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基本原理讲义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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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基本原理讲义辅导

考情分析:

纯理论内容需要记忆点多,考点分散

第一节税法概述

知识点:税法的概念

1.税收特征:

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基本保障。

2.税法特点:

(1)立法过程来看属于制定法。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不是习惯法)。

(2)法律性质来看属于义务性法规(不是授权性法规)。

纳税人也拥有权利,但其权利建立在其纳税义务之上,是程序性权利而非实体权利。

(3)内容上来看具有综合性。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定性原则)

(1)课税要素法定:要素由法律直接规定,实施细则等仅是补充,行政立法的法规、规章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税收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委托立法须有限度。

(2)课税要素明确:规定应无歧义、矛盾和漏洞;自由裁量权不应普遍存在和不受约束。

(3)依法稽征:征纳双方均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即使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2.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

【举例】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根据纳税人负担能力设计了不同级别的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公众信任原则)

征纳双方主流关系为相互信赖合作,不是对抗。

(1)无充足证据,税务机关不能怀疑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

(2)纳税人应信赖税务机关的决定,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解释和事先裁定错误时,纳税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少缴税款无需缴纳滞纳金。

【举例】预约定价安排。

合作信赖主义适用限制:

4.实质课税原则

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

【举例】关联方之间交易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征税机关有权依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二)税法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法律>法规>规章

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一般下位法无效。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下位特别法效力>上位普通法效力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新法效力优先。

4.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对实施前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无溯及力,程序法有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适用。

【举例】有争议的税款应先完税再复议或申诉。

总结: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2)新法优于旧法

法律不溯及既往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3)程序优于实体

知识点: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一)税法的效力

1.空间效力

2.时间效力

3.对人的效力

1.空间效力

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

地方范围有效

2.时间效力

3.对人的效力

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

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二)税法的解释

1.法定解释的特性:

(1)专属性: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2)权威性: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相同效力。

(3)普遍性和一般性:具有针对性,但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

2.税法法定解释分类

(1)按解释权限分类

(2)按解释尺度分类

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两种学说:“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

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征税主体固定;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但法律地位平等;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税收法律事实会导致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法律关系变更情形:

1.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合并分立

2.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商业变服务

3.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国地分税

4.税法的修订或调整—降低税率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破坏—受灾减税

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知识点:税收实体法

谁来交税?------纳税人

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纳税环节

怎么算税?------计税依据、税率

怎么交税?------纳税时间、期限、地点

有没有减免?----税收优惠

(一)纳税义务人

比较:纳税人与负税人

身份特点及举例说明

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例如: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

二者不一致: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

二者一致:直接税,如所得税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例如:增值税纳税人将税款转嫁给最终消费者

比较: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1.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扣留税款如工薪个税由发放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

2.代收代缴义务人:收取款项时代收税款如受托加工消费品时从委托方代收消费税款

3.代征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税款

(二)课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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