅读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设⽴全资⼦公司具体依据是什么《公司法》第⼗四条【分公司与⼦公司】公司可以设⽴分公司。
设⽴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公司,⼦公司具有法⼈资格,依法独⽴承担民事责任。
如何分⽴⼀个全资⼦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式来设⽴全资⼦公司:第⼀种是,从头开始成⽴⼀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产设备(例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种是,收购⼀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
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式成⽴⼀家国际⼦公司,这在很⼤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的经营活动。
例如,当母公司成⽴⼦公司的⽬的是⽣产最新的⾼科技产品时,它⼀般得建⽴新⼚,因为依靠当地的条件要想达到这种尖端技术⽔平是⾮常困难的。
换句话说,我们很容易在⼤多数⽬标市场上发现许多制作瓶瓶罐罐之类的⼩东西的公司,但是⽣产最先进的计算机芯⽚的公司却很少。
重新建⽴⼀家⼦公司的主要缺点是耗时太长,因为修建新设备、雇⽤和培训⼯⼈、开发产品等都将花费⼤量时间。
与此相反,寻找⼀家现有的、具备市场营销和销售能⼒的公司作为收购对象,相对来说会⽐较容易办到,因为这⼀般不需要专门技术。
通过在⽬标市场上收购现有公司的市场营销和销售经营这⼀⽅式,母公司可以让⼦公司更快地运作起来。
特别是当被收购的公司在⽬标市场上拥有有价值的商标、品牌或⼯艺技术时,收购⽅式更是⼀种好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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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子公司的管理,保障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母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得干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第五条设立子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六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母公司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七条子公司的章程应当规定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事项。
第三章子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八条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子公司的董事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由母公司委派。
第十条子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子公司的监事会由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母公司委派。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母公司不得干预。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报告经营情况,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母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干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给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母公司所有。
2024带目录带附件详细版-子公司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第三章子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四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附件一:子公司设立流程附件二: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附件三: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附件四:子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子公司的管理,保障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设立子公司法律意见书
设立子公司法律意见书尊敬的某某律师事务所:你们所要求的设立子公司法律意见书如下:一、关于设立子公司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公司可以根据法定程序设立子公司。
二、关于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子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即使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全资或部分控股、控制,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也应当保持独立性。
三、子公司的设立程序及必备文件1.股东会决议母公司应召开股东会,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决议,并作出设立子公司的决定。
股东会决议应经过合法程序,并且应有足够的股东代表人数参与。
2.设立文件母公司作为设立子公司的发起人,应提供以下文件:(1)《设立子公司议案》;(2)《设立子公司的股东决议》;(3)《子公司章程》;(4)关于母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决策依据和决策报告;(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
3.申请工商登记母公司应准备好上述必备文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在申请过程中,母公司应提供准确、完整的申请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四、关于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需要明确规定,以确保子公司的独立性和经营自主权。
应通过子公司章程等文件明确以下事项: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额度和方式;2.子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目标;3.母公司的监督与子公司的自主运营;4.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五、法律风险提示在设立子公司的过程中,母公司应注意以下法律风险:1.确保公司的设立文件合法有效,避免与公司章程、股东决议等文件不符;2.确保子公司独立经营,避免子公司出现违法经营、违规行为而使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涉及到反垄断、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违法风险。
六、其他注意事项1.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2.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报告经营情况,并接受母公司的监督与管理;3.如有需要,母公司可以对子公司的章程进行修改或者解散子公司。
分公司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分公司和子公司都有以下区别: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可以超出母公司的范围;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而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
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是哪些区别呢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是哪些区别呢子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有:(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意志关系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较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哪些公司的解散事由如下:(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清算办法: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子公司也是法人,所以他也受公司法的相关调整。
涉及到子公司的法条就那一款,但是公司法的所有规定子公司同样适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化的加速,很多公司出于经济考量和发展需要,开起了子公司,来讲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进一步的拓展加快公司经济的增长,关于子公司的要求,相应的法律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一)子公司名称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查询提供资料:1、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2、提供公司名称,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三)编写“公司章程”注意:新《公司法》要求股东要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认足出资后,由全体股东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报送。
(四)刻私章到刻章的地方刻一个法人私章(方形的)。
(五)去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
(注意事项: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公司债券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调整对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界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规定
【公司法规定】关于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本条是对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一、分公司的设立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它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如办事处、分行、分公司等,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
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之中,同时本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分公司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2、分公司的设立也无须经过一般公司设立的许多法律程序,而只是在当地履行简单的登记和管理手续即可,也即是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子公司的设立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
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子公司相关法律知识时间:2010-05-04 13:29 来源: 互联网点击: 535次企业子公司设立程序有哪些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委托)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分公司子公司法律解释
分公司法律解释1、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承担。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
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
2、分公司的诉讼地位。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
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
此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3、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及例外。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
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
但在执行的时候,一般是先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再执行总公司财产。
作为上述分公司与总公司可作为共同被告的例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4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保证纠纷案件中可以将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但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除外。
”所以,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时,只能以该分支机构为被告。
子公司法人设立有着怎样的规定?
子公司法人设立有着怎样的规定?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目前,基本上所有的公司在成立之初都是知道要设立法人的。
而当这个公司越办越好,自己获得的资金与资源以及足够再开一家子公司,从而获得更多的资金时,就需要知道关于成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了。
那么,子公司法人设立有着怎样的规定呢?一起随小编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新公司法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规定▲一、子公司名称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查询提供资料:1、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2、提供公司名称,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三、编写“公司章程”注意:新《公司法》要求股东要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认足出资后,由全体股东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报送。
▲四、刻私章到刻章的地方刻一个法人私章(方形的)。
▲五、去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
(注意事项: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六、申领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
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企业子公司的组织管理和运作,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设立的全部子公司。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合资、独资或参股设立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子公司设立和变更第四条子公司设立和变更需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审批或决策,并按照有关法律和部门规定报经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
第五条子公司设立和变更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供项目初步设计、市场调研、投资方案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子公司设立和变更应当明确企业与其他投资方各自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各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子公司的组织管理第七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应当遵循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原则,按照《公司法》、《企业法人管理条例》、《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子公司章程。
第八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企业法人管理条例》、《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并应当具备相关资历和能力。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审计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地向企业报告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利润分配方案。
第四章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第十条子公司应当依法从事与企业主营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具备独立经营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统计制度、财务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并在企业的统一管理下进行。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制定职工管理制度,建立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章子公司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领导视察、内部审计、检查和考核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税收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按照企业的统一管理要求进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如真伪不实、虚报冒领、恶意套取预算等行为,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子公司项目建议书2. 子公司章程3. 财务预算和审计报告4. 内部管理制度、统计制度、财务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5. 职工管理制度、工资福利制度、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公司制度的基本法律,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资本金形成与维护、公司终止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公司设立子公司流程是怎样的(母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流程)
公司设立子公司流程是怎样的(母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流程)导读:现如今,一些公司在发展稳定的情况下,会设立子公司。
那么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设立子公司流程是怎样的(母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流程)公司设立子公司流程是怎样的(母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流程)(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最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母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公司住所证明;(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到工商局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后就会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办理许可证。
这个步骤如果涉及环保、消防等方面才需要;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目前,你到工商部门领取的是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章。
取得营业执照后,到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刻章登记备案。
公安审核通过后,开具《刻章许可证》就可以刻章了。
成立子公司属于企业分立吗?不属于,设立子公司与公司分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由母公司取得子公司发行的股份,而后者则是由原公司的股东取得新设公司的股份。
分公司注册地规定
分公司注册地规定分公司的注册地点有什么规定么?如何注册分公司?店铺把整理好的分公司注册地规定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分公司注册地址在哪里,规定是怎样的一、分公司注册地址在哪里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二、公司注册地址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公司事务的公司机构所在地。
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来说,公司的办事机构往往有多处,考虑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地址只能有一个,因此在有多处办事机构的情况下,应根据各办事机构所处理业务的性质不同,确立其中一个为主要办事机构,从而该公司的住所便是该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在成立前应先择定其住所,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证明,以证明将要注册的公司对该住所享有使用权。
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假若未作记载,则有违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公司也不能成立。
经登记的住所若日后变更而未作变更登记,公司不得以变更的住所对抗第三人,即公司地址一经登记即产生了公信力。
设立分公司有可能面临什么法律风险?根据实践经验,总分公司模式下,分公司的任何不规范经营或超越权限的行为都有可能给总公司造成风险和损失。
(一)合同管理风险1、合同签署的风险。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代理人,应当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
实际操作中,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而并非每个合同都报送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也一般不会强行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必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如果总公司的授权范围模糊,分公司与第三方签署合同(保证合同除外),即便违反总公司的真实意思,合同导致的民事后果也要由总公司承担。
2、合同履约控制的风险。
由于许多大型企业的分公司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分公司签署合同后,通常还继续负责合同的履行,由于总公司对于异地分公司的控制相对松散,如果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却未能及时处理,极有可能导致合同争议和纠纷的出现。
什么是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
什么是公司的分公司、⼦公司、分⽀机构 公司是指⼀般以营利为⽬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的⽽成⽴的组织。
公司衍⽣出的分公司、⼦公司、分⽀机构⼜是什么?下⾯由店铺为你介绍分公司、⼦公司、分⽀机构相关法律知识。
分公司、⼦公司、分⽀机构的介绍 问题 近年来,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热衷于设⽴分公司、⼦公司和分⽀机构,但是对于上述三者的区别何在,⼤多数⼈并不清楚。
为了更好的服务公司,也为了阐明当中的⼀些问题,笔者希望借此作简单分析,这也是笔者写这篇⽂章的主要⽬的所在。
定义 分公司是相对本公司⽽⾔的,是按照公司内部管辖关系所作分类,是指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为业务需要依法设⽴的相对独⽴的分⽀机构,是在业务、资⾦、⼈事等⽅⾯受本公司管辖,但是不具有法⼈资格的分⽀机构。
⼦公司是相对母公司⽽⾔的,是按照公司之间的控制或从属关系所作分类,是指⼀定⽐例以上的股份被另⼀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受到另⼀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能独⽴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独⽴法⼈。
分⽀机构是相对企业整体⽽⾔的,是指由企业法⼈为实现其职能⽽在总部之外设⽴的,可以⾃⼰的名义进⾏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承担民事责任的⾮法⼈组织,如分公司、分⾏、营业部、门市部、办事处等。
分析 1. 关于分公司和⼦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四条明⽂规定:“公司可以设⽴分公司。
设⽴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公司,⼦公司具有法⼈资格,依法独⽴承担民事责任。
” 综上所述,分公司和⼦公司的区别在于以下⼏点: (1)是否具备法⼈资格。
分公司不具备法⼈资格,只是公司的⼀个分⽀机构,由⾪属公司依法设⽴,没有独⽴的名称,应冠以⾪属公司的名称,没有⾃⼰的股东、注册资本和法⼈代表,不能以⾃⼰的名义对外独⽴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具备独⽴法⼈资格,有独⽴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也有⾃⼰的股东、注册资本、法⼈代表,对外以⾃⼰的名义活动。
子公司设置法律意见书
子公司设置法律意见书一、背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本公司计划在国内成立一个子公司。
子公司的设立涉及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为确保公司合规经营并减少法律风险,特委托本律师事务所撰写法律意见书,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二、法律依据1. 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子公司需要遵守法定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和登记等环节。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其行为与母公司的关联性需要经过合法合规的处理。
2. 相关行业法规根据子公司所属的行业特点,需要遵守行业法规和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
在设立子公司的过程中,需确保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申请相应的许可证和资质。
3. 劳动法和工商法设立子公司需要考虑劳动法和工商法的规定,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劳动合同、职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法律要求。
同时,在设立子公司时需要遵循工商法规定的注册登记制度,完成相关的登记手续。
三、设立子公司的程序1. 准备材料在设立子公司之前,需准备相关材料,例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投资方承诺函、财务报表等。
根据不同行业,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和许可证明。
2. 申请及审批根据公司所在地的具体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递交子公司设立申请,并提交所有所需的材料。
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审批。
3. 注册登记获得设立子公司的批准后,需要进行注册登记。
登记包括组织机构码的申请、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环节。
公司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必要的资料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注册手续。
四、合规风险及风险应对在设立子公司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合规风险:1. 法律风险设立子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未按法定程序办理设立手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涉及违法行为等法律纠纷。
2. 财务风险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需要独立承担债务和责任。
如果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财务困境,可能对母公司造成财务风险。
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二、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资格资质的互为使用题目 目前公司往往以公司团体的形式参与市场竞争为争取中标机会体现竞争实力经常使用母公司或总公司的资格资质竞标中标后交给各分、子公司具体施工也有的使用子公司的资格资质竞标中标后交给母公司的分公司进行施工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内部承包操纵方式这就涉及了资格资质能否互为使用是否属于法律上明令禁止的借用资质题目。 一资格资质概述 对于资格资质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实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据此资格证、资质证是行政许可证件的一种类型其应与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律效力状态及其表现一致。因此行政行为的效力特性如公定力、确定力和拘束力等一般也适用于资格证、资质证。具体分析如下 1、公定力。即资格资质证件一经发放一般即认定其正当有效从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如以为其违法只能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并且暂不影响或停止资格资质证件的效力。当然假如资格资质证件的发放是基于虚假或者程序严重违法的则可认定其为无效而不具有公定力。 2、既定力。即权益的明确。行政许可机关向申请人发放资格资质证件即表明许可机关认可并同意被许可人可以行使一定的权利或从事一定的活动被许可人也只有在领取了资格资质证件之后才能在许可的权利范围内独立进行活动。 3、确定力。申请人一经取得资格资质证件许可机关非依法不得收回或撤销。被许可人与许可机关之间的关系是确定的。一般来说只要资格资质证件持有人依法使用资格资质证件在资格资质证件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活动许可机关就不得改变资格资质许可内容。 4、证实力。被许可人在从事有关的资格资质许可活动中可以持资格资质证件向许可机关、其他行政机关以及其他公民、组织证实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政能力从而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5、拘束力。资格资质证件一经发放被许可人必须在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活动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许可机关也不得随意加以干预其他机关或组织、个人也不得侵犯其法定权利。 二总公司及其分公司资格资质的互为使用题目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权利与义务均由总公司来承担一般不具备申请资格资质的主体条件行政许可机关一般也不会向其颁发资格资质证书。而总公司为了在异地开发资源占领市场份额进步公司贸易着名度取得公司经营的延伸利益在初期往往采用设立分公司成为其外对扩张的一条重要途径。而分公司在开展业务时一般总是凭借总公司的资格资质来对外从事业务活动。因此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格资质证件假如分公司拥有资格资质从上述分析得知它属于总公司的财产总公司当然有权使用。 三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资格资质的互为使用题目 子公司相对于母公司来说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母、子公司是两个互为独立的法人他们之间仅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控股关系。那么母公司取得资格资质后能否充分发挥资格资质的利用效率答应子公司使用其资格资质呢或者是否可将资格资质转让给子公司或者子公司取得资格资质后母公司能否就可以随意使用呢 首先母、子公司的资格资质不能互为转让。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结合前述资格资质的特征因资格资质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的条件和标准颁发的它与申请人特定的情况和条件是紧密联系的对资格资质申请的审查实质就是行政机关判定申请人是否符正当定条件和标准的过程。因此依法颁发的资格资质原则上不得转让。对获得资格资质的主体要求是特定的只有特定的主体才可以获得许可因而不能转让。因此母、子公司取得资格资质是不能互为转让的。 其次母、子公司的资格资质不能互为使用。母、子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人主体一旦互为使用其本质就是借用资格资质行为。对于借用资格资质行为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的。《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答应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因此母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进行经营活动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自己的资质、自己的业绩对外开展业务。由于这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和市场主体不能相互借用资质和业绩。因此母、子公司的资格资质是不能互为使用的。 综上因行政机关所颁发的资格资质与被许可人的条件和情况是紧密联系的被许可人转让已获得的资格资质或答应他人使用其资格资质将会造成经济、社会秩序混乱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因此母、子公司的资格资质不得转让和互为使用。 三、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互为担保题目 一公司担保概况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要求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并针对上市公司的特殊情况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一年内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互为担保题目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由于只有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没有独立主体资格二者属于一个公司是一个法人。按照《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总公司为分公司担保实际上就是为自己担保所以总公司可以为分公司提供除保证以外的担保而分公司也可以为总公司提供除保证以外的担保。总、分公司实为一人自己给自己做保证没有担保的意义。即人的担保必须是第三人以自己的一般财产所承担的保证。但物的担保就无所谓总公司的物是物分公司的物也是物都可做债的担保。因此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可以互为提供除保证以外的担保。 三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为担保题目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可以互为担保由于两者是独立的法人皆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时母公司或母公司委派的代表应当按照程序回避不得参加表决。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股东大会决议的公正性避免表决事项所涉及的关联股东特别是预防母公司滥用资本多数决的原则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母公司违反这一规定强行表决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决议无效之诉。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时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采用普通决议方式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法律限制性规定比较少。但因公司对外担保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可能破坏资本确定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因此母公司为子公司进行担保时也需要母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其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就像一个家庭公司是父母分公司类似其未成年的子女由作为父母的公司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分公司的财产及其正当权益并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子公司是其成年的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公司及其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也像一个海战舰队公司就比如一艘航空母舰它具备独立的法律给予的决策权利分公司就比如航母上的舰载机它固然可以腾飞往独立执行任务但必须服从航母的指挥没有法律给予的完全决策权子公司就比如为航母护航的导弹驱逐舰它拥有独立的法律给予的决策权可以自行攻击但也要在形式上依附于航母战斗群。可见理解公司及其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后很多法律题目就迎刃而解了。
子公司设置法律意见书
子公司设置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子公司设置是一项重要的决策。
在执行子公司设置之前,公司需要征求法律意见书,以确保该决定在法律层面上合规。
以下是有关子公司设置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一、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权在国内或境外设立子公司。
法律意见书应明确子公司设置的法律依据,以确保其合法性。
二、程序要求子公司设置涉及一系列程序,包括审批、注册、备案等。
法律意见书应明确公司在子公司设置过程中的程序要求,以确保程序合规。
三、股权结构子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其组织架构的基础。
法律意见书应对子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详细说明,并确保该结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经营范围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应符合公司设立目的和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意见书应明确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确保其合规经营。
五、法律风险子公司设置可能涉及一定法律风险,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
法律意见书应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六、税务合规子公司设置也涉及税务方面的问题。
法律意见书应明确子公司在税务方面的合规要求,以确保其税务政策符合法律规定。
七、合规监管子公司设置涉及国家的监管体制。
法律意见书应明确子公司在合规监管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其在监管体制下稳定运营。
综上所述,子公司设置法律意见书是公司执行子公司设置决策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公司在决定设立子公司前,应征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确保其决定合法合规。
通过合规的子公司设置,公司可以扩大业务范围,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002-2010公司法 不定项选择 案例分析题
不定项选择题:(2010)(二)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
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请回答94—96题。
94.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考点】子公司的设立【司法部答案】BCD【解析】《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按照一个公司与另外一个公司的管辖和依赖关系(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支配关系)所进行的分类。
(1)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或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特点:①母公司的最根本特征并非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是是否参与子公司的业务经营。
换言之,如果一个公司通过拥有另一公司的相对多数股份,能够对其加以实际控制,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另一公司经营,则前者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
②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母公司往往无须持有半数以上的股份即可取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③母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通常为半数以上,但有时无须达到半数)被另一公司持有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是独立于母公司而存在的独立主体。
子公司的特征为:①对于公司有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
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尤其是董事会的组成,由母公司决定。
实践中,子公司在人事安排、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制约。
②子公司虽被母公司控制,但它仍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独立人格,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本质区别。
子公司的独立性:①拥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②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③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④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⑤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子公司?子公司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子公司在法律上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
一、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哪些区别一、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哪些区别较大的区别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具体有以下区别: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7、征税方面不同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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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关于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本条是对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一、分公司的设立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它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如办事处、分行、分公司等,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
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之中,同时本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分公司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2、分公司的设立也无须经过一般公司设立的许多法律程序,而只是在当地履行简单的登记和管理手续即可,也即是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子公司的设立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
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 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 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 ; 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子公司相关法律知识时间:2010-05-04 13:29 来源: 互联网点击: 535 次企业子公司设立程序有哪些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 (委托) 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 ( 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 复印件; 8 、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如何设立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设立独资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按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设立控股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按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控股子公司的名称经母公司同意后,可以使用母公司的字号或商号,但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全名称。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资子公司设立程序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 ( 委托) 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总公司章程( 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 复印件;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控股子公司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设立( 包括通过并购形成控股子公司) 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符合公司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防止盲目扩张等不规范投资行为。
设立控股子公司或通过并购形成控股子公司,必须经公司进行投资论证,并提出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z ǐg ōng s ī]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目录1简介2区别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3设立规定4设立程序5比较6变更问题1简介在控股合并方式下,其50% 以上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资本被别一企业所拥有的企业。
由于其 50% 以上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资本被其他企业(即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附属公司。
中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子公司指被另一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包括由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过半数能上能下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和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被投资企业。
子公司在法律上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但在经济上又与母公司存在着被控制与控制的关系,在经济上融为一体,构成了企业集团,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纳入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之中,但仍需对外编制个别会计报表。
[1]2区别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总公司概念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母公司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联系与区别(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 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分公司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2]3设立规定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
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4设立程序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 (委托)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5比较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