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本文不可转载,仅供阅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范文)根据《****的通知》(***发(2019)号),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县农村工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此次机构改革,将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生猪屠宰,以及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分散在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整合组建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行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由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
(二)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含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农药、肥料、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草原监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农机类农机安全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
(四)负责动物卫生监督、非食用农畜禽产品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食用农畜禽产品、渔业产品(含从种植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食用农畜禽产品和渔业产品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
(五)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宅基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六)负责依法开展经常性的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和生产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
第一,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部门。
当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分散,不同部门执法职责重叠,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应设立专门的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协调、统一和监督各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效率和一致性。
第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撑,但目前执法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缺乏专业培训和规范管理。
应加强对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
完善执法机制和程序。
当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和透明,容易给执法部门留下操作空间,导致滥用执法权力。
为此,应明确执法程序和权限,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公正和透明度。
第四,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应当以保障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实际执行中往往存在对农民权益的忽视和损害。
应加强对农民权益的宣传、教育和保护,确保执法行为不损害农民利益。
第五,推进科技手段在执法中的应用。
当前,科技手段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应用还相对较少,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
为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应加大对科技手段的推广和应用,如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提升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第六,加强执法协作和合作机制。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但协作和合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等问题。
应建立起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互补,提高执法工作的协同效能。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包括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部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完善执法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和维护、推进科技手段在执法中的应用以及加强执法协作合作机制。
这些改革建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效能,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权益。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指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运行机制、执法模式、工作方式以及执法公正性、效能等方面进行改革,以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水平,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促进农民利益的实现。
下面是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几点建议。
要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对操作性和专业性的要求较高,要加强对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水平和农业知识水平,使其具备健全的农业综合执法知识体系和专业素养。
鼓励执法人员参与学术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交流分享,提高综合执法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要优化农业综合执法的执法模式。
目前的农业综合执法往往是政府部门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并且分散在各个部门中。
为了提高农业综合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可以推行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将多个部门的执法力量整合到一起,形成专门的综合执法队伍,增加执法的连贯性和统一性。
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工作的协同效率。
要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的监督机制。
在农业综合执法中,要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设置举报投诉渠道,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察和评估,及时纠正和处理执法失职、滥用职权等执法违规行为。
要加强对执法决定和执法程序的监督,确保执法决定的合理性和执法程序的完整性。
要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和申诉渠道,保障执法行为的公正和农民权益的维护。
要注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可以借助信息技术的手段实现智能化和信息化,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可以建立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执法案件的全程管理和信息的共享,提高执法数据的整合和分析能力。
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技术,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行预测和决策支持,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需要提高执法机构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优化执法模式,加强执法监督机制,注重智能化和信息化的建设,以达到提高执法水平和保障农业生产秩序的目的。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05.27•【文号】农法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农法发〔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厦门市海洋发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提出的“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着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农业农村部决定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能力提升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中办、国办专门印发指导意见对改革作出总体部署,最近国办又印发了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出具体安排。
目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省级改革基本完成,市县改革加快推进,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全面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任务相比,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少数地方对改革工作重视不够,对改革要求理解有偏差,队伍整合不到位、职能整合不准确;一些地方仅完成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挂牌工作,“三定”规定尚未印发,人员划转尚未到位;基层普遍存在执法经费不足、装备条件保障不足;大量新进执法人员为非法律专业或改革前未从事过执法工作,不敢、不会、不愿执法办案。
实施能力提升行动,对全面准确落实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确保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农业农村部门法定职责全面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指对农业领域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的改革与提升,以推动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四个方面,提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农业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领域,涉及到农业生产、流通、销售、安全等多个方面。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发展,需要适应和引导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建议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符合农业发展需求的法律法规,以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需要制定和完善农业法律法规,明确农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
建立完善的农业生产和流通法规,规范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保障农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
要加强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排放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例如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导致的土壤和水资源污染。
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业环境保护进行规范,加大对农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还需要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执法的职责和权力。
加强执法机关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和提升。
二、完善执法机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到多个执法部门和层级,因此需要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权威性。
要建立健全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部门众多,包括农业、农村、环保、质检等多个部门,因此需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要加强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
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的共享和互通,可以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农民和企业的执法成本。
要加强对执法结果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执法结果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布执法结果和处理情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的监督和评议,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执法队伍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环节,提升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对于改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信用、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技术支撑机构的职责分工,健全完善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监督抽查、检打联动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 1 -司法机关的交流协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二章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集中行使农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以农业农村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第十条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承担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查处具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复杂违法案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由市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承担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查处具有较大影响的跨区域复杂违- 2 -法案件及其直接管辖的市辖区内一般农业违法案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关于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概述编制本方案旨在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发展,提高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涉农行政执法水平,为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维护农业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的农业科技服务市场环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保障。
一、改革思路强化顶层设计,建立配套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以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为重点,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构建农业领域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农业领域信用体系,完善执法监管体系,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
二、重点任务2.1 加强机构建设(1)建立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农业综合执法专业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面向农村的综合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效能,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2)建立配套机构建立与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相对应的信息技术部门、执法监管部门、信用监督部门、法律监督部门等配套机构,提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整体素质和效率。
2.2加强人才培养(1)建立培训机制建立规范统一的农业综合执法人才培训体系,做好培训大纲和课程体系建设,并建立持续健康的农业综合执法人才培养机制。
(2)定期培训定期对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政策法规、执法技巧、案例分析、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
2.3推进信息技术建设(1)建立信息化平台构建以互联网为基础,集信息采集、分析、传递、公开、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建立数字农业综合执法中心,实现信息的共享化、利用化和协同化。
(2)推广移动执法推广农业综合执法移动化,提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效率,实现实时监控,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2.4加强执法协作(1)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农村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村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行业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多元一体、协同共治的农业综合执法合力。
(2)推进立案监督和信息公开推进立案监督和信息公开,完善农业领域举报受理协调机制,强化案源管理和案件指导,促进执法公正、透明。
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着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推动农业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效能,保障农业生产秩序,制定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总体目标。
本次农业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确保农业生产秩序良好,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推动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2. 完善执法主体。
明确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执法人员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3. 统一执法标准。
制定农业行政执法的统一标准和程序,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公正、公开,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4.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执法不当行为。
5. 改进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农业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农业生产主体的沟通和协调,促进执法工作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
6. 完善法律法规。
根据农业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实施保障。
1. 增加投入。
加大对农业行政执法改革的资金投入,保障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农业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举措,营造社会各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3. 健全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改革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改革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农业行政执法改革,预期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秩序良好,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六、结语。
农业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涉及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田利用和生态保护、土地管理和流转等多个方面。
为了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效能和水平,以下是我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一些建议。
首先,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较为分散,涉及的执法法规也相对繁杂。
因此,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法律法规框架,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依据明确、可操作性强。
同时,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强执法能力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水平。
其次,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监督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能够有效约束执法人员的权力,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建议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和违法行为。
同时,在监督机制方面,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通过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资源的整合,可以避免信息孤岛和信息不对称,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
同时,该平台还可以提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决策支持和智能预警功能,为执法人员提供科学的依据和辅助。
第四,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惩罚机制。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常常得不到及时的惩罚,这对于后续的执法工作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因此,建议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惩罚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追责。
另外,还可以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与经济补偿相结合的机制,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并鼓励受损农民进行维权。
第五,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
基层执法力量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乏专业的基层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是制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关键因素。
因此,建议加大对基层执法力量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2.25•【文号】农政发[2008]2号•【施行日期】2008.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0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和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强农业执法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处在新的历史起点,新的形势迫切需要加强农业法制建设,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农业执法是农业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各级农业部门要以加强和改善农业执法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法制建设,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
(二)加强农业执法是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矛盾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损害了农民利益,危害了人体健康。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和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是新时期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各级农业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农业执法面临的新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拿出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探索新机制。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整改措施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整改措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指政府部门对农业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的行为。
然而,在实践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需要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
首先,要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制度。
当前,农业行政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而且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因此,应该着重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工作,对已经存在的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正和补充。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规范,并确保其能够真正体现法治原则。
其次,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行政执法人员是执法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执法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特别是要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执法人员对农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透彻,能够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类农业违法行为。
第三,要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评估。
当前,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相对较弱,导致执法工作存在一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因此,应该加强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第四,要加强对农业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教育工作。
预防和教育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通过加强对农业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教育,可以有效降低农业违法行为的发生率。
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农民合法生产经营的指导和帮助,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合法经营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政府部门应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执法的监督和评估,加强对农业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教育工作。
只有通过这些整改措施的实施,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水平,维护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营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和执行的工作。
当前我国农业综合执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治理能力的提升。
以下是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些建议:一、加强执法力量建设1. 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和农业行业的专业素养,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2. 完善执法机构的组织结构。
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明确职责划分,分工明确,提高工作效率。
3. 增加执法力量和设备。
根据农业综合执法的现状和需要,增加执法人员和执法设备的配备,提高执法的效率和水平。
二、优化执法流程1. 简化执法手续。
对涉及农业综合执法的手续进行简化和合理化,减少农民和农业企业办事的时间和成本。
2. 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
推行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执法数据的实时更新,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强化执法协作机制。
建立执法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不同执法领域的协同作战能力,提高执法的综合效能。
三、加强执法监督1. 建立权责分明的监督机制。
建立以执法机构为主体、涵盖社会各界的农业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过程的监督和执法结果的评估。
2. 加强执法纪律建设。
对农业综合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加强执法纪律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 推行社会参与机制。
建立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反馈渠道,积极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增加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和力量1. 增加执法投入和力度。
加大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投入,加强执法力度,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执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加强对农业综合执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农民和农业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遵法意识。
3. 完善执法法规体系。
根据农业综合执法的需要,逐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法规体系,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
对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可以给出以下信息:
1. 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效能。
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2. 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益和便利性。
建设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统一管理。
3.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的协作机制。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打击农业违法行为。
加强与农民、农民组织的沟通和合作,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4.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的公开透明。
加强执法信息的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发布执法信息,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以上是一般性的指导意见,具体的改革措施和政策可能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及措施
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及措施
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思路及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展开:
1. 提升执法力量: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
建立健全农业执法部门内部督导机制,并完善执法执勤设施,提高执法效能。
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执法依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确保执法的公正、合法和便利性。
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执法体系。
3. 加大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完善农业违法行为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能力。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合作,形成合力打击农业违法行为的合力,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效果。
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4. 推动新型农业科技应用:加强新型农业科技的执法监管,确保农业科技的合规合法应用。
加强对转基因农产品、农药、兽药等农业科技产品的质量把关和监管,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检和监测,防止农产品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5. 打击农业环境污染:加大对农业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农业环境执法监管体系。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业废弃物的管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6. 加强农业市场监管: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和非法加工出厂农产品的行为。
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提高农产品市场秩序。
以上是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够有效推动农业执法工作的进步和提高。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农业发展需求,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率性,需要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进行改革。
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制建设。
要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标准和程序,明确执法行为的范围和权限,确保执法程序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化。
加强对农业从业者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和合作。
要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合作,形成合力。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农民的沟通和协商,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执法过程中的腐败和滥用职权现象。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评估。
要建立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加大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减少执法人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加强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结果的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执法效果。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信息化建设。
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信息系统,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精确度,并实现对执法过程的全程监控和记录,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开。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当前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只有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制建设,加强协调和合作,加强监督和评估,加强信息化建设,才能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持续发展。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一、前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本方案建立以法为基准,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机制,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性,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效益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和创新。
二、总体目标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组织、规范、协调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原则以法为基准,以服务为宗旨,依法履行职责,公开、公正、公信,科学、合理、便民、高效,注重预防、维护、治理,加强监督、督查和问责。
四、工作任务(一)制定并完善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规范和管理。
1、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体系,完善执法标准、程序、制度、办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2、发布执法规程和操作指南,明确执法标准、流程、检查内容、处理程序等,实现行政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建立执法人员考核机制,各级执法部门要开展培训和技能提升,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4、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和专项检查,对存在违法和不规范行为的地方,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置。
(二)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对于违法和不规范的农业生产经营行为,第一时间进行执法检查,及时予以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罚。
2、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实施非法霸占、挖掘、盗伐、捕杀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加强对涉农领域的维权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农业生产发展。
1、与土地、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农业领域重点问题的联合打击和整治。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本文不可转载,仅供阅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范文)根据《****的通知》(***发(2019)号),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县农村工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此次机构改革,将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生猪屠宰,以及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分散在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整合组建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行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由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
(二)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含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农药、肥料、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草原监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农机类农机安全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
(四)负责动物卫生监督、非食用农畜禽产品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食用农畜禽产品、渔业产品(含从种植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食用农畜禽产品和渔业产品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
(五)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宅基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六)负责依法开展经常性的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和生产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重要思想和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发挥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制定《--省--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在统筹协调、体制创新、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作出示范。
一、基本情况(一)县情概况--县位于--盆地中北部,全县幅员面积2659.38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137.78万,辖33个乡镇,是--典型丘区农业大县、--唯一百万人口大县。
--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粮食、中国饭碗的殷切嘱托,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农业总产值和主要农副产品产量稳居全省前列、全国百强,生猪出栏连续三年全省第一、油料总产连续六年全省第一、粮食总产连续三年全省第三,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生猪调出大县,为国家生猪保供和粮食安全作出了应有贡献。
与此同时,--县坚持走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向发展大县、产业大县跃升的强县富民之路,--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0.1亿元,经济总量位居全省农产品主产区县首位,作为全省唯一的非脱贫县高水平通过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国务院督查中被通报表扬并受到督查激励、全省唯一,先后荣获全国生猪全产业链典型县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全省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全省农村改革工作先进县等多项殊荣。
(二)试点区概况综合考虑县域各地基础条件、代表性、典型性等因素,拟选择具有代表西南丘区特点,区位优势明显、改革氛围浓厚、产业基础坚实、基层治理突出的--镇作为实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
该镇地处--平坝河谷区,是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园区的核心区域,幅员面积132.42平方公里,辖19个行政村、4个社区,户籍人口9.1万人,是全国重点镇、美丽宜居小镇、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级麦冬出口示范区,--省首批省级百强中心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镇。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随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本文将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建议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改革建议。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指由国家相关政府及其为其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对农业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监管活动。
当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改革。
1. 执法力量较弱。
由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特殊性质,工作人员对农业生产的了解程度有限,因此执法力量较弱,难以应对复杂的农业执法工作。
2. 执法标准不统一。
由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领域广泛,目前缺乏统一的执法标准,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主观性较强、执法不规范等现象。
3. 执法手段单一。
目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主要依靠现场查验和抽检等手段,存在工作效率低下、执法难度大的问题。
4. 成果评估不明确。
目前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尚不完善,导致执法成果难以客观、准确地评估。
三、改革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进行改革。
以下是几点改革建议。
1. 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应该加强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法律、农业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2. 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规范。
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准,确保执法的公正、规范和一致性。
3. 创新执法手段和方法。
应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引进先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4. 完善执法成果评估体系。
应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目标和任务,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评估指标和方法,以便及时评估和改进执法工作。
5. 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
为了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改革。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
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对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村环境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的工作。
当前,我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主体单一、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繁琐等。
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进行改革是迫切需要的。
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建立多元化的执法主体。
目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的主体主要是农业、农村和农村环境相关的部门。
这些部门的力量有限,往往难以达到监管的目的。
建议引入农民组织和社会力量,设立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让农民能够直接参与监管工作,在维护自身权益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统一执法标准。
当前,我国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存在一定的分散性和不一致性。
这导致执法工作的效果存在差异,严重阻碍了农业执法的深入开展。
建议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标准,明确各项执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使执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执法效果。
简化执法程序。
当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存在执法程序繁琐的问题,导致执法效率低下,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建议简化执法程序,减少繁文缛节,提高执法效率。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质,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使执法更加公正、公正、高效。
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
当前,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评估力度不够,导致执法行为存在不规范和不合法的情况。
建议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对违法执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惩处,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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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范文)
根据《****的通知》(***发(2019)号),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为县农村工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此次机构改革,将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生猪屠宰,以及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分散在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整合组建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行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由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
(二)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含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农
药、肥料、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草原监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农机类农机安全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
处罚工作。
(四)负责动物卫生监督、非食用农畜禽产品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食用农畜禽产品、渔业产品(含从种植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食用农畜禽产品和渔业产品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工作。
(五)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
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宅基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六)负责依法开展经常性的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和生产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七)负责受理农业投入品质量投诉,并做好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和调解工作。
(八)负责渔政渔港监管的渔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渔船监督管理等行政处罚工作。
(九)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的执法,负责执法工作总结和执法统计的上报工作。
(十)省、市人民政府下放的相关行政处罚权。
(十ー)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案件查处
(十二)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农业农村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3个职能中队。
(一)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
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畜牧、草地、非食用农畜禽产品执法检查查处工作;负责食用农畜禽产品(含从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食用农畜禽产品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执法查处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参与应急管理等;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二)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
负责农药、肥料、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农民负担、宅基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等方面执法检查;负责行政强制、普法宣传工作;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三)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
负责鱼药、饵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行政处罚工
作;负责组织查处违反渔业、渔船、渔港、种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查处工作;负责渔业产品从养殖环节、进入批发和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加工环节前的执法查处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参与应急管理等;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四)党政综合办公室
(五)法规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名(划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编制***名、县农机监理所事业编制***名、县植保植检站事业编制**名、县渔政渔港监督所事业编制***名***********、……),管理人员***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其中:大队长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大队长3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
经费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党的组织、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