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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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剂取样及检验操作规程

外加剂取样及检验操作规程

外加剂取样及检验操作规程一、外加剂的取样规则1、外加剂的取样应按批号取样,从每一批产品中取得三个或者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成。

2、每一个编号取得的试样数量不得少于0.2t水泥所需的外加剂的用量。

3、每一编号试样应充分拌匀后分成二等份,一份按规定项目进行检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复验或仲裁。

二、外加剂的检验规程(一)、材料要求1、水泥:原则上采用基准水泥,无基准水泥时,允许采用C3A含量为6%~8%、总碱量<1%、强度等级≥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2、砂子:符合GB/T14684要求的细度模数为2.6~2.9的中砂。

3、石子:符合GB/T14685要求,最大粒径20mm的石子,以砾石试验为最佳效果。

4、水:符合JGJ163的技术要求。

(二)、配合比要求1、水泥用量:采用砾石时为310±5㎏,采用碎石时为330±5㎏。

2、砂率:基准砼和掺外加剂砼的砂率均为36~40%。

3、用水量:应使砼拌合物的坍落度达到80±10mm。

4、外加剂掺量:该产品的推荐掺量。

(三)、混凝土的拌制1、采用60L自落式砼搅拌机,全部材料及外加剂一次性投入,拌合料应不少于15L,不大于45L,搅拌3min,出料后在铁板上翻拌2~3次后进行试验。

2、各种原材料及试验温度始终保持在20±3℃(四)、项目指标检验注意事项1、各项指标的检验均应有基准砼和掺外加剂的砼的对比性能,并且基准砼与掺外加剂砼的检测应同时并列进行。

2、砼拌合物的性能检测应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0)进行,力学性能指标检测应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进行。

3、外加剂的检测指标常见的包括: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测定、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相对耐久性等。

4、外加剂的检验指标除按每一批号进行自检以外,还应定期送样到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复检,将检测指标与自检的检测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标准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材料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耐久性。

为了保证混凝土的质量,需要进行取样并进行相应的检测。

混凝土取样标准是指在工程施工中,按照一定的规范和程序,对混凝土进行取样的标准要求。

下面将介绍混凝土取样的标准程序和要求。

首先,混凝土取样的时间应当在混凝土初凝前进行。

在取样之前,需要对混凝土进行搅拌均匀,以确保取样的代表性。

取样时应避免混凝土表面的水分蒸发,以免影响混凝土的性能。

取样的地点应该在施工现场,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混凝土分离或者掺杂外来物质。

其次,混凝土取样的工具应当干净无尘,避免对混凝土的污染。

取样时应使用专用的取样容器,并且在容器内部涂抹一层薄油,以方便取样后的试验。

取样容器的大小应当满足试验的需要,通常取样容器的容积应当是混凝土总容积的1/4。

取样时需要注意混凝土的均匀性,应该从不同位置、不同高度取样,以确保取样的代表性。

取样的数量应当根据工程的需要确定,一般来说每批混凝土至少应取3个样品,每个样品的容积应当不小于1L。

取样后需要及时进行封存,并在样品上标明取样位置、时间和工程名称等信息。

混凝土取样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试验,以评估混凝土的性能。

试验项目包括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冻融性等。

在试验前需要对样品进行养护,以保证试验的准确性。

在试验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总的来说,混凝土取样标准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环节。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和试验,才能确保混凝土的性能符合设计要求,从而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耐久性。

希望工程施工单位能够严格遵守混凝土取样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建筑材料)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常⽤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法常⽤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法第⼀节⽔泥取样⽅法⼀、主要⽔泥品种、标号、代号1、硅酸盐⽔泥分:42.5、42.5R、52.52.5R、62.5、62.5R、72.5R七个标号,分两种类型,不掺混合材料的称Ⅰ型硅酸盐⽔泥,代号P·Ⅰ,掺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泥,代号P·Ⅱ。

2、普通硅酸盐⽔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P·0。

3、矿渣、⽕⼭灰、粉煤灰硅酸盐⽔泥分为:275、325、425、425R、525、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分别为P·S、P·P、P·F。

⼆、引⽤标准1、GB12573-90《⽔泥取样⽅法》2、GB175-99《硅酸盐⽔泥、普通硅酸盐⽔泥》3、GB1344-99《矿渣、⽕⼭灰、粉煤灰硅酸盐⽔泥。

三、标志⽔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名称、⽣产许可编号、品种名称、代号、标号、包装年⽉⽇和编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泥名称和标号,硅酸盐⽔泥和普通⽔泥的印刷采⽤红⾊,矿渣⽔泥采⽤绿⾊,⽕⼭灰和粉煤灰采⽤⿊⾊。

(注:⽔泥取样⽅法)1、安定性——⽤雷夹法或沸煮法必须检测合格;2、废品——凡MgO、SO3,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项不符要求;3、不合格——凡细度、终凝、不溶物、烧失量、强度任⼀项;⽔泥包装中⽔泥品种、标号、⼯⼚名称、出⼚编号不全也属于不合格产品。

四、验收批以同⼀⽣产的同⼀出⼚编号⽔泥为⼀个取样单位(即验收批)五、取样⽅法和取样数量⽔泥试验必须在同⼀编号⽔泥的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在20点以上。

取得的⽔泥样品经充分混匀后,采⽤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六、⼀般试验项⽬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量。

七、填写取样单内容包括:委托单位、⼯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品种标号、出⼚编号或出⼚⽇期或进场⽇期、要求检测项⽬、取样⼈、见证⼈、见证号等。

混凝土外加剂检测-指导书

混凝土外加剂检测-指导书

外加剂1 适用范围、检测项目、技术标准1.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引气减水剂、缓凝剂、泵送剂等混凝土外加剂。

1.2检测项目(1)固体含量(2)密度(3)p H值(4)水泥砂浆工作性(5)水泥净浆流动度1.3技术标准(1)G B 8075-87《混凝土外加剂的分类、命名与定义》(2)G B 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3)G B/T8077-2000《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4)G B/T176-199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5)G B/T2419-2005《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6)G B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2 检测仪器及环境条件2.1 仪器设备(1)分析天平:型号TG328A型,量程(0-200)g,分辨率0.0001g。

(2)I SO水泥胶砂搅拌机:型号JJ-5型。

(3)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型号101B-2,量程(0-300)℃,分辨率±1℃。

(4)P H酸度计:型号PHS-2S型,量程(0-14.00)pH,分辨率0.01 pH。

(5)水泥净浆搅拌机:型号NJ-160A型。

(6)卡尺:量程0-300mm,分辨率0.02mm。

(7)超级恒温器:型号501,量程(5-95)℃,分辨率≤±0.05℃。

(8)精密密度计:量程(0.900-1.300) g/ml,分辨率0.001g/ml。

(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型号NLD-3,截锥圆模:上口内径Φ70mm±0.5mm,下口内径Φ100mm±0.5mm,高度60mm±0.5mm.(10)试验筛:型号0.315mm(11)电子天平:型号JY10001,量程(0-1000)g,分度值0.1g;型号JY2002,量程(0-200)g,分度值10mg。

(12)截锥圆模:上口直径36mm,下口直径60mm,高度60mm2.2 试剂(1)变色硅胶。

取样规定

取样规定

取样规定一、水泥检测取样规定相关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代替下列标准: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1、水泥试验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数量为20kg。

3、取样要有代表性,一般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数量为20 kg,拌和均匀后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试验室按标准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备用(备份样不少于6 kg)。

4、建筑施工企业应分别按单位工程取样。

5、构件厂、搅拌站应在水泥进厂时取样,并根据储存、使用情况定期复检。

二、外加剂检测取样规定相关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混凝土防冻剂》JC475-2004《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20051、对于每批混凝土外加剂,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液体外加剂取样时应注意从容器的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0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用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2、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到份。

一份按规定的方法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争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三、简易土工试验取样规定相关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一)、取样方法按下列规定进行:1、环刀法:每段每层进行检验,应在夯实层下半部(至下层表面以上2/3处)用环刀取样。

2、灌砂法:用于级配砂在回填或不宜用环刀法取样的土质。

采用灌砂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

取样部位应为每层压实后的全部深度。

(二)、抽样数量按下列规定进行:1、柱基:抽查柱基的10%,但不少于五点;2、基槽管沟:每层按长度20~50m取一个点,但不少于一点;3、基坑:每层100~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4、挖方、填方:每100~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5、场地平整:每层400~9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6、排水沟:每层按长度20~50m取一个点,但不少于一点;7、地(路)面基层:每层按100~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8、路基(公路):1000m2取一点;9、基层(公路):1000m2取一点;10、面层(公路):2000m2取一点;四、混凝土、砂浆强度检测取样规定相关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82-198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砌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 (一)、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试验检测取样标准

试验检测取样标准

试验检测取样标准为了更好地执行规范,完成工程的取样及送检工作,根据现行的规范、规程拟定以下试验检测方案:一、混凝土、砂浆及原材料:1.水泥水泥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编号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水泥取样方法:120 万吨以上,不超过1200 吨为一编号;60 万吨以上至 120 万吨,不超过 1000 吨为一编号;30 万吨以上至 60 万吨,不超过 600 吨为一编号;10 万吨以上至 30 万吨,不超过 400 吨为一编号;10 万吨以下,不超过200 吨为一编号;注:以上规定不仅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且符合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及复合硅酸盐水泥,水泥存放超过 2 个月( 60 天)应复检。

2.砂、石1)砂(河砂、山砂):每 400 方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

每一验收批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的检测。

2)石(碎石、卵石):每 400 方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

每一验收批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及针、片状含量的检测。

3.粉煤灰以 200 吨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 吨按一批计。

4.混凝土外加剂掺量大于 1%(含 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 吨,掺量小于 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 50 吨,不足 100 吨或 50 吨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批量每 20t 为一批,不足20t 也按一批计。

抽样一批应于16 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不少于250g,总量不少于4000g。

将试样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用作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五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规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1.混凝土泵送剂: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年产不小于500t,每一批号为50t;年产 500t 以下,每一批号30t,每批不足 50t 或 30t 的也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标准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标准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外加剂标准及取样方法

外加剂标准及取样方法
早强减水剂要增测减水率
每一批号取样量应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应在现场抽取三个以上等量试样混合均匀。
缓凝剂及缓凝减水剂
GB 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
1泌水率比,2凝结时间差,3抗压强度比,4钢筋锈蚀,5氯离子含量,6总碱量,7氨的释放量
缓凝减水剂要增测减水率
每一批号取样量应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1安定性2泌水率比3凝结时间差4抗压强度比5渗透高度比6氯离子含量7总碱量8氨的释放量9钢筋锈蚀1减水率2泌水率比3含气量4凝结时间差5渗透压力高度比6r7r28抗压强度比7钢筋锈蚀8氯离子含量9总碱量10氨的释放量1细度2凝结时间3抗压强度抗折强度4限制膨胀率5氯离子含量6总碱量7氨的释放量1减水率2泌水率比3含气量4凝结时间差5抗压强度比6钢筋锈蚀7氯离子含量8总碱量9氨的释放量1减水率2泌水率比3含气量4凝结时间差5抗压强度比6钢筋锈蚀7氯离子含量8总碱量9氨的释放量1泌水率比2凝结时间差3抗压强度比4钢筋锈蚀5氯离子含量6总碱量7氨的释放量早强减水剂要增测减水率1泌水率比2凝结时间差3抗压强度比4钢筋锈蚀5氯离子含量6总碱量7氨的释放量缓凝减水剂要增测减水率以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一编号同一进厂场时间每30t为一验收批
混凝土外加剂
1减水率,2泌水率比,3含气量,4凝结时间差,5抗压强度比,6钢筋锈蚀,7氯离子含量,8总碱量,9氨的释放量,
每一批号取样量应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应在现场抽取三个以上等量试样混合均匀。
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GB 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
1泌水率比,2凝结时间差,3抗压强度比,4钢筋锈蚀,5氯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
1减水率,2泌水率比,3含气量,4凝结时间差,5抗压强度比,6钢筋锈蚀,7氯离子含量,8总碱量,9氨的释放量,

混凝土外加剂检测实施细则

混凝土外加剂检测实施细则

混凝土泵送剂检验实施细则一、依据标准:JC473-2001 《混凝土泵送剂》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水泥混凝土中掺用的固体或液体泵送剂三、材料要求:1、水泥:基准水泥2、砂:符合GB/T14684要求的细度模数为2.4~2.8的Ⅱ区中砂,含水率小于2%。

3、石子:符合GB/T14685要求粒径为5~20mm(圆孔筛)的碎石,采用二级配,其中5~10mm占40%,10~20mm占60%。

4、水:符合JGJ63要求。

四、取样规定:年产量不小于500t的,每50t为一批号;年产量500t以下的,每30t为一批号;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

五、试验项目:(一)、坍落度增加值:以水灰比相同时受检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坍落度之差表示,精确至1 mm。

坍落度的试验方法详见《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实施细则》。

(二)、泌水率比:1、测定和计算方法:用湿布润湿容积为5L的带盖筒(内径为185mm,高为200mm),将混凝土拌和物一次装入,在振动台上振动20s,控制试样表面比筒口边低约20mm,然后用抹刀轻轻抹平,加盖以防水分蒸发。

自抹面开始计算时间,在前60min,每隔10 min用吸液管吸出泌水一次,以后每隔20 min吸水一次,直至连续三次无泌水为止;每次吸水前5 min,将筒底一侧垫高约20 mm,使筒倾斜,以便吸水,吸水后,将筒轻轻放平盖好。

将每次吸出的水都注入带塞的量筒,最后计算出总的泌水量,准确至1 g,并按下式计算泌水率:B=Vw ×G×100/〔W×(G1-G)〕其中B——泌水率,%Vw——泌水总质量,gW——混凝土拌和物的用水量,gG——混凝土拌和物的总质量,gG1——筒及试样质量,gG0——筒质量,g2、评定:试验时,每批混凝土拌和物取一个试样,泌水率取三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

混凝土外加剂

混凝土外加剂

1、普通减水剂(GB8087-1999)必试钢筋锈蚀,28天抗压强度比,减水率。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掺量大于1%(含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1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t也按一批计。

掺量小于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

(2)从不少于三个点取等量样品混匀。

(3)取样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量。

2、高效减水剂必试钢筋锈蚀,28天抗压强度比,减水率。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掺量大于1%(含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1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t也按一批计。

掺量小于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

(2)从不少于三个点取等量样品混匀。

(3)取样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量。

3、早强减水剂必试钢筋锈蚀,1天、28天抗压强度比,减水率。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掺量大于1%(含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1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t也按一批计。

掺量小于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

(2)从不少于三个点取等量样品混匀。

(3)取样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量。

4、缓凝减水剂必试钢筋锈蚀,凝结时间差,28天抗压强度比,减水率。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掺量大于1%(含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1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t也按一批计。

掺量小于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

(2)从不少于三个点取等量样品混匀。

(3)取样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量。

5、引气减水剂必试钢筋锈蚀,28天抗压强度比,减水率,含水量。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掺量大于1%(含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1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t也按一批计。

掺量小于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的外加剂,每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格大全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格大全
不少于10kg
006

JGJ52-2006
筛分析、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有机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针片状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岩石抗压强度、碱活性
应按同产地规格分批检验。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031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GB6829-1995
1 外观检查和手动操作检查 2 动作特性试验 3 试验装置性能试验 4 介电性能试验
单位工程项目每个规格、每个批号的产品至少需抽取一个样品
每种规格抽取一个样品
提供样品生产日期或批号
032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GB/T3091-2001
1 镀锌层重量 2 镀锌层均匀性 3 钢管外径、壁厚
电工套管及配件
JG3050-1998
外观最大、最小外径最小内径最小壁厚抗压性能冲击性能弯曲、弯扁性能跌落性能耐热性能阻燃性能电气性能
每批每种规格管材取带标记的导管总长24m,可取12段1~ 5023.7-1997 JB8734~8735-1998 GB/T2591.1~2951.10-1997
随机抽取管径≥40mm以上取9个管径<32mm以下取12个
027
PE给水管材
GB/T13663-2000
外观平均壁厚平均外径纵向回缩率断裂伸长率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生产7天尚不足100T,则以7天产量为一批
每种规格随机抽取3条管中各切一段长1m试样
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002

19、混凝土外加剂

19、混凝土外加剂

混凝土膨胀剂





1.标准 《混凝土膨胀剂》 GB 23439-2009 2.批量及取样方法 2.1日产量超过200t时,以不超过200t为一批量,不 足200t时按一批计。 2.2每一批量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方法按GB12573 进行。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 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 2.3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成两 等份,一份为检验样,一份为封存样,密封保存3 个月。
混凝土外加剂

1.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2008
混凝土样方法 2.1试样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 的产品所得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 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2.2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 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 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 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可按一 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2.3 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 加剂量。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1.标准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 474-2008 2.取样方法 2.1 试样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所得的试样, 混合样是三个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2.2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年 产不小于500t,每一批号为50t, 年产500t以下,每一批号为30t, 每 批不足50t或30t也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2.3 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2.4 每一批取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成两等份,其中一份按现行 标准JC474-2008表1规定的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 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 仲裁。

六种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

六种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

六种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一)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GB8076-1997分为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小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吨,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吨,不足100吨或50吨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二)混凝土泵送剂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JC473-92《混凝土泵送剂》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供货合同中裁定。

(三)混凝土膨胀剂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时也作为一批。

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年产500吨以上的,每50吨为一批;年产500吨以下的,每30吨为一批。

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92)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一、水泥的取样方法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

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水泥,砂石,砖、砌块,钢筋,焊件,防水材料,涂料,配合比,保温材料,网格布,钢筋机械接头,外加剂等。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 盘但不超过100 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 、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 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 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普通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 (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 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 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 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各种材料取样频率和取样方法

各种材料取样频率和取样方法
同一炉号,同一牌号,同一规格,每60t为一检验批
(GB 1499.2-2007)(GB 1499.1-2008)
在不同根钢筋上截取,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
钢筋焊接
搭接焊
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CJJ2-2008)
从不同部位随机任取3根。
单面搭接焊试件长度:5d+焊缝长度+200mm;双面搭接焊试件长度:8d+焊缝长度+200mm。
(GB 23439-2009)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同一品种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每100t为一批,不足100t也作为一批。
(JG/T 223-2007)
取样数量: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量。
2.规格尺寸检验的试件,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试件中按随机抽样法抽取10块路面砖。
3.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的试件,按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及尺寸检验合格的试件中抽取30块路面砖(其中5块备用)
物理、力学性能试验试件龄期为不少于28d。(《混凝土路面砖》JC/T446-2000)
检测频率及取样方法
试验项目
检测频率
(GB/T1596-2005)(CJJ2-2008)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矿渣粉(用于混凝土)
同品种、同等级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合料,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CJJ2-2008)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0kg。
(CJJ2-2008)

推荐: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规定

推荐: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规定

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规定(一)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GB8076-1997分为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小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吨,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吨,不足100吨或50吨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二)混凝土泵送剂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JC473-92混凝土泵送剂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供货合同中裁定。

(三)混凝土膨胀剂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时也作为一批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年产500吨以上的,每50吨为一批;年产500吨以下的,每30吨为一批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92)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五)混凝土防冻剂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也可作为一批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吨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凝土防冻剂(JC475-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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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
1、混凝土外加剂
混凝土外加剂按GB8076-1997分为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小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吨,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吨,不足100吨或50吨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2、混凝土泵送剂
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JC473-92《混凝土泵送剂》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供货合同中裁定。

3、混凝土膨胀剂
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时也作为一批。

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4、混凝土防水剂
年产500吨以上的,每50吨为一批;年产500吨以下的,每30吨为一批。


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
水剂》(JC474-92)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5、混凝土防冻剂
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也可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
少于0.15吨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防冻剂》
(JC475-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6、混凝土速凝剂
每20吨为一批,不足20吨也可作为一批。

每一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
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g,将试样充分混匀。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
为两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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