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国家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国家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6.02
•【字号】渝办发[2011]159号
•【施行日期】2011.06.0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国家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办发〔2011〕15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保障国家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国家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黄奇帆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吴刚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涂经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钟志华市科委主任
李明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汪钦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统筹办副主任
商奎市财政局副局长
尹华川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刘启明市农委副主任
赖蛟市商委副主任
邓美荣市水利局局长助理
张洪斌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尹祖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亚市林业局局长
谢渝刚市供销总社副主任
顾建峰市气象局副局长
唐洪军市农科院院长
张卫国西南大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科委,由钟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科委副主任王力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市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加强对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李明清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游贤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路伟市农业农村委主任
董建国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辛世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袁德胜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
王力军市科技局一级巡视员
祝轻舟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宜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市地勘局局长
唐德刚市生态环境局一级巡视员
王声斌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海清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研究拟订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政策措施。
(二)统筹解决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和难点问题。
(三)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全面落实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袁德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提出调整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4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12.29
•【字号】渝办发[2006]293号
•【施行日期】2006.12.2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
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办发〔2006〕29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我市是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重点省市,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规定,为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全市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
陈光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项玉章市政府市长助理
夏祖相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正江市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
欧阳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XXX媛市经委副主任
封毅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少波市建委副主任
邱道持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何升平市交委副主任
陈万志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富权市林业局副局长
郑殿林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余志东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建立市物价局局长助理
唐步新市扶贫办副主任
陈安伟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韩正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3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3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25日重庆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水保〔2018〕19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内容为各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职责,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实施《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情况。
主要包括:(一)水土流失面积动态变化。
考核辖区内水土流失面积较基准值动态变化情况,集中反映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考核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情况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三)水土保持综合监管。
考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主要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等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第五条考核采用年度考核制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市政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经济信息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海关、重庆银保监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市经济信息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
(二)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解决涉及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三)指导和督促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
(四)定期收集减轻企业负担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向国务院减负办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07•【字号】渝府办发〔2019〕74号•【施行日期】2019.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7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将原重庆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更名为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等9个专项安全办公室;调整重庆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并成立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总指挥部)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等4个专项指挥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安委会(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组成人员。
主任:唐良智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主任:吴存荣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罗蔺市政府副秘书长周青市政府副秘书长冉进红市应急局局长成员: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防空办、市能源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市地勘局、重庆海事局、重庆煤监局、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成都铁路监管局、民航重庆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交管局、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运管局、市交通执法总队、长江重庆航道局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重庆市税务局、重庆银保监局、重庆海关、重庆铁路办事处、市地震局分管负责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渝办发[2009]3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渝办发〔2009〕3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225号)精神,市科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区县(自治县)2008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考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度区县(自治县)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通报如下:一、优秀区县(自治县)(17个)江北区人民政府南岸区人民政府大足县人民政府石柱县人民政府巴南区人民政府长寿区人民政府北碚区人民政府黔江区人民政府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开县人民政府永川区人民政府潼南县人民政府涪陵区人民政府荣昌县人民政府万州区人民政府丰都县人民政府二、达标区县(自治县)(23个)渝中区人民政府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忠县人民政府秀山县人民政府江津区人民政府梁平县人民政府綦江县人民政府云阳县人民政府武隆县人民政府璧山县人民政府铜梁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巫溪县人民政府南川区人民政府合川区人民政府酉阳县人民政府万盛区人民政府奉节县人民政府巫山县人民政府城口县人民政府彭水县人民政府希望被评为优秀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再接再厉,再上新台阶。
达标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扎扎实实地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渝办[2009]4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协调
小组的通知
正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渝办〔2009〕49号)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协调小组。
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马正其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丁先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
陈登烈沙坪坝区政府副区长
李光荣九龙坡区政府副区长
陈一清北碚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冀春楼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智奎市环保局副局长
封毅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强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赵立亚市重点建设办公室专职主任
张远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高兴明市农委副主任
张洪市林业局副局长
鲁荣平市市政委副主任
汤勤市园林局副局长
张兴庆市环卫集团董事长
陈方明市水投集团副总经理
曾庆武市水务集团总裁助理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欧阳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冀春楼、张智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八月四日
——结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8.04
•【字号】渝办[2009]49号
•【施行日期】2009.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渝办〔2009〕49号)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协调小组。
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马正其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丁先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
陈登烈沙坪坝区政府副区长
李光荣九龙坡区政府副区长
陈一清北碚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冀春楼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智奎市环保局副局长
封毅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强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赵立亚市重点建设办公室专职主任
张远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高兴明市农委副主任
张洪市林业局副局长
鲁荣平市市政委副主任
汤勤市园林局副局长
张兴庆市环卫集团董事长
陈方明市水投集团副总经理
曾庆武市水务集团总裁助理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欧阳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冀春楼、张智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八月四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0.30
•【字号】渝办发[2008]312号
•【施行日期】2008.10.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渝办发〔2008〕3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童小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罗广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旭市科委主任
成员:
罗清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卫东市经委副主任
牟延林市教委副主任
徐青市科委副主任
袁杰市科委副主任、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陈元春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波市建委总工程师
张太雄市交委总工程师
赵刚市信息产业局总工程师
刘启明市农委副主任
何为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周英杰市卫生局副局长
谢华骏市国资委副主任
杜士才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军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马奇昌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刘斌北部新区管委会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科委,由徐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更
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渝办发[2010]20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29
【实施日期】2010.07.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渝办发〔2010〕20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重庆建设,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将“重庆市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重庆市森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同时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奇帆市委副书记、市政
1 / 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石漠化综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渝办发[2010]19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15
【实施日期】2010.07.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
通知
(渝办发〔2010〕19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经市
1 / 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渝办[2004]3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渝办[2004]39号)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及时了解掌握我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库区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促进库区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峡库区(简称库区)产业发展工作的重大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协调解决库区产业发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及时了解掌握库区产业发展工作动态,检查督促库区产业发展项目储备及实施进展情况。
(四)研究提出库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一)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谭大辉主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农办分管领导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办理。
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处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移民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分管处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二)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的活动形式和时间(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渝办发[2010]2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渝办发〔2010〕2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工作意见》(渝府发〔2009〕10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家委员会组成专家委员会设顾问8名、委员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各领域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
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二、专家委员会职能专家委员会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十二五”规划的咨询、论证、评估等工作。
重庆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包括基本思路、市委建议和规划纲要)和12个重点专项规划在送审前,原则上须经专家委员会专家论证通过。
成立专家委员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规划咨询机制的重要举措。
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组织开展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中,要主动加强与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衔接,认真听取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规划专家咨询机构。
二○一○年二月一日附件:重庆市“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序号姓名单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一专家委员会顾问王一鸣国家宏观研究院研究员常务副院长区域经济宁吉喆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宏观经济白和金国家宏观研究院原院长宏观经济刘毅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研究员所长区域城市规划李守信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司长宏观经济杨伟民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宏观经济范恒山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司长区域经济秦玉才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司司长区域经济二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尹明善(主任)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市政府参事产业经济马述林(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市政府参事产业能源王崇举(副主任)重庆工商大学教授校长区域经济数量经济雷亨顺(副主任)重庆大学教授区域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三专家委员会委员马鸣图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市政府参事汽车工业文良印市委研究室博士副主任宏观经济区域经济冉光和重庆大学教授金融农村经济孙久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区域经济市政府研究室副研究员副主任宏观经济许光洪市政府研究室博士副主任区域经济张军中国四联集团教授高工总工控制工程张明举西南大学教授市政府参事区域经济易小光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院长宏观经济金凤君中科院地理所研究员区域经济交通运输陈年西南大学教授区域经济生态环保陈澍重庆社科院院长农业经济陈仲常(女)重庆大学教授博导产业就业陈流汀重庆邮电大学教授教育陈新民市委财经办研究员副主任宏观经济区域经济重庆大学教授副书记宏观经济区域经济邱道持九三学社市委教授秘书长区域经济国土利用赵艾市委办公厅副秘书长区域经济赵万民重庆大学教授副院长赵丽颖(女)重庆市化工研究院研究员副院长化工唐伯明重庆交通大学教授校长道路交通郭东国开行市分行高级经济师行长投融资曹国华重庆大学金融覃继牧市规划设计院教授高工院长城市规划廖元和重庆工商大学教授区域经济戴思锐西南大学教授经济理论与政策——结束——。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和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渝府人[2008]4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和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和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渝府人〔2008〕4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08年12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陈和平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
谢华骏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局长级);
冯跃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扬为重庆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免去
谢华骏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扬的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刘庆渝的重庆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职务。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结束——。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和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渝府人[2010]5号
(渝府人〔2010〕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和万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巡视员职务;
陈德军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物价局副巡视员职务。
退休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结束——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和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0.02.11
施行日期
2010.02.11
文号
渝府人[2010]5号
主题类别
行政机构设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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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水北调工程三峡水库调水方案论证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水北调工程三峡水库调水方
案论证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4(000)002
【摘要】有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统筹协调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从三峡水库补水方案的论证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南水北调工程三峡水库调水方案论证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依托有关专家,配合对接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研究论证和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甘宇平市政府顾问成员:欧阳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冀春楼市水利局总工程师陈联德市移民局副局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欧阳林同志兼任。
有关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尊重科学,支持并积极开展三峡水库调水方
【总页数】1页(P39-3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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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4•【字号】渝办发[2008]253号•【施行日期】2008.08.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办发〔2008〕25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5〕12号)精神,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凌月明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欧顺清市政府副秘书长曹光辉市环保局局长高兴明市农委副主任张洪市林业局副局长成员:刘万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欧阳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XXX媛市经委副主任牟延林市教委副主任皮晓青市科委副主任XXX 市财政局局长周时洪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邱建林市规划局副局长蒋江南市信息产业局副巡视员杨盛华市水利局副局长黄伟市商委副主任周英杰市卫生局副局长王力军市环保局副局长陈文渝市工商局副局长何清泉市质监局副局长马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况平市园林局副局长宋建明重庆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徐鹏重庆海关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联络工作。
由曹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环境安全预警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环境安全预警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9.27
•【字号】渝办发[2007]272号
•【施行日期】2007.09.2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环境安
全预警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办发〔2007〕27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污染的防控力度,实现对突发性水污染重大事件的预警显示、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信息发布,提升各部门联动协作和快速应对能力,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环境安全预警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余远牧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侯行知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旭市科委主任
曹光辉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皮晓青市科委副主任
陈元春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盛华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红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力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强市地震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科委,由皮晓青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