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县内校际流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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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教政…2011‟98号

永嘉县教育局

关于教师县内校际流动的规定

各学区、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理顺教育系统人事关系,完善教育人才交流机制,规范教师有序流动,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县内校际教师流动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条件

(一)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服从学校岗位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与岗位相符的工作任务。

(三)具有相应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现工作单位任教满三年(以工作介绍信或工资介绍信为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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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参加竞岗考试的可适当放宽。

(六)调入学校编制许可,学科对口。

(七)申请调出的对象人数控制在学校在编在岗人数的15%以内,学科教师数控制在30%以内。申请调出的教师人数超出规定比例的,根据《永嘉县教育局教师县内流动考核量分表》(详见附件5),由学校、学区考核确定。

二、具体规定

(一)调入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学校(含直属学校、幼儿园,下同)的有关规定。

调入高中、初中的对象应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调入小学、幼儿园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应的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幼教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夫妻两地分居满3年(指配偶不在同一乡镇),配偶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以主管单位行政介绍信和结婚证、配偶户籍证等证明为准,调往配偶工作单位所在镇或户籍所在镇;其他人员以结婚证、户籍证、房产证为准,只能调往配偶户籍证、房产证相一致的所在镇。

⑵本人系独生子女,夫妻双方一方父母年迈(父年龄在65周岁或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生活不能自理(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以调入父母居住已满两年的所在镇(以父母房产证、户籍- 2 -

证明为准)。

⑶2002年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坛”教师、教改之星、学科带头人(首席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业务荣誉称号。

⑷2007年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不含单项先进)。

⑸在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沙头及以上乡镇和西溪乡、徐岙乡、桥头镇白云片、乌牛镇仁溪片学校,下同)累计任教满10年,高中学校或具有教育硕士学位的累计任教满6年,或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的教师。(原籍非上述范围教师或非永嘉籍教师任教满8年或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

⑹在岭头、黄南、潘坑、应坑、大岙、溪下、西岙、界坑乡学校累计任教满5年。

⑺山区学校教师,其父母一方在教育系统工作满25年,为照顾父母生活,要求就近调往父母工作所在镇或居住镇。

符合以上规定,其它乡镇教师要求调入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甲类学校(学校分类详见附件一)应通过公开竞岗(公开竞岗方案详见附件二);其它乡镇乙类学校教师要求调入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乙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其它乡镇甲类学校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入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乙类学校。

(二)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各镇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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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间流动的有关规定。

1.上塘镇与瓯北镇之间教师原则上控制流动。

2.上塘镇、瓯北镇内同类学校间根据工作需要流动;上塘镇、瓯北镇内及之间乙类学校调往甲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

3.桥头、桥下、乌牛三镇之间教师原则上在同类学校间流动;三镇内及之间乙类学校调往甲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

4.桥头、桥下、乌牛三镇学校教师要求调入上塘镇、瓯北镇甲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三镇乙类学校教师要求调入上塘镇、瓯北镇乙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三镇甲类学校教师要求调入上塘镇、瓯北镇乙类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流动。(须符合上述具体规定的7个条件之一)

(三)桥头镇白云片、乌牛镇仁溪片、西溪乡、徐岙乡、沙头及以上乡镇学校教师流动的有关规定。

1.上述范围内同类学校教师根据工作需要流动。

2.上述范围内乙类学校教师调往甲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

(四)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四川中学四校之间根据工作需要流动。

(五)学校提前组织竞岗的有关规定。

1.永嘉中学根据下达指标可以提前组织竞岗。

2.县职业中学教育集团、永嘉电大职业教育集团根据下达指标可提前组织竞岗。

3.县少艺校艺术类学科,县外国语实验小学英语学科,县实- 4 -

验中学、实验小学根据下达指标可选一至二门特色学科提前组织竞岗。

4.上述学校的竞岗方案须经政工科审核,报局长室批准,竞岗全程接受局政工科、监察室的指导和监督。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下列教师流动,根据工作需要,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1.有特殊贡献、特殊困难的教师。

2.学校急需且不足竞岗比例学科或特殊岗位的教师。

3.校网撤并或机构调整以及遗留问题需消化的教师。

4.严重超编且学科结构不合理学校教师。

三、不准流动的有关规定

(一)校级领导转为教师参加竞岗流动,在现工作单位任现职未满3年的。

(二)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离岗、借用,两年内不准流动,擅自参加事业单位选调或录用考试的,一年内不准流动。

(三)评为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及以上任职资格自评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四)评为县级及以上全面先进(含业务荣誉)、市级单项先进及以上荣誉自发文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五)教师与有关单位签订有关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

(六)现任学校班子成员未达到有关岗位目标和相应教学任务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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